葛樹屏
生平
清光緒二十三年(1897年),葛樹屏來到西陽集開辦飯店、擺貨攤。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葛樹屏投淮軍,進入學兵連,後入東北講武堂。後來,他歷任司務長、排、連、營、團長。民國11年(1922年),升任第十二混成旅旅長。民國12年(1923年),葛樹屏部駐守鄭州,葛樹屏曾代表吳佩孚同參加二七大罷工的京漢鐵路工人代表康小八進行淡判,雙方讓步,使問題和平解決。[1]1923年12月4日,大總統曹錕授其為將軍府斐威將軍。[2]
民國16年(1927年),葛樹屏任直系第三路軍軍長。後來,葛樹屏出任馮玉祥部西北軍高參,河北省議會參議員。抗日戰爭期間,親日本傀儡政府曾請他出任河北省的道尹,被他拒絕。民國28年(1939年)秋,葛樹屏返回家鄉,定居蒙城縣城。民國29年(1940年),蒙城縣縣長袁傳璧捕殺中國共產黨人,葛樹屏冒着危險保護了執行秘密任務的中國共產黨黨員張衡山。[1]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葛樹屏曾捐獻1500多公斤紅芋以救濟災民。1951年土地改革時,葛樹屏自動交出了五大財產(糧食、土地、房屋、耕畜、農具),遷居泰山鄉務農,自食其力。1958年,葛樹屏當選為蒙城縣人民代表大會代表。[1]
1959年,葛樹屏病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