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02號決議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决议
聯合國安理會第102號決議於1953年12月3日通過。決議建議大會訂定日本成為國際法院規約當事國之條件為:(一)接受國際法院規約之規定;(二)接受聯合國會員國依憲章第九十四條所負之一切義務;(三)承允攤付法院經費,其公平數額由大會隨時與日本政府商定之。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 第102號決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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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1953年12月3日 |
會議 | 645 |
主題 | 國際法院 |
投票 | 10票贊成 0票反對 1票棄權 |
結果 | 通過 |
安全理事會理事國 | |
常任理事國 | |
非常任理事國 |
該決議以10票贊成,1票棄權(蘇聯)通過。
參考文獻
- 第645次會議逐字記錄 (PDF)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原始文獻:聯合國安理會決議案一〇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