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應律
管應律(1578年—?年),字正之,號六我,陝西省西安府咸寧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管應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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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山東泗水縣知縣 | |
籍貫 | 陝西省西安府咸寧縣 |
出生 | 戊寅正月二十五日 |
配偶 | 妻楊氏,繼妻李氏、張氏 |
親屬 | 曾祖管桂,祖管霑,父管謝,母白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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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萬曆二十八年(1600年)陝西鄉試第十七名舉人,三十八年(1610年)庚戌科會試二百七十二名,第三甲第一百八十六名進士。戶部觀政,三十九年授直隸元城縣知縣,四十三年被論,四十六年左遷江西布政司照磨。[1]升山東泗水縣知縣。
家族
曾祖管桂;祖管霑,鄉賓;父管謝,廩生;母白氏。慈侍下,兄應虞(庠生),弟應元(鄉賓);應試(儒士);應明;應陽;應龍;應曉;應斗;應星。子庚;奇;玄;鑑;鮑;禎。
參考資料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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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穆遠 歷城舉人 |
明朝元城縣知縣 1611年-1615年 |
繼任: 方大任 |
前任: 徐珮玦 唐山舉人 |
明朝泗水縣知縣 萬曆年間 |
繼任: 曹汝潔 永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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