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號鋼琴協奏曲 (貝多芬)

贝多芬的钢琴协奏曲作品

C大調第一鋼琴協奏曲,作品15,為貝多芬鋼琴協奏曲作品,作於1796年至1797年間,並於1798年在布拉格作首演,當時首演由貝多芬本人彈鋼琴。

創作背景

19世紀初的維也納,當時的聽眾較愛好莫扎特悅耳柔和、流暢自然的鋼琴演奏;但當貝多芬這位突破傳統的鋼琴家正式出場時,聽眾們亦大為驚訝—因貝多芬坐在鋼琴前,高舉起雙手再將鍵盤擊落,往往更會弄斷琴弦;不論如何,貝多芬亦很快贏取了維也納人的心。

1795年,當海頓完成他在倫敦之演出,他瞬即返回維也納,及在12月18日向聽眾介紹他在倫敦演出期間所撰之三首交響曲;其後,他更就此邀請貝多芬作第二度維也納之公開演出,貝多芬本人亦由此引介他這首鋼琴協奏曲。

曲式及內容

此首合共35分鐘之協奏曲,共分下列三段樂章:

  1. 活潑的快板(Allegro con brio)
  2. 緩板(Largo)
  3. 迴旋曲—詼諧的快板(Rondo - Allegro Scherzando)

第一樂章

本樂章之開首極為克制,緊接而來的是出其不意之轉調,因而表達出箇中的創意;在樂章之尾聲,出現了一個意想不到的突破—那是由貝多芬本人親自編撰的華彩樂段,打破一貫留予獨奏者演出之風格。

第二樂章

本樂章以長度為主調—先由鋼琴帶出主旋律,接着由單簧管引發非常動人之情調—本樂章亦因而成為眾貝多芬協奏曲中「最長的慢樂章」。

第三樂章

本樂章以「生動詼諧的迴旋曲」為題,當中內含作曲家本人在1791年間於波恩所撰之鋼琴三重奏,亦以七拍子迴旋曲(ABACABA)為主調,一直持續八至九分鐘。

評論

此協奏曲據正式紀錄,是於1798年由貝氏本人於布拉格首演的,但他也有可能早在維也納第二度公演時作預演。原本名為「第二部」的鋼琴協奏曲,亦由於此作品較早出版,故一般人將之美其名曰「第一鋼琴協奏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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