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 in the Box
美國連鎖快餐店
Jack in the Box為美國第五大快餐連鎖店,僅次於麥當勞、漢堡包王、溫蒂漢堡包、CKE集團(東岸哈迪斯及西岸卡樂星),於1951年2月21日由羅伯特·奧斯卡·彼得森在美國加利福尼亞州聖地亞哥總部成立[4]。
Jack in the Box, In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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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類型 | 上市公司 |
股票代號 | NASDAQ:JACK 標準普爾400指數 |
ISIN | US4663671091 |
成立 | 1951年2月21日 |
創辦人 | 羅伯特·奧斯卡·彼得森 |
代表人物 | 倫納德·A·卡瑪(董事長兼行政總裁) |
總部 | 美國加利福尼亞州聖地牙哥 |
業務範圍 | 美國21個州 |
產業 | 餐廳 |
產品 | 漢堡包、炸雞、三文治、沙律、早餐、甜品 |
營業額 | ▲22.5億美元(2013年) |
總資產 | |
所有權者 | JANA Partners |
員工人數 | >22,000人(2013年)[3] |
網站 | jackinthebox |
集團目前共有2,200家分店,主力分佈於美國西岸和東部少數大城市,也曾於香港(1991-2000)及新加坡(1980年代)開設過海外分店。
歷史
1951年以路邊餐廳起家;到1960年,成立Foodmaker Inc.作為控股公司,門店數目增至180家,主力分佈於加利福尼亞州;1968年開始推出特許經營。
早期Jack in the Box主力是與麥當勞直接競爭,但到了1980年代起,所走路線有所更改,除了有漢堡包,亦推出了諸如墨西哥卷餅、墨西哥粟米餅,以及沙律、三文治等等。1987年,成為上市公司,並且有897家餐廳。
產品
Jack in the Box與其他美式快餐店一樣售賣漢堡包,但最受歡迎卻是塔可餅[來源請求]。另又提供其他墨西哥食品,包括墨西哥捲餅。
海外發展
香港
香港曾於1990年代設有該美式快餐店,店名使用Jack in the Box,沒有中文名,該快餐店提供了一些當時在香港的其他美式快餐店所沒有的食品,如沙律、塔可餅等,但2000年左右已全部結業,曾經在銅鑼灣海德大廈及京都廣場、鴨脷洲海怡半島、尖沙咀金馬倫廣場及尖沙咀中心、旺角雅蘭中心及創興廣場、深水埗西九龍中心、九龍城廣場建立分店[5]。
參考資料
- ^ JACK IN THE BOX INC /NEW/ 2013 Q1 Quarterly Report Form (10-Q) (XBRL). United State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2014-02-20 [2018-02-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8-01).
- ^ JACK IN THE BOX INC /NEW/ 2012 Annual Report Form (10-K) (XBRL). United State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2013-11-22 [2018-02-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8-01).
- ^ Jack in the Box Inc about-us. [2014-02-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4-29).
- ^ Bomey, Nathan. Jack in the Box sells struggling Qdoba for $305 million. USA Today. 2017-12-19 [2017-12-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8-01).
- ^ 曇花一現的漢堡包店. [2021-09-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