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公民法

瑞典國籍法決定是否給個人瑞典公民身份。瑞典國籍主要依據是根據血統原則,國籍由出生時的雙親國籍決定,不考慮出生地。換句話說,出生地在瑞典的人士,如果父母是外國國籍,本人將無法獲得瑞典國籍。如果未來居住在瑞典則將有可能獲得瑞典國籍。

現行的瑞典國籍法是於2001年7月1日更改執行的,並進行了大量的修改。該次更改賦予雙重國籍的權利。

外國國籍的人士可以通過歸化獲得瑞典國籍身份。外國人獲得瑞典國籍的條件為:持有永久居留許可(除了北歐公民,EEA的公民居住在瑞典五年等同於擁有永久居留許可)並且在瑞典居住至少五年以上。瑞典與歐洲國家比利時愛爾蘭意大利一樣並不對語言和國家文化有任何要求。

瑞典公民同時也是歐盟公民,因此瑞典國籍人士享有歐盟境內自由遷徙和歐盟議會投票的權利。

出生

2015年4月1日起出生者,只要滿足任一條件,一名孩童自然獲得瑞典籍:

  • 出生時,雙親之一是瑞典公民
  • 亡親曾為瑞典公民

2015年4月1日前出生者,只要滿足

  • 孩童父親為瑞典公民,並與孩童母親結婚
  • 孩童父親為瑞典公民,孩童為非婚生子女,且在瑞典出生
  • 孩童母親為瑞典公民,孩童在不早於1979年7月1日出生

收養

未滿12歲的孩童,經瑞典公民收養[1],且滿足以下條件,則自然獲得瑞典籍

歸化

 
2011年6月6日歸化瑞典籍典禮,於斯德哥爾摩市政廳

一名外國籍人士[2]滿足以下條件,可歸化瑞典籍:

  • 可證明身分
  • 滿18歲
  • 享有永久居留權
  • 具備居留證資格
  • 符合長住條件要求
  • 在瑞典期間表現良好

放棄公民權

瑞典接受雙重國籍,但非瑞典出生者,在22歲時喪失瑞典公民權,除非在其18-21歲期間獲準保留。

符合以下例外者,自動保留瑞典籍:

  • 曾在瑞典居住
  • 曾待過瑞典,並與瑞典有所關聯
  • 北歐理事會任一國居住7年[3]

參閲


參考資料

  1. ^ Automatic citizenships through birth, adoption or the parent's marriage. [2022-07-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1-14). 
  2. ^ Apply for citizenship for Adults. [2022-07-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6-26). 
  3. ^ Lag (2001:82) om svenskt Medborgarskap. [2022-07-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