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維曜(?—?),字薇垣[1],號丹浦[2]陝西西安府商州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科陝西鄉試舉人,萬曆三十二年(1604年),聯登甲辰科進士,都察院觀政,本年選山西太谷知縣,三十四年任山西同考官,三十五年調繁泰興縣,三十七年任南直隸同考官,三十九年考察,降邊外雜職,丁憂,四十一年添注杞縣典史,四十二年升永平府推官,四十四年升南戶部主事,養病,泰昌元年除南刑部主事,本年升山東僉事,遼東監軍。天啟元年明軍兵敗,瀋陽失陷,牛維曜、高出胡嘉棟康應乾等幾路監軍渡海逃回登州,以棄地狼奔,爭船鼠竄,被逮捕押解至京城治罪[3]。天啟三年七月刑部出具結案爰書:牛維曜監軍清河,督戰著傷,亦為失事,而所監各將猶或搗巢復官,或建功海上,皆維曜發縱指示,亦可以功贖罪者也,應以一杖示警。

參考

  1. ^ 《萬曆三十二年甲辰科進士登科錄》:牛維曜,貫陝西西安府商州民籍,國子生。治禮記,字薇垣,行六,年三十五,七月初一日生。曾祖金,祖運達(省祭官),父中道(壽官),母盧氏。永感下,兄維騂,維純,維箕,維赤,維豸。娶李氏。陝西鄉試第四名,會試第七十六名。
  2. ^ 《萬曆三十二年甲辰科進士履歷便覽》:牛維曜,丹浦,禮記,己巳七月初一日生,商州人,癸卯四名,會七十六,三甲三十六,都察院政,本年選山西太谷知縣,丙午山西同考,丁未調繁泰興縣,己酉南直隸同考,辛亥考察降邊外雜職,丁憂,癸丑添注杞縣典史,甲寅升永平府推官,丙辰升南戶部主事,養病,庚申除南刑部主事,本年升山東僉事,遼東監軍。
  3. ^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之十六》:泰天啟元年十一月,原任遼東監軍僉事牛維曜疏乞寬貸,不許。
官銜
前任:
李開春
南直隸揚州府泰興縣知縣
萬曆三十五年-三十八年
繼任:
馮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