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木
无明显直立主干的木本植物
灌木(英語:shrub,bush),是沒有單一明顯主幹,低矮的木本植物[1],從近地面的地方就開始叢生出斜向橫生的枝幹,而具有小幹叢立且樹冠不定的型態,植株一般比較矮小,不會超過6米;灌木都是多年生,且一般為闊葉植物,少數灌木是針葉植物(如:刺柏)。此名稱不是一分類群,而是植物生長習性的描述,如同喬木、藤木,是形態學用語。
半灌木(half-shrub)又稱亞灌木,是指外形似灌木,但僅枝幹下部與地下部有木質而為多年生,大部分地上部則為草質而一年生;冬季時地上部死亡或枯萎,但地下部仍存活,第二年繼續萌生新枝;例如一些菊科蒿屬植物。
生物特性
有的耐陰灌木可以生長在喬木下面,有的地區由於各種氣候條件影響(如多風、乾旱等),灌木是地面植被的主體,形成灌木林。沿海的紅樹林也是一種灌木林。
許多種灌木由於小巧,多作為園藝植物栽培,用於裝點園林。
形態特點
灌木的高度在 3-6米以下,枝幹系統不具明顯直立的主幹(如有主幹也很短),並在出土後即行分枝,或叢生地上。但某些種類的植物,根據其生長條件,可能生長為灌木或喬木。
按其形態可作以下劃分:
- 地面枝條有的直立(直立灌木),
- 有的拱垂(垂枝灌木),
- 有的蔓生地面(蔓生灌木),
- 有的攀援他木(攀援灌木),
- 有的在地面以下或近根莖處分枝叢生(叢生灌木)。
若灌木的莖上部為草質而基部為木質,且地面枝條冬季常枯死翌春重新萌發,稱為「半灌木」或「亞灌木」,例如熏衣草、百里香和蔓越莓。此外,一般稱株高超過 2米的灌木為大灌木,例如海桐;高度不超過 2米的為小灌木,例如桃金娘。
在公園或花園裏,當有一相當面積的植被都種有灌木,就可以叫作灌木林或灌木叢(shrubbery)。配合適當的修剪,可能使某些物種或品種的灌木的葉子長得更濃密,或令更多帶葉的小枝長出。
參考資料
- ^ Götmark, F; Götmark, E; Jensen, AM. Why Be a Shrub? A Basic Model and Hypotheses for the Adaptive Values of a Common Growth Form.. Frontiers in plant science. 2016, 7: 1095. PMID 27507981. doi:10.3389/fpls.2016.01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