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堪(1383年—?),字子輿,淳安人。明朝政治人物、進士。
生平
少年時鄉里稱為神童。明洪武三十年(1397年)進士,年僅十四歲,被任命為監察御史[1]。洪堪因年紀太小辭官,太祖命他二十五歲時復職。永樂年間,授監察御史,「彈劾不避權要,風節凜然」[2]。為人清廉梗直,有同事送他一對白鷳,洪堪有詩云:「白鷳本是山中物,何事飛來到柏臺?」並將此物送還。
從兄洪敢為錦衣衛,得罪成祖,被賜死,但並未株連洪堪,洪堪對此沈默,不發意見。[3]
參考文獻
- ^ 《明實錄·太宗實錄》(卷16):「擢龍虎衛經歷徐文英,為浙江道監察御史進士。洪堪為廣東道監察御史,洪堪洪武中由進士授御史,自陳年少,未諳法律,太祖高皇帝令還鄉進學,俟年二十五入仕,至是赴京,故有是命」
- ^ 潘榮勝. 《明清进士录》. 中華書局. 2006年: 15頁. ISBN 9787101043501 (中文(簡體)).
- ^ 《青溪小識》:「堪,里之神童也,十四歲豋科入宦,以年幼放還。太宗時,其宗兄錦衣衛洪敢未諳何事伏誅於其室,一家流煙瘴地面,妻妾沒官。堪幸未得牽連,猶驚悸不敢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