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佐聖(?—?),字仲隣南直隸徽州府歙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十年(1582年)壬午科應天鄉試舉人,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進士,由進士除南京工部主事,出榷蕪湖關,政從簡肅。轉南禮部,尋轉南吏部考功司主事[1],改文選司主事,有水鏡之稱。三十八年升江西提學副使,視學江西,士習丕變。四十一年升江西參政,四十四年按察山西,民以不冤。四十六年以卓異升湖廣布政司右布政使,四十七年轉江西左布政,升江西巡撫,隨授南京都御史,泰昌元年十一月以病求罷,不允,未幾,佐聖輿疾徑去,卒於官[2][3]

家族

洪輔聖、弟洪翼聖,俱為萬曆進士。

參考文獻

  1. ^ 萬曆三十五年四月,調南京工部主事洪佐聖為南京吏部考功司主事。
  2. ^ 泰昌元年十一月,專督遼餉戶部侍郎李長庚、巡撫江西洪佐聖各以病求罷,俱不允。未幾,佐聖輿疾徑去,以沿途候命請詔,查無託故,姑准回籍調理。
  3. ^ 《歙縣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