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河南省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河南省設立在洛陽市的中級人民法院。
主要領導 | |
---|---|
院長 | 王樹茂 ?級法官 |
機構概況 | |
上訴法院 |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
業務上級機構 |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
組織上級機構 | 洛陽市人民代表大會 洛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機構類型 | 中級人民法院 |
行政級別 | 副地廳級 |
授權法源 |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
組織法規 |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 |
上級中共組織 | 中國共產黨洛陽市委員會 |
本級中共組織 | 中國共產黨河南省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 |
聯絡方式 | |
總部 | |
實際地址 | 河南省洛陽市洛陽新區展覽路 |
對外官網 | 洛陽法院網 |
沿革
該院前身是成立於1948年9月6日的中原豫西洛陽市人民法院,王子俊任院長。1949年9月,該院改為洛陽市人民政府司法科。[1]1951年9月《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暫行組織條例》頒佈後,該院改為河南省洛陽市人民法院,為縣級人民法院。1955年9月27日該院改為河南省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森蔚任院長。[2]
機構設置
審判機構
- 立案一庭
- 立案二庭
- 刑事審判第一庭
- 刑事審判第二庭
- 刑事審判第三庭
- 民事審判第一庭
- 民事審判第二庭
- 民事審判第三庭
- 民事審判第四庭
- 民事審判第五庭
- 行政審判庭
- 破產審判庭
- 知識產權審判庭
- 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
- 執行局
- 審判監督庭[3]
其他機構
- 政治部
- 組織教育處
- 宣傳處
- 黨建指導處
- 行政裝備處
- 綜合處
- 辦公室
- 研究室
- 督察室
- 紀檢組
- 司法警察大隊
- 司法技術鑑定處
歷任領導
|
|
知名案例
- 2003年5月的一起民事案件中,審判長李慧娟認定《河南省農作物種子管理條例》的部分條款因牴觸《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而不具備法律效力,遭到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強烈指責,史稱「河南種子案」。
- 2012年11月30日,對「洛陽性奴案」作出一審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李浩死刑,與強姦罪、強迫賣淫罪、非法拘禁罪數罪併罰後,決定執行死刑。
- 2019年8月19日,對「毆打20年前班主任」案作出二審判決,維持原判。
對應基層人民法院
參考文獻
- ^ 9月6日,洛陽地情網,2009-12-12[失效連結]
- ^ 洛陽解放大事記·1948年,洛陽新聞網,2008-3-31[永久失效連結]
- ^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任免秦铁林等一批领导干部,人民网,2010年07月19日. [2011年7月16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