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德玲(1933年1月—1999年7月),男,漢族,河北豐潤人。中國文化大革命時期政治人物[1]中共第九屆中央候補委員第十十一屆中央委員(任至1981年12月);第四屆第五屆(任至1981年11月)全國人大常委[1]

生平

樊德玲是小學文化。1952年10月參加工作,任河北省唐山礦警察大隊警士。1954年6月,成為河北省唐山礦開拓區、地測科工人。其間,1960年5月,樊德玲加入中國共產黨。1964年至1967年,任河北省石家莊四清」工作隊隊員。[1]

文化大革命爆發後,1967年至1968年,仍為河北省唐山礦地測科工人。1968年至1973年,任開灤唐山礦革命委員會副主任、黨委副書記,中共河北省唐山市委副書記。1973年6月至1978年12月,任河北省總工會主任。1975年1月、1978年3月,先後當選為第四、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1]

四人幫」被粉碎後,1981年11月,樊德玲被罷免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資格,1981年12月被撤銷黨內外一切職務,回到開灤煤礦當工人。1982年9月,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礦籍。因在「文化大革命」中犯有罪行,1983年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1993年刑滿釋放。[1]

1999年7月,樊德玲逝世,享年66歲。[1]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