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千之(?—?),字能一,號雲根,平陽(今屬浙江)人。

理宗開慶元年(1259年)進士,歷官南康、江陰教授,連江丞,通判嘉興。入京擔任樞密院編修,出京知信州。任欽州知州期間得末疾,醫生告訴他吃小孩的肉可以強筋健骨。林千之派人於在本州境內捕童男女,殺死製成肉乾,名為「地雞」。嘉定十年(1217年),為當地土司告發,被免官流海南島。秩滿歸里。有《雲根癡菴集》,已佚。

參考書目

  • 乾隆《平陽縣志》卷一六
  • 民國《平陽縣志》卷二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