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魯士省
普魯士省 (德語:Provinz Preußen)是1829年至1878年間普魯士王國的省分,由前東普魯士和西普魯士兩省組成。
普魯士省 Provinz Preuße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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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魯士的省份 | |||||||||||||
1829年—1878年 | |||||||||||||
德意志帝國內的普魯士省(紅色) | |||||||||||||
坐標:54°44′N 20°29′E / 54.73°N 20.48°E | |||||||||||||
首府 | 哥尼斯堡 | ||||||||||||
面積 | |||||||||||||
• 1871 | 62,528平方公里(24,142平方英里) | ||||||||||||
人口 | |||||||||||||
• 1871 | 3137545 | ||||||||||||
歷史 | |||||||||||||
歷史 | |||||||||||||
• 成立 | 1829年 | ||||||||||||
• 廢除 | 1878年 | ||||||||||||
行政分區 | 但澤行政區 貢賓嫩行政區 哥尼斯堡行政區 馬林韋德行政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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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區分以前普魯士公國的領土(東普魯士)與後來的普魯士王國,「普魯士省」一詞有時亦代表國王腓特烈一世於1701年加冕後所統治的地區。
1772年第一次瓜分波蘭後,東普魯士和西普魯士兩省於之後一年成立。東普魯士省由原普魯士公國和厄姆蘭地區所組成,而西普魯士省則由前皇家普魯士的大部分地區組成。
1824年4月13日,東普魯士和西普魯士兩省成為了共主邦聯,而數年後的1829年12月3日,兩省建制上正式組成了普魯士省。1878年4月1日,普魯士省再重新分為東與西普魯士兩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