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宣之治
昭宣之治又稱昭宣中興,為西漢漢昭帝和漢宣帝在位時期(約為公元前87年至前49年)着重休養生息,以恢復漢武帝在位時嚴重損耗的國力,並將漢朝國力推上太平盛世。後世歷史學家評定此段時間為西漢的中興。
背景
漢武帝末年,由於長時期的興師暴眾和嚴刑峻法,階級矛盾日益尖銳,農民起義不斷[來源請求]。在民怨沸騰的情況下,漢武帝於終前兩年下《輪台詔》,宣佈:「當今務在禁苛暴,止擅賦,力本農」,表示與民更始,發展生產,與民休息。漢武帝駕崩後,漢昭帝和漢宣帝相繼當政,西漢歷史進入昭宣時期。
措施
輕徭薄賦
7次頒佈了減免田租、口賦及其他雜稅的詔令,6次頒佈賑貸種及食和「勿收責」的詔令。凡遇郡國遭受水旱及地震災害,當年租賦徭役皆免。昭帝是頒佈「令民得以律占租」的法令,廢除了律外苛稅。宣帝時更下令「勿行苛令」,減鹽價,禁止官吏「擅興徭役」,注意減輕農民負擔。
重視吏治
重視地方官吏的選舉,補刺史、守及相,必須由大臣推舉,他親自召見,詢問治安之術。其清政者給予褒獎。公卿大臣多從有政績的地方官中選拔。
平理刑獄
昭帝於始元四年(前83),特赦。宣帝親政後,進一步廢除了漢武帝時期訂下的酷法。設置廷尉平一官,專助廷尉決疑案及平冤獄,將治獄的好壞作為考核官吏的一項重要內容。通過這些措施,改變了武帝末年人人自危,大臣「安危不可知」的局面,緩和了社會矛盾。
成效
昭宣時期的政治及經濟措施的實行,使到一度風雨飄搖的西漢王朝再次興盛。劉向評論漢宣帝時稱讚他「政教明,法令行,邊境安,四夷親,單于款塞,天下殷富,百姓康樂,其治過於太宗(漢文帝)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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