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可法

孟卯君主,元朝平緬宣慰使

思可法(1294年—1369年),傣語思翰法傣那語ᥔᥫᥴ ᥑᥣᥢᥱ ᥜᥣᥳ,Hso Hkan Hpa)。孟卯君主,孟卯思氏政權的締造者,元朝平緬宣慰司宣慰使。

思可法
孟卯君主
統治1335年-1369年
繼任思並法
出生1294年
逝世1369年(74—75歲)
孟卯
子嗣思並法思戛法思瓦法、滿散
孟卯在思可法時期的最大統治疆域

思可法的身世和早年經歷擁有不同版本的記載,1335年繼位孟卯的說法較為可靠[1]。思可法在執政內發動了多次兼併戰爭,吞併了木邦孟密等緬北傣邦,趁着元朝政府無力控制滇西邊疆,迅速崛起壯大[2],多次挫敗元軍的討伐。隨後,思可法西進攻打印度阿洪姆王國並迫使其稱臣納貢。1355年,思可法選擇歸附元朝,接受了「平緬宣慰使」的土司頭銜。1363年,孟卯軍南下滅亡緬甸實皆王國彬牙王國

思可法是現代傣族文化崇拜的對象,在民間被尊為「思南王」,也是瑞麗傣族所認同的地方保護神(勐神),至今仍有祭祀思可法的活動。

名號

「思可法」之名在不同文獻中有不同的寫法。傣文獻大多記為思翰法[3]召思翰法[4][註 1]召弄思翰法[6][註 2]召翰法[8],也譯思漢法[9]思賀法[10],《孟定土司源流》作召軟罕軟召法弄罕軟[11],《刀思忠及其先祖史》除了思翰法之外還稱其為思洛召三達[註 3],在民間又有「思南王」的稱呼[12]。漢文獻中,「思可法」一名是明代早期史料常用的寫法[1],不同文獻中也有多種譯法,如《百夷傳》作思可發[13],《土官底簿》作思看法[14],《滇雲歷年傳》作斯可伐[15],因數次挫敗元軍的進攻,《元史》將其記為死可伐[16]緬甸史籍記載的思可法與原名差異較大,《琉璃宮史》作多基發[17],《華人蒞緬各地記》作思欽發[18]

《勐果占璧簡史》、《興威編年史英語Hsenwi Yazawin》、《嘿勐咕勐》、《麓川思氏譜牒》、《廣母貨卯》等文獻均記載其本名並非思翰法,而是在繼位後更名的。《勐果占璧簡史》、《興威編年史》記載的思翰法本名為混依翰罕傣那語ᥑᥧᥢᥴ ᥟᥤ ᥑᥣᥒᥴ ᥑᥛᥰ,Hkun Yi Hkang Hkam)[19][4];《嘿勐咕勐》記載其本名為召伊傣那語ᥓᥝᥲ ᥟᥤ,Chao Yi)[20];《麓川思氏譜牒》記載為剎遠傣那語ᥔᥣ ᥕᥣᥢᥰ,Hsa Ywang)[21];《廣母貨卯》記載為三古戛蓋[10]。《勐果占璧簡史》、《興威編年史》、《麓川思氏譜牒》都記載了「思翰法」一名的由來與有關,按《勐果占璧簡史》說法:混依翰罕少年時,地方守護神託夢讓其取走天神的玉璽,翰罕照做;第二天他在山上割茅草時,天神變作一隻大虎向翰罕撲來,並未傷害他,而是從其頭頂躍過[22]。思翰法的「思」(ᥔᥫᥴ)姓,在德宏傣語中有「虎」的意思[23]

身世

在傣文獻的記載中,思可法有多種不同的身世背景,大部分均記載其為王族後裔、根侖與根蘭後人。《勐果占璧簡史》和《興威編年史》記載,思可法是孟卯君主芳罕的妃子與孟卯前統治者召法弄宏勐化成的神靈生下的孩子,芳罕和召法弄宏勐都是根蘭(混來)後裔[24][4]。《嘿勐咕勐》記載,思可法為傣蚌之子[25],傣蚌是根蘭(混來)後裔、「允線遮」(今緬甸興威一帶)的「」,也是芳罕的二哥[26]阿薩姆傣族的《菩愣記》中,思可法是孟卯君主帕苗蚌(Pameoplung)的王后與天神之孫布拉翰登(Blakkhamdeng)的孩子,帕苗蚌是傣蚌之子[27]。英國學者內伊·埃里亞斯英語Ney Elias根據印度阿薩姆和緬甸的文獻整理出《上緬甸和雲南西部撣族歷史概述》一書,當中還記載了另一種說法,思可法之父名為召艾莫康能(Chau-Ai-Mo-Kam-Neng),召艾莫康能是根蘇(Kun-Su)的後人,根蘇則是根侖(混陸)七子、孟養君主[8]

少部分文獻記載思可法出身平民。《麓川思氏譜牒》中,思可法早年是牧牛人[21];《孟定土司源流》中,思可法前世是芳罕幼子,因為做了缺德事,受到神靈懲罰,轉世為放牛的窮人[11]

出生

不同文獻中的思可法擁有大相逕庭的身世背景,也都有各自版本的出生年份和地點。《勐果占璧簡史》中,思可法之母被芳罕逐出王宮,思可法出生在「曼南蓋勞」的「巒勞」,瑞麗民間傳說認為指的是今瑞麗市勐卯街道姐勒村南悶的後山腳[28]。《興威編年史》則稱思可法出生於「南博河」(Nam Paw)岸邊的山腳下[4]。《嘿勐咕勐》中,思可法出生於「南鳩江」(伊洛瓦底江)畔的「瓦晃」(今緬甸阿瓦[29]。《廣母貨卯》記載,思可法出生於「勐鳩」,即今緬甸密支那東南的伊洛瓦底江東岸[10]。《麓川思氏譜牒》載,思可法出生於「蠻海」,時間是公元1294年[註 4]。《孟定土司源流》載,思可法生於「遮蘭」,時間是13世紀初[11]。據埃里亞斯收集到的文獻顯示,思可法生於13世紀初[8]

繼位孟卯君主

大部分文獻記載,孟卯前任君主無嗣,思可法是由孟卯的大臣推上王位。《勐果占璧簡史》、《思漢法王》載,1310年,前任君主南玉罕良逝世,勐卯無主,大臣擁立思可法為王[32],思可法繼位後封其弟混三弄為「副王」(堅勐),併兼任孟拱[33]。《興威編年史》與《勐果占璧簡史》記載相同,時間卻是公元1152年[34]。《麓川思氏譜牒》和《孟定土司源流》載,前任君主罕靜法(芳罕之孫)逝世,地方無人管理,大臣受天旨意,將四匹馬放出城,駿馬奔馳到思可法面前跪下,大臣擁立思可法為孟卯王,時間是1240年,方國瑜認為應推後一百年,實為1340年[35][11]。《廣母貨卯》記載,前任國王「吉塔貢瑪拉」離世後,孟卯沒有官,人們到勐鳩請思可法到孟卯做官[10]

少部分文獻中,思可法是經世襲得到王位,此說見於《刀思忠及其先祖史》[12]、《菩愣記》和埃里亞斯所收集到的文獻。《菩愣記》稱,前任孟卯君主帕苗蚌無嗣,本來將由外甥蘇卡法繼位,結果王后在與神靈有過交往後生下了思可法,思可法順位繼承孟卯王位,蘇卡法被迫離開,前往布拉馬普特拉河畔建立阿洪姆王國[36][37]。埃里亞斯收集到的文獻表示,思可法之父召艾莫康能1220年逝世,思可法繼位孟卯[8]

《嘿勐咕勐》則表示,思可法是通過武力取得王位,1335年,思可法與其弟三弄帶着軍隊抵達孟卯,孟卯君主朗戛將王位禪讓給思可法[38]

統治

第一次擴張

1335年思可法繼位後,首先在「允遮海」(今緬甸南坎東北的遮海)建都,兩年後遷都「允遮蘭」(今緬甸木姐西南的姐南)[39]。允遮蘭建好後不久,思可法與鄰近傣族各邦結盟,並出兵攻克了不願結盟的勐英(今緬甸興威西南的孟英)[40][34]。約1338年,思可法與孟密爆發戰爭,孟密君主戰敗身亡,思可法吞併孟密[41][34]。約1342年,思可法與耿馬爆發戰爭[42][34]。約1343年,思可法任命島翰勐(刀干孟)為木邦勐獨的「召」[43],島翰勐在思可法去世後,於1397年反抗孟卯,趕走了君主思倫法[44],史稱「刀干孟之亂」。

孟卯原屬元朝行政區劃中的「麓川路」,孟卯前統治者擁有「麓川路軍民總管」的頭銜[45][46]。元朝可能曾授予思可法麓川土官的名號,但未納入正史記載[47],還有學者認為1331年[46]受命為麓川路總管土官的人物可能就是思可法[48]

與元朝的戰爭

思可法在發展壯大、吞併鄰邦的過程中不可避免與元朝發生衝突。1342年12月,元順帝雲南行省參知政事不老三珠虎符,以兵討思可法[16],不老奉命卻未出征[49]。1346年6月,元順帝任命亦禿渾為雲南行省平章政事,與河南參政賈敦熙一同討伐思可法,元軍因瘴氣退兵[50][51]。1346年7月,降詔招諭思可法[52]。1347年3月,雲南王孛羅向北京報捷[53],實際孛羅謊報戰捷,元軍遭到了嚴重損失[54]。同年,元朝派遣元帥述律遵道招撫思可法,隨後,派遣亦禿渾發兵討伐,戰敗[55]。1348年,元朝令答失八都魯討伐思可法,仍以失敗告終[13][56]。元朝對思可法的擴張處於無可奈何的境地[57],曾發佈招諭嘗試離間思可法的屬下,並懸賞其性命[58]。傣文史籍《嘿勐咕勐》提到,1337年,元軍也曾進討思可法,在三台山地區被思可法擊敗,不過此說並未見於漢文史書[59]

第二次擴張

擊敗元軍後,思可法乘勝吞併鄰邦[60],將擴張轉向東南,使暹羅八百老撾車裏白古等國向其納貢[61][62][34]方國瑜江應樑等學者認為思可法只是在擊敗元軍後聲勢極盛時派使臣聯絡這些地區,與鄰近的政權建立了聯盟關係[63],尚沒有到納貢的地步[54]。東南方戰事結束,思可法揮師西進,以其弟混三弄為總兵,征討「勐衛薩麗」(今印度阿薩姆),勐衛薩麗投降納貢;班師回程的途中,混三弄被部下陷害,部下向思可法誣告其將在孟養擁兵自立,思可法聽信誣言,賜混三弄毒酒自盡[64][65][34][66]

受封宣慰使

1355年,思可法向元廷稱臣,派其子滿散入貢,以免再遭征伐[67]。此時元朝腹地爆發紅巾軍起義,無法顧及邊疆地區[68],也無力將思可法侵佔的地區物歸原主[57],於是設置羈縻政區平緬宣慰司[註 5][70],任命思可法為宣慰使[71],標誌元朝政府承認了思可法對傣族諸部的控制[72]

第三次擴張

獲得元朝的承認後,思可法再次發兵擴張領土,趁着雲南行省大理段氏不和,發兵侵佔遠干府(今鎮沅)和威遠府(今景谷),元梁王無力克復[73][註 6]。1360年,思可法認為允遮蘭地方狹小,人們只有居住的地盤,缺少田地,於是率領國民離開允遮蘭,抵達「達本」(今瑞麗雷允村喊板寨[75]),建立「達本城」[54][76]

1363年[17],思可法將軍隊統治權交給長子思並法,南下攻打緬甸諸邦[34]。孟卯軍首先攻克太公城英語Tagaung, Mandalay,太公國王南逃實皆;孟卯軍抵達實皆,實皆國王棄城而逃,孟卯軍誅殺太公國王;隨後橫渡伊洛瓦底江,攻克彬牙王國,將彬牙國王那臘都擄走並囚禁在孟卯[77],時為1364年之事[17]。實皆與彬牙遭到孟卯軍的打擊而迅速敗落,不久後相繼亡國[78]。兩年後,思可法將都城遷至南卯河(瑞麗江)以北三里的「塔蘇烏」,塔蘇烏即今瑞麗城區勐卯鎮[77]

去世

1369年,思可法去世,享年75歲,長子思並法繼位[79]。多部傣文史書記載思可法享年85歲[80][76]方國瑜認為應系75歲之誤[79]。根據漢文史書《百夷傳》的記載[81]推測,思可法卒於1370年前後[82][83]

子嗣

在不同的文獻中,思可法的子嗣有多種記載,這也導致文獻記載的思可法至思倫法之間孟卯君主傳襲十分混亂。

名字 世系 文獻 事跡 參考
思並法
思炳法
思恆法
昭並發
思可法長子 《勐勐土司世系》
《孟定土司源流》
《麓川思氏譜牒》
《興威編年史》
百夷傳
《上緬甸和雲南西部撣族歷史概述》
《嘿勐咕勐》
思可法死後繼任孟卯王位,思氏王朝第二代君主。 [84]
[85]
[86]
[76]
[79]
[81]
[77]
思戛法
昭肖發
思可法次子 《勐勐土司世系》
《百夷傳》
殺死外甥台扁(思洪法),繼任孟卯王位,思氏王朝第四代君主,被人民所殺。
《嘿勐咕勐》 趕走外甥思秀法,成為思氏王朝第三代君主。
滿散
莽三
思可法之子 《百夷傳》
《元史》
1355年入貢大都[70],《百夷傳》載為思倫法之父。
思秀法
思洪法
台扁
思可法長孫 《百夷傳》
《勐勐土司世系》
接替其父繼任孟卯王位,思氏王朝第三代君主,被叔父思戛法(昭肖發)所殺。
《興威編年史》 接替其父繼任孟卯王位,思氏王朝第三代君主,被人民所殺。
《上緬甸和雲南西部撣族歷史概述》
《孟定土司源流》
《麓川思氏譜牒》
接替其父繼任孟卯王位,思氏王朝第三代君主。
《嘿勐咕勐》 其父死後,叔父思戛法篡位,叔父暴斃後回到孟卯繼任王位,成為思氏王朝第四代君主。
思瓦法
思萬法
思瓦發
召瓦法
思可法三子 《勐勐土司世系》
《百夷傳》
前任君主思戛法(昭肖發)被人民殺害,人民擁立思瓦發(思萬法)為王,是為思氏王朝第五代君主。
思可法長孫思秀法(台扁)之子 《嘿勐咕勐》 思秀法死後,思瓦法繼任王位,是為思氏王朝第五代君主。
《上緬甸和雲南西部撣族歷史概述》 接替台扁,成為思氏王朝第四代君主。
思的法[註 7]
思也法
思可法長孫思洪法之子 《麓川思氏譜牒》
《孟定土司源流》
接替思洪法,成為思氏王朝第四代君主。
思倫法
思混法
思侖發
思戶煖
思洪暖
思可法之孫、滿散之子 《百夷傳》 接替思瓦發(思萬法)繼任孟卯王位,思氏王朝第六代君主,與明朝爆發戰爭。
思可法外甥、混三弄之子 《嘿勐咕勐》
思可法長孫思洪法之長孫 《麓川思氏譜牒》
《孟定土司源流》
接替其父思的法(思也法),思氏王朝第五代君主。
思可法之孫 《興威編年史》 思可法有一妃名為南康翰少(Nang Kang Hkam Hsao),在與思可法發生爭執之後前往中國,並在中國誕下一子,名為混普翰(Hkun Pu Hkam)。混普翰有一子名為混普告(Hkun Pu Kaw)。孟卯君主台扁死後,大臣找到混普翰並希望他出任勐卯召法,混普翰推薦混普告。混普告繼任孟卯君位,是為思氏王朝第四代君主,繼位後更名思混法。

文化象徵

德宏傣族的文化中包括許多由歷史演變為原始崇拜的內容,瑞麗地區的傣族將「召貨罕」作為地方保護神(勐神[89],召貨罕的原型正是思可法。歷史上會在每年的5月(傣曆7月)舉行祭祀,擇日以初七、十七、二十七為宜,主祭人是勐卯正印土司,祭壇位於今瑞麗市區以東的廣賀罕山,祭品選用黃牛公雞米酒、飯、茶等物。隨着20世紀50年代土地改革運動的結束,瑞麗土司制度廢除,作為土司封建統治之精神支柱的「勐神」祭祀也相應廢止。不過民間對「召貨罕」勐神的敬仰依然存在,當地居民自發在祭壇原址修建了「神宮」,主祭人改為鄰近的棒蚌村村長[90][91]

註釋

  1. ^ 「召」(ᥓᥝᥲ)為傣語的官、君主之意[5],參見蘇巴 (稱謂)
  2. ^ 「弄」(ᥘᥨᥒᥴ)為傣語「大」之意[7]
  3. ^ 「召三達」意為「三眼王」,大部分文獻記載這是對思可法之弟三隆法的稱呼,唯盞達土司《刀思忠及其先祖史》所言有別。
  4. ^ 《麓川思氏譜牒》記載的年代非常混亂。《譜牒》載,思可法45歲時與元軍爆發戰爭,方國瑜考訂,45歲是54歲之誤,戰爭應是指1347年初亦禿渾攻孟卯之事,而傣曆是在傣曆六月(農曆三月)改易年份,因此思可法的年齡應當記載為1347年春53歲、春後54歲;《譜牒》載,思可法66歲,時年生肖屬鼠,方國瑜考證,時年應是公元1360年,庚子年,此說與1347年53歲相容[30]。綜上,思可法應生於1294年[31]
  5. ^ 《元史·百官志》作「平緬宣撫司」,《元史·順帝本紀》作「平緬宣慰司」,《明史·土司傳》言思倫法「上元所授宣慰司印」,《元史·百官志》言宣撫司者,誤也[69]
  6. ^ 《雲南機務鈔黃》所載的詔書原文並未提及具體侵佔遠干府與威遠府的孟卯君主是誰,《雲南通史》認為即是思可法[74]。按詔書所言,「因近雲南大理不和」,而詔書是1383年發佈,思可法已去世14年,因此也可能是由後來孟卯君主所佔。
  7. ^ 《孟連宣撫史》校注者認為,思的法應為罕的法之誤[87]。罕的法,木邦君主,《嘿勐咕勐》載為刀干孟之孫、思佑法之子[88]

引用

  1. ^ 1.0 1.1 C. Daniels(2018),229頁
  2. ^ 陸韌(2008),64-65頁
  3. ^ 勐勐土司世系,49頁
  4. ^ 4.0 4.1 4.2 4.3 J. G. Scott(1967),17頁
  5. ^ 孟尊賢(2007),335頁
  6. ^ 銀雲瑞霧的勐果占璧簡史,43頁
  7. ^ 孟尊賢(2007),977頁
  8. ^ 8.0 8.1 8.2 8.3 N. Elias(1876),17頁
  9. ^ 孟連宣撫史,30頁
  10. ^ 10.0 10.1 10.2 10.3 廣母貨卯,228頁
  11. ^ 11.0 11.1 11.2 11.3 孟定土司源流,590頁
  12. ^ 12.0 12.1 刀思忠及其先祖史,98頁
  13. ^ 13.0 13.1 百夷傳,52頁:"至正戊子,麓川土官思可發數侵擾各路,元帥搭失把都討之,不克。"
  14. ^ 土官底簿·卷上,鎮康州知州條,七十七頁:"大悶法百夷人從麓川宣慰思看法征討有功充招募名目擬管林馬甸寨故男曩博襲職有思看法為見"
  15. ^ 滇雲歷年傳·卷五,233頁:"(至正)六年,木邦夷斯可伐作亂。"
  16. ^ 16.0 16.1 元史·卷四十·順帝本紀,865頁:"(至正二年十二月)丙辰,賜雲南行省參知政事不老三珠虎符,以兵討死可伐。"
  17. ^ 17.0 17.1 17.2 琉璃宮史,330頁
  18. ^ 李謀(2008),76頁
  19. ^ 銀雲瑞霧的勐果占璧簡史,39頁
  20. ^ 嘿勐咕勐,79頁
  21. ^ 21.0 21.1 方國瑜(2001),535頁
  22. ^ 銀雲瑞霧的勐果占璧簡史,39-40頁
  23. ^ 孟尊賢(2007),437頁
  24. ^ 銀雲瑞霧的勐果占璧簡史,33-37頁
  25. ^ 嘿勐咕勐,78頁
  26. ^ 銀雲瑞霧的勐果占璧簡史,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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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 方國瑜(2001),539-540頁
  31. ^ 刀保堯(2005),10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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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 思漢法王——思可法,-163-16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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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 ^ 銀雲瑞霧的勐果占璧簡史,42頁
  41. ^ 銀雲瑞霧的勐果占璧簡史,43-44頁
  42. ^ 銀雲瑞霧的勐果占璧簡史,45-46頁
  43. ^ 銀雲瑞霧的勐果占璧簡史,47頁
  44. ^ 明太祖實錄·二五五卷,3679頁,洪武三十年九月戊辰條:"麓川平緬宣慰使司刀干孟叛逐其宣慰使思倫發"
  45. ^ 元史·卷三十四·文宗本紀,750頁:"(至順元年二月)雲南麓(州)〔川〕等土官來貢方物。"
  46. ^ 46.0 46.1 元史·卷三十五·文宗本紀,785頁:"(至順二年五月)庚寅,立雲南省(蘆傳)〔麓川〕路軍民總管府,以土官為之,制授者各給金符。"
  47. ^ C. Daniels(2018),230頁
  48. ^ 喜田幹生(1986),110頁
  49. ^ 方國瑜(1958),65頁
  50. ^ 元史·卷四十一·順帝本紀,875頁:"(至正六年六月)丁巳,詔以雲南賊死可伐盜據一方,侵奪路甸,命亦禿渾為雲南行省平章政事討之。"
  51. ^ 明野史,轉引自雲南通志·卷一百九十一·南蠻志一之三·群蠻三,十七頁,麓川死可伐條:"〔倪輅明野史〕……至正丙戌命河南參政賈敦熙討之以瘴起還師"
  52. ^ 元史·卷四十一·順帝本紀,875頁:"(至正六年秋七月)丁亥,降詔招諭死可伐。"
  53. ^ 元史·卷四十一·順帝本紀,877頁:"(至正七年三月)乙丑,雲南王孛羅來獻死可伐之捷。"
  54. ^ 54.0 54.1 54.2 方國瑜(2001),539頁
  55. ^ 元史·卷一百八十六·歸暘傳,4270頁:"(至正七年)雲南死可伐叛,詔以元帥述律遵道往喻之;未幾,命平章政事亦都渾將兵討之,事久無功。"
  56. ^ 明野史,轉引自雲南通志·卷一百九十一·南蠻志一之三·群蠻三,十七頁,麓川死可伐條:"〔倪輅明野史〕……戊子再命搭失把都魯討之亦不克引還"
  57. ^ 57.0 57.1 江應樑(1983),234頁
  58. ^ 金華黃先生文集·卷第七·續藁四,第一至二頁,招諭雲南土官等詔:"詔書到日除死可伐不赦外應有被死可伐脅從詿誤之人納欵出降者並免本罪各安家業元有官者悉復其官能生擒死可伐及殺獲其首級者具以聞優加賞賚升擢其死可伐族屬能生擒殺獲本賊者命為本路土官"
  59. ^ 嘿勐咕勐,81-82頁
  60. ^ 明野史,轉引自雲南通志·卷一百九十一·南蠻志一之三·群蠻三,十七頁,麓川死可伐條:"〔倪輅明野史〕……可法遂乘勝併合諸路而有之乃罷土官以各甸賞有功者"
  61. ^ 銀雲瑞霧的勐果占璧簡史,4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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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 ^ 銀雲瑞霧的勐果占璧簡史,47-49頁
  65. ^ 嘿勐咕勐,83-8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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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7. ^ 明野史,轉引自雲南通志·卷一百九十一·南蠻志一之三·群蠻三,十七頁,麓川死可伐條:"〔倪輅明野史〕……然懼再舉伐之於是遣其子滿散入朝以輸情款"
  68. ^ 騰越州志·卷十·土司,139-140頁,麓川土司條:"遣其子滿散入貢時中原亂元人不暇顧邊外遂寢而不問麓川遂座大矣"
  69. ^ 方國瑜(1958),67頁
  70. ^ 70.0 70.1 元史·卷四十四·順帝本紀,926頁:"(至正十五年八月)雲南死可伐等降,令其子莽三以方物來貢,乃立平緬宣慰司。"
  71. ^ 元史·卷九十二·百官志,2340頁:"至正十五年八月,以雲南死可伐等降,令其子莽三入貢方物,乃置平緬宣撫司以羈縻之。"
  72. ^ 百川(1986),56頁
  73. ^ 雲南機務鈔黃,洪武十六年六月二十七日,556頁:"諭征南將軍總兵官潁川侯傅友德副總兵永昌侯藍玉西平侯沐英知道:近於六月中旬,遣歸車裏使臣遣官間問雲南老人,皆說死可伐地方三十六路,元朝時都設官,後被蠻人專其地,已四十年矣。因近雲南、大理不和,其蠻又侵楚雄西南邊遠干、威遠二府,梁王無力克復,至今蠻占。"
  74. ^ 何耀華(2011),125頁
  75. ^ 陸惠傣(2012),160頁
  76. ^ 76.0 76.1 76.2 孟定土司源流,591頁
  77. ^ 77.0 77.1 77.2 J. G. Scott(1967),19頁
  78. ^ 琉璃宮史,331頁
  79. ^ 79.0 79.1 79.2 方國瑜(2001),541頁
  80. ^ 勐勐土司世系,59頁
  81. ^ 81.0 81.1 百夷傳,55-58頁:"思可發死,子昭並發立。八年,傳其子台扁。年,台扁從父昭肖發殺之而自立,期年,盜殺昭肖發,眾立其弟思瓦發。國朝洪武辛酉,平雲南。明年,思瓦發寇金齒。是冬,思瓦發略於者闌、南甸。其屬達魯方等輒立滿散之子思侖發,而殺思瓦發於外。"
  82. ^ 江應樑(1980),55頁
  83. ^ 方國瑜(1998),640頁
  84. ^ 勐勐土司世系,59-67頁
  85. ^ 嘿勐咕勐,87-90頁
  86. ^ N. Elias(1876),27頁
  87. ^ 孟連宣撫史,4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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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9. ^ 張建章(1992),94頁
  90. ^ 朱德普(1994),81-82頁
  91. ^ 呂大吉(1999),76-78頁

參考文獻

漢文史料
傣文史料
其他原始文獻
參考書目
期刊論文
  • 陸韌. 元代西南边疆与麓川势力兴起的地缘政治. 中國邊疆史地研究. 2008, 18 (3): 55-65+149. 
  • 佚名; 李謀 譯. 华人莅缅各地记. 南洋資料譯叢. 2008, (3): 67-80. 
  • 百川. 明代麓川之役述评. 思想戰線. 1986, (2): 56-61. 
  • 朱德普. 勐卯勐神内涵及与勐卯古国史事互证. 思想戰線. 1994, (6): 80-85. 
  • Jogendra Nath Phukan. Relations of the Ahom Kings of Assam with those of Mong Mao (in Yunnan, China) and of Mong Kwang (Mogaung in Myanmar). Proceedings of the Indian History Congress. 1991, 52: 888-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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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喜田幹生. 勃興期の麓川とマオ・シャンについて. 東南アジア歴史と文化. 1986, 15: 107-123. doi:10.5512/sea.1986.107. 
前任:
一說朗戛
一說罕靜法
一說南玉罕良
一說吉塔貢瑪拉
一說召艾莫康能
孟卯君主
1335年-1369年
繼任:
思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