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製平定西藏碑
御製平定西藏碑,位於西藏自治區拉薩市布達拉宮方城南門外西側,為紀念清軍平定準噶爾之亂、控制西藏而立。漢語「西藏」一詞便由該碑開始正式使用。
御製平定西藏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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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區文物保護單位 | |
地址 | 拉薩市城關區 |
分類 | 石窟寺及石刻 |
時代 | 1724年 |
認定時間 | 1996年4月16日 |
簡介
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清軍先後兩次進入西藏,平定準噶爾之亂。為紀念此勝利,康熙六十年(1721年),康熙帝親撰碑文,用滿文、漢文、蒙古文、藏文四體文字鐫刻,記述了清朝派兵平定入侵西藏的蒙古準噶爾部的功德。[1]
清朝雍正二年(1724年),內閣學士鄂賁等人刻立於布達拉宮門前。乾隆年間,增建琉璃瓦歇山頂碑亭。該碑與御製十全記碑東西相對。1965年,將該碑及碑亭與御製十全記碑及碑亭一同遷入龍王潭公園,1990年兩碑及碑亭又遷回布達拉宮方城南門外。[1][2]
御製平定西藏碑保存完好。該碑的形制與內地的清朝御製碑完全相同。此碑為螭首方額,其中寬1.13米,碑額高1米,厚0.42米。碑額正面右側篆書陰刻「敕建」二字,正面左側刻有4列藏文;碑額背面右側刻有一豎行蒙古文,背面左側刻有豎行滿文。碑身正面右側刻有小楷漢字15豎行,正面左側刻有印刷體藏文46列;背面右側刻有蒙古文15豎行,背面左側刻有滿文15豎行。碑身寬1.05米,高1.84米,厚0.35米。碑身正面與背面的上、下、左、右均刻有寬0.16米的雲帶紋邊框。碑座為疊澀方座,分成上、中、下三階。上階寬1.23米,高0.45米,厚0.54米,正面、背面分別刻有海水太陽雲紋;中階寬1.44米,高0.25米,長1.47米;下階露出地面的部分寬2米,高0.2米,長2米。該碑石總高3.74米,下有龜趺座,並建有碑亭加以保護。[1]
康熙帝御書《御製平定西藏碑》後,漢語「西藏」這一名稱正式出現,取代了中國唐宋以來的「吐蕃」,元、明的「朵甘」、「烏思藏」、「阿里三廓」(元為「納里速古魯孫」)等名稱。[3]碑文中也有「土伯特國」、「土伯特」的稱呼。
1996年,御製平定西藏碑被列為西藏自治區文物保護單位。[1]
《康熙朝實錄·卷之二百九十三》載,康熙六十年九月:[4]
蒙古王、貝勒、貝子、公、台吉、及吐伯特酋長等奏,西藏平定,請於招地建立豐碑,以紀盛烈,昭垂萬世。上允所請。御製碑文曰:
昔者,太宗文皇帝之崇德七年,班禪額爾德尼、達賴喇嘛、顧實汗,謂東土有聖人出,特遣使自人跡不至之區,經讎敵之國,越數年始達盛京,至今八十載,同行善事,俱為施主,頗極安寧。後達賴喇嘛之歿,第巴隱匿不奏者,十有六年,任意妄行,拉藏滅之,復興其法,因而允從拉藏、青海群眾公同之請。中間策妄阿喇布坦妄生事端,動準噶爾之眾,肆行奸詐,滅壞達賴喇嘛,並廢第五輩達賴之塔,辱衊班禪,毀壞寺廟,殺戮喇嘛,名為興法而實滅之,且欲竊據土伯特國。朕以其所為非法,爰命皇子為大將軍,又遣朕子孫等,調發滿洲、蒙古、綠旗兵,各數萬,歷煙瘴之地,士馬安然而至。賊眾三次乘夜盜營,我兵奮力擊殺,賊皆喪膽遠遁。一矢不發,平定西藏,振興法教,賜今胡必爾汗冊印,封為第六輩達賴喇嘛,安置禪榻,撫綏土伯特僧俗人眾,各復生業。於是文武臣工,咸謂王師西討,歷瘴癘險遠之區,曾未半載,輒建殊勳,實從古所未有。而諸蒙古部落、及土伯特酋長,亦合詞奏曰:皇帝勇略神武,超越往代,天兵所臨,邪魔掃蕩,復興蒙古向所尊奉法教。坎麻、藏、衛等部人眾,咸得拔離湯火,樂土安居。如此盛德大業,非臣下頌揚所能宣罄。請賜御製碑文,鐫勒招地,以垂永久。朕何功焉,而群眾勤請不已。爰紀斯文,立石西藏。俾中外知達賴喇嘛等三朝恭順之誠、諸部落累世崇奉法教之意。朕之此舉所以除逆撫順,綏眾興教雲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