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雲 (弘治進士)

張雲(1467年—1544年),字季升,號申臺,河南信陽衛人,官籍,明朝政治人物。

張雲
大明提督西苑農事戶部尚書
籍貫河南信陽衛
字號字季升,號申臺
出生成化三年(1467年)五月二十五日
逝世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四月
配偶娶劉氏,継娶徐氏
親屬(子)張士奇
出身
  • 弘治八年乙卯科舉人
  • 弘治十五年壬戌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弘治八年(1495年)乙卯科河南鄉試第七十名舉人。弘治十五年(1502年)中式壬戌科會試第一百九十八名,三甲第三十六名進士[1][2]。授山西襄陵縣知縣,正德二年(1507年)三月選授禮科給事中,四年四月升工科右,五月升本科左。復除刑科左,十年五月升刑科都,十四年復除吏科都,十五年六月升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館,嘉靖三年(1524年)五月升南京光祿寺卿,五年三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遼東,七年七月以病乞歸。八年八月起升戶部右侍郎,督理西苑農事,晉左侍郎,十五年十月升戶部尚書,參與部事,十一月改總督倉場兼管西苑農事,閏十二月因舉薦原戶部郎中魏珽不當,被御史王應彈劾,張雲上章引罪,且自陳衰病不任倉場職,乞骸骨,世宗免其提督倉場職務,仍舊專攝西苑農事。十六年六月因殿庭被災被疏論,上疏自陳乞罷,遂被准許致仕,令馳驛歸鄉。二十三年四月卒,贈太子少保[3]

家族

曾祖張得春,千戶;祖父張翔,千戶;父張和,母李氏。具慶下。兄張震[4]

參考文獻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之二百八十五》:嘉靖二十三年四月,致仕戶部尚書張雲卒。雲河南信陽人,弘治壬戌進士,知襄陵縣,選授給事中,累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遼東,以病免。久之,用薦起,歷戶部左右侍郎,九年秩滿,升本部尚書提督倉場及西苑農事,以老疾致仕,給驛還,有司致月廩歲夫,至是卒,賜祭葬如例,贈太子少保。
  4.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五年進士登科錄》 
官銜
前任:
李高
明朝襄陵縣知縣
弘治十五年-正德二年
繼任:
李茂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