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㷆(1525年—?年),字雲京,號藻溪,福建福州府閩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張㷆
大明博平縣知縣
籍貫福建福州府閩縣
出生乙酉年七月二十八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方氏
親屬(子)張元芳、張元慶
出身
  • 嘉靖二十八年己酉科舉人
  • 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治《春秋》,由縣學增廣生中式己酉科(1549年)福建鄉試第八十二名舉人,年三十二歲中式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癸未科會試第二百五名,第三甲第八十四名進士[1][2]。都察院觀政,授浙江義烏縣知縣,三十九年復除直隸崑山縣,四十一年調山東博平縣,致仕。

家族

曾祖張銘,祖張濱,七品散官;父張世範,母林氏;繼母林氏[3]。弟𤌍、煾、<火定>。

參考資料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進士登科錄》:軍籍,治《春秋》,年三十二歲中式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第三甲第八十四名進士。七月二十八日生,行三,曾祖張銘;祖張濱,七品散官;父張世範;母林氏。永感下,妻方氏。由縣學增廣生中式福建鄉試第八十二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二百五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