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離畢,又做移離畢[1],來自於突厥語的「俟利發」(eletber/ilitbir/eltäbir/iltäbir),原為突厥官名,契丹人用夷離畢稱呼參知政事或掌刑政官[2]遼朝建立後,分南北兩制,北面官之中設夷離畢院掌刑獄。有左、右夷離畢,知左、知右夷離畢事等官。

文獻記錄

  •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97引宋綬《上契丹風俗》:「蕃官有夷離畢,參聞國政。」
  • 余靖《武溪集·契丹官儀》:「藩官有參知政事,謂之夷離畢。」
  • 遼史·國語解》:「夷離畢,即參知政事,後置夷離畢院以掌刑政。」[1]

參見

參考資料

  • 遼史·營衛志下》
  • 《遼史·第四十五卷 志第十五 百官志一》

註釋

  1. ^ 1.0 1.1 熱合木吐拉·艾山:回鶻文化對契丹的影響,新疆社會科學:維文,2009,vol.2:p.57-67。文字版可於此處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查看。
  2. ^ 契丹的语言和契丹的大小字. [2013-09-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