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爾福四人案
基爾福四人案(Guildford Four)中的四個人是指保羅·希爾(Paul Michael Hill)、蓋瑞·康隆(Gerard "Gerry" Conlon)、帕特里克·「帕蒂」·阿姆斯特朗(Patrick "Paddy" Armstrong)和卡洛·理查德森(Carole Richardson),他們於1975年10月在英國被錯誤指控為基爾福酒吧爆炸案的主謀。該爆炸案造成5人喪生及數十人受傷。希爾、康隆等4人坐了15年的冤獄,後來上訴成功推翻定罪而得以被釋放。2005年2月9日,英國首相托尼·貝理雅對基爾福、伍爾維治爆炸案中受到不公正待遇的人和家庭發表聲明,他說:「我對他們在這件事中受到的折磨和不公正的待遇感到十分的抱歉……他們理應得到全面的、公開的平反。」2014年6月21日,蓋瑞·康隆因為肺癌死於貝爾法斯特的家中。
背景
沒有任何的證據表明這四個人與愛爾蘭共和軍有牽連,而他們的出身和生活模式亦未能對號入座。此案發生前,派屈克·阿姆斯特朗和卡洛·理察森住在一間空屋內,過着犯案及與毒品一起生活的日子。而保羅·希爾則由貝爾法斯特一對婚姻不愉快的、信奉不同宗教的夫婦撫養成人。
這四人在此案審訊期間,一直聲稱被警方拷問,暗示被屈打成招。當他們被裁定為謀殺者並被判處無期徒刑時,法官表示他很遺憾這四個人並未被控以能判處死刑的叛國罪。
1977年2月,Balcombe Street gang案審訊期間,四名愛爾蘭共和軍成員指示他們的律師為四名因三宗在Woolwich和基爾福發生的炸彈案被判以重刑的無辜者引起關注。四名共和軍在這三宗炸彈案中,從未被起訴過。不過從來沒有證據能證明那三宗炸彈案與那四名共和軍有關,而愛爾蘭共和軍亦從未證實過作案者的真實身份。
其後,基爾福四人案中之四名主角,嘗試根據Criminal Appeal Act 1968第十七條上訴,但被駁回。1987年,英國內政部發出一份備忘錄,承認這四人是恐怖份子的機會微乎其微,但這並不足以作為上訴的證據。
新的證據與最終裁決
1989年,一位偵探調查此案時發現幾份派屈克·阿姆斯特朗對警方的口供被嚴重修改過。整份口供被重新排位,內容又被加添或刪去。這些口供及其修改處與呈上法庭的打字及手寫版本相符,可見手寫版本其實是在錄取口供過後才寫成的。這暗示警方為了整件案件能符合他們所想要表達的,而不惜修改證供。
由於這份新的證據,上訴被接納。英格蘭及威爾斯首席法官Lord Lane表示警方在此案中用了以下其中一種手法:
- 偽造了整份打字證供,令到他們看似更有效,然後再製造一份手寫版本的證供,讓讀者覺得那份手寫版本是錄口供時的臨時紀錄;
- 開首以手寫方式作紀錄,然後再作修改,用打字機打出來,目的是令該口供更易讀,改寫它們令它們更好看,再基於這份已被修改的證供,製造一份手寫證供。
無論是那一種,警方也是在說謊,而結論就是這些所謂證據都帶有誤導性,本案中四人的定罪被推翻及獲釋。
保羅·希爾另外涉及一宗被判於北愛爾蘭謀殺一名英軍的案件,獲准在上訴期間保釋外出,該判決後來於1994年被撤銷。
至於傑利·康隆的七名家人,包括他的父親吉塞普、他的姨姨和他兩個只有14歲和16歲的表弟妹,亦同樣被控以管有爆炸性物品而被判入獄。吉塞普因長年肺病而死於監獄中。
上訴過後
傑利·康隆的自傳《我無罪》(Proved Innocent)被改編成奧斯卡得獎電影《以父之名》,由丹尼爾·戴-劉易斯、艾瑪•湯普遜及皮迪·普斯歷衛治主演。
保羅·希爾則娶了前美國參議員羅伯特·弗朗西斯·甘迺迪的女兒Mary Courtney Kennedy,並誕下一女Saoirse Roisín Kennedy。他們已經分居[來源請求]。
外界觀點
改編電影《以父之名》(In the Name of the Father)則偏重於表現此案為種族歧視的紛爭,着重表示出四人是完全無辜的。
參看
外部連結
- Life for a life sentences to warn the IRA — A report on the sentencing phase of the original trial, The Guardian, October 23, 1975
- British Prime Minister apologises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The Guardian, February 10, 2005
- Summary of the cases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from the BBC
參考文獻
- An Phoblacht/Republican News (May 7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