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應秋
周應秋(1571年—1629年),字茂實,號春臺,南直隸鎮江府金壇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周應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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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吏部尚書 | |
籍貫 | 南直隸鎮江府金壇縣 |
字號 | 字茂實,號春臺 |
出生 | 隆慶五年(1571年) |
逝世 | 崇禎二年(1629年)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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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萬曆十六年(1588年)戊子科應天鄉試第一名舉人(解元),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進士。都察院觀政,授崇德縣知縣,二十九年(1601年)任直隸任丘縣知縣[1],三十三年(1605年)升吏部驗封司主事,三十五年(1607年)七月升員外郎,四十年(1612年)九月升吏部文選司郎中,四十五年(1617年)五月升太常寺少卿。四十七年(1619年)七月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南贛,天啟元年(1621年)十月升大理寺卿,三年(1623年)二月升工部左侍郎。
天啟三年(1623年)為避東林,謝病去職。四年(1624年)冬魏忠賢起其為南京刑部左侍郎,五年(1625年)正月召拜刑部添註尚書,十二月改都察院左都御史,六年(1626年)七月升吏部尚書,七年(1627年)八月加太子太師。崇禎元年(1628年)五月入逆案,二年(1629年)遣戍死[2]。
事跡
周應秋投靠魏忠賢,「十狗」之一。他得知魏良卿嗜食煨蹄,每當魏良卿到他家裏,他必以煨蹄款待,大得魏良卿歡心,時稱「煨蹄鬻憲」。
周應秋任吏部尚書時,公開賣官鬻爵,按官職大小索價,每天收入賄銀一萬兩,被稱為「周日萬」[3]。
家族
參考資料
- ^ 劉統、劉炳《任邱縣志·卷七》
- ^ 《明史·卷306》:(周)應秋,金壇人。萬曆中進士。歷官工部侍郎,生平無持操。天啟三年避東林謝病去。明年冬,魏忠賢起為南京刑部左侍郎。五年召拜刑部添註尚書。時忠賢廣樹私人,悉餌以顯爵,故兩京大僚多添註。尋改左都御史。家善烹飪,每魏良卿過,進豚蹄留飲,良卿大歡,時號「煨蹄總憲」。明年七月代紹徽為吏部尚書,與文選郎李夔龍鬻官分賄。清流未盡逐者,應秋毛舉細故,削奪無虛日。忠賢門下有「十狗」,應秋其首也。冒三殿功,屢加太子太師。初,楊漣等拷死,應秋夜半叩戶,語其館客曰:「天眼開,楊漣、左光斗死矣。」莊烈帝嗣位,被劾歸。已,入逆案,遣戍死。弟維持。天啟中為御史,請刊黨籍,盡毀天下書院。俄劾兵部尚書趙彥等,並削籍。以兄應秋在位,引嫌歸。崇禎初,起按浙江,被劾罷。兄弟並麗逆案。
- ^ 文秉《先撥志始》卷下:「每日勒足萬金,都門有『周日萬』之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