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昌期(1563年—?),原名呂重慶,號蘭谷應天府溧陽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四年(1576年)丙子科應天鄉試舉人,二十六年(1598年)戊戌科進士[1],授南京戶部主事,榷稅淮安鈔關。三十二年由郎中出知福建建寧府,三十八年補嚴州府,明敏精勤,剔奸搜弊,罔不盡心。開濬西湖,建造建昌山橋樑,至今稱呂公橋。尤喜接引士類,較藝說書,所拔方逢時宋賢等,悉為名臣。四十二年擢福建清軍驛傳道副使,四十四年考察去職。四十七年補任山東按察司副使,天啟元年(1621年)養病,本年升山東清軍驛傳參政。及魏忠賢起,群小用事,遂告歸,崇祀嚴州名宦[2]

參考文獻

  1. ^ 《萬曆二十六年戊戌科進士履歷》:呂昌期,曾祖䛰。祖商。父士元。蘭谷,詩一房,癸亥七月二十四生。溧陽人,丙干十一,會百七十八,二甲十九。戶部政,戊戌授南戶部主事,己亥管淮安鈔關,辛丑升員外,壬寅升郎中,甲辰升建寧知府,丁憂,庚戌補嚴州知府,甲寅升付建清軍付使,丙辰考察,己未補山東付使,辛酉養病,本年升本省參政。
  2. ^ 《嚴州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