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弘濟(1559年—?),字春陽,一字汝輯,號海洲浙江秀水縣(今屬嘉興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吳弘濟
大明
籍貫浙江嘉興府秀水縣
出生己未年六月十九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曾氏
親屬(子)兆榮、茂榮
出身
  • 萬曆七年己卯科舉人
  • 萬曆十四年丙戌科進士

生平

己卯鄉試四十七名,萬曆十四年(1586年)丙戌科會試三十九名,登三甲第九十五名進士[1][2]。吏部觀政,授湖廣蒲圻縣(今屬湖北省赤壁市)知縣。[3]二十年十月授湖廣道監察御史。萬曆二十一年(1593年),高攀龍趙用賢去國,疏爭之,謫為揭陽典史,復爭之,斥為民。熹宗即位。贈光祿寺少卿。

家族

曾祖吳參;祖父吳樑;父吳傑。母曾氏。具慶下。兄吳勲(同科舉人)、弘毅、弘道、弘德。弟弘憲、弘化、弘猷[4]

參考文獻

  • 中國方志叢書(第三四五號)清 勞光泰 纂修,湖北省《蒲圻縣志》,據清道光十六年刊本影印。成文出版社出版。

外部連結

參考文獻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蒲圻縣志·卷一·職官》避清高宗諱作「吳宏濟」。
  4.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丙戌科進士同年總綠》 
官銜
前任:
高舉
湖廣蒲圻縣知縣
萬曆間上任
繼任:
葉文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