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彌遠
史彌遠(1164年2月23日—1233年11月27日),字同叔,中國南宋中期丞相、權臣、奸臣。孝宗時代宰相史浩之子。兩浙東路鄞縣人(今浙江寧波)。進封會稽郡王(從一品),逝世後特贈中書令,追封衛王,諡「忠獻」[1]。
史彌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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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師兼左丞相 | |
任期 1233年11月19日—1233年11月27日 | |
君主 | 宋理宗 |
右丞相兼樞密使 | |
任期 1209年6月7日—1233年11月19日 | |
君主 | 宋寧宗 宋理宗 |
任期 1208年11月19日—1208年12月31日 | |
君主 | 宋寧宗 |
個人資料 | |
性別 | 男 |
出生 | 隆興二年正月二十九日 (1164年2月23日) 兩浙東路鄞縣(今浙江寧波) |
逝世 | 紹定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1233年11月27日) 臨安府(今杭州市) |
配偶 | 潘友松、黎妙沖 |
兒女 | 史宅之、史宇之 |
父母 | 史浩(父)、周氏(母) |
親屬 | 史彌大、史彌正(兄) 史彌堅(弟) 史嵩之(族侄) |
生平
淳熙六年(1179年),以蔭官補承事郎,八年(1181年),轉宣義郎。淳熙十四年(1187年),中進士[1]。
宋寧宗時,任禮部侍郎,開禧二年(1206年),當時宰相韓侂冑打破隆興和議,發動開禧北伐,為金人所敗,以殺韓侂胄為談和條件。開禧三年(1207年)在寧宗與楊皇后授意下,史彌遠派人刺殺了韓侂冑,是為「玉津園之變」,還將韓侂冑首級交給金朝,並主持與金朝的談和,嘉定元年(1208年)成為宰相,掌握南宋的實權。
矯詔擁立宋理宗
史彌遠權勢熏灼,太子趙竑心不能平,常說要發配史彌遠到八千里外,並且預先定好「瓊州或崖州」為其貶謫之處,史彌遠恐懼,潛僭密謀「伊尹、霍光之事」。[2]嘉定十七年(1224年)寧宗病危,於是假傳聖旨立沂王趙貴誠為皇子,寧宗駕崩後,他聯同楊皇后義兄楊次山子楊谷及楊石,成功勸服楊皇后,矯詔擁立皇子趙貴誠繼位,是為宋理宗,並貶趙竑為濟王,藩封霅川(今浙江湖州)。寶慶元年(1225年)正月,霅川之變發生,又藉口謀反罪,賜死趙竑,史彌遠對外謊稱病故。彌遠因立宋理宗之功,更加掌握大權,至到1233年去世之前,史彌遠一直掌握南宋實權,前後掌政約25年,是宋朝掌政最久的宰輔。
宋朝以左相為尊,史彌遠卻刻意屈於右相,目的是使無人敢挑戰其權威,更藉此造成長期「獨相」執政的局面。
史彌遠死後,理宗得以親政,但其姪史嵩之仍居高位掌權一時。史浩、史彌遠、史嵩之祖孫三代皆拜相,尤其史彌遠的政治地位過於突出,使宋理宗的光芒被湮沒,有「淵默十年無為」之說。
家族
評價
史彌遠竄改寧宗的遺詔,立宋理宗繼位,並假借霅川之變迫死濟王趙竑,干擾皇統的繼立,相較於南宋其他的權臣更為過份,例如秦檜即使察覺到身為皇子的宋孝宗經常與自己作對,但並未改變宋孝宗的皇儲身份。
史彌遠在位時權勢滔天,涉及中飽私囊、鎮壓異己、廢殺皇儲等,使得南宋政事腐敗而步入下坡期,評其為奸臣也不為過,但由於史彌遠並不太反對理學,因此《宋史》未將史彌遠列入《奸臣傳》。[4]《宋史·史彌遠傳》只形容彌遠「迨寧宗崩,廢濟王,非寧宗意。立理宗,又獨相九年,擅權用事,專任儉壬。理宗德其立己之功,不思社稷大計,雖台諫言其奸惡,弗恤也。」傳中評論又指出「史彌遠廢親立疏,諱聞直言.....彌遠之罪既著,故當時不樂嵩之之繼也,因喪起復,群起攻之,然固將才也。」
延伸閱讀
[編]
小林晃〈南宋後期史彌遠專權內情及其嬗變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註釋
前任: 錢象祖 |
南宋右丞相 1208年—1233年 |
繼任: 鄭清之 |
前任: 錢象祖 |
南宋左丞相 1233年 |
繼任: 鄭清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