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珙 (南宋)

劉珙(1122年—1178年),字共父,一作共甫恭父建寧崇安(今福建省武夷山市)人。南宋大臣、詩人、詞人。宋孝宗時參知政事。劉子羽長子。

生平

宣和四年(1122年)生。早年跟隨叔父劉子翬學習。與朱熹劉玶等人皆為同窗好友。以蔭補承務郎。紹興十二年(1142年)登進士乙科,監紹興府都稅務。請辭歸家,杜門志學,不急於仕進。後來主管西外敦宗院,召除諸王宮大小學教授,轉任禮部郎官、中書舍人。秦檜想要為父親加諡,召禮官會問,劉珙不至,秦檜大怒,將他驅逐,主管台州崇道觀。紹興二十五年(1155年)秦檜死後,宋高宗召劉珙為大宗正丞,紹興二十九年(1159年),改秘書丞,轉任尚書吏部員外郎。紹興三十一年(1161年)兼權秘書少監和中書舍人、直學士院。金朝完顏亮犯邊,南宋詔檄多出其手,詞氣激烈。[1]御史杜莘老彈劾宦豎忤旨,劉珙不草制,杜莘老得以不去職。兼直學士院,出知泉州(治今福建泉州),改衢州,遷知潭州兼湖南安撫使。曾鎮壓郴州李金起義。奏請擇縣官,寬賦斂。轉任翰林學士、知制誥兼侍讀。宋孝宗乾道三年(1167年),擔任同知樞密院事、參知政事。因論事激切,罷為端明殿學士,奉外祠。因為陳俊卿的申請,改為出知隆興府、江西安撫使。後來改為資政殿學士、知荊南府、湖北安撫使。為母親丁憂,起復後改任同知樞密院事、荊襄安撫使,改知潭州、湖南安撫使,鎮壓茶販起義。淳熙二年(1175年),改知建康府、江東安撫使、行宮留守。他為官精明果斷,所至令行禁止,為官正派,仗義執言,關心民間疾苦。若有過失,一經屬吏指出,能立即改正。進觀文殿學士,劉珙臨終,以手書告別張栻、朱熹,以未能為國報仇雪恥為恨。淳熙五年(1178年)卒。忠肅,民間罷市巷哭,哀悼甚切。

有詞《滿江紅·遙壽仲固叔誼》一首。

註釋

  1. ^ 《朱子語類》卷八載:「問庚辰親征詔,舊聞出於洪景盧(洪邁)之手,近施慶之雲劉共甫(劉珙)實為之,乃翁嘗從共甫見其草本,未知孰是?曰:是時陳魯公(陳康伯)當國,命二公人為一詔,後遂合二公之文而一之,前段用景盧者,後段用共甫者。」

參考書目

  • 宋史·卷386》
  • 《朱文公文集》卷九七《劉珙行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