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
劉廷憲是天啟元年(1621年)辛酉科福建鄉試舉人,授沙縣教諭,勤於教導學生,諸生為他在學宮右邊興建生祠;陞任桐鄉知縣,在當地清慎執法,淘汰羨耗、打擊奸人,餘暇就和諸生講課,賞識多位名士,魯王朱以海監國後不久他就辭官歸里,桐鄉人建祠在於皂林驛祭祀,死後也入祀鄉賢祠[1][2][3]。
引用
- ^ 1.0 1.1 嘉慶《同安縣志·卷三十一·人物》:劉廷憲,字秋岳,天啟辛酉舉人,初署沙縣教諭,新文廟、勤月課,人文蔚起,諸生為建生祠於學宮之右;陞桐鄉令,清慎執法,汰耗鋤猾,每簿書暇即與諸生講學課文,所賞識多名士,歸官後桐人建祠於皂林驛祀之,卒祀鄉賢。
- ^ 民國《沙縣志·卷十一·人物》:劉廷憲,同安人,由舉人署沙庠諭,勤於課士,立祠祀之。
- ^ 錢海岳《南明史·卷八十三·列傳第五十九》:時浙江外吏之可考者:……劉廷憲,字秋岳,同安人。天啟元年舉於鄉。桐鄉知縣,清慎執法,汰耗鋤猾。
參考文獻
- 嘉慶《同安縣志》·卷三十一·人物
- 民國《沙縣志》·卷十一·人物
- 錢海岳《南明史》·卷八十三·列傳第五十九
官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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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陳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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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沙縣教諭 崇禎年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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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任本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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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黃徽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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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桐鄉縣知縣 1643年-164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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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張如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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