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老撾中立的宣言的議定書
《關於老撾中立的宣言的議定書》是1962年7月23日在瑞士日內瓦由14個國家簽訂的國際協定。該協定源自1961年5月至1962年7月23日就老撾問題召開的國際會議。1962年7月9日,與會方緬甸、柬埔寨、加拿大、中華人民共和國、越南民主共和國、法國、印度、波蘭、越南共和國、泰國、蘇聯、英國、美國與老撾皇家政府共同發表《關於老撾中立的宣言》,7月23日該宣言生效[1]。
日內瓦會議
- 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團團長為陳毅,1961年7月1日陳毅回國,章漢夫負責繼續談判。其他代表團成員包括姬鵬飛、張彥、喬冠華、黃華、宦鄉、龔澎、岳欣等,代表團分為秘書、政治、行政聯絡、新聞宣傳、情報、警衛等六個組,全團共有300人[2]。
- 美國代表為國務卿臘斯克。
- 老撾:蘇發努馮親王
參見
參考資料
- ^ Czyzak, John J.; Salans, Carl F. The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the Settlement of the Laotian Question and the Geneva Agreements of 1962. The Americ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1963-01-01, 57 (2): 300–317. JSTOR 2195983. doi:10.2307/2195983.
- ^ 第二次日内瓦会议保卫工作回顾(修环).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公安部. [2019-01-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