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軍隊院校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緊急指示
《關於軍隊院校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緊急指示》,簡稱《緊急指示》,是1966年10月5日中共中央軍委、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發出的文件,要求軍隊院校的文化大革命完全按照《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關於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決定》辦、運動初期的政治結論一律無效、個人檢討材料交還本人、工作組整理的材料同群眾商量處理辦法、取消黨委對軍隊院校的運動領導。同日,中共中央批轉下發各單位,認為這個文件對全國縣以上大中學校都適用。
歷史
1966年10月5日,根據林彪的建議,中央軍委、總政治部發出《關於軍隊院校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緊急指示》,要求和地方院校一樣,軍隊院校完全按《關於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決定》辦,要充分發揚民主,要大鳴、大放、大字報、大辯論[1]。並指出,以前中央軍委、總政治部作出的「關於軍隊院校的文化大革命運動在撤出工作組後由院校黨委領導」等規定,「已不適合當前的情況,應當宣佈取消。」[2]同日,中共中央轉發了這一指示,並指出,「中央認為,這個文件很重要,對於全國縣以上大中學校都適用」,要「堅決貫徹執行」。從此,全軍院校乃至於全國掀起了「踢開黨委鬧革命」的浪潮。全軍除野戰部隊以外,各級黨委受到嚴重衝擊,軍隊院校黨組織陷於癱瘓[3]。
內容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原始文獻:關於軍隊院校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緊急指示
- 軍隊院校的文化大革命運動,完全按照《十六條》辦。以前軍委總政對院校文化大革命的個別規定全部取消。
- 運動初期被院校黨委和工作組打成「反革命」、「反黨分子」、「右派分子」和「假左派、真右派」等的人,一律無效,予以平反,當眾恢復名譽。
- 個人被迫寫出的檢討材料全部交還本人處理,黨委或工作組以及別人整理的材料應同群眾商量處理辦法。
- 取消黨委對院校的運動領導。
參考
- ^ 羅正楷主編. 中国共产党大典. 北京:紅旗出版社. 1996年6月: 928. ISBN 7-80068-868-2.
- ^ 龍德,蔡翔主編.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鉴. 瀋陽:遼寧人民出版社. 2000年12月: 631. ISBN 7-205-04473-1.
- ^ 軍事科學院軍事歷史研究所編. 中国人民解放军八十年大事记. 北京:軍事科學出版社 ,. 2007年12月: 361–362. ISBN 7-80237-0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