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佐真之助
佐佐真之助(日語:佐々 真之助/さざ しんのすけ Saza Shinnosuke,1893年10月13日—1959年),大日本帝國陸軍軍人,福岡縣人。最終軍銜陸軍中將。中國抗日戰爭期間曾在中國作戰。1945年8月23日在中國東北地區被蘇聯軍隊俘獲,後移交給中國審判,1959年病死在中國。
佐佐真之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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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大日本帝國福岡縣久留米市櫛原町 | 1893年10月13日
逝世 | 1959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遼寧省撫順戰犯管理所 |
效命 | 大日本帝國 |
軍種 | 大日本帝國陸軍 |
服役年份 | 1913年–1945年 |
軍銜 | 陸軍中將 |
統率 | 第39師團 |
參與戰爭 | 出兵西伯利亞干涉、 中日戰爭、太平洋戰爭 |
獲得勳章 | 從四位、勳二等旭日章、勳二等瑞寶章 |
2014年7月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檔案局公開發布了佐佐真之助侵華罪行自供的檔案,據佐佐真之助筆供提到重要罪行包括,在日本侵華戰爭中,駐防佳木斯時殺害抗日戰士以及平民;在浙江作戰時,所屬部隊使用瓦斯彈對付抗日軍隊,殺害俘虜;在湖北作戰時,用教育刺殺練習、瓦斯試驗等手段虐殺俘虜,犯有殺害平民,強姦婦女等戰爭罪行。在太平洋戰爭中,在荷屬東印度安汶島設立慰安所,強制使印尼婦女十數名充當慰安婦。[1]
生平
佐佐真之助於1893年(明治26年)10月13日出生於日本福岡縣久留米市櫛原町。1911年7月熊本陸軍地方幼年學校畢業,1913年5月東京陸軍中央幼年學校畢業,畢業後以士官候補生的身份加入大分步兵第72聯隊。1915年5月日本陸軍士官學校第27期畢業,與皇姑屯事件中在現場指揮爆破的時任關東軍獨立守備隊中隊長的東宮鐵男大尉是同期生。畢業後授予陸軍步兵少尉,回到步兵第72聯隊任職。曾入陸軍戶山學校、千葉陸軍步兵學校通訊科進修,1918年曾派赴西伯利亞干涉派遣軍。1925年11月陸軍大學校37期畢業,與稻田正純(1938年曾任參謀本部作戰科長)、木下勇(1941年曾任侵華日軍第11軍參謀長)、佐藤賢了(1942年曾任陸軍省軍務局長,後被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判終生監禁)是同期。「陸大」畢業後曾在福岡步兵第24聯隊任職。1927年10月任陸軍士官學校戰術教官(至1929年)。[2]
1929年任廣島第5師團參謀。1930年晉升少佐。1931年調到松江步兵第63聯隊任職,九一八事變以後1932年9月派赴中國東北地區參與日本侵華戰爭。之後歷任名古屋第3師團、金澤第9師團參謀,「陸士」戰術教官。1937年8月調到陸軍省人事局恩賞課任課員、課長,晉升大佐。1940年3月調往中國派遣軍第22師團任步兵第85聯隊長,在浙江作戰。1941年3月調任日本西部軍少將參謀長,1942年12月調往南方派遣軍任第19軍參謀長,在印尼安汶島地區守備任務。1944年2月調到中國派遣軍任第13軍參謀長,駐在華東地區江蘇上海,同年6月晉升陸軍中將,12月調任第39師團長(隸屬於第34軍),在湖北作戰。1945年7月第39師團調往中國東北地區轉隸屬關東軍編入第30軍,1945年8月23日在四平被蘇聯軍隊俘獲。[2]
1950年7月被移交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押在撫順戰犯管理所。1956年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特別軍事法庭,在瀋陽公開審判時,佐佐真之助承認「犯下了滔天的罪行」,被判處16年徒刑。1959年因患胃癌病死在中國,是被判刑的45名日本侵華戰犯中唯一服刑期間死在中國而沒有被特赦釋放回日本的。[1]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 佐佐真之助筆供原文(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國家檔案局,2014年7月6日。
- 日本戰犯的侵華罪行自供:佐佐真之助 Archive.is的存檔,存檔日期2014-07-11,新華網,2014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