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1994年1月11日,國務院作出《關於進一步深化對外貿易體制改革的決定》,提出建立適應國際經濟通行規則的運行機制。[3]
同年5月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經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對外貿企業進出口總額、出口收匯、出口退稅制度等一系列問題及法規做出統一規定[4]。
參見
參考文獻
- ^ 楊舒. 1994外贸体制改革拉动经济快车. 國際商報. 2008-09-22.
- ^ 張生玲; 張麗平. 我国外贸体制改革三十年理论回顾. 國際貿易. 2008-07.
- ^ 王子先. 加快与世界经济接轨的重大步骤—1994年中国外贸体制改革评析. 外貿體制與戰略. 1994-03, (3).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