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管理員布告板/編輯爭議/存檔/2021年2月

  • 臺灣人平埔族群血統爭論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編輯偏頗,在台灣著名的林陳血統論論戰中,即林媽利與陳叔倬雙方的學術爭議,該用戶很明顯在拉著"陳叔倬"打"林媽利"。加入個人心得,在內文中批評林媽利:「學界主流認為該研究方法錯誤,無參考價值」。將"分析"、"研究"、"表示"、"爭論"改成"宣稱"以引導讀者的觀感。其在編輯摘要寫道:「沒有一位認真的遺傳學、歷史學或人類學者會同意林媽利的研究」、「請拿出林媽利研究可靠的證據」,很明顯有故意以編輯手法引導維基百科讀者思維走向的意思,屢勸不聽。「WP:NOT」方針就有說明:「作任何遊說、宣傳或招攬,包括商業、政治、科學、宗教、國家、體育或其他性質。條目當然可以客觀地描述某人或事物,但必須符合中立觀點。如有觀點或意見希望得到其他人支持,請移駕至個人網誌或論壇。」請求管理員關注。
  • 提報人:Barter84留言2021年1月27日 (三) 16:30 (UTC)
  • 處理:
  • 我有生物學博士學位並且也接觸人類遺傳學的研究,我很確定台灣漢人的血緣問題是可以證明的科學事實,不存在所謂的兩派觀點。把條目寫成兩派平等的觀點才違反NPOV或FRINGE。我有在編輯摘要和討論頁說明,但Barter84未回應,一直把NPOV曲解為相對主義而回退,或許是為了支持其台獨立場,我認為這不是良好的編輯習慣。--Yel D'ohan留言2021年1月27日 (三) 17:18 (UTC)
  • 關注度而言,關於林媽利的資訊在維基百科以及網際網路上的數據量,與其他人一起相比,如何?林媽利在"血統研究"方面的關注度,比之於其他人,孰高孰低?林媽利做研究當然有其問題,但是維基百科本身的屬性並不是讓個人自由發揮的地方,編輯維基百科的維基人難道可以做超過該有的範圍嗎?如果每個維基人都抱持各自的觀點進行擴大,導致零和遊戲,那麼維基百科的編輯豈能不亂?--Barter84留言2021年1月27日 (三) 18:31 (UTC)
  • 科學事實不是比賽學者的關注度。全世界>80%的人有宗教信仰,相信演化論的人可能不到一半,難不成我們在生物起源的條目要把創造論和演化論各介紹一半?林媽利的觀點在學界是公認的偽科學,並且對真正的原住民非常不尊重,維基百科當初有人寫這個條目想必也是為了撥亂反正、提供正確的資訊,現在反而被你把導言寫成「過往以來主流觀點認為……但是林媽利醫師……所以台灣人可說是……」,這語氣明顯支持林媽利的偽科學研究,作為閩南沙文主義者的政治宣傳、否認漢人壓迫原住民的歷史事實,還好意思用NPOV為由阻止別人更正。你在11/2編輯完當日就有IP用戶回退這不中立的編輯,被你兩次回退;我在1月19日的編輯包括清理條目以及加入2020年陽明大學的最新研究,該研究林媽利也是共同作者,應可作為此爭議的最後結論,你也全部一起回退;之後我在1/21的編輯作出部份讓步,把條目中一些攻擊性較強的詞換掉,並改善條目中的重複引用,你仍選擇全部撤消。要說零和遊戲,我感覺你才是完全無意進行有建設性的編輯,只想讓條目保持在你編輯過後的樣貌。這種不論在科學上還是政治上都不正確的有害資訊如果不允許更正,那還不如刪除條目。--Yel D'ohan留言
  • 請留意,此條目的名稱是「臺灣人平埔族群血統爭論」,不是「對林媽利血統研究的批評」,閣下所指稱,為了撥亂反正、林媽利的偽科學、閩南沙文主義者的政治宣傳、要更正不正確的有害資訊......,但是就維基百科本身的屬性,維基百科此處可能不是讓閣下施展個人意志的地方。敝人在上面所提到的WP:NOT」方針就有說明:「作任何遊說、宣傳或招攬,包括商業、政治、科學、宗教、國家、體育或其他性質。條目當然可以客觀地描述某人或事物,但必須符合中立觀點。如有觀點或意見希望得到其他人支持,請移駕至個人網誌或論壇。」。--Barter84留言2021年1月28日 (四) 01:48 (UTC)
  • 維基百科:中立的觀點 」核心方針說明:
  • 當同一主題存在多個或相互牴觸的觀點時,應平等表達每一個觀點。不應讓對一個特定觀點的介紹佔有不合理的比重,或聲稱某特定觀點為「真理」。
  • 請記住,我們是根據觀點在可靠來源中的流行程度來確定合理比重的,而不是靠支持它的維基百科編者來確定的。
  • 中立的觀點既不同情也不反對其主題:它既不贊同也不反對觀點。
  • 條目內容應該清晰地說明、表達與描述出主題中的爭議,並不對其中任何一種觀點表示贊同。
  • 維基百科描述爭議,維基百科不參與爭議。要對爭議進行中立的描述,就應始終以公正的語調來表現觀點,否則即便表現了所有相關觀點,條目看上去也只會是一篇支持者的評論文。
  • 即使主題是以事實而不是以觀點來表述的,同樣可以因為對事實的挑選、表現或組織形式而導致不恰當的語調。要讓條目達至中立,語調應該公正、準確、成比例地將所有方面收納於條目中。
  • 維基百科條目的語調應當不偏不倚,既不贊成也不反對某一觀點。儘量不要直接引用參與者言辭激烈的爭辯;而應總結並以公正的語調來呈現這些爭議」--Barter84留言2021年1月28日 (四) 02:02 (UTC)
  • 林媽利的研究是標準的WP:邊緣學說。此主題不存在「相互牴觸的觀點」,而是存在「公認的歷史/科學事實」和「明顯錯誤的研究」。你自己的寫法才不合理地偏重林的宣稱。--Yel D'ohan留言2021年1月28日 (四) 07:56 (UTC)
  • 這個議題在學術界至今仍未有定論,都僅止於各方論點,請閣下認清現實,不要逕自將觀點斷言成事實。--Barter84留言2021年1月28日 (四) 09:18 (UTC)
  • 「這個議題在學術界至今仍未有定論[來源請求]」,我自己就在學術界工作,請問閣下要我認清的是哪裡來的另類現實。此條目性質較類似地球暖化爭議創造論與科學。我幾天前就請你讀陽明大學2020年的研究,你讀了嗎?該研究就是兩方都同意的研究結果,可以視為學術界的定論。--Yel D'ohan留言2021年1月28日 (四) 09:22 (UTC)
  • 維基百科:中立的觀點 」核心方針說明:「當同一主題存在多個或相互牴觸的觀點時,應平等表達每一個觀點。不應讓對一個特定觀點的介紹佔有不合理的比重,或聲稱某特定觀點為「真理」。如此可讓讀者接觸到各種重要且已發表的觀點,而不僅僅是最流行的那一個。同樣地,也不應斷言各種不同觀點之中,某種觀點(不論其是否最流行的觀點或中間觀點)為正確,並把除前述以外的觀點當成只為貶損而提及。我們應該讓讀者形成他們自己的意見。」敝人看到閣下根本不理睬方針要求,還在內文中以個人式心得寫作直接貶損不同觀點,稱:「這些研究方法錯誤,無參考價值」,也看不到閣下有提出任何"在學術界有形成定論的公認證據"供他人進行檢核,而非個人心證,除非維基百科的編輯都沒人在關心,否則敝人不相信維基百科條目可以這樣搞。--Barter84留言2021年1月28日 (四) 12:02 (UTC)
  • 前面已經回了:1. 除非你要對歷史和科學事實採相對主義,玩另類事實,否則不存在兩個「觀點」,不適用NPOV,照你的搞法「大家都是韓國人」也應該包含在條目內提供平等比重的說明。2. 大多數學者根本懶得回應此邊緣學說,自然找不到「形成定論的公認證據」,但陽明大學2020年的研究林媽利也是共同作者。請不要一再忽視我的說明。--Yel D'ohan留言2021年1月28日 (四) 14:31 (UTC)
  • 沒有學術上公認的事實,就是觀點層級,閣下在維基百科拿不出在學術上被公認為事實的可靠來源,就不能逕自斷言命題為真。維基百科:可供查證」方針說明:「維基百科內容的門檻,是可供查證,這意味著寫入維基百科的內容須要能被讀者在可靠來源中得到驗證。」、「在維基百科中,特別的斷言需要高質量的來源。如果這樣的來源並不存在,就不應包含這樣的內容。」、「維基百科不發表原創研究,其中收錄的內容需要有既已發表的材料作為依據和支持,而不能僅由編輯者認定「真實正確」。編輯者應為條目中的內容及其引用提供可靠來源,否則,這些內容可能被移除。」--Barter84留言2021年1月28日 (四) 15:58 (UTC)
  • 陽明大學2020年的研究、陽明大學2020年的研究、陽明大學2020年的研究、陽明大學2020年的研究、陽明大學2020年的研究、陽明大學2020年的研究!!!!你他X的要我講幾次?你是沒有閱讀能力是不是?懶得查我貼給你:Lo et al. 2020 Detecting Genetic Ancestry and Adaptation in the Taiwanese Han People. Molecular Biology and Evolution, , msaa276,有二十多位研究者支持此研究成果,包括陽明大學可文亞、中研院沈志陽、趙淑妙和熊嘉妮、馬偕醫院陸中衡和林媽利以及日本綜研大、美國DNAnexus公司的研究者,這樣夠「學術上公認的事實」嗎?--Yel D'ohan留言2021年1月28日 (四) 19:42 (UTC)
  • 再補一篇給你Chen et al. (2016) Population structure of Han Chinese in the modern Taiwanese population based on 10,000 participants in the Taiwan Biobank project. Human Molecular Genetics, 25(24):5321–5331,中研院十多人的研究。兩篇研究結論一致,台灣漢人源自中國漢人,和原住民的基因交流極有限。你要玩相對主義的話,拿這兩篇跟林媽利早期的研究對比,我們可以用30比1的篇幅來分配兩派觀點。--Yel D'ohan留言2021年1月28日 (四) 20:41 (UTC)
    • (!)意見:Yel D'ohan並非他個人觀點、POV。就我所知的,林媽利早期的臺灣閩南人多是平埔族群漢化的觀點在今日的學術研究已被推翻,林媽利也不再用這假說,變成像古羅馬第一軍團失蹤之謎一樣只是老高似的奇談。—Outlookxp留言2021年1月28日 (四) 21:20 (UTC)
      • 個人感想:以我數年來的觀察及過來人的經驗,跟Barter84討論一些「他自己認為的涉及臺灣主權問題」的概念或理論是一件很浪費精力的事,我完全理解Y兄的感受。不過至少現在的他不會給來源的作者扣上各種政治立場的帽子,不會引用一些不學無術的無腦網文,不會向對方說「我還願意看你打字已經很給面子了」之類的話,比起以往多少有點進步。--No1lovesu2留言2021年1月29日 (五) 10:50 (UTC)
  • 有多少證據就寫多少話,一篇長長的研究對於大多數維基百科讀者而言,意義只在於只知道有此研究但是無法深入認知。若是該團隊的研究如果得出的是"這種明確的結論",應該要能呈現出明確的敘述,並能引起一些其他機構與傳媒的迴響與轉載,表示該研究有權威性,並有聲明指出過去的研究是錯誤的,而"非由維基百科編輯者自行做出上述認定"並自行在維基百科內文中操作批判的輿論字眼。有多少證據就寫多少話,維基百科本身盡量少有個人意志的操作空間。--Barter84留言2021年1月29日 (五) 02:08 (UTC)
  • 不學無述的大眾媒體傳載閩南沙文主義的胡扯不表示該研究有權威性,只表示十多年前那兩篇早被指正的研究顏色對了。我貼的這兩篇研究足以證明學術界主流共識是台灣漢人源自中國漢人,林媽利自己也是該研究的共同作者,我做的編輯也用一般讀者都能懂的方式簡介了該研究的結論,不存在「無法深入認知」的問題。乖,你讀不懂可以直接承認你沒有足夠的知識背景編寫此一主題,然後滾一邊去。--Yel D'ohan留言2021年1月29日 (五) 08:46 (UTC)
  • 你要用全民公投決定圓周率是3.0的話,這裡有大眾傳媒的報導:中央社聯合報中國時報,這些報導全部都照抄了陽明大學新聞稿中的「漢人在過去四百年中陸續移民來台」一句,然而這些不學無術的記者把重點扭曲成漢人有演化優勢,只有中國時報轉載新聞稿較後面寫的「研究也發現,台灣漢人基因體亦記載著我們祖先具有東北亞及東南亞的基因交流印跡。值得注意的是,這些來自不同地理區域族群間的基因交流,早在400年前漢人大遷徙來台前就已發生,因此是我們祖先在遠古時期的遷徙,才讓台灣漢人有著基因多樣性。」這樣我們是不是也可以寫一個條目叫作「台灣漢人競爭優勢論」?--Yel D'ohan留言2021年1月29日 (五) 08:57 (UTC)
  • 敝人再重複說一次,「有多少證據就寫多少話,維基百科本身盡量少有個人意志的操作空間。」因為過去以來很多編輯紛爭都是從中產生。
  • 「在維基百科裡所謂原創研究或原創觀念,指的是未發表的事實、爭論、觀點、推論和想法;以及對已發表材料進行的未發表分析或總結,並產生了新的立場。以上意味著維基百科不是存放您的個人觀點、經驗或爭論的場所。」
  • 「條目中的資訊必須出現在條目列出的參考文獻中,亦即必須可供查證。條目的陳述不應基於不明確或不一致的來源,亦不應基於隨意的評論。對詳細討論的概要應該能反映出來源作者的結論。無論使用何種類型的來源,都不應描述來源中沒有明確提及的結論,否則就是原創研究。」
  • 「但應注意,切勿超越來源中的表達,或者將來源用在與其本意不符的場合,譬如撰寫與來源上下文無關的內容。簡而言之,我們應該照著來源寫。」--Barter84留言2021年1月29日 (五) 11:42 (UTC)
  • 「有多少證據就寫多少話」這句可以原封不動直接還給你。你不想讀的話我直接把關鍵的句子複製給你:「Taiwanese Han people are the descendants of early immigrants (mainly Minnan and Hakka) who migrated from Southern China in the last 400 years」、「Within the island of Taiwan, the genetic structure differs greatly between the Taiwanese Han and the two indigenous populations 」、「[O]ur results showed that the ISEA ancestry in the Taiwanese Han was the outcome of population mixtures rather than shared ancestry, and the admixture event likely occurred before the Taiwanese Han ancestors migrated to Taiwan. If the admixture occurred only after the Han people migrated to Taiwan, then the observed results would only be seen in the Taiwanese Han. However, similar F3 outcomes were found in the Chinese Han」。這是林媽利自己支持的研究結論,可見遺傳學上根本不存在爭議,而條目內「人口學」那節,平埔族血統論支持方只有企管系和物理系教授發表的兩個不可靠來源。--Yel D'ohan留言2021年1月29日 (五) 13:18 (UTC)
  • 敝人不得已在此說第三次,「有多少證據就寫多少話,維基百科本身盡量少有個人意志的操作空間。」請閣下看看自己最後面的中文留言在打些什麼字,做些什麼斷言?閣下難道真的以為,維基百科條目內容已經包山包海、已將世上全部研究補完,就等著讓閣下來做總結嗎?台灣那麼多專家學者,他們沒有說的話,難道就等著讓閣下來替他們說、來做最後的裁判?敝人在上面引用維基百科的各條方針對閣下而言請問有什麼作用?--Barter84留言2021年1月29日 (五) 17:16 (UTC)
  • 不再回應,我想我的論述已經足夠說明此事的是非對錯,請管理員處理B君的破壞行為。--Yel D'ohan留言2021年1月29日 (五) 19:12 (UTC)
  • 閣下應該回答,是否維基百科條目內容已經將世界上全部研究補完,就等著讓閣下來做總結?台灣那麼多專家學者,他們沒有說的話,難道就等著讓閣下來替他們說、來做最後的裁判?維基百科的各條方針對閣下有何作用呢?閣下敢於下這種最後斷言,才能膽識想必冠絕群倫,不如就此議題接受媒體訪問,總結所有專家學者們的各項研究並做成定論,一舉揚名學界,如何?--Barter84留言2021年1月30日 (六) 01:25 (UTC)
  • 閣下應該回答,是否維基百科條目內容已經將世界上全部研究補完,就等著讓閣下來總結「水的分子式是H2O」?--Yel D'ohan留言2021年1月30日 (六) 10:47 (UTC)
  • 敝人不得已又在此說第四次,「有多少證據就寫多少話,維基百科本身盡量少有個人意志的操作空間。」這句話敝人已經說了第三次,之後閣下還自己還在沙盒頁打草稿,看看裡面有多少句子是閣下自己所寫的心得總結,更不用說裡面加入了一堆一面倒批評的口水[1]這不是一般爭論性質條目的寫法,而是打著條目卻反條目來引導讀者思維走向的寫法,證據會說話[2]。--Barter84留言2021年1月30日 (六) 18:01 (UTC)
(※)注意:用戶已改名C9mVio9JRy。(我是看到維基學院的用戶名變更日誌得知)--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2月3日 (三) 23:38 (UTC)
  • 建中合唱團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請見在下User:二信興基耀臺(忘記密碼了,我也沒有設定郵箱,還好有檢查並持續地關注此頁面!)編輯,在下都已經說明了,移除沒有可靠來源可以證明關注度、過於瑣碎的「愛好者專頁」性質資料、其他(1)來源無獨立提及該人物是前團員(2)這種東西應該放學校主條目。卻被這位使用者(由其使用者頁面看來,大概是建中校友吧!可能有利益衝突問題)回退了我的編輯(證據)。這並非介紹一個學校社團的必要內容(如我上述理由,甚者,這篇條目已經兩次被提交刪除討論了),而且他編輯說此內容既可展示於建國中學主條目,也可展示於此。但是建中條目根本未提及這些東西吧。
  • 提報人:1.165.109.122留言2021年2月9日 (二) 11:53 (UTC)
  • 處理:已介入處理有關條目。結案。如有需要,請重提請求。--Techyan留言2021年2月9日 (二) 16:27 (UTC)
  • 法西斯主義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MINQI方之陳述:破壞性編輯、執意加入有明顯非中立來源(圓明網(法輪功主要網站)說是引用英國觀察者雜誌,但這篇與BBC那篇一樣為個人投稿非媒體下轄編輯部或記者編寫有明顯個人偏好缺乏中立性、可靠性)、執意加入被曲解的原文不肯完整複製原話、執意繞過討論在無共識情況下加入特定內容。拒絕在討論未結束前先不加入爭議內容,執意回退鄙人已做出讓步內容(鄙人已同意加入美國經濟學家觀點但其依舊堅持要完全保留其編輯)。且其已經違反3RR(回退四次)。本人已無法再回退以避免3RR,已申請保護
  • 提報人:MINQI留言2021年1月31日 (日) 08:51 (UTC)
  • 處理:
  • Longway22陳述:有關問題應非本地社群共識問題,恐怕牽涉對參考來源的多重審查問題,在MINQI加入有關爭議前於2020年12月本編就已經提報過大幅刪除章節的問題。而MINQI在內的多個有傾向編輯加入討論,編輯討論等已提供各可查證的有關觀點(摘要與討論均有說明),但對方是以其他原創研究轉移和化淡焦點。另外轉移焦點中是同時有可能以全方面的編輯審查來源,而可能極大影響有關專案之編輯持續。請同時判讀系列有關作為是否觸及Wikipedia:共識#形成共識的誤區和錯誤中的「傾向性的編輯」。——約克客留言2021年1月31日 (日) 09:12 (UTC)
(:)回應:Longway22閣下繼續避重就輕鄙人針對的是Longway22閣下2020.12.23這次。另外Longway22閣下所強行加入的內容為個人約稿非可靠來源自身編輯發表及來源法輪功網站:Longway22閣下明顯傾向性編輯,並且已違反3RR原則。有其他編者提出討論,Longway22則以無法討論、他人對其訴之人身等理由搪塞,就算「勉為其難」加入討論也固執己見拒絕讓步甚至「惡人先告狀」(先斥責其他正常參與討論但不認同其觀點者訴之人身、抱有偏見、特定政治立場等)可能已違反善意推定原則和觸及Wikipedia:共識#形成共識的誤區和錯誤中幾項明顯錯誤;詳情可參見討論:法西斯主義#有關此條目編輯上的問題, 還是建議在條目討論頁中進行討論--MINQI留言2021年1月31日 (日) 09:26 (UTC)
(※)注意議案可見記錄,提出討論後是本編輯優先響應並尋求其他編輯合理參與的,MINQI這裡的聲稱是在誤導問題。而其上述提供他者編輯的清除記錄是針對了歷史各貢獻之積累,顯示最後編輯筆數為本編非代表本編獨自編寫有關內容,明顯有誤導爭議焦點。而結合本案,有關單筆記錄內容倒可顯示爭議非單純來源問題、可屬於一系列的傾向性審查編輯,本編礙於編輯精力有限未有一一提報。重申:應審視有關編輯系列行動包括全方面的編輯審查來源之要求是否觸及Wikipedia:共識#形成共識的誤區和錯誤WP:CENSOR等問題,從而阻礙一般編輯之共識持續。——約克客留言2021年1月31日 (日) 09:45 (UTC)
(:)回應(※)注意:Longway22/約克客明顯在誤導:TranscendentMe編輯的清除記錄清除的均為Longway22回退記錄,而Longway22回退的編輯者有TranscendentMe、Misaka1366、SCP-2000。另在討論初始Longway22即言:「可惜對方未有意繼續討論,遺憾有關偏好性影響不同觀點意見之呈現」「希望第三方可協作分析,嘗試對平衡不同觀點比例給予可參照的意見」6六小時後又言「現有見不同用戶繼續同類型的行為,也不參與討論交互意見,是否無意推進可達成一定共識?目前@Wolfch:難以認為可以推進本議題。」(此時Wolfch未在討論中回復任何語句)在TranscendentMe參與討論後則言「由於閣下之表現難以認為可合理商議,已申報3RR。」另,當Wolfch閣下提出「在Wikipedia:可靠來源中也有提到:『很多維基百科條目依賴於學術性內容。如果有學術和同行評審的出版物,學術點評和教科書通常是最可靠的來源。』」又以「可仔細考慮『同行評審』是否可普遍適用於學術和其他類型來源」「來源載體自身的歷史以及上面的文章質量,上述其中給予的BBC、NYT等來源內容相信是已滿足有關判別標準。」(其實完全無視BBC、NYT甚至圓明網在中國大陸報道上的可靠性存疑,並且加入內容為非媒體自身僱傭工作者屬於自由撰稿人)等理由拒絕。--MINQI留言2021年1月31日 (日) 10:09 (UTC)
(:)回應請閣下停止斷章取義,只要閱閣下最後的陳述就可代表到多個編輯加入的所謂爭議之關鍵點,可見問題根本與閣下前述的偷梁換柱是毫無關聯的,事實上就是有審查問題而閣下不敢正面承認,包括在前已所舉的全面要求審查的議案中也是如此,是根本上會嚴重阻礙到本地不同採編而無法正常討論共識的。——約克客留言2021年1月31日 (日) 10:21 (UTC)
(:)回應:請閣下停止顛倒黑白,閣下發言鄙人都是完整語句且完全按照事實摘錄,這都是可直觀查閱的。鄙人已多次列出BBC、NYT等報道大陸新聞不實、偏見例證,每次閣下都置若罔聞不再回應。什麼審查問題?閣下強行在把不可靠內容作為事實佐證加入,閣下對於鄙人提起的討論才是斷章取義。閣下還在違反善意推定原則甚至涉及人身。閣下提出添加美國經濟學家的觀點作為觀點來源,鄙人認可啊;可閣下還執意添加叛逃者、類似大紀元媒體的約稿作為佐證這幾個意思?還有閣下執意按NYT編者自身明顯偏差理解而拒絕加入當事人原話幾個意思?純粹我在讓步,閣下這算堅持立場還是算得寸進尺?--MINQI留言2021年1月31日 (日) 10:38 (UTC)
不是禁用,是有明顯偏見的不用。記者寫的報道用就用吧,找民運人士約稿性質都不一樣了吧,和觀察者網上的用戶生成不沒啥區別。--MINQI留言2021年2月1日 (一) 15:29 (UTC)
  • (!)意見:這種貶低性名詞的條目,我認為最好的方式是不要放個人評論,只放名詞解釋,因為多數是政治口水、貶低政敵的仇恨性、誇大言論,不反映真實,放這些是專門噁心其他群眾用,而非傳遞知識。--Outlookxp留言2021年2月1日 (一) 15:35 (UTC)
贊同--MINQI留言2021年2月1日 (一) 15:43 (UTC)
@OutlookxpMINQI編輯現可能觸及WP:闡釋美國排華法案和其他關聯專案、繼續產生可能背離WP:中立觸及WP:地域中心等影響,請問站務可否進一步判讀。——約克客留言2021年2月1日 (一) 15:53 (UTC)

我是認為[3]沒上述條目問題,但加種族滅絕⋯⋯不太妥。—Outlookxp留言2021年2月1日 (一) 16:00 (UTC)

閣下最好別贊成Longway22閣下,一贊成Longway22閣下就又自行擴大共識範圍然固執己見自行決斷了[4]。鄙人接受其他編者建議完善了下,二話不說全給揚了。題外話,美國排華法案之參見保留種族清洗?這個來自紐約時報,總不能因為這個觀點不合他意他連自身認定多時的紐約時報為可靠來源給否定了吧?(算達成部分共識?)--MINQI留言2021年2月1日 (一) 16:17 (UTC)
認為上述發言已含有威脅成分,如此可能不合文明而無助適當形成共識--約克客留言2021年2月2日 (二) 02:20 (UTC)
請問鄙人如何威脅閣下或Outlookxp閣下?鄙人只是根據閣下做法做出合理推斷。請問閣下是不是進行了上述編輯?--MINQI留言2021年2月2日 (二) 09:27 (UTC)
封禁是用在屢次勸說無效、無法溝通的用戶,MINQI今已有釋出善意作共識[5],請Longway22看待他的善意。--Outlookxp留言2021年2月4日 (四) 14:16 (UTC)
願意在合理互助前提下有繼續良好協作的機會,姑且維持觀察。--約克客留言2021年2月5日 (五) 03:33 (UTC)
不是在下提告再被反訴麼。。。怎麼感覺在下這善意變得像單方面認錯o(╯□╰)o--MINQI留言2021年2月5日 (五) 23:55 (UTC)
  1. 該次編輯戰沒有超過3RR原則
  2. 被提報者的前一個賬戶No1lovesu曾因3RR和非3RR的編輯戰先後封禁七次,最長時間為1周
  3. 提報者曾因3RR的編輯戰而封禁一次;
  4. 編輯戰持續時間長達1周;

故決定分別對提報者和非提報者採取下列措施:

  1. 對提報者發出警告:此次警告應視為最後警告,提報者未來有任何編輯戰行為,無論違反3RR與否,均有可能直接導致封禁;
  2. 對被提報者執行主名字空間封禁10日操作;
  3. 雙方仍可於互助客棧或討論頁展開條目討論,望儘快達成修改共識。

以上--Antigng留言2021年2月12日 (五) 13:00 (UTC)

雖然在客棧和該條目的編輯摘要說了很多次,但還是在此再次澄清幾點:

  1. 我沒有拒絕溝通,反而是提報人直言拒絕與我溝通,理由之一是他宣稱我對他「人身攻擊」,但事實上是我一直被提報人人身攻擊。
  2. 我一直都有解釋自己的編輯理由,惜提報人從未正面回應。
  3. 提報人在共識完全未有達成下擅自修改爭議內容,無視營造共識的程序。—No1lovesu2留言2021年2月18日 (四) 02:11 (UTC)
(:)回應1.閣下於葉又嘉閣下中立化後重新加入「然而」一次針對在下改寫回退兩次直接手動回退一次,當然葉又嘉閣下編輯於14號已過24小時期限。2.請不要惡意揣測,在下寫的很清楚:「採用原口徑來源避免pov」。在下直接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例行記者會記錄,遵循Wikipedia:中立的觀點#讓事實自己說話。閣下加回針對中方行為的評論,在下認可作為觀點,所以再次編輯時並未移除。並且閣下並不是僅僅回退所謂的破壞:回寫「然而」、在在下編寫的部分語句加入不明意圖的雙引號。3.倒是閣下不斷加入「然而」(轉折,在下已經說明了時間跨度大並且上下文無明顯轉折,這爭議還無共識,兩個討論均未結束,為POV只可原文、事實自己說話)、雙引號(意義不明,若引用為何後半部分不一起納入),意圖何為?--MINQI留言2021年2月16日 (二) 20:42 (UTC)
都別吵架了已經請求全保護了。且容我說句話帶有特定國家色彩及個人觀點對條目進行審查的人通通下去。~~Sid~~ 2021年2月17日 (三) 03:14 (UTC)
  • 莫爾茲比港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 1、中國外交部、新華社、《人民日報》和(中國)地圖出版社等官方、官媒和官方地圖出版社一直都在使用「莫爾茲比港」這一譯名,其中地圖出版社至少從1972年(我目前檢查的最早版本的地圖)至今,一直使用「莫爾茲比港」,而且中國地圖出版社的地名標註接受中國外交部的領導;2、莫爾茲比港討論頁里提到,管理員認為「莫爾茲比港」是新加坡常用譯名,用戶駐軍將正文中的全部「莫爾茲比港」替換為「莫爾斯比港」就是赤裸裸的破壞行徑。
  • 提報人:大化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2021年2月22日 (一) 01:04 (UTC)
  • 處理:
  • (:)回應:你說的外交部的譯名是標準,外交部用的是「莫爾斯比港」12。你如果認為新加坡的常用譯名是「莫爾茲比港」,為何不在NoteTA中添加zh-sg?——駐軍留言2021年2月22日 (一) 01:14 (UTC)
(:)回應:大陸簡體和新加坡簡體一致時,添加大陸簡體一個就夠了。--大化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2021年2月22日 (一) 01:1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