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討論:Zzarch/2012/January
本頁是以往討論的存檔。請勿編輯本頁。若您想發起新討論或重啟現有討論,請在當前討論頁進行。 |
請補充檔案File:Leia promo.jpg的版權或來源信息
歡迎參與維基百科。您所上載的檔案File:Leia promo.jpg由於沒有註明上載頁面所要求的所有資訊,將作快速刪除處理。請補充所需的所有資訊,包括填寫上載頁面的虛線方塊內所有欄目,以及使用了適當的檔案版權標誌。維基百科嚴格規範圖片上載手續,是為了避免侵犯版權所致,多謝您的注意和合作。--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1月4日 (三) 01:01 (UTC)
- FYI:已提刪,用其他圖片取代。ZZArch talk to me 2012年1月5日 (四) 02:52 (UTC)
詢問
謝謝各下的提點,由於本人是新用戶,很多時不太熟悉規則,但用戶ArikamaI她身為維基百科回退員,知法犯法,違反維基百科守刖:
第一:他無理刪除有援引來源的相關報導內容,此報導現在不只八卦雜誌有報導,連主流報章的娛樂版也有,為什麼不可記錄? 她無法解釋刪除原因,完全是按自己喜好,不喜歡此報導就刪除,隱瞞主流報章的報導,破壞維基精神 。
第二:本人已向她作出警告,她仍不理會還刪除我對他的警告,繼續作出破壞行為,她更出口含血噴人,將反對他的編輯們稱之為"狼狽為奸?"在此可見url=http://zh.wikipedia.org/wiki/User:ArikamaI |,最下面說出"Rightpeople(因為你與Bettytseone狼狽為奸,本人正式向你宣戰)"。我們只是為維基編輯充實資料,何謂"狼狽為奸"這傷人字眼?她實在太過分。
第三:她是回退員,違反3RR,可在此看 url=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5%90%8D%E5%AA%9B%E6%9C%9B%E6%97%8F&action=history%7C
她是維基人,是維基長用戶,但是否可以任意網為及傷害新手。她拉攏其戶屬識她的用戶,支持封禁本人用戶,我是新手當然沒有她有這手段。請問我有什麼錯,是否她識人多,就可拉攏其他用戶聯手無理封禁本人。那怎辨? --Bettytseone (留言) 2012年1月8日 (日) 03:52 (UTC)
Re:
是之前用戶的編輯,若您能提供否定的來源,可以修改的。--楠木歷史 (留言) 2012年1月9日 (一) 04:30 (UTC)
關於政治犯的編輯
您好,感謝您對政治犯條目進行的編輯,但是提醒您注意,您所恢復的IP用戶加入的內容部分已原文存在於政治犯列表中,因此我移除了這些內容。考慮到政治犯列表的內容更全面,我建議您將其餘內容也轉移到政治犯列表中,不知您意下如何?--哪位維基人能夠一下打死五個? 2012年1月13日 (五) 18:22 (UTC)
- 我以為政治犯列表應是單獨列出各個最為著名的政治犯(如林書揚、歐樹等),而不是介紹各國政治犯情況(後者應該屬於政治犯條目),更不是像現在一樣羅列所謂「美國扶植的獨裁者」。故我提議將各國政治犯情況移入政治犯,僅留下各個知名政治犯的介紹。ZZArch talk to me 2012年1月13日 (五) 18:42 (UTC)
- 請問{{talkback}}是您手工加上的還是有什麼小工具?謝謝--哪位維基人能夠一下打死五個? 2012年1月14日 (六) 02:47 (UTC)
留言什麼留了!
兄弟你好!
你好啊,兄弟!我的電腦什麼留一次。下次什麼就留不了。是不是我的電腦還程序的問題?請兄台幫我解答下可以吧。謝謝了!—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Lichenyu1987(對話|貢獻)於2012年1月21日 (六) 09:20加入。
簽名
兄弟你好!
你好!兄弟,對不起問錯了。是簽名。是留言完後什麼樣簽名!我的電腦第一次簽名後。不知道下次簽名就簽不了了這是什麼為事!衣幫我解答下。可以吧。謝謝!—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Lichenyu1987(對話|貢獻)於2012年1月21日 (六) 10:58加入。
兄弟你好!
兄弟你好啊!我下載了IRC聊天軟件。可是這軟件都是英文,有不有中文的呢!還有它好像好交費是不是真的啊。還有什麼簽名啊。請你幫幫解答下可以吧兄弟~謝謝了!—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Lichenyu1987(對話|貢獻)於2012年1月21日 (六) 21:38加入。
關注度過期
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普拉弗斯拉夫·拉達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2年1月22日 (日) 10:24 (UTC)
兄弟新年!
兄弟新年啊!
兄弟新年好!我想請你做我的師傅!我剛進維基的新手。有很多不懂的地方,還好請你多多指教!有個問題想問下。我想列你為我的好友。請問有這功能嗎。謝謝!愛維基 (留言) 2012年1月22日 (日) 16:14 (UTC)
關於IP用戶「造字」問題
175.151.47.42想用拆字法表示的簡體字並非由對應繁體「類推簡化」而來,這些簡體字的使用是經中國全國科技名詞審定委員會通過的。如111號元素中文定名。但我同意部分尚未被Unicode收錄的簡體漢字暫時使用對應的繁體字代替的建議(第110號元素好像已被單獨收錄,見Extension D2B7FC)。--I.R.A.·留言 2012年1月23日 (一) 13:49 (UTC)
- 感謝指正,我也只是按照互助客棧裡的共識行動,希望以後能夠繼續改正我的錯誤!ZZArch talk to me 2012年1月24日 (二) 04:24 (UTC)
- 您好,User:Liangent發現175.151.40.111近期有類似編輯活動,這兩個IP可能由同一用戶操縱,需要持續監視。此外,您可以直接在我的用戶頁留言。--I.R.A.·留言 2012年1月24日 (二) 14:38 (UTC)
請你不要在給我的討論頁掛上警告模版,這也乃最後警告,這理由是我的寫的,請認真閱讀
今次,你叫我停,我就停,但請你不要給我用戶頁掛上警告模版,理由如下: 【(1)這是我的用戶頁,不屬於你的,你沒權編輯,此乃理由一。 (2)我為什麼刪除警告模塊?因為我並沒有對Cscen進行了人身攻擊,只是因為編輯而爭吵幾句,爭吵之間並沒有敏感詞彙,請你了解一下人身攻擊的意思是什麼,請你不要警告我,此乃理由二。 (3)我承認自己也有錯,但Cscen跟我一樣都有錯,我從現在不再和他吵,他編輯他自己的,我編輯我自己的,只要Cscen不改我編輯過的頁面就可以,此乃理由三。 (4)我刪除的留言是為了保存一個整潔的討論頁,請你不要把留言弄出來,而且我並沒有破壞自己的用戶頁和討論頁,因為此終都是我的,我有權刪除、保留,此乃理由四。 (5)我可以停此這種行為,請你不要再給我的用戶頁掛上警告模版,反正以後自己編輯編輯的,此乃理由五。】
以上是我給出的最合適的理據,請你認真閱讀,也請你見此理由後,在3天之內從我的用戶頁移除警告模版,還我一個整潔的討論頁,此乃最後警告,也乃最後理由,如果3天之內還給我看見我的討論頁還有掛着警告模版的,我將會自己從自己的討論頁移除警告模版,並保存一個整潔的討論頁。
請你見到後,馬上在我的討論頁移除警告模版。—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外劇迷(對話|貢獻)於2012年1月24日 (二) 03:48加入。
請你於2天之內刪除我討論頁的「2012年1月」此話題,不得保留,否則我將進行自行刪除,保留一個整潔的討論頁
今次,請你馬上刪除我討論頁的「2012年1月」此話題,內容為 【閣下在User talk:Cscen對他人進行了人身攻擊,請立即停止這種行為。如果您繼續進行攻擊,您將會被禁止編輯維基百科。 --ZZArch talk to me 2012年1月23日 (一) 05:29 (UTC)】,請你見此留言後2天之內給我刪除該話題,不得保留,並不得已任何形式推堂,如果2天之後我還看見,我會不解釋進行自行刪除,如果你說「一定要保留」我將照樣進行刪除,請見後馬上刪除。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外劇迷(對話|貢獻)於2012年1月24日 (二) 03:48加入。
關注度過期
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吳伯超、少女系、藏青高、郭思極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2年1月25日 (三) 03:50 (UTC)
歷史提升計畫邀請函
Zzarch/2012/January,您好:
歷史條目質量提升計畫已經進入第三期了,本計畫旨在提升歷史相關條目的質量,範圍涵蓋歷史、國家、文明、文化、專門史、歷史事件、制度、戰役等等與歷史相關的條目。 內容包含:
- 提供合作寫作平台,你可以在這裡尋找一同寫作的夥伴(單一條目提升計畫),或是開啟主題式的寫作(一系列條目計畫)。
- 發表優秀條目,如果你有寫的不錯的歷史條目,可以在提報貢獻發表你努力撰寫的條目、列表或圖片。
- 討論歷史條目,如果你在寫作時發生相關歷史疑問或爭議,也可以在歷史條目探討與問題解決發表問題,讓許多同好一同解決問題。
期盼您能加入我們提升質量的行列,一同改善或創建更高品質的百科條目。收到此邀請函的維基人,可使用{{subst:歷史提升計畫/邀請2}}語法張貼至您認識的維基人對話頁,將此消息廣為推介來共襄盛舉,謝謝。
為了提升中文維基百科各領域的條目數量及品質,歡迎您參與其他子計畫,請參閱主計畫說明。謹祝編安。
邀請人:
回應:編輯問題
已參與南京大屠殺的討論,也遵照其他維基人的指示到客棧討論,至今未見充足的反駁證據,故維持原貌,並適當補充來源===112.104.8.181 (留言) 2012年1月29日 (日) 12:36 (UTC)
本頁是以往討論的存檔。請勿編輯本頁。若您想發起新討論或重啟現有討論,請在當前討論頁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