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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a
朝聖這件事,仔細一找還真有點收穫了,如果你自己認可的話,去把自己的編輯撤銷掉,OK?我就不去了,免得又說動用權限了。
去之前,05年10月23日,成報專訪、去之後,06年12月6日(即播出之後第二天)星島
兩篇報道都是直接在標題就是朝聖之旅,不知道你怎麼看?
我是不清楚,香港現在有沒有舊報紙等紙媒的往期數字檔可以進一步仔細查詢。--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 2018年4月3日 (二) 11:13 (UTC)
真心建議,請過目
如果你有如此多的事件想寫的話,我建議將八月因抵制節目黑幕而摔話筒,一月初被誣告歌曲是抄襲,為了證明歌曲純原創不惜詛咒自己,一月中,因某黑粉為黑薛之謙而創辦帳號,使用薛之謙頭像,在他人歌手底下進行謾罵,最後因薛之謙不想粉絲被誤會,而挺身而出⋯⋯事件寫上來維持你的中立性,在他人眼中也覺得你並無有針對之意。
對了告訴你個好消息,原來連某位教師今天也提醒我們不要輕易相信維基百科,說法與我雷同,認為是個有失公正的平台,原來常人都知道此。
而關於你所說的炒作,你應該不知道某藝人傷的比女方嚴重吧!況且我認為,如果當時他們是好朋友的話,拍好友傷口我是不認為等於炒作,且在雙方傷口上都尋找到了類似的疤痕,我看你是沒觀察到某藝人的膝蓋吧?
我說一句公正的話,此事雙方都有錯,沒有一方是覺對正確的,如有一方說謊,為什麼雙方都無提告,這代表其實雙方都還有保留我們不了解的真相,雙方也提到過對方在說謊,那我們如何知道誰是事實,這只能從你站在何種角度去了解此事真相,我相信你一直是站在女方角度去了解整體事件,我也不能完全否定你,畢竟我並不是當時人,而你也不是,但我曾仔細研究,你說男方避重就輕,其實女方言詞也有許多漏洞,且有跟隨網友說法的情形,當網路指責時,而女方也是沒有主見的一味附和。
你不知道你是否思考過,如雙方有錯,為什麼媒體有絕大部分是支持女方,且當男方解釋時並無熱度,反而是女方在控告時,事件一下就傳開了,說實話,如果我是位編輯者,我當然會將主題下注在較為驚人的一方,首先不管事實與否,且女方也站了一大的優勢,就是她先發制人,將初始的觀念,輕易的植入我們的思想中,這在一個爭論的過程中是有絕大的優勢,因這是毫不知情故事的開頭,開頭往往讓你建立了刻板的觀念。如再思考,在三月時如男方就先爆出女方借錢不成,接下來劇情完整的複製上去,我認為結果是與現在不同的,媒體反而先下注在事情先出來的一方。還有一種可能性,熱度此東西在當地是可以用買的,男方是藝人價錢當然比一位知名度極低的網紅貴好幾倍,那我也可將女方買熱度的機率算的高。
我會站在男方角度是因為,此事時間點太刻意,完全展現了自己的動機及報仇的想法,且依邏輯去推估有太多不合理之處,讓我實在難以想像,且有跟風的疑慮。最後對她也照成極大的利益,雖當初沒跟男方達成推廣想成立服裝品牌的協議,但經過此事,女方不但順利創立新的品牌,關注人數也在幾天之內急速飆升,開始在微博上大力推廣自己的新品牌。我覺得好笑的是,雙方都有錯,但卻有一方獲得較大的利益,另一方則損失了一些東西,我向來也較喜歡幫助損失的那方。女方突如其來的一串好事接連,也是我認為有疑慮的地方
我覺得我們之間的討論沒有什麼意義,因為:
1.事實的真相對你來說,並不是很重要。你(或你們)只是容不得在他人眼裡,自己的偶像有劣跡罷了。
2.之所以會得出1的結論,是因為你並不擅長列出完整的證據鏈和邏輯得出結論,並且對可能出現的反例做出反駁;你對此也不感興趣。由此可見,你對「探尋真相」這件事並不感興趣。另外,比起擺事實講證據,你似乎更喜歡陰謀論。
3.從1,2兩條,可以看出,你的偶像有很大的可能性是你的精神寄託。另外,你對「關心父母」這句話的反應,更加印證了這類猜想(我想不用我解釋為什麼吧)。
4.稍有心理學常識之人都知道,和把偶像當精神寄託之人辯論,是沒有意義的。
5.既然你提到了老師,那我建議你把我們的討論給你的語文老師看看,讓你老師指出你的邏輯漏洞,順便還能提高一下你的議論文/論文寫作水平。MingFW(留言) 2018年4月1日 (日) 17:53 (UTC)
其實我看到這是驚訝的,我不知道原來有人需要看到條例項目才能明白文章意思,那我就只好再次說明,因為看你的反應貌似並沒有了解我所表達的意思,且還擺錯了重點。
首先我想表達是,你的資料參考來源是哪,如是透過媒體報導,即有可能產生上述我所說的,為了滿足觀眾、提高媒體閱讀數…的觀點,原因我也在上面為你提供了分析。而你給的回應好像我們兩個的重點不在同一個點上,這樣其實是難以做到討論的效果。
第二我不知道為什麼又要提起父母,我的反應如此大是有所原因的,畢竟我父母仍健在且行事能力還可再提升,這樣會讓我覺得好像在詛咒他人父母,那我只希望你別多想了,他們比你想像中的年輕,且我一有空也時常的幫助與關心他們。也感謝你的提醒,但我相信自己家的事,誰都不希望他人去參雜,且他人也沒資格。
第三我不知您是否是心理係,如果略有所學,但並非精深的話,不建議用在網路上,畢竟你所看見的是文字,文字能所隱藏且製造出的假象比你想像來的大。就像你根本不知道我到底是真的來跟你討論的,還是為了要讓你更討厭這位藝人,不管你現在的想法是哪個,我可能只能說我可能成功,也許也失敗了,文字比你想像中的還要艱深。
第四關於你所說的老師,她是在眾多學生下所說出的想法,我不知道你是否是否定他的觀點,但我只能說,他沒錯,畢竟這是我親身體會,且那位老師也體會過的事實。但我不知道怎麼突然牽扯關於我水平的問題,這好像與我想表達的東西不同,我不希望你把重點放在其他好笑的地方。
第五我不了解你是真的不了解我所表達的,還是避開話題,抑或完全沒看仔細,但我所得出的結論是你的重點放錯了。
第六關於我論文水平的問題,你也不需要太擔心,畢竟我不希望我連自己的空餘時間,還需要耗費體力在不影響我人生的事情上,我的觀點是只要述說我心裡的觀點,他人有沒有受影響,並不是我在乎的範圍內。
第七就像你所看見的,我並不是很專業且花許多時間在此平台上,所以內容是在空閒時間下寫的,因時間緊湊,我不知道是不是因此讓你覺得內容出現雜的情形,但我相信一般人在正常情況下仍能解讀。
第八竟然你對找出邏輯漏洞,那你怎麼沒發現男方與女方微博的漏洞且差異,答案應該顯而易見。
最後我知道此事已過許久,這次的說明有可能再次激起你心中的怒火,畢竟我發覺你的行為偏向,他人如何使你不高興、反駁你、惹你生氣,你就有極大的機率做一些惹他人生氣的事件,像胡亂編輯沒有意義的文字,這也是我親眼所見,我看到的反應你應該也清楚,我看始發現這個平台的真面目,且覺得可笑。
如果你要再次動怒做編輯的話,我希望你能將之前我所分析的觀點,和雙方的微博了解清楚,像我之前所說的,他們才是當事人,可能之間會有些許瑕疵,畢竟是人寫的不會有完美的時候,但都是你再次編輯的參考依據。
謝謝 Fayuchjo(留言) 2018年4月24日 (二) 12:33 (UTC)
我之所以不正面回覆你提出的問題,是因為我覺得: 1. 我已經強調過,和你討論這些,沒什麼意義。即使我告訴你,在寫下文字之前,所有相關的原微博我都看了不知多少遍,還特地去看了圖片造假方面的論文,你也會覺得我是帶着有色眼鏡看問題,是被媒體輿論洗了腦。因為我認為,你從一開始,就通過我的立場預設了我的為人處世及分辨是非的能力。 2. 我是有些濫用心理學理論了,不過我確實覺得有點不對勁。另外,你老師說得沒錯啊,沒人會把維基百科當作正兒八經的參考資料,它是對現有資料的總結,不是什麼聖物。 3. 我很喜歡辯論,但我反感這些無意義的爭論。我覺得,我不是你的語文/邏輯老師,沒有必要一一指出你的邏輯漏洞,也沒必要回應你對我的攻擊和指控,因為這些實在是吃力不討好的任務。 4. 我建議你先不要忙着打字,而是先針對其他幾個熱點爭議問題,譬如希拉里郵件門,川普錄音門,梳理主要證據,並得出結論,在回來看看你自己的文字。畢竟,通過梳理證據得出結論,並指出邏輯漏洞,才是寫論文的正確姿態,而不是主觀臆斷或遷怒他人。MingFW(留言) 2018年4月27日 (五) 16:26 (UTC)
我並無意遷怒他人,這並不是我的本意,有可能是你常曲解他人本意或其他等的原因,這也不是我能探討的範圍,原因你自己應該知道。
https://m.weibo.cn/1779262307/4155198014255359
https://m.weibo.cn/5921325565/4225451444848672
沒什麼就給你看看 我也曾經分析過,但我認為他們分析的比我還要好 有些地方是十分的中肯的 留言也順便看一下 尤其是第一個網址的熱門
Fayuchjo(留言) 2018年4月28日 (六) 10:13 (UTC)
應某人要求,圍觀請進
我不清楚你是否有存在針對的問題,我不認為幫一個小三說話對你有多大的幫助?還是你是某李姓網友粉絲?被封的這一個月,我一直在思考如何寫的客觀,讓部分拿傷害他人當娛樂的人能接受,而你,不但覺得你正在執行仗義,還跟管理員說解除保護後就發生了編輯戰,我覺得這是個笑話,不是從你出現後才開始?做賊喊捉賊??我覺得你不如把這些時間好好利用,在加拿大讀書?怎麼還在這浪費時間?還有好好編輯就好,提什麼別人父母,上次你的話我可是記得ㄧ清二楚,在還沒了解別人之前,不要亂帶別人家人出場。你不知道有多少人看著這個頁面,這個帳號也只是個代表罷了,現在正有一群人難過的看著你編輯的東西,你傷害到的人或許已經超乎你的想像,我只希望你能停止這無聊的舉動,還有如果是編輯上導致你不滿意,我覺得全部刪掉他人辛苦想出來的說法,是真的有點過分,內容是要不斷改變的,而不是一直停留在你覺得正確的版本還有我是維基新手,不知道在何處才能和你談到話,如果跑錯地方那我還真是抱歉不如傳個正確網址讓我們好好談談,也請您把那無理的保護移除,原因就是不久後有正事需要立刻編輯,我不希望你因為發洩一時的憤怒而錯過維基真正的用意 Fayuchjo(留言) 2018年2月28日 (三) 17:04 (UTC)
我素來喜歡斟酌字句,所以空閒時會編輯維基百科,做一點微小的貢獻。
起初,其他用戶編輯詞條,說某品牌的巧克力裡面有蟲子。
我無意間看到了,便添加了幾個參考鏈接,順便修改了部分字句。
結果該品牌的粉絲看到了,非說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該巧克力裡面有蟲子,一如某些神棍堅稱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進化論一般。
幾番爭論後,他們便說巧克力裡面添加蟲子,是廠商為消費者補充蛋白質。
我無語,申請了頁面保護。
我之前對他們說,多花點時間關心自己的父母,別天天追着偶像不放,他們硬是說我惡意攻擊他人父母。
然後現在,他們開始給我扣上一頂「作業太少」的帽子,說我賊喊捉賊。
然而「巧克力裡面有蟲子」內容在我來之前就在那裡,我不知道倒是誰是賊。
事到如今,我開始同情某個喜歡無腦炮轟轉基因的前主持人了,因為其沒有太多狂熱粉絲,所以無人為其在維基百科上洗地。
始於無才,終於無恥。 MingFW(留言) 2018年3月1日 (四) 05:34 (UTC)
我不管你是在玩文字遊戲還是怎樣,但我蠻討厭別人說話拐彎末角的,對於你的行為,我本人是感受到一絲的針對
你說別人說你沒證據,你確實修改的東西是有錯誤的,我也提出了許多次,而你並沒有加以重視與多方面查證
你曾說維基是公開的平台提供多方面的人來修改,而你現在確提出保護?難道只有你的想法是對的?他人不能增加自己的想法?
我不知道你是不是常到處叫別人關心父母?我也不知道是誰告訴你,你的作法屬於惡意攻擊,但至少我並不是這麼說,我只說不要輕易提起,因為這可能是某人的傷痕,因為你不懂某人,所以提起,你似乎無所謂?
起初我並不是他的粉絲,或許我只是覺得這麼說法似乎有錯,所以辦了一個帳號,想在這個充滿知識的平台,做出微不足道的貢獻。但我並不知道有人那麼討厭他人提供的知識,而我也為了此事開始研究相關資料,或許是個性的問題,看到不公正的事,內心總有滿腔憤怒,想盡自己努力解決。我看到的資料或許比你多,我也開始了解了這位歌手,也知道他立場的一些資訊,但我知道不能過於偏袒,所以想出了折中的看法,但我又發覺有人似乎不太滿意。因一時的不滿而保護?
而你確為了反對而反對,無用心查證,我是不知道你是外界的新聞看多了,還是被營銷號蒙蔽了雙眼,現在媒體為了增加熱度與爆點,總是特意的偏向觀眾期待的那方,卻忘了另一方的立場與事實,導致觀眾也跟著媒體走向歪道,你也不是當事了,過於反對對你並無益處,反而只會招來敵意。
走到這步是我最不希望看到的,或許這真的是個打字不用負責任的年代,我們彼此坐在網路兩端,只想如何修理對方,卻一點和平的念頭都沒有,我的確想平平順順的增加自己的想法,但對方似乎不是這麼想?
其實也挺感激你的,沒為了一時的衝動將其他東西一併改掉,其他資料也是別人付出許多心血打上去的,改了只會讓我心更累,我也只感激你這點
將心比心,能了解不同事物
Fayuchjo(留言) 2018年3月1日 (四) 12:18 (UTC)
不少宗教人士認為,無神論者之所以不信仰上帝,是因為沒有讀過經書。
然而事實是,不少知名的無神論者熟讀《舊約聖經》《新約聖經》及《古蘭經》,連繁瑣的人物關係都熟記於心,卻依舊選擇不信仰上帝。
為什麼我要拿宗教舉列子?因為從心理學的角度而言,粉絲文化本質上和宗教文化極其相像。你認為我只是八卦新聞看多了,為了反對而反對,而我自認為自己確實用心查證了。
回到事情本身。從實驗科學的角度而言,我無法證明我的假說百分百正確,就像我無法證明一隻「隱形粉紅獨角獸」百分百不存在一樣(詳見隱形粉紅獨角獸詞條)。但是,如果95%的證據偏向我的假說,只有不到5%的證據表示我的假說存疑,那我就能斷言,我的假設是事實。而這,亦是實驗科學及社會科學的邏輯基礎。
現在,我們開始咬文嚼字。
「但四天後的9月12日晚,曾經的合伙人李雨桐在網絡爆料:2012年,新婚不久的薛之謙即與高磊鑫處於尋求離婚的狀態,薛之謙主動向她示愛。薛之謙與李雨桐確立情侶關係後,薛之謙表述高磊鑫要求一千萬元離婚費。李、薛二人共同承擔了一千萬元,薛之謙和高磊鑫又共同購房後,薛之謙再度表述,高磊鑫要求一千萬元的醫療費,用於醫治腦垂體瘤,方可離婚。」--除了具體金錢數額是不是一千萬未得到確認,其他的都是薛之謙錄音里自己承認的。
「李雨桐曬出合同、錄音、轉賬記錄等一系列證據。」--合同、錄音、轉賬記錄能造假嗎?能。有造假但不被網友發現的可能嗎?有,但幾率很小,尤其是錄音,以假亂真的難度極高。
「而薛之謙的回應則多被網友質疑避重就輕且有造假嫌疑。」--多次壓縮圖片會造成所謂的「P圖痕跡」嗎?有可能。概率有多大?無限趨近於0。
「此後,更是有知情人士爆料二人合照等相關證據,薛之謙亦曾拿李雨桐的車禍傷口炒作。事件發生後,薛之謙多家代言品牌和綜藝節目疑遭下架。」--多家品牌的代言,有可能同時到期嗎?有可能。概率有多大?絕對小於5%
綜上,我並不認為我的文字有失公正。相反,你的文字,反倒添加了不少自己的主觀猜測。MingFW(留言) 2018年3月3日 (六) 20:00 (UTC)
你認為你用心查證了,請問你的來源是什麼,普通的新聞嗎?還是那些鍵盤俠所寫的黑文?即便是理性的人所寫出來的文章,偏差多高?我想依你的大腦應該算的出來
用隱形粉紅獨角獸當例子,我覺得挺好笑的,可否舉個較接近行為模式的例子,如果沒有,那你拐彎抹角的挺厲害的,我不覺得你的假說能高達95%
到底是誰主動?你應該是沒查清楚。1000萬你說不確定那未得到確認的東西是否不適合打出來
合同、轉帳等的一系列證據由此可知女方從頭到尾是否因為錢導致一系列的事情,我也說過女方曾在三月要錢未成功,而女方父母也在此藝人公布複合不久後跟此藝人要求鉅款,我只能說女方大概是看上錢吧,從頭到尾都是錢才衍生出來的,也形成了女方在網路上謾罵而女方父母私下獅子大開口要錢的局面。在幾年前女方父母說要約出來談談,卻請人對男方行使暴力,我覺得這種作法其實挺恐怖的。
P圖確實是因為備份時的壓縮導致的誤導,也是經由專家所驗證出來的,我是不知道原來網友和專家你比較相信網友?
你給的網址肯德基是由於活動到期,但另外兩個我無從查證原因,不過既然有錯誤內容的網址,放上來也有失公正
你可能還不了解女方是什麼樣的人。我想這應該是在查證期間會理解到的,看來你應該是查的不夠多,我只能說女方這波熱度蹭的很六,連時機也很六
退一步海闊天空,和平解決並不會讓你利益損失 Fayuchjo(留言) 2018年3月4日 (日) 05:01 (UTC)
我來幫你總結一下你反駁他人時的思路:只要是和你觀點不同的,就是只會跟風、不會獨立思考、不信專家只信任網友的鍵盤俠。
為什麼我要用「隱形粉紅獨角獸」當例子?我好心好意用通俗語句給你解釋評判事實的基本思路,你卻連這點閱讀理解能力都沒有,恕我直言,我累了。
誰主動的?--薛之謙錄音里自己說的,是他自己主動的。
合同、轉帳等的一系列證據由此可知女方從頭到尾是否因為錢導致一系列的事情,我也說過女方曾在三月要錢未成功,而女方父母也在此藝人公布複合不久後跟此藝人要求鉅款,我只能說女方大概是看上錢吧,從頭到尾都是錢才衍生出來的,也形成了女方在網路上謾罵而女方父母私下獅子大開口要錢的局面。在幾年前女方父母說要約出來談談,卻請人對男方行使暴力,我覺得這種作法其實挺恐怖的。--證據呢?別拿P的圖跟我說事。你說我是主觀臆斷,拿着P的圖自己腦補的難道不是你嗎?
P圖確實是因為備份時的壓縮導致的誤導,也是經由專家所驗證出來的,我是不知道原來網友和專家你比較相信網友?--很抱歉,我是計算機專業的學生,圖像處理是我的專業選修課之一,而最權威的專家的分析軟件告訴我,圖是P的。如果你不服氣,建議你不要在這裡煩我,麻煩去和Neal Krawetz博士理論。另外,你所謂的「專家」,恐怕連編程都不會吧,要不然也不會說出這麼不專業的話。不信的話,請自己去試試,多次壓縮圖片,會不會在色塊中間出現壓縮斑?在拿這件事煩我之前,請你好好了解一下圖片壓縮的算法。
我這周有多門考試,可我還是花時間用心給你解釋了。現在看來,其效果如同對牛彈琴。你不停地說我「看黑文、看八卦」,說我沒有評判事實的能力,說我不了解事實,說我對一件事情不了解就妄加評判,我都沒生氣,你卻不會反過來反省自己。對不起,我的忍耐,是有限度的。MingFW(留言) 2018年3月4日 (日) 06:30 (UTC)
我說過這個號只是個代表,有多少人能登這個號,但我都不希望他們參與這個談話,畢竟他們都是粉絲,我不希望有太主觀的觀念參雜,這應該是我所做的最大讓步了,所以你應該不知道在你面前跟你談話的年紀是多大或多小,你知道的話應該很可笑,加上我中文也不是太好,你說我閱讀能力不行,我就忍氣的認了。
你大概是沒看過某藝人的微博才不知道誰主動的
你要的女方父母證據這次不只有圖還有視頻,建議你找找看。你說p圖,你看的版本應該是第一次出來的版本,圖是放在另外一張空白圖上的,這個你應該很懂,如將一張圖疊加在另一張圖或是經截圖是會出現上述情況,我是不懂什麼計算壓縮啦,但至少我親自驗證過,且在男方後來發的篇文章中,有直接放出圖,圖並無如此明顯你所說的壓縮紋
這可能是我佩服你的地方,肯費時間與我這個小民談話,真是賠感感謝,換做是別人,性格可能沒你這麼好。如果我認識你我大概會崇拜你,可惜我們彼此不熟悉,呵。其實您大可不必頻繁的回覆,我可以等,等到妥協的那天,我不希望你因為一個陌生人而影響到現實中的作息,我知道學業這種東西是重且放不掉的東西。
是啊我可能反省一個月還不夠多,畢竟一個月想出來的文案,不到幾天立刻被別人撤銷,我可能中文不太好,所用的文法不太流利,但這麼快被否定其實挺不好受的。
說實話你不如直接商討文案,畢竟等期限到,事情又會重複的上演,況且你的版本不太可能永遠被眾人接受,總會有人不贊同你的想法,總有一天是會變的,雙方達成共識並不會利益受損,一直維持現在局面,我是沒有差別,但我想你的耐心很快就被消磨光了,你反而比達成共識得到的利益還小
我不知道你是否太常拐彎抹角,我向來言語直來直往,我發現許多的話語,都被你衍生出另外的涵意,說實話我本意並非如此,但太多話都被扭曲了,其實我也懶得一一解釋
雙方都是會累的,但我時間應該比你還多,如果不解決,你未來只會更累,如果你當初沒那麼頑固,可能也不會衍生出如此難纏的局面,我只能說你在某個時機點可能選擇錯誤了,導致現在的後悔
你真的很讓人佩服,但比耐心我可能沒你差,考試順利
Fayuchjo(留言) 2018年3月4日 (日) 12:55 (UTC)
想了一天決定說一下,你累我也累,說不累大概都是騙人的,空有表面而已。但我也不希望這會影響到你正常生活上的思考,嚴重則可影響到精神層面,但我覺得這可能會在雙方的腦中殘留一陣子。不打算和平解決,對精神上只會更加侵蝕 Fayuchjo(留言) 2018年3月5日 (一) 13:42 (UTC)
20190312 你敢不敢留下微博id或者微信給我 咱們好好討論一下—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藏起反犬旁的狼(對話|貢獻)於2019年3月12日 (二) 04:57 (UTC)加入。
薛之謙
我知道修改維基內容是不需要報備的,但每次修改你都會出現,所以我來跟你說明原因。
1.對於所衍生的詞彙,我認為是沒有任何知識意義的。
2.並無拿傷口炒作情形。
3.無污衊女方。
對於個人生活也是我從百度得來,我不知道你是否不滿意,但這也是事實,並無不正確的地方,不知你為何要刪除?
謝謝你對我修改的東西再度修改 Fayuchjo(留言) 2018年4月28日 (六) 10:36 (UTC)
1. 這個我一般都會加上,不光是他,其他人的條目我也會加上,除了你,並沒有人對此提出異議。 2. 你的意思是他的腿和傷口剛好都和女方的一樣?最關鍵的是,他當年說得是「碰碰車」弄的。 3. 我一再強調過,聊天記錄的圖是假的(包括和女方家人的)。另外,我不需要一個明顯外行的「專家」告訴我圖不是P的。你要是有異議,自己去下載原圖並去搜鑑定方面的論文。(我特意給你準備了一張圖,你可以試試)。此外,男方一開始說她只是自己的模特,自己好心給了她股份,結果合同上明明寫的是共同出資。他還有特地曝光女方真名,用「身份特殊的阿姨」形容女方父親的女朋友這些明顯帶有誘導性行為。 4. 你說新聞媒體喜歡譁眾取寵,說我是被媒體洗了腦,於是你選擇相信新浪微博的營銷號?我也看過很多分析,正面反面的都有,你給我看的我也看過,但我不會把社交類網站上的分析貼出來。當然如果你覺得這樣省事的話,我也可以貼很多我看過的分析,雖然這並不符合討論的規範。 5. 你可沒少攻擊我,並且還反過來說我喜歡攻擊人,「遷怒」只是委婉地指出你的行為罷了。 6. 其實從一開始,我利益最大化的行為就是不回覆你並申請封禁你的IP,但是我還是出於耐心和你探討。然而,我說的話你似乎不是很能理解 MingFW(留言) 2018年4月28日 (六) 14:40 (UTC)
1.我想問一個問題,從你的文字看出你似乎全權的否定男方給出與圖片相關證據,那請問你是完全相信女方的證據嗎?如果是這樣是否過於偏袒女方?如果是造假的,在法律上所受的責任是不低的,為何女方未提告,且男方為何要冒如此不必要的風險?
2.我知道你從以前就一直對p圖的部分有極大的質疑,也說是周圍類似大量馬賽克的東西讓你存疑,但我也翻過許多人微博上的圖片,也有許多類似的情形,我想問他們也是p來的?
3.你所說曝光真名,事實上早在女方9/13的文章中已自己曝光,男方則是在9/15才第一次出現關於女方姓名。
4.我不知道你對女方周圍的閨蜜與好友們是怎麼看待的?我是存疑的,口口聲稱是好友,但所提供的證據竟然和女方有出入。
5.關於傷口部分,我從女方所發的文章中確實有疤痕,但仔細對照後,發現男方當時發的文章中的傷口明顯有部分與女方不同,我想問你所說拿傷口炒作定義是什麼?難道男方完好無傷?
6.你說男方污衊女方,我也不知道你的定義在哪,我怕你有誤解所以跟你確認一下,女方的文章中確實提到了污衊兩字,但並非指男方。
7.女方也說過自己的父母並無能力能到達威脅的地步,但請問女方父母把男方騙出門,但事實上是行使施暴你怎麼看?
8.從男方給的證據指出,是女方先行示愛,如果你有認真看的話,應該也會看到此篇文章,如果你說那張圖也是p的,那我還真不知道在你眼裡有哪些是真的。
9.從你修改的條目中能發現其中與女方所發的文章相似,可見你是完全站在女方且堅定不移,也從當中完全看不出你站在男方立場思考過的文字,我想你在過程中確實過於偏向某方。也可以看出你對女方證據都是對的而男方證據都是p來的這點是完全符合你的思想,我不了解問什麼要以這種角度來思考。也希望你在修改條目時能更加中立。
感謝你耐心的回答
9. Fayuchjo(留言) 2018年4月29日 (日) 06:46 (UTC)
1.在中國,誹謗罪很難告成功,即使成功了,得到的賠償也微乎其微。當年霸王洗髮水被造謠致癌,直接損失幾個億,也只拿到了幾百萬元的賠償,而且到現在還有人認為其致癌。(你還可以去參考之前的幾場大戰,譬如方舟子和韓寒,方舟子和崔永元,潘粵明和董潔)。男方所曬的圖一般都沒有頭像,即使有,也沒有姓名,他也只是含沙射影地指出那是女方及其家人的聊天記錄,並沒有直接說明,這明顯增加告誹謗罪的難度。另外,女方自己說了,圖片是假的,出事時網絡上無數人分析說男方的圖片造假。按照你的思路,如果男方沒有造假,他為什麼不去告那些帶頭分析他圖片造假的那些人?要知道,現在除了微博這個經常有人花錢買熱度刪熱度的平台,其他平台關於男方的熱門討論基本上都是有關男方圖片造假的。
2.你這就好比「你看其他類似的題,也是選A,這道題也應該選A」--正確的做法應該是自己去解題。我不是根據你說的評判一張圖片是否是造假,我也從未這麼說過,你倒是自己去認認真真了解一下圖片鑑定方面的知識啊,最起碼了解一下微信的UI設計啊,不要總是「我覺得」、「你看」,以及胡亂猜想我的評判標準,我已經和你解釋過很多次了,還特地給了你圖片,你都不去自己去嘗試一下?這方面知識的門檻並不算高。話說回來,你到現在都不去花時間了解圖片鑑定方面的知識,就不要總說我偏向女方了。
3.如果你和我有矛盾,剛和你也貼出了自己的一些資料,在不顯眼的地方有自己的名字,結果我直接曝光你的姓名並加上注音,你覺得合適嗎?如果你覺得他那樣合適,我是不是也可以對你這樣做?
4.我沒有看到這方面合理的質疑。
5.你要不要我去給你做一下圖片的相似度測試?
6.圖是假的啊
7.除了那幾張造假的圖,沒有證據表明這點。
8.我寫了是「女方爆料稱」。那張圖只能說明「一方先對另一方有好感」,而不是誰先追求誰。而且錄音里男方的表達,似乎也是證明了自己是主動的一方。
9.你是男方的狂熱粉絲,當然會這麼覺得。就算我告訴你,女方的證據我也仔細分析過造假的可能性,你也會找其他理由抬槓啊。所以我之前才會說,即使我告訴你我所有的相關微博都看了不知多少遍,你也會覺得我有偏向性。而這,直接讓我們的討論變得沒有意義。
10.我給你的建議,你似乎並沒有聽。因為說句難聽點的話,你的辯論水平,還是和之前一樣,抬槓多,邏輯少。
MingFW(留言) 2018年4月29日 (日) 15:19 (UTC)
1.我是指偽造的部分,並非毀謗。對男方來說,他是位公眾人物,並不會冒如此大的風險來p圖,他也知道他當時的階段所有的行為都是會被拿來放大分析。當女方說明圖是假的時候前面有說明是網友說的,可見女方有被帶風向或順着風向來為自己辯解。難道會是女方造假證據嗎?女方所貼出的圖片不是關於錢的流動就是合約,這些都是難以抓到把柄,而男方此時出了一張圖,依照人的行為與心理滿足,此時都會想將那張圖看透。男方很明確的表示不希望將此事搬到檯面上說明,如此時提告,就等於將事情鬧得更大,不就打臉自己了嗎?
2.對p圖此方面,我非常的抱歉,我試着去尋找如何驗證真偽,但結果並不理想,成效也並不佳,網路方法也是流傳許多,對於可信度,相對來說較無法信任,是否能夠再次說明你懷疑的地方。
3.如果站在男方角度,你今天在說明一件事,想要將自己的立場說清楚講明白,在這方面我想加上這樣的真名來註解,可能是大部分的人都會做的事情。假如我今天爆了你的料,此時我會考慮最後會引來多少的人和多大的後果,而這之中我可能有些敘述有偏差,你在做解釋的同時,總不可能將我使用隨便的匿名來為大眾解說,你自己反而會覺得沒有誠意,我也重來沒看過哪件公司在發聲明不將真名寫出,不知為何要放大檢視,這明顯並非此事男方想表達的重點,而女方我也不知為何反應激烈,彷彿沒看過別人發聲明一樣。且如我知道會引起這樣大的回應,起初就不會做出這樣的選擇。我看女方也時常在微博上分享生活,可見在此平台引起這麼大的騷動,自己的過去剩至到姓名的部分被剖析也是難以避免的。
4.男方曾公布男方稱之為阿姨兩人的對話, 由對話可知女方在當時曾公布與男方之間的矛盾,隨後刪掉,且威脅男方如果不立即考慮是否金錢上的資助,不然就將一切對外與媒體公布。那位阿姨也傳了一段話,內容大概是男方幾年前做出的承諾也牽扯到了金錢,明顯是在與男方要錢。邊爆料邊要錢的局面,如此嚴重的威脅,不知為何你在敘述那段爭議時卻一字不提?
5.由男方所發表的文字中,明顯有三篇聊天紀錄,第一篇可以看出來有極大的爭議,也就像你所說的,網路上有許多分析都在說明男方p圖,第二與第三顯然爭議極少剩至沒有。很對人對頭像來做分析。但不至於將三個頭像p成不同。再者明顯第一篇時間較久頭像顯示較不完全且是多年前的手機解析本來就沒現在手機來的好,加上傳到電腦備份自然會被壓縮,再製成長微博,解析度明顯有降低的現象,字的周圍當然會更差,而因此被懷疑p圖?第二篇是在去年年初的,明顯畫質較高且頭像並無如此粗糙,第三是去年事件發生,明顯連頭像都顯現出來,由此可知不同時期的對話是有落差的,在這之中我並無看見不合邏輯之處。
6.在網路上流傳一段視頻,內容是男方對他人行使暴力,但事實是女方父母約男方說是要和女方談談,結果男方並未見到女方,反而被女方父母欺騙,而請人對男方行使暴力。
7.有些地方也讓我對女方的行為不解。當時的情況也像你所說的,網友有懷疑p圖,但明顯是針對較先前與女方的對話,可知女方做出的回應是與較先前的對話有關,則第二與第三對話的部分,也沒有網友懷疑是p圖,女方也未跟着為此作出回應,我們可視為紀錄是真實的,但第二第三明顯與錢有關,女方像是故意避開,那我們是否也可以說她避重就輕?
8.說我是狂熱粉絲,我就有點不解,我頂多是位聽眾,還是你認為聽眾等於粉絲,那這樣我的偶像是不是就該有上百個?或則你認為幫男方說話的就是你所謂的狂熱粉絲,那我是否能認定因為你先入為主的認為我是粉絲,導致後續在進行討論時,你都認為是在護航,並不是真正的在尋找答案?且去年九月事件發生時,我也只是在一旁看着各方你來我往的爭執,並未參與,如今我會在此作出我的想法,我也是非常訝異,就因為我在這看到了不公平與真相不完整的敘述發生。
9.感謝你糾正出我的缺點,但有時文字並無法表達出內心真實的想法時,難免會產生邏輯無法有順序的排列,我會有時間自行處理的,也不希望你將重點分散了部分在關於我的能力上面,就跟當初男方目的是想澄清而大家都將注意力放在了p圖,沒有人真正去了解男方所想表達的。
感謝閱讀 Fayuchjo(留言) 2018年5月20日 (日) 16:05 (UTC)
1.不是很明白你的意思,以我的法律學知識,圖片偽造就是誹謗罪。我想表達的意思是,這方面的質疑沒有什麼意義。再者說,不符合邏輯的事情有很多,譬如說去年的韓國下台的前總統朴槿惠對自己的閨蜜的偏袒。
2.你可以先從微信的UI設計方面入手。
3.你的意思是,我這麼對你做也是可以的?
4.那段公布的「對話」是偽造的。
5.因為那一張的造假痕跡很明顯,而且恰好是最顯眼的一張。你用過微信嗎?微信的UI設計更新換代比較快,如果是不同時期截的圖,UI設計是會變的,可截圖裡的UI設計都是一模一樣的。如果是相同時期截的圖,「不同時期的對話」是不會有「落差」的。另外,你可以比較一下你自己不同時期的截圖,看差別到底有多大。最後,我也不是從你說的方面分析圖片造假的。
6.這個被很多人指出是其他新聞里的視頻。
7.這個其實就是「狼來了」效應。第一張圖片是假的,自然沒多少人去其他剩下的幾張。不過,其實網上對剩下幾張造假的分析也不少,我自己也做過分析。
8.這個嘛,你這個賬號註冊了快五個月,卻只編輯一個人的條目,你告訴我你不是狂熱粉絲? MingFW(留言) 2018年5月21日 (一) 17:05 (UTC)
1.我探討這個議題的意義就是用來推論p圖的可能性後果及意義,由先前的敘述的推斷要做出p圖的行為可能性極低且帶來的利益也極低。誹謗與偽造是不同的罪名且帶來的刑責也不同,常理而言偽造所帶來的刑責比誹謗來的重。
2.了解,雖然不是每個人都有微信可以去研究。
3.前提是我跟你過去曾經是熟人,知道對方互知姓名,才不會被認為是暗地調查,且我在爆料的平台必須是十分公開,任何人都能一覽你的過去生活,那麼做出公開姓名此事是十分合理。我做一個假設,你過去曾經的好友,在網路上任意的散播不實傳言與污衊你,且已經嚴重的擴散,如今,你要與大眾做出解釋,內容十分嚴肅是針對你那位好友來回覆,有必要以公關的形式來解決,你不可能用一個小名吧?我是旁觀者也會覺在這方面似乎卻少了誠意。亦或你今天要指控一家公司,這家公司隸屬某知名公司旗下的小公司,難道你不會將此知名公司標住在此小公司旁?
4.這段話要偽造,已是完全不合乎邏輯的事,你這樣的斷定讓我開始懷疑你判斷p圖的標準。為什麼要連頭像都p上去呢,乾脆使用跟前兩次對話的頭像一模一樣就好,何必再此時故意的將頭像p上,增加麻煩且沒有意義。由內容的語氣與方式可推定此圖所屬事實,且如此時內容為偽造,為何內容不再偏激一些,來影響旁觀者的想法。說實話如連這個都要p圖,是否有點愚蠢且可笑?
5.說過是有備份的習慣,但備份與不同時期截的圖意思是不同的,一個是將過去的資料上傳到了電腦,而你手機內已無此資料,最後再由電腦截了此圖,最後還傳到手機編輯了長微博,另一種是資料一直在手機內,而我只是往前翻了一下來尋找資料。第二比較像你所說的方式,但男方似乎是第一種。且如果是用iCloud 備份,結果也會不同。那也可否請你說明一下,因微信UI設計的緣故,造成你哪方面的懷疑。
6.那我也可以說此視頻是被很多人說是女方父母為了污衊男方所放出的視頻。
7.狼來了效應似乎不適合套用在女方的行為上,連澄清都套用狼來了效應來解讀,那女方對此事是否過度輕率。依照此效應,網路上的說法看來都不值得相信,不求真相,只懂得跟隨謠言。再此應用此效應,如將第一次發現是謊話改成可以確信的話,那在後來的幾次是否也養成了不求真相,一味認為永遠是事實,如是這樣,就像我之前所說的這是女方的優勢,先發制人,造成即使女方的是謊言,但大家也只是盲從,造成男方在後續的澄清上遭受許多攻擊。
8.我說過此帳號就是為此事而建立,當初看到不實情況,才進行申辦帳號,且我行使編輯的經驗並不多,也並非我來此的目的,我並不會消耗太多的時間在此平台,再加上此藝人因我和你之間的爭執,導致受到保護,其他人無編輯權限,你說我不用編輯來補償,我還能用什麼方式,因此此帳號只編輯一個人符合合理情況。再來如我想編輯他人,我想我不會使用此帳號進行編輯。照你的邏輯推斷,你編輯了這麼多人,卻只在此藝人的編輯中過於偏激或偏袒,我是否可以視你的行為為故意的,且為了反對而反對。
9.由你在爭議事件中所撰寫的內容,明顯看出你認為女方完全沒錯,我想,事實並非如此,你也知道女方的行為並非全對,但你編輯的內容似乎過於偏袒?
感謝閱讀與回覆
Fayuchjo(留言) 2018年5月25日 (五) 14:51 (UTC)
我目前沒有時間逐條回復,我覺得你還是先花時間學一下圖片造假的鑑定吧,這方面有不少專門的學術論文,畢竟主要的爭議就在這方面,其他的討論都不是什麼重點。另外,你並沒有理解我對UI設計的解釋。MingFW(留言) 2018年5月26日 (六) 03:50 (UTC)
有時間再看也無妨。
所以你因為圖片問題就一概的否定他的所有行為,如是這樣就算了,你竟然將他寫的一無是處,好像另一方沒錯,這樣的行為是否過於草率。尤你寫的內容可知你的重點不只在圖,而是整個人,你寫的東西已經變得過於主觀,變得你自己在批評一個人,並非客觀描述。你確定你所寫的內容不再做修改嗎? Fayuchjo(留言) 2018年5月26日 (六) 11:41 (UTC)
其實大部分都不是我寫的,但我也沒覺得其他人寫的有問題。其他的說多了也沒有意義。MingFW(留言) 2018年5月26日 (六) 15:04 (UTC)
竟然是其他人寫的,為什麼別人不能修改,我做修改也並沒有不尊重你,畢竟大部分不是你所寫,但你對我的描述卻一概否定,還不只一次,我因此感受到不被尊重,所以來和你討論,你現在卻說沒意義?
由此可知你的想法就是,你覺得別人的想法跟你一致就覺得這件事就是這樣,沒有其他的說法,遇到想法不一致,就認為對方一定是狂熱粉絲,說敘述的一定是錯的?
依照你個人判斷,難道你仍不覺得內容過於偏激嗎?
雖然你說大部分是別人寫的,但我看你對後續的修改也是沒有少攻擊,說污衊父母和衍生的詞彙⋯依我看是沒有意義的說明,即使和你溝通,你也無修正跡象。
我是來討論的,而不是來這鬼打牆,不斷被批評我語文能力和被要求學習一些設計,你知道到每次到最後我們的重點都會走偏嗎?或許這就是人的習性,ㄧ抓住一點漏洞,就不斷往裡爬,導致擺錯重點,就跟此事件相同。
如我們真的沒討論出個結果,且原文並非你本人撰寫,我不希望下次我再次修改時,不會被駁回,畢竟這是任何人都能編輯的地方,並非特定一個人所有。
感謝 Fayuchjo(留言) 2018年5月27日 (日) 05:28 (UTC)
我先暫時做了修改,如你真的覺得我有刻意偏袒某方的問題,請提出討論,我會盡我最大的能力改進的,切勿再次撤回。 感謝 Fayuchjo(留言) 2018年5月27日 (日) 09:12 (UTC)
我改了改你覺得不嚴謹的地方,你看如何?你的每次修改丟失了很多鏈接,所以我只能用撤回。圖片鑑定是需要UI設計知識的,你的辯論邏輯不是很好,但確實進步了不少。至於為什麼我要提這點,是因為你認為自己是在捍衛中立,然而在我看來你卻並不具有這方面的全部能力。另外,我已經向管理員申請了第三方調解,這樣好歹你能和其他人商討一下。MingFW(留言) 2018年5月27日 (日) 18:34 (UTC)
我和管理員討論了一下,他的建議是,維基百科的規矩是不應自行辨別資料真假(為原創研究或原創總結)等,而只應引述可靠來源。那不如這樣吧,你自己試着找幾個可靠來源轉述(如果你寫過論文,這點應該不難實現。維基百科上也有對可靠來源的詳盡解釋),不要總是刪我貼出來的來源。MingFW(留言) 2018年5月27日 (日) 22:43 (UTC)
從你貼出的連結來看,你大多取自於新浪娛樂,說實在這也是屬於一種營銷號,摻入的內容也都是由人的主觀觀念來修改,煽動各網友的情緒與批判,所以我實在不懂所謂非原創的定義。
且新浪娛樂後面都有娛樂兩字了,可以看出這也是跟着風向走的媒體,明顯會有我先前所說的案例,隨着眾人期待報導,難有客觀描述。
我想說的就是,如要非原創且帶客觀意識的連結,我看是沒有此東西的。 Fayuchjo(留言) 2018年6月11日 (一) 12:57 (UTC)
是是是,新浪娛樂是營銷號,為了譁眾取寵不擇手段,全世界的新聞機構就沒一個可信的,都為了流量拼命抹黑男方,只有男方自己的微博最可信。我再幫你爆個料:女方花了天價收購新浪集團,發動新浪娛樂去黑男方,並且讓男方上傳至新浪微博的圖片看上去全都是偽造的。你,滿意不?MingFW(留言) 2018年6月11日 (一) 21:27 (UTC)
其實我並沒有其他意思,只是一直覺得關於此條目的寫法過於偏激,希望能平衡兩面的說詞,也並非說你所敘述的一定是錯,而我所敘述的一定是對,只是想在這之中能平等分配。
對於你所爆的料,我還未清自確認與證實,所以暫且無法相信,但對新浪娛樂而言不管哪方有無花錢,我想此媒體仍會朝風向而行,所以我相信此媒體有達到刻意黑的嫌疑,但是否是女方花錢,我想未經證實的事,不適合多傳。
如你相信此謠言且未經證實,我是否能合理的懷疑你一直是聽取謠言而看法被左右。
Fayuchjo(留言) 2018年6月12日 (二) 08:39 (UTC)
我知道你一直故意增加連結來激怒或使我停手,但其實這樣的作法對我來說是沒有用的,在我眼裡只不過是一個人一時所發泄怒氣(當然這些也會讓我對這些連結有所存疑),我並非所謂的粉絲,當然不會因為這些連結,而考慮到此藝人的面子問題,我只在乎我所要的公平問題。 Fayuchjo(留言) 2018年6月12日 (二) 08:47 (UTC)
我為什麼喜歡用新浪娛樂?因為它算是八卦新聞中最權威的平台,我覺得用它比較嚴謹,就像如果我編輯學術類條目,也會加上不少《自然》雜誌的參考鏈接。為什麼我要添加鏈接?因為你挑刺說我新浪娛樂的鏈接太多,於是我加上了在我看來也比較權威的鳳凰網八卦。像你這種持續性質疑,不叫維護公平公正,叫抬槓。我覺得你和崔永元很像:自喻為理中客,持之以恆地叫板轉基因,堅持認為所有支持轉基因的科學家都是受了賄賂或被洗了腦,到最後甚至公然叫板袁隆平和百名諾獎得主的聯名信。另外,麻煩你下次留言時學習一下這方面的知識,不要總是挑戰我忍耐的底線。MingFW(留言) 2018年6月12日 (二) 14:10 (UTC)
我已經很久沒修改過關於薛先生的頁面,原因在於我們雙方沒有人想退讓,都以為自己才是對的,所以儘管我再怎麼去固執下去,你同樣會採取相同的做法。
這段時間我偶爾會帶着好奇的心來觀看一下是否有所改變。但你仍然固執的秉持自己沒有錯的見解,甚至以近似威脅的話語想要趕別人走(如有誤會也說聲抱歉)。不是所有問題都是頁面保護都可以解決的,這大概與在辯論比賽中雙方極力的堅持自己的觀點時,一方突然說:「如果你再不同意我的說詞,我就阻止你言論的自由」或許這舉例有點不可思議,但與現在發生情形極為類似。 你阻止他人發語權你得到了多少,是你暫時勝利的假象嗎?或是心理短暫的舒適? 在辯論比賽中你來我往不就是正常現象,或許對方做法也有點不適,但就我們先前的例子,一味的否定別人的證據,完全不相信對方所說的可能性,再冠上一些莫須有的罪名,也不是在辯論場上應該發生的。
上述並非就關於編輯內容討論,而是就我們的行為來討論。
我上次有觀察到你編輯其他崔姓男士的頁面,事實上我並沒有聽過他的名字所以也不了解,但依你編輯的動作我是屬於支持,我相信內容的確與知識方面有關,是能夠讓他人吸取的知識,但我認為你編輯薛先生的頁面並無太多好處,我不認為一個八卦事件是能讓他人學到多少東西,只會讓別人心中厭惡的心情在未來中增加些許,散播的不是知識反而是負能量,我相信你應該時常被看作惡意黑應該不意外,因就你的行為完全符合標準,如你真的是純粹討厭並非保持着提供知識的標準來編輯的話,我個人是認為不再適合編輯此頁面,如並非惡意黑,還是希望能在正反兩方取得平衡。
還有過去曾看他人編輯紀錄提過此內容完全造抄女方微博,就這點來看此段內容是否有需要修改的必要,男方一點內容都未採取,還是過去相同問題,過於偏袒。
最後感謝你的閱讀,如用詞不妥為非本意,還請你能見諒。 Fayuchjo(留言) 2018年8月12日 (日) 15:01 (UTC)
我之所以對他人的編輯不滿意,是因為他們大量刪除有可靠來源的內容,並加入自己的主觀臆斷,而這恰恰是條目編輯時的大忌。至於「此內容完全造抄女方微博」這一說,額,之前那個崔粉還在聲稱崔永元這個條目是有人主觀惡意地要黑崔呢。MingFW(留言) 2018年8月12日 (日) 15:18 (UTC)
他人大量刪除是錯誤做法沒錯,但此事連放上去的必要都沒有,兩人中間的爭吵,本是兩人之間的事,這裡也並非八卦頭版。我看你之前也刪除過他人放上去的連結,內容似乎是對男方有利的新聞。其實我不認為所有的編輯人曾未帶有主觀意識進行編輯,你在進行編輯時都會想到這個連結是不是你想要的,符不符合你想傳達的想法。
如有誤會也請你說出來,不必要的誤會沒有意義,感謝。 Fayuchjo(留言) 2018年8月15日 (三) 02:22 (UTC)
怎麼說呢,男方的這件事確實是八卦頭條,而且是長時間占據頭條,連我這個幾乎都不關注八卦之人都被男方的八卦「轟炸」。之所以會刪除他人的鏈接,是因為那些鏈接真的不是可靠來源,其中一個還曾捕風捉影地報道過男方和某個有夫之婦有一腿。我也曾刪除過不利於男方的文字,因為那些文字沒有可靠來源。我在編輯條目時,即使是和我觀點相符的文字,如果沒有可靠來源,我也是會刪除的。MingFW(留言) 2018年8月15日 (三) 02:32 (UTC)
都說是經過策劃的,你覺得不鬧大,女方能滿意嗎?女方刻意想鬧大,而我們就這樣輕易的被指往她所想要我們走的路,打蛇隨棍上,原本就是能私底下能解決的事情,最後卻經過策劃,這也不等於炒作嗎?
再來說明一件事,你也知道有人曾出來爆料說早在5月,那位爆料人士就被女方找上並且合夥共謀爆料。而薛也曾說過在3月底女方要錢共同做生意未果。我是不知道這樣的時間順序你是否還會懷疑薛的所有截圖都為p圖。女方還曾說過是因薛與高複合才爆料,原來他在5月時就已預知薛與高會複合?
我不明白所謂可靠來源的依據。你認為不知名的媒體,或許在其他地區小有名氣。維基百科的客群幾乎以中國的海外為主,新浪對他們來說可能完全不熟悉,那他們是否能定義新浪為未知與不可靠來源?說實話,幾年前,我未使用微博時,新浪在我眼前出現的機率少之又少,那我們又如何斷定所謂的可靠來源,不是不應該以主觀來判斷嗎?
提出的幾個疑問,感謝閱讀 Fayuchjo(留言) 2018年8月15日 (三) 15:00 (UTC)
說實話,被閣下的邏輯嚇到了。我對女方五月份有無策劃爆料持懷疑態度,因為聊天截圖有被修改的痕跡,但這我並不關心,因為是不是策劃的,似乎沒什麼關係吧?就拿我印象比較深的兩件事,王寶強離婚、#MeToo運動,也都是經過長時間策劃的,也是關於「二人間的私事」,難道說這兩件事就因此不值得關注、不該有熱度嗎?另外,就算是長居海外的用戶,也會知道新浪娛樂可信度遠遠大於一個不知名的八卦網站吧?我自己也是海外用戶啊。還有,為什麼閣下到現在都沒有去學習圖片的鑑定方法?最後,如果閣下這麼熱衷於當「正義的使者」,我建議閣下去關注一下最近的巴以衝突,救救處於水生火熱之中的巴勒斯坦人民。 MingFW(留言) 2018年8月15日 (三) 15:11 (UTC)
你的邏輯也是令人驚艷啊。所以你看過爆料方的微博了嗎?當初人家可是錄了整段對話視頻了呢!你的p圖鑑定標準真的令人捉摸不透。
說實話你舉的例子在我想要表達的角度完全是不同情況。我是不知道該如何說明,但你舉的情況似乎比這件事還要嚴重幾倍,甚至涉及了相關法律,這拿來比較有點牽強。
有沒有策劃當然有關,如果是一般的策劃倒是沒問題,但如果牽扯到利益關係就有問題。我是不懂為什麼你一直不願相信男方三月底與女方對話的截圖,用你那厲害的邏輯去思考可能都比所謂的鑑定來的準確,整件事明顯與金錢有關,最後卻用因為是和高複合才爆料的謊言來掩飾?
如果大家都有很棒的邏輯能力,都會明白偽造證據是多麼愚蠢的事情,尤其在大庭廣眾之下,所受到的制裁也比大家的輿論更大。他們的聊天紀錄也有視頻不知道你看過了沒?也不知道你的想法如何?
對女方後續的微博我有些微的關注,我發現提吿從她口中說出好像不難,既然這麼輕易說出口,怎麼我看薛先生還好好的坐着呢?對於證據好像也沒什麼觀念,什麼證據都沒拿出就懷疑他人作為,甚至還做出了刻意挑撥離間的爆料?說實話有點害怕女方的為人了!
我本身就生在海外,不久以前才開始接觸中國華語音樂圈最後才慢慢的去了解娛樂圈才下載的微博,事實就是在這之前我完全不知道新浪,我不知道你有什麼先入為主的主觀觀念認為全世界的人民都要認識這家公司。我畢生也是瀏覽過許多大大小小的維基網頁,看到你口中不知名的八卦網站出現次數也不少,是我看的東西完全與你不同嗎?怎麼那些連結還好好的在那。
那還真是太巧了,你怎麼知道我最近有沒有關注呢?原來正義使者都會關注,那真是可憐那些沒關注的人,因為他們被你說得好像沒什麼正義感。
如有輕言與錯詞向你抱歉, 感謝閱讀。
Fayuchjo(留言) 2018年8月17日 (五) 17:22 (UTC)
閣下,我看過爆料方的微博,您犯不着懷疑我的知識水平。錄屏的是攝影師和報料人的聊天記錄,能證明女方參與的,只有聊天攝影師發給Tony的截圖,然而截圖有後期修改的痕跡。閣下,我是計算機專業的學生,我校計算機專業排名穩定世界前十,我不需要一個外行質疑我的水平。另外,我再次強調,是不是策劃的真的關係不大。王寶強離婚是不是經過長時間策劃的?是不是私事?馬蓉可是沒有受到任何法律的懲罰。我們是不是因此不應該給王寶強熱度?閣下難道不明白法律和道德的區別?馬蓉沒有違法,難道她就因此不應該受到譴責?還有,我再次強調,不要拿「不合理」說事。韓國前總統對自己閨蜜的偏袒合不合理?不合理。小保方晴子的學術舞弊合不合理?不合理。然而證據表明,他們就是這麼做了。
既然閣下說了自己對國內形勢不是很了解,那我是不是可以順水推舟地表示閣下對大陸新聞的判斷不是很準確?我這個在海外生活且不怎麼關係明星八卦的都知道,大陸八卦的主要基地是豆瓣八組、天涯和虎撲,而不是閣下天天掛在嘴邊的微博。男方現在代言都幾乎沒有了,閣下真覺得男方受大眾歡迎?閣下應該去其他平台看看,男方除了在新浪微博這個可以刪除熱度的平台,在知乎豆瓣虎撲上完全是人人喊打的對象。另外,我特意去查了查,男方在出事前的口碑就很不怎麼樣,很多人都反感他音樂水平很一般卻天天炒作深情人設和愛音樂人設還愛裝病,男方二度爆紅前還有不少圈內人爆料男方外號「上海炮王」,所以閣下不要以為男方口碑不好是女方害的。閣下之前拿男方粉絲多來震懾我,閣下不會真以為男方粉絲很多吧?笑,我看過幾個大數據分析,男方真正的粉絲其實也就兩萬到三萬左右。
最後,既然閣下這麼堅持不懈地和我抬槓,那麼請閣下先回答一下問題,再來質疑我: 1. 既然閣下堅持認為聊天記錄記錄沒有造假,是壓縮造成的,那麼請問閣下,純色區域是如何出現壓縮斑的?(請勿回答是壓縮造成的,這種回答是在侮辱整個計算機專業) 2. 男方是不是在女方明明有按股份比例出資的情況下聲稱女方是「只是一個模特,自己好心給了股份」? 3. 錄音里男方是不是明確說了自己給前妻天價賠償金且離不了婚是因為被前妻威脅,而不是所謂的「深情」?他這算不算炒作? 4. 男方是不是在明明是坐摩托出車禍的情況下撒謊稱是碰碰車弄得? 5. 男方是不是明明做過多次大型整容手術,卻還狡辯稱是微整? 6. 從以上事跡可以看出,男方是出了名的愛炒作,按照閣下「炒作就不該有熱度」的邏輯,男方是不是也不應該有任何熱度? 7. 男方是不是之前信誓旦旦地稱自己從不炒作,如果被發現炒作則自動退出娛樂圈?他為什麼不遵守承諾?
如果閣下真的對炒作深惡痛絕,請閣下說到做到,不要給男方這個炒作狂人任何熱度。
其實,我最想說的是,請閣下直接轉編輯衝突吧,不是很想正面回復閣下了。
MingFW(留言) 2018年8月17日 (五) 21:37 (UTC)
不是所有專業都是百分之百正確,之前有人在為男方澄清時也曾說自己是專業的,兩個說自己都是專業的,得出來結果卻不同,所以只有你是專業,其他人就是業餘的?還有我對你校如何是沒什麼興趣,因為你校不等於你。
從沒說受到法律制裁才值得探討,王寶強都上訴了,我的意思是級別不同。
對國內形勢不了解,但我對此事件挺了解都,如依你的說法,你不關心明星八卦,那我是否可順水推舟說你對此八卦事件也不太清楚完整經過?
所以你對大眾喜愛程度有一部分是靠代言量來判斷,看來你對男方是不了解的狀態,不是所有代言來都必須要接,且接代言大部分為偶像在做的事,一位歌手本來就沒必要裝的像偶像,我看男方近期所上的節目幾乎為音樂類型為主。
我雖然聽過知乎,但在我這裡此軟體評價好像不怎麼好,對此平台的可信度我也難以去相信,但對一位常聽音樂的我,在QQ、網易、酷狗三大中國主要音樂平台,男方在熱度上總是維持在前三,且有新歌時在榜單也也辦法維持在第一一陣子,所以我不知道你對他音樂「他的專業」是有什麼質疑?
對於你所述人設的質疑,請問人設是他自己想要的嗎?還是大眾冠上的名號,不符合大眾期望就否定一個人? 故作深情?哪點看出來故作?如果我是裝的,就不會去找陪你度過艱難時刻的女生複合 愛音樂人設,我看是你認識對華語音樂人不多,所有與他合作過的音樂人對他的評價已經高到不能再高 裝病?我是不知道你身處的社會有多險惡,對於他人生理上的疾苦說得如此黑暗與漠不關心。難怪你會質疑男方p圖,因為你連他生病不但憐憫之心都沒有,反而產生了猜疑?
圈內人是誰,能否提供證據?請問那位圈內人到底跟男方認識對少,還是也只是愛聽傳言不知求證的圈內人?
請問你大數據哪裡來的?娛樂媒體嗎,還是什麼娛樂平台?他是歌手,請找個知名音樂平台來展示下。事實上有多少個明星的數據不是靠那幾萬個人努力而來,也不代表有提供數據的就是粉絲,沒提供就不是粉絲。
男方從未狡辯只做過為整形,而是大方的公布自己微整形過,有多少藝人不願承認自己整形過,怎麼到你嘴裡就好像承認反而變成被攻擊的工具,且依照我對醫美方面來看,確實是只有微整,你所說的多次大型的說法是不存在且好笑的。
我是不知道你有沒有過在與另一半不合的經驗下,有過不斷怨恨討厭過對方,但後來回想他才是陪你讀過愉快與艱難時光的經歷,如果沒有,請不要妄下結論。
從上述真的難以看出炒作跡象,我不知道這個點哪來的,所以無法斷定該不該給熱度,也未發現像女方天天都在炒作的跡象。
此上述文字內容我可以斷定你是真的討厭男方而來編輯,我是不知道你們之間有什麼深仇大恨需要使用未求證實,純粹謠言的東西來攻擊對方,若你真的是討厭他,我求你還是遠離此頁面為妙。
也不是很想和你這樣回覆,只是你不停我又要哪天停,等一下我停止回覆,又有人說我被管理員怕走?如果對別人的懷疑不耐煩,又想干涉他人的編輯,我覺得你還是停止編輯此頁面才是最好的選擇。
感謝閱讀
Fayuchjo(留言) 2018年8月24日 (五) 16:30 (UTC)
閣下,請正面回答我的問題,謝謝。另外,大型整容手術和微整不是一個概念。 MingFW(留言) 2018年8月24日 (五) 16:32 (UTC)
也請您正面監視我的回答,並正面回覆。所以男方是為整形有什麼問題嗎? Fayuchjo(留言) 2018年8月25日 (六) 02:36 (UTC)
我指的是男方發的圖的色斑問題,請閣下先正面回答那個問題。另外,男方肯定是削過骨加割過眼皮,還叫微整?閣下您稍微在谷歌搜索討論男方整容的帖子,都能出來一堆。MingFW(留言) 2018年8月25日 (六) 02:45 (UTC)
那能否請你把男方過去微博中有製成長微博內的聊天截圖也拿去驗驗看,不管是有p或沒p過的都拿去檢查。
其實我不覺得對整形這點爭執的意義有多大,在我眼裡,許多藝人不願承認自己曾整形過,有多少人願意承認,況且男方並無「爭辯」。就像許多人在聽男方的歌時,因男方平常歌都不收費,在當中卻因幾首歌時間過遠,版權難以拿回,導致需要付費,這時就有人會開始謾罵,請問歌免費是應該的嗎?多少歌手的歌從頭到尾必須付費,卻從未被針對。大方承認自己什麼時候變成罪?不要把所有事都作為理所當然。
且我不明白現在人為何對藝人或公眾人物整形有歧視的現象,我相信在做這個決定前,都是想讓自己變得更好,什麼時候成為一個罪?就因為他不符合自己的標準自然美,而對他行為上的攻擊?
我不知道我們所生長的社會差異多大,但我們這似乎比較善良,搜尋出來的結果九成評價良好,另外一成最後都被認定為謠言而沒有後續。
我不清楚你過去的抹黑想說明什麼,想讓別人尊重自己前,請先尊重別人的「專業」不要一味的跟隨大眾的腳步,且你跟隨的族群似乎總是生活在同一圈子內,從未跨出另一步到不一樣的角度去觀看事情。
沒有想要故意攻擊的意思,請不要誤會,只是你上次的惡意抹黑似乎只是為了反對而反對所提出未求證的事情罷了。
感謝閱讀 Fayuchjo(留言) 2018年8月25日 (六) 15:52 (UTC)
請閣下正面回答我的問題,不要轉移話題。既然閣下懷疑我的專業水平,那煩請閣下回答我的專業問題。另外,我用谷歌搜索男方的名字,出來的基本全是負面信息,不知閣下所謂的「九成正面信息」從何而來?難不成是因為谷歌「惡毒」? MingFW(留言) 2018年8月26日 (日) 01:59 (UTC)
想請你檢驗其他同樣為聊天紀錄上傳到雲端,不久後再截圖,將圖放入長微博,上傳到微博上,經過同樣的步驟,會不會根本沒修過的東西,經過同樣程序,檢驗的結果就像是有修過。
還有我們或許可以說圖是剪貼過的,但我們無法否定對話內容發生的真實性。且對你專業的否定來自你說所有對話都是p過的。
我沒看錯的話,你請我搜尋男方整容,並非純搜尋男方的名字。
感謝 Fayuchjo(留言) 2018年9月1日 (六) 13:41 (UTC)
閣下給的方法並不具有可行性,因為微信的雲端只提供暫時性的資料備份,無法截圖。MingFW(留言) 2018年9月1日 (六) 14:43 (UTC)
如你有你所謂專業的技術,那不妨請你也嘗試將你的微信資料備份到iTunes 而不是微信雲端,如能備份到itunes就有機會將備份的資料載回來,再將載回來的對話截圖,放置在長微博並上傳。
感謝閱讀 Fayuchjo(留言) 2018年9月2日 (日) 09:37 (UTC)
閣下,任何主流聊天軟件都有自己的雲端,都不能在使用第三方備份之後重新「載」回該聊天軟件當中,閣下的建議似乎暴露了閣下對這方面完全不了解。MingFW(留言) 2018年9月2日 (日) 13:54 (UTC)
那我前幾天自己在備份的時候用的是什麼? Fayuchjo(留言) 2018年9月4日 (二) 05:48 (UTC)
iTunes是通過微信雲端將聊天記錄備份並重新導入。MingFW(留言) 2018年9月6日 (四) 02:37 (UTC)
那為什麼說是暫時性,我自己用怎麼沒感受到只有「暫時」? Fayuchjo(留言) 2018年9月8日 (六) 05:50 (UTC)
那閣下不妨試試時間長了還能否重新導入。另外,這樣做的意義並不大,因為微信的聊天界面是代碼生成的,導入導出理論上並不會對聊天界面的UI產生影響。MingFW(留言) 2018年9月8日 (六) 13:52 (UTC)
所以你的意思是,你懷疑p圖的原因就是微信備份無法長時間保存。微信的技術在五年前到現在一點都沒進步? Fayuchjo(留言) 2018年9月14日 (五) 11:42 (UTC)
鄙人還以為閣下這幾天在認真地研究微信的備份問題呢,結果閣下竟是在重新找個理由抬槓?閣下能不能靜下心來認認真真地學習一下相關知識?閣下,我都強調多少遍了,男方的聊天記錄明顯有後期修改的痕跡,而且男方的技術真的很差,稍微有點經驗的人都能看出男方的圖片有問題。閣下之前一直喜歡用法律轉移話題,那我不妨告訴閣下,男方之前試圖狀告幾個支持女方的公眾號,結果法院壓根就沒有受理。閣下一直強調男方不會選擇這麼拙劣且低能的手段,笑,男方上海戶口且家境不差,卻連國內的普通大學都考不上,智商能有多高。連小布什這個耶魯畢業生都能蠢到發動伊拉克戰爭,男方一個正經大學都考不上的差生為什麼就不能蠢到去偽造圖片?閣下既然不願意承認男方又蠢又壞,那就煩請閣下認認真真學習相關知識,正面回答鄙人關於圖片鑑定方面的問題,不要轉移話題。MingFW(留言) 2018年9月15日 (六) 12:53 (UTC)
我看你也還是去多做點功課,ㄧ提到其他方面的問題就漏洞百出。也看得出來你對此人還不了解,就敢如此妄下定論,在社會上常有一種奇怪的偏誤,認為一旦某個人說了一次謊或犯了一次錯誤,大家對他後續與先前的說法一概否定。我也不太希望這種陋習讓我用在你身上。
我想請問從哪方面看出來未受理,依你這樣的邏輯法院也壓根不受理女方的提吿。說實話要得到判決也不是幾個月就能審理完的事情。
我並沒有想要逃避問題,我所有的提問都是針對p圖此行為的周圍情況下手,我也從未想要一直在同個點上進行討論,針對p圖進行回答也是你想要這麼做,我們能討論的並非只有p圖。我是否能懷疑你只挑自己擅長的,再將其人帶入此範圍,對其不斷的用同樣的問題攻擊,最後再責備他我以為你去做相關方面的功課了?
我還以為現在是21世紀,原來是科舉的時代?我還以為依照大學來評斷一個人的智商與成就已經退流行了。我以為現在是能力的多元發展時代?有多少成功的商業人士也未考上好大學甚至未就讀,你的意思是說他們笨嗎?我再諷刺一點,現在一流大學出來的學生未必能完全受到社會的親睞。
在薛先生頁面的討論中也有多人對此頁面的公平性提出質疑,提出的編輯要求你卻視若無睹,甚至直接否定他人的行為,並無任何的解釋。你曾對我口中的公平進行了質疑,我現在也開始對你眼中自己的原則提出了嚴重的反對。不是自己有權就能任意妄為,不是有所謂的專業就能隨意否定他人。
最後我想對你對薛先生生活方面錯誤的觀念說明,如果想要清楚了解一個人,與其從事件中去認識他,不如從認識他以後再去清楚的了解事件,所得到的答案我相信也較接近準確值,我也不希望擁有社會陋習的人越來越多。
感謝閱讀,如有言重,深感歉意
Fayuchjo(留言) 2018年9月21日 (五) 15:44 (UTC)
請閣下不要轉移話題,本人已經受夠了閣下動不動就通過轉移話題來抬槓的行為。既然閣下堅持認為圖片沒有造假,那就請閣下認真回答我的問題。是有不少成功人士沒有上過大學,但那些人物一般都是由於家境困難無法繼續學業,而不是像男方一樣考不上正經大學。另外看來閣下並不了解大陸的法律,男方今年一月份就提出了訴訟申請,這麼長時間都沒有消息,基本上已經可以斷定是沒有受理。本人再次強調,既然閣下質疑我的專業,那就請閣下正面回答本人的專業問題,否則本人只能將閣下的行為視為無理取鬧。MingFW(留言) 2018年9月21日 (五) 16:05 (UTC)
竟然閣下不斷堅持我轉移話題,那我也不客氣的指控你也有相同的情況發生,那是否也能請你正面回應我的提問,不然同樣對我可將閣下視為無理取鬧。
我想請問閣下你是否認為2017年的截圖同為p出來的,如閣下對男方的智商有很大的擔憂,那為何後面的p圖技術突然猛進(用肉眼也可看出來兩時間點圖片上的差異)
我不清楚閣下對男方家境不錯的訊息從何而來,據我所知,在男方較小時,家境確實與班上同學相比下較差,有點好轉男方大概也較成熟,男方當初要去國外上大學時,也是男方的父親將做生意的飯館賣掉,得到的錢只夠男方在國外讀書一年,男方在國外剩下的讀書時期,是由男方打好幾分工,有時為了省錢甚至睡在地鐵過活的。我不了解閣下從何處了解到家境良好。
還有我不是很想再說一遍,單用一個人的成績好壞來評判一個人成就與發展是一件很可笑的事。
關於閣下最近編輯掰手指的爭議,我只有一個疑問,請問閣下是否沒有看到醫生所做出的澄清,還是閣下選擇故意忽視。許多醫生證實此行為並不會有太大的影響,且新生兒在出生後確實也會將其手指掰開做檢查,手指泛白也屬平常現象,我們成年人輕碰指頭就會有此現象,何況嬰兒?卻被帶風向成為「硬」掰?不知閣下是否又跑去看充滿謊言的知乎?且在醫院至少一旁都有護理師,看到不會制止嗎?
看了薛先生頁面中的討論我也覺得很可笑,一來就將其視為粉絲胡亂行為?所有反對閣下看法的都等於粉絲?這是什麼一黨獨大主義?
我需要回答閣下的提問,同樣閣下也應該同等的公平對待。
感謝
Fayuchjo(留言) 2018年9月23日 (日) 12:02 (UTC)
我已經不想說什麼了,請閣下繼續活在自己的世界裡吧。MingFW(留言) 2018年9月23日 (日) 12:24 (UTC)
我也不喜歡吃相太難看,所以在這說明
對於此帳號的用途我也不是第一次說明了,我個人習慣不喜歡在網絡上透露太多基本資料,所以這也不可能是我唯一的帳號,每個帳號各有自己的用途,我想這應該不必做太詳細的解釋,也沒有人不允許我這種做法。 在之前也為閣下說明此帳號當時非本人所有,與閣下當時的對話內容或許也並非本人的看法,但也請閣下放心,此號已輾轉到我手中,後續的對話大部分為本人言論。
「加入根本不可靠的來源」此話難道並非為閣下的主觀意識。
那也請閣下回答關於2017年對話截圖的真偽問題。
丁香園的回答確實存在着爭議,亦或者說網友的過度想像造成的誤解。首先我們無法從圖中判斷所謂「硬掰」,泛白的跡象也並非是硬掰造成,而是將指頭貼近物體時才會有的現象。其中運用「不建議」字眼,我不理解竟然會對寶寶造成如此大的傷害,為何運用了如此含糊的字眼。
順便告知我得到關於嬰兒這方面的知識,並非全來自微博,而是詢問了有臨床經驗的一線婦產科醫師。且我們無法認定丁香園背後團隊的組成是否存在專業的婦產科醫師。
二十年前家境好不等於二十五年甚至三十年前家境都一直如此良好。如你所說家境好為何會連自己小孩在國外讀書時的生活費都提供不出來,導致自己的小孩睡在地鐵?
有些是事實的東西,我也希望閣下不要沒事找碴。
感謝閣下的舉報,希望未來的某天閣下能舉報成功。
Fayuchjo(留言) 2018年9月25日 (二) 18:23 (UTC)
關於修改別人的編輯而不經討論
- 本人在編輯摘要中明確的指出,如有不同意見請查看討論區,為何閣下完全置之不理?
- 有不同意見,請指出,隨意回退他人這是對自己的不尊重,還望您能夠了解這句話。
- 我詳細的查看了到上面的討論,意思是有權限的人@Red16:的話您就會從善如流,而普通用戶@Fayuchjo:您就會口生蓮花,極盡狡辯之能事?
- 請您在討論區說明您回退理由,因為在下共編輯了4處,你有什麼資格一股腦全部回退?謝謝。@MingFW:
--Czoop(留言) 2018年7月29日 (日) 14:36 (UTC)
- 閣下真是搞笑。我從善如流是因為該用戶確實講理,而之前那個薛氏路人分明是看着我脾氣好好欺負,對我死纏爛打,攻擊我人品差會遭報應,我說找管理員調解TA就立馬消失。另外,之前有權限的用戶質疑閣下,閣下可是還沒有回覆呢,反過來質疑我欺軟怕硬,閣下真是和崔永元一樣,嚴於待人,寬以律己。請閣下自己去先去正面回應之前某個圓桌會成員對閣下的質疑,不要欺軟怕硬跑過來攻擊我。 MingFW(留言) 2018年7月29日 (日) 14:46 (UTC)
- 我跟你不一樣啊,有權限用戶我並不高看一眼。我只看中有理有據。
- 混的時間長罷了,水平也就那樣,連多個角度看問題都辦不到,一點也得不到我的尊重。
- 正是因為我看到他一直在添加杜撰、毫無來源的主觀猜測,我才舉報他破壞的,他反而來警告我,然後又緊接着提告我破壞,理由居然是該用戶反覆惡意編輯,我真是笑了,我就編輯過一次,給我來個反覆,還權限用戶,還回應他?他也配?
- 我來這裡就是要提醒你,請根據維基百科的條款,有理有據的對他人的編輯進行修改,最好是先行討論,尤其是他人聲明的討論,不然我就告你了。
--Czoop(留言) 2018年7月29日 (日) 22:41 (UTC)
既然閣下認為自己可以無視他人,那我為什麼不可以無視閣下?閣下的討論我編輯之前就看過,我覺得與閣下這種人無法交流。閣下也看到了,我之前好心理睬一個薛氏路人,結果TA陰謀論加各種完美受害人論,擾得我不勝其煩。另外,請閣下盡情舉報我。MingFW(留言) 2018年7月30日 (一) 02:03 (UTC)
所以你是喜歡在別人背後講壞話?我就是看你說的話有點好笑,不太想理睬你,說的好像我怕了什麼一樣。不是所有人跟你一樣有時間,都必須準時回答質疑。
我看一下這段時間蠻多人對你的編輯存有質疑,質疑的點也大同小異,請問你思考過原因了嗎?
不要再曲解我過去想表達的立場,還有我從來沒看你脾氣好好欺負,沒有想要對你死纏爛打,事情有人起頭就必須有人結尾,誰死纏爛打誰又能看出來呢?人品差不差我是不了解,每個人對報應的定義我也不清楚。遇到管理員就消失?原來這裡是轉捩點?我並非此意,純粹沒有多餘的時間用在對此時此刻的我無意義的地方。
如果這麼想要我們再談談,我奉陪。但在背後說壞話的,真的反感。
請問您還滿意嗎? Fayuchjo(留言) 2018年7月30日 (一) 10:57 (UTC)
@Fayuchjo:如果我誤解你,那我道歉。但是照你的話說,我在自己很忙的情況下好心回答你的明顯帶攻擊性質疑,是因為我很閒?你覺得比較權威媒體的報道和分析不靠譜,要自己分析,可是你之前和我討論了那麼久,還是沒有去學圖片的鑑定方法,最關鍵的是,你的不少分析還是建立在聊天記錄的圖片是真實的情況下。恕我直言,你確實在這方面有點過了。在你看來,你是在充當「正義的夥伴」,可是從我的角度,你確實是在有意或無意地對我「不依不饒」啊。並且,你也確實一直在完美受害人論,加上自己腦補的陰謀論。你也看到了,大部分用戶對一個陌生人的耐心其實有限的,我覺得和你討論這麼多已經是我的底線,你最後的留言也確實讓我忍無可忍。很多人對我的編輯存疑?抱歉,還有很多人支持我,而且分明只有你們兩個在我的討論頁上對我表達質疑。最後,我不想再和你討論這方面問題了,祝好。MingFW(留言) 2018年7月30日 (一) 11:30 (UTC)
@Czoop:請問閣下之前的囂張在哪裡?請閣下正面和管理員談判,別慫!閣下還沒有將「偉大領袖偉大導師偉大舵手偉大統帥我們心中最紅最紅的紅太陽崔永元主席萬歲萬歲萬萬歲」刷上一億遍呢,怎麼能退出維基百科?MingFW(留言) 2018年8月11日 (六) 18:36 (UTC)
re:
又是那位假裝理客中的崔粉……其實您完全可以反訴他個破壞,之前他就因為亂刪內容被回退過。——by 小林林「何それ?意味わかんない。」全速前進 ヨーソロー 2018年7月30日 (一) 09:46 (UTC)
@Bxxiaolin:嗯,感謝您的回覆。您可以去看看崔永元的維基百科,被那個「理中客」崔粉給改了之後簡直不堪入目。MingFW(留言) 2018年7月30日 (一) 09:53 (UTC)
多項式時間減少的快速刪除通知
您好,您創建的頁面被提出快速刪除,該條目很快會由管理員進行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和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如果您想取回已刪除頁面的條目內容,您可訪問已刪除內容查詢或者至存廢覆核請求處提出申請,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刪除指導 · 存廢覆核請求 · IRC聊天頻道--BenpigchuI'm back! 2018年8月19日 (日) 19:32 (UTC)
鴕鳥算法的快速刪除通知
您好,您創建的頁面被提出快速刪除,該條目很快會由管理員進行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和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請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刪除模板,快速刪除旨在加快處理顯然不合適的頁面。若您認為刪除理由不合適或您已對條目做了改善,請在被提刪頁面快速刪除模板的正下方加入{{hangon}}
,並在條目的討論頁中說明理由。您亦可以與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刪除指導 · 存廢覆核請求 · IRC聊天頻道--Mys_721tx(留言) 2018年8月20日 (一) 01:17 (UTC)
2018年11月
請問放尿壺原因是什麼?明顯丁香園是因為掰手指被薛粉攻擊後故意做出的科普。如有去看《我們的挑戰》正片,可以發現尿壺在錄製時已被放在一旁,可能為他人給予,並非本人為了拍照而索取,且影片中明顯薛之謙身體十分不適,為了搏君一笑所發的微博,卻因為丁香園的一時興起,變成了炒作?請想想看平時自己開的玩笑,被有心人士當真,而事實受到扭曲? Fayuchjo(留言) 2018年11月28日 (三) 18:46 (UTC)
@Fayuchjo:閣下真的有看新聞嗎......
@MingFW: 關於此事我並非當下發生時立即了解,而是因接觸此事件,而後來自己查詢。不知閣下看的是那篇新聞,與我查證的不符。且不符的地方為何處?
Fayuchjo(留言) 2018年11月29日 (四) 14:43 (UTC)
@Fayuchjo:這是原始報道 MingFW(留言) 2018年11月29日 (四) 14:48 (UTC)
@MingFW: 請問閣下認為炒作的依據在哪 Fayuchjo(留言) 2018年11月29日 (四) 15:30 (UTC)
@Fayuchjo:請問閣下有看新聞嗎 MingFW(留言) 2018年11月29日 (四) 15:31 (UTC)
@MingFW: 沒看的話,我何必產生懷疑。或許解讀不同,煩請閣下說出懷疑之處。 Fayuchjo(留言) 2018年11月29日 (四) 15:49 (UTC)
@Fayuchjo: 新聞里自己解釋了,需要我重複一遍嗎 MingFW(留言) 2018年11月29日 (四) 15:50 (UTC)
@MingFW: 請問我們討論的是同一篇報導嗎?從閣下提供的鍵結無任何說明。 Fayuchjo(留言) 2018年11月29日 (四) 16:04 (UTC)
@Fayuchjo:去年李雨桐對薛之謙錘錘致命的時候,正是丁香園,揭秘了薛之謙在病床上抱着尿壺炒作的事兒……(此處有配圖) MingFW(留言) 2018年11月29日 (四) 16:06 (UTC)
@MingFW: 38度以上確實為發燒,且37.5度時就要加以注意,請問能否貼出來源證明高燒為薛之謙本人敘述,翻了許久沒看見。 還是不懂一個尿壺怎麼就炒作了,首先我們不知道尿壺來源,只因為放在床上,還是因為為丁香園諷刺,就將一位痛苦至極的病人推上懸崖,逼供自己是罪人? 對病人開玩笑並不好玩和有趣?? Fayuchjo(留言) 2018年11月29日 (四) 16:48 (UTC)
@Fayuchjo:那請問閣下什麼病需要在病床上放尿壺?
@MingFW: 何以證明尿壺為本人刻意放置,純粹方便炒作? 有什麼病放了尿壺會變好?事實是真的病了 Fayuchjo(留言) 2018年11月29日 (四) 22:29 (UTC)
@Fayuchjo:那請閣下給出可靠來源證明正常人生病會在病床上抱着尿壺,以及中等程度發熱需要住院和輸液。另外本人從未說過薛之謙沒有生病,本人說的是他在裝重病,請閣下不要攻擊稻草人。MingFW(留言) 2018年11月29日 (四) 22:44 (UTC)
@MingFW: 也煩請閣下提出為薛之謙刻意放置且為炒作的證據,也請閣下不要攻擊稻草人。視頻中提前已發燒好幾天,且腸胃不適引發的發燒看起來似乎不是輕微的病症,引發上吐下瀉為正常情況,看不出來何謂裝嚴重。 Fayuchjo(留言) 2018年11月30日 (五) 15:31 (UTC)
@Fayuchjo:根據維基百科規定,有可靠來源稱「薛之謙抱尿壺炒作」就是證據。 MingFW(留言) 2018年11月30日 (五) 15:35 (UTC)
@MingFW: 抱歉已詢問過,即使有可靠來源也應保持中立。且此項目被點名為無關小事,望周知。 你應該也清楚知道丁香園的資金來自騰訊,騰訊是他的大貴人,而薛之謙是騰訊的敵人,說是丁香園刻意抹黑都有可能。 Fayuchjo(留言) 2018年12月1日 (六) 12:16 (UTC)
@Fayuchjo: 那是閣下的陰謀論,請閣下給出可靠來源支持自己「薛之謙是騰訊的敵人」的觀點。MingFW(留言) 2018年12月1日 (六) 12:28 (UTC)
@Fayuchjo: 另外,請閣下ping一下和閣下商討問題的維基人員。此事件在谷歌上有521,000個搜索結果,此事件具有一定的重要性。MingFW(留言) 2018年12月1日 (六) 12:28 (UTC)
@MingFW: 騰訊與薛之謙確實有過節,但事例難全說明,不知閣下是否知道摔麥,這確實引起眾多網友對騰訊節目的攻擊與懷疑。 Fayuchjo(留言) 2018年12月1日 (六) 13:26 (UTC)
@Fayuchjo: 閣下怕是不知道薛之謙出事前還在為騰訊代言吧。MingFW(留言) 2018年12月1日 (六) 13:41 (UTC)
@MingFW: 這件事就算閣下說對了,因為我未找到證據。但我想說,能帶來流量的明星誰不要,ㄧ捧ㄧ踩誰知道,有朋友是在做相關行業,這行的部分都知道演藝界的黑暗。 Fayuchjo(留言) 2018年12月1日 (六) 13:55 (UTC)
@MingFW: 還有閣下提醒的圖片鑑定已在百忙之中撥空進行中,等我有結果會再與閣下分享,也希望閣下所說自己是這方面的專家事實為真,而不是聽信網友。 Fayuchjo(留言) 2018年12月1日 (六) 13:58 (UTC)
@Fayuchjo:這種爆料聽聽就行了,薛之謙二度翻紅前還有人爆料他是上海炮王呢。MingFW(留言) 2018年12月1日 (六) 14:00 (UTC)
@MingFW: 感謝閣下的提醒,但演藝圈謠言真假難辨,但還即使有人知道這點仍盲從掉入,望閣下與我都不會被誤導。祝編安。 Fayuchjo(留言) 2018年12月1日 (六) 14:29 (UTC)
@MingFW: 告訴閣下一件事情,我拿了聊天紀錄去驗,驗出來沒p阿。之前就跟閣下提出拿微博上的聊天紀錄截圖去驗,如果沒p過的驗出來像有p,代表檢驗有誤或屬於正常現象,請問閣下去實驗了沒? Fayuchjo(留言) 2018年12月2日 (日) 11:33 (UTC)
@MingFW: 傳郵件給維基,他們指出新浪與搜狐等不能當作可靠來源,原因為門戶網站不是新聞通訊社,沒有編輯人員監管或者第三方核查事實,可靠性存疑。 Fayuchjo(留言) 2018年12月2日 (日) 11:38 (UTC)
@Fayuchjo:本人用的是有專業編輯的新浪娛樂、新京報和觀察者網,不是新浪和搜狐。另外此前已經有管理員直接表面閣下刪除的來源是可靠來源。閣下不會真的覺得新浪娛樂和新浪是一回事、人民日報和人民網是一回事吧?MingFW(留言) 2018年12月2日 (日) 14:12 (UTC)
@Fayuchjo:另外煩請閣下ping一下閣下電郵的人員。MingFW(留言) 2018年12月2日 (日) 14:17 (UTC)
@Fayuchjo:請問閣下指的是哪方面的驗證?UI還是ELA?閣下的標準又是啥?MingFW(留言) 2018年12月2日 (日) 14:23 (UTC)
@MingFW: 詢問對方能否ping但對方並沒有明確回答,已不想再麻煩協助我的人,但我所說內容屬實。 現在由薛之謙所提供截圖已難從微信的UI設計中找出是否p圖,因本人已請自實驗,講截圖上傳到微博上確實會有幾處些微損毀,且從ELA的角度,將沒修過的對話上傳到微博再下載,確實有嚴重的壓縮痕。 Fayuchjo(留言) 2018年12月3日 (一) 10:08 (UTC)
2018年12月
@Fayuchjo:既然閣下學習了相關知識,那本人來考考閣下:本人偽造的聊天記錄,哪裡有問題?如果閣下認真學習過相關知識,答案應該很明顯。MingFW(留言) 2018年12月2日 (日) 14:41 (UTC)
@Fayuchjo:另外閣下,本人完全不記得維基有「傳郵件給維基」這項功能,如果閣下郵件聯繫的是管理員麻煩ping一下,不然本人有權利認為閣下是在刻意遮遮掩掩。MingFW(留言) 2018年12月2日 (日) 21:15 (UTC)
@MingFW: 閣下的圖應該只是從網路上的生成器所提供的圖,且網絡上生成器的IU設計並沒有與微信上的設計相符。
本人確實傳了郵件,但我無法知悉對方的身分,不過管理到維基信箱的人,我想必須是夠了解維基規則的人才得以擔任。 Fayuchjo(留言) 2018年12月3日 (一) 10:12 (UTC)
@Fayuchjo:維基似乎確實沒有傳郵件給維基的功能,如果有請閣下指明。MingFW(留言) 2018年12月3日 (一) 13:49 (UTC)
@Fayuchjo:另外其實我倆認為圖是不是P的其實不重要,重要的是有可靠來源反駁。不過本人很感激閣下難得這麼認真,那就請閣下仔細看自己截圖的ELA。純色的地方有出現ELA嗎?薛之謙的截圖是有的。另外,薛之謙的截圖還有一個很大的問題是對話框邊緣的ELA是完全不同的風格。其次是UI問題,不過這個暫時先放在一邊。最後提醒一下閣下,我們現在還只是在探討薛之謙第二次上傳的所謂的「原始圖片」,閣下還需要為薛之謙第一次上傳的圖片找藉口。MingFW(留言) 2018年12月3日 (一) 13:48 (UTC)
@Fayuchjo:這是本人自己壓縮得只剩5%的聊天記錄,閣下可以去驗證一下,對話框邊緣的ELA是相同的風格和程度,純色的地方也不會出現ELA。MingFW(留言) 2018年12月3日 (一) 13:54 (UTC)
@MingFW: 能否請閣下把檢驗結果提供出來,我自己也做去p了一張圖,但檢驗的ELA形式又與薛之謙提供的截圖大不相同,或許閣下能提出您檢驗方式提供我參考,感謝。
[email protected] 請問閣下當初在提封禁時沒看到嗎,在舉報編輯戰的地方,如閣下去詢問,希望閣下能將詢問結果如實說出,我所詢問結果全部屬實,只有少部我認為內容過於傷人事情未說出,還是閣下也想聽。 Fayuchjo(留言) 2018年12月4日 (二) 20:05 (UTC)
@Fayuchjo:P圖的方式有很多,ELA取決於P圖的方式,除了網上隨處可見的聊天記錄生成器,還有Adobe一系列的軟件。最關鍵的是每款聊天記錄生成器背後的代碼可能都不一樣,Adobe的微信矢量模板也遍地都是,所以偽造的聊天記錄的ELA是不大可能統一的。但微信的UI是固定代碼生成的,所有基本不可能有偏差。本人還真不知道,感謝提醒,因為本人沒有見過維基的編輯衝突是通過發郵件解決的。至於說別人怎麼評價我,我覺得只要沒有違反規矩就好,如果有請閣下指出。另外話說回來,好像沒有管理員指出我的編輯有問題,倒是之前有至少兩名管理員提過閣下的編輯不夠中立客觀,閣下也並沒有在意過啊。MingFW(留言) 2018年12月4日 (二) 20:11 (UTC)
@MingFW: 看來閣下有誤會,我並沒有要舉報閣下的意思,我只是去詢問可靠來源,編輯內容如何解決等相關訊息,且對方說薛之謙頁面的內容是愛好者頁面,指的就是尿壺、十五歲等事件,且指名不應該出現,但明顯閣下並不願意相信我的話,還有閣下提到我被提出不中立,請問是指我最近努力編輯的內容嗎,如不是我認為不適合提起。
不是所有有可靠來源都有放在頁面的必要,如認為沒有必要應可刪除。 Fayuchjo(留言) 2018年12月5日 (三) 03:12 (UTC)
@Fayuchjo:我也沒覺得閣下要舉報自己,好奇問一句而已。另外我沒記錯的話愛好者頁面問題針對的應該是前兩個章節的內容過於細節化,不符合維基的規範。
其中一個管理員還給閣下留了言呢,閣下應該看到過。MingFW(留言) 2018年12月5日 (三) 12:24 (UTC)
@MingFW: 請問閣下是希望我將郵件所有回應貼出來,閣下才會相信我說的話嗎?我詢問得到的結果認為爭議事件中宣傳性語氣強烈無關緊要,且應避免此類愛好者內容。指的是閣下最後編輯的頁面中有愛好者內容。 Fayuchjo(留言) 2018年12月6日 (四) 02:53 (UTC)
@MingFW: 愛好者內容:避免在維基百科加入雜瑣、只對少部分愛好者重要的資訊。
愛好者內容:用於表示那些只有部分狂熱愛好者覺得重要的內容。
愛好者內容:用「愛好者內容」來描述那些內容除了很簡潔直白,同時也指出這些內容不重要,以及表示條目編者已經因為對主題的熱愛而失去對內容重要度的判斷力。
愛好者內容:一詞通常是用來簡稱那些被一到多位編者認定的非百科、違反可供查證和中立性、具有原創研究的內容。
請問閣下認為自己沒有以上幾點特徵嗎,請閣下好好的回想,愛好者可以解讀是此頁面的粉絲我想也可以解讀為此頁面的刻意黑粉也不為過。 Fayuchjo(留言) 2018年12月6日 (四) 23:59 (UTC)
@Fayuchjo:沒有,愛好者明顯不包括黑粉。 MingFW(留言) 2018年12月7日 (五) 00:18 (UTC)
@MingFW: 竟然閣下都承認自己是黑粉,請問閣下不移步還在薛之謙頁面做什麼,如閣下不是黑粉,請閣下解釋為何一直針對此頁面,難道內心沒有一點恨意。
所以閣下認為做了上述愛好者相同的行為,但是是黑粉所為,就等於合理的,請閣下檢視自己是否做了類似愛好者的行為? Fayuchjo(留言) 2018年12月7日 (五) 01:31 (UTC)
@Fayuchjo:我沒說自己是不是黑粉,我是說愛好者明顯不包括黑粉,要不然我去問一下管理員「黑粉算不算愛好者」?MingFW(留言) 2018年12月7日 (五) 01:33 (UTC)
@Fayuchjo:另外,如果閣下不是薛之謙的粉絲,那本人也當然不是薛之謙的黑粉。MingFW(留言) 2018年12月7日 (五) 01:41 (UTC)
@MingFW: 所以閣下做了與愛好者類似的行為是被允許,不違反維基的嗎? Fayuchjo(留言) 2018年12月8日 (六) 14:46 (UTC)
@Fayuchjo:根據維基百科對愛好者的定義,本人的行為與愛好者無關,閣下糾結這點真的很莫名其妙。 MingFW(留言) 2018年12月8日 (六) 21:50 (UTC)
@MingFW: 因閣下不斷陷入有來源就一定要被放在維基上的錯誤觀念,且放上去的爭議事件中爭執的點與愛好者會做出的行為沒什麼兩樣,只不過愛好者是用捧上天的方式,而閣下是用極力污衊的方式也要讓世人知道這個人多糟糕,請閣下了解下如果閣下沒做出此種行為,那為什麼當我去向維基詢問時,會針對閣下編輯的爭議內容提出愛好者的說法。 Fayuchjo(留言) 2018年12月9日 (日) 17:35 (UTC)
@Fayuchjo:可是愛好者一詞沒有這個含義,閣下沒有必要給這種詞生造一個含義吧。另外除非有其他可靠來源反駁,否則有可靠來源的內容不會對在世者造成污衊。MingFW(留言) 2018年12月9日 (日) 19:11 (UTC)
@MingFw: 那我是否能視閣下認同愛好者行為,因閣下認同自身行為,而閣下所做出行為與愛好者的敘述相似。 所以即使來源本身就未經查證而隨意報導就能成為可靠來源?而我也已經跟閣下說過詢問後的結果「現有來源不可靠。新浪娛樂、搜狐等門戶網站不是新聞通訊社,沒有編輯人員監管或者第三方核查事實,可靠性存疑」 Fayuchjo(留言) 2018年12月11日 (二) 11:28 (UTC)
@Fayuchjo:新浪娛樂是知名娛樂新聞通訊社,每條新聞底下都會註明編輯和責任編輯,如果閣下執意覺得不靠譜我可以換掉。另外搜狐的那條原來源是觀察者網,之前也有管理員說過那是可靠來源。MingFW(留言) 2018年12月11日 (二) 13:22 (UTC)
「編寫條目時需要使用中立的觀點書寫,平等、成比例且不帶偏見地表達重要的觀點。現在的條目「薛之謙」正是個反例:宣傳性語氣強烈;章節「抱尿壺擺拍」和「15歲小學三年級無關緊要」「舉個例子:我個人認為「抱尿壺擺拍」作為明星瑣事,不應單獨列為一個章節,甚至不值一提。」以上為詢問部分結果。 Fayuchjo(留言) 2018年12月11日 (二) 14:36 (UTC)
@Fayuchjo:此事件在谷歌上有532,000條搜索結果,另外一件事在谷歌上有13,000,000條結果,本人不認為這兩件事屬於「瑣事」。另外所有的可靠新聞網站都指出薛之謙的回應屬污衊李雨彤及其家人,閣下居然還說「沒有證據」。最後本人之前是懶得和閣下爭論愛好者這種無聊的問題,閣下自己所有的貢獻都與薛之謙有關,居然還有臉說本人的行為和愛好者類似。MingFW(留言) 2018年12月11日 (二) 14:56 (UTC)
請問閣下為何刪除我所提供的來源,請問有何處不妥?
說實話薛之謙的爭議事件中除李雨桐的爭議外,其餘的連身在海外的我根本沒什麼聽過,事實上就是中國娛樂圈內自己在自嗨的娛樂新聞,請問依照上述說明,閣下還不認為是瑣碎事件嗎?請將眼光放得寬廣一些。
還有頁面中多處來源敘述為攝影師方說明,請問攝影師都被找出為炒作而爆料,那他說的可信度還足夠嗎,難道沒有因為熱度而刻意編造的內容嗎?還是閣下仍認為即使提供此內容的人是為可信度極低的人,但因經過媒體無查證而大肆報導仍可以成為可靠來源?
依照薛之謙頁面的邏輯薛之謙本人炒作罪該萬死,而別人炒作放他一馬,不值得一提與關注,因為內容不夠勁爆沒有媒體想報導? Fayuchjo(留言) 2018年12月11日 (二) 15:22 (UTC)
@Fayuchjo: 在維基群里問了,管理員回覆說新浪娛樂是可靠來源。MingFW(留言) 2018年12月11日 (二) 15:24 (UTC)
@Fayuchjo:另外之前所有的問題我們都已經討論過了。MingFW(留言) 2018年12月11日 (二) 15:25 (UTC)
請閣下針對我所貼出的新浪娛樂來源被閣下刪除做出回應,因閣下先前的回應過於模糊,並不明白。另外我貢獻的內容我們之前也討論過了。 Fayuchjo(留言) 2018年12月11日 (二) 15:32 (UTC)
@Fayuchjo:因為這件事屬於一件突發新聞中的「瑣事」,所有權威新聞最後的新聞總結都沒有提這件事。另外李雨桐也回應了薛之謙的回應,閣下如果覺得薛之謙的回應有必要具體貼出來的話,李雨桐的回應也應該貼出來。MingFW(留言) 2018年12月11日 (二) 15:35 (UTC)
我指的是我不久前編輯所貼上的來源,且李雨桐的回應不是一大串已經擺在頁面上許久嗎? Fayuchjo(留言) 2018年12月11日 (二) 15:39 (UTC)
@Fayuchjo:本人針對的是薛之謙稱不欠李雨桐錢,李雨桐反駁稱薛之謙曬得轉賬記錄是分紅並自己也曬出了轉賬記錄,車是給公司買的不是給自己買的這些瑣碎內容。都說了維基百科上的內容來源是權威新聞網站對此事件的總結,不是抄自李雨桐的微博,閣下糾結着這點真的很無聊。MingFW(留言) 2018年12月11日 (二) 15:41 (UTC)
https://ent.sina.cn/music/yneidi/2017-09-22/detail-ifymesii4862429.d.html?from=wap
https://ent.sina.cn/music/yneidi/2017-09-21/detail-ifymesii4617410.d.html?wm=3049_0015
好的我把我的問題說明白一點,請問上面兩個來源的差異在哪,我也並非想要糾結此問題,或是故意找碴,只是不明白原因,請問閣下遇到問題都直接忽視嗎?還是請問閣下我該糾結哪點才比較不會無聊。 Fayuchjo(留言) 2018年12月11日 (二) 15:52 (UTC)
@Fayuchjo:因為前者被權威新聞網站對此事件的總結提到過,後者根本就沒有被提起。MingFW(留言) 2018年12月11日 (二) 15:55 (UTC)
好的我並非故意徘徊此問題,我認真的不懂,尤其是「因為前者被權威新聞網站對此事件的總結提到過」 Fayuchjo(留言) 2018年12月11日 (二) 16:06 (UTC)
@Fayuchjo:沒有被新聞總結提到的細節一般會被認為不具有關注度,沒有必要被放在維基百科上。MingFW(留言) 2018年12月11日 (二) 16:13 (UTC)
請問關注度是看新聞有沒有總結還是此新聞的瀏覽與評論次數? Fayuchjo(留言) 2018年12月14日 (五) 13:42 (UTC)
@Fayuchjo: https://en.m.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Notability_(events) MingFW(留言) 2018年12月14日 (五) 13:48 (UTC)
@MingFW: 因閣下先前提到從google搜出來的結果來看關注度現在又說從媒體是否總結來看,不過我未找到是否總結一說,或許是看漏了,請閣下直接指名。還有一下為我從維基找到的一些敘述。
條目篇幅分布必須平衡,撰文角度有理,不失中立。
維基百科是一部百科全書,而不是小報新聞。我們的職責不是去譁眾取寵,也不是成為散播他人八卦消息的主要工具。是否會對在世人物造成傷害是進行編輯判斷時應考慮到的重要因素。
如果對主角的批評和讚揚與主角所受到的關注有關,能從可靠的第二手來源中獲取,且倘若這段內容不會導致條目比重失調或出現偏袒,則應該表現出對主角的批評和讚揚,應以中立和百科全書式的語調負責及謹慎地表達。須注意不能讓某個觀點占據不合理的比重,應避免將少數觀點表達成多數觀點的印象,極少數人的觀點在條目中沒有容身之處。還應注重條目結構,以確保整體內容大致是中立的。
維基百科不是產品公告或傳聞的收集處猜測和謠言都不是適合百科全書的內容。
短期內新聞報導的突然增多並不能讓事件自動具有關注度。
不清楚閣下對中立的定義,整個頁面的爭議事件從未保持中立過。
還有被指控與李小璐有染,請問經過證實了嗎,李雨桐微博都沒有說明到底是誰,指發縮寫,結果最後還刪了,就憑這些媒體的猜測,請問閣下現在還相信這些媒體的可靠信?
抱尿壺事件中,請問閣下看不出來是故意的?薛生病都多久以前的事,而丁香園偏要在薛爆發爭議後時發出如此嘲諷的文章,閣下應該不會不知道丁香園在新浪發布薛之謙生病的文章時,丁香園還在祝福他早日康復,說丁香園背後捅刀也不過分。
十五歲三年級,我以為閣下只是放好笑過沒多久就會被刪除的內容,沒想到這種無趣的明星瑣事也會值得放在維基,維基的檔次什麼時候這麼低?我也想請閣下好好了解關注度的內文呢。 Fayuchjo(留言) 2018年12月16日 (日) 13:20 (UTC)
@Fayuchjo: Events are also very likely to be notable if they have widespread (national or international) impact and were very widely covered in diverse sources, especially if also re-analyzed afterwards (as described below).
以及: https://en.m.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Identifying_reliable_sources#Breaking_news
尿壺那件事其實還蠻有名的,薛之謙還因此得了"尿壺取暖王"的稱號,丁香醫生的尿壺事件後來也確實多次被其他新聞提到過,本人拿谷歌搜索結果舉例只是為了反駁閣下的"這個新聞根本沒什麼人關注",並沒有說谷歌搜索是維基檢測關注度的標準。不過15歲那個確實是搞笑的,本人只是很好奇閣下會找出什麼新理由洗地,因為如果只談關注度的話,薛之謙除了爭議事件的關注度很高以外,其他的全是只有粉絲才關心的愛好者內容。如果閣下喜歡認為身邊即世界的話,我可以告訴閣下本人在內地的朋友圈根本就沒有喜歡或者關心薛之謙的人,薛之謙在我朋友圈的受歡迎程度還不如川普和希拉里。另外被指與李小璐有染和真的與李小璐有染是兩碼事。MingFW(留言) 2018年12月16日 (日) 13:48 (UTC)
@MingFW: 請問閣下認為在薛之謙頁面中的爭議事件是否有保持中立性的原則,若有保持此原則請列舉足夠證據。
來源中說明了兩方的立場,而維基內文卻只存在女方的立場,來源中甚至不乏有「網友指出」的話語,請問網友被媒體包裝後就變得可信?還有從閣下堅持留下的來源中,有多處並沒有發現所謂的總結,且與我找到的來源中形式沒有太大的區別。
尿壺的事,閣下似乎是已經知道丁香園背後捅刀,還有聽說丁香園最近又翻車了呢!如閣下真的認為尿壺的事很紅的話,不如去找找看海外有多少新聞報導此事,還是只有中國的人民和媒體被這種無聊的事玩得津津樂道。
我也並不是刻意對中國內部的媒體可信度如此低,只是想希望他們看看某些國家的媒體在報導一則新聞時做多少把關。
被指控與李小路有染,是李小璐也是媒體說的,李雨桐本人都沒說清,媒體就猜測李雨桐指的是李小璐,還有閣下知道為什麼只提李小璐嗎,就因為李小璐先前有醜聞,明顯媒體為了熱度什麼都做得出來。
由閣下提供的來源明顯都來自中國,但這裡是維基的「中文」網頁,並不是只有中國擁有可靠來源,其餘有講中文的國家所提供的來源不值得一提,且再說中國內地人民要看到維基還必須翻牆,請閣下多看看海外所關注的內容及哪些爭議具有關注度,而不是已中國為唯一標準。
以上純屬個人真實看法,如用詞不慎有冒犯行為,並非本意,請閣下寬容看待,感謝。
Fayuchjo(留言) 2018年12月17日 (一) 13:29 (UTC)
@Fayuchjo:至少有三篇文章是總結,另外幾篇是總結文章提到過的事的原始來源,不知道閣下覺得問題出在哪兒?另外本人再次強調,維基百科本來就應該引述權威媒體的總結性新聞,權威媒體本來就是誰證據多就站誰,閣下對這點不服可以去申請改規矩,糾結這個真的很無聊。
另外"網友稱P圖"這類報道沒有問題,維基專門有針對這類新聞的規矩,只要是有權威媒體多次報道就行。
國外媒體當然不會報道薛之謙的新聞,因為薛之謙在國外根本沒有知名度,他就是一個口水歌歌手,我周圍的華人如果不是看內地新聞,根本就不會知道他這個人。國外的媒體也很津津樂道這種八卦新聞,閣下不會不知道吧?德普家暴的事情都反轉好幾次了,我周圍完全不看八卦的人都有所耳聞。
丁香醫生翻車就翻車唄,諾貝爾獎都翻過車,能證明諾貝爾獎不靠譜嗎?另外別忘了丁香醫生在薛李大戰的時候還幫過薛之謙一次呢。MingFW(留言) 2018年12月17日 (一) 13:43 (UTC)
@MingFW: 做任何編輯保持中立不是基本的條件?且我去查了一下新浪娛樂根本不屬於權威媒體。拿丁香園的資歷根諾貝爾比,會不會太拉低諾貝爾的水準?請閣下提出國外媒體津津樂道的充足證據。還有閣下口中的口水歌歌手知名度在華語樂壇也是挺高和被欣賞的呢!不知閣下是不是不聽華語歌,還是只聽重曲不重詞的歌?Fayuchjo(留言) 2018年12月19日 (三) 14:39 (UTC)
@Fayuchjo:至少三名維基的資深用戶覺得閣下不客觀,其中一個管理員提醒閣下的留言還在閣下的討論頁上,但閣下不但覺得自己很客觀還反過來天天抬槓說我不客觀,真的很搞笑。
閣下所謂的「中立」邏輯本人就不反駁了,因為這麼荒謬的邏輯閣下估計自己都不信,只是說出來抬槓而已。
在維基群里問過,管理員回覆說新浪娛樂是可靠來源,閣下不服可以去找那名管理員理論。
另外本人反駁的是閣下"翻過車就不靠譜"的搞笑邏輯,沒說諾貝爾和丁香園是一個水準。
這都需要擺證據?閣下是不關注歐美的新聞嗎?國外媒體連川普對自己的親女兒不懷好意都能扒出來。
薛之謙的樂壇地位高?別搞笑了,閣下隨便去問一個管理員,問問他們薛之謙的樂團地位高不高,他們有可能連薛之謙是誰都不知道。 MingFW(留言) 2018年12月19日 (三) 14:51 (UTC)
@MingFW: 請閣下不要再偽裝自己不是黑粉的身分,對頁面修改不嚴謹,說自己修正無理的內容是在測試我會如何洗地,我也曾刪除閣下不嚴謹時所提出的爭議事件,卻被撤回,我似乎還沒有比閣下更無聊,且在一個嚴謹的頁面中,甚至不只一次在暱稱的修改上侮辱薛先生。
閣下似乎也不懂我的意思,首先如果一位醫生多次被舉報誤診,請問有多少病人會害怕遇到那位醫生,第二我想表達的是,不同水平的人遇到翻車,被接受的程度也不同,竟然閣下也知道丁香園和諾貝爾格局不同,那應該更清楚我想比喻的是什麼。
也請閣下做個試驗,隨便去問幾個人,看他們是聽過薛之謙的人多,還是聽過丁香園的人多,還有拿丁香園當權威科普媒體未免太侮辱醫生。
如果閣下都是用知名度來判斷一個人的音樂水平,那我看閣下對音樂這塊應該頗陌生。如果閣下這麼喜歡用知名度評判一個人,那我告訴閣下,薛之謙是少數中國男歌手成績在youtube上還能看的。如果閣下真的認為自己對華語歌壇的情形比我了解,歡迎來反駁。
請閣下也善用搜尋的功能,BBC,CNN,紐約時報、「新浪娛樂」??
所以閣下在群里問,卻只有一個人回答?那還是麻煩閣下連接一下,我想詢問相關問題,也想知道閣下為什麼至今還說服不了我。還有那些閣下口中的用戶是基於和點認為我不客觀不中立。 Fayuchjo(留言) 2018年12月21日 (五) 15:35 (UTC)
@Fayuchjo:我身邊還真的是聽說丁香園的多,丁香園也是公認的比較權威的醫療媒體,另外薛之謙都翻車多少次了,閣下還不是照樣相信他?根據維基百科的規矩,閣下應該給出可靠來源證明薛之謙抱尿壺的行為不是在裝重病炒作,質疑丁香醫生的權威毫無意義。
維基百科有Discord的群,閣下可以自己去加自己去問啊。閣下既然覺得管理員不夠權威,那請問薛之謙有拿過權威認證的金曲獎嗎?
如果閣下不敢承認自己是粉絲,那我憑什麼承認自己是黑粉?另外暱稱我只是在很久以前改過一次,也很快意識到了這樣的玩笑不對,哪裡有閣下口中的多次?閣下的編輯倒是多次被系統自動檢測為濫用。
多謝閣下關係,本人每天都會看BBC、經濟學人和環球科學。另外閣下別搞笑了,BBC、CNN和紐約時報怎麼可能花時間報道一個中國的口水歌歌手?閣下天天拿微博當來源,好意思反過來指責我拿新浪娛樂當來源?
需要我把資深用戶撤回閣下編輯、閣下被資深用戶說是粉絲公關的維基歷史記錄都一一貼出來嗎?閣下是裝作看不見管理員給閣下的留言嗎? MingFW(留言) 2018年12月21日 (五) 16:01 (UTC)
@MingFW: 在閣下的觀點中,一位醫師不斷翻車,卻還仍能被人民以未翻車前同樣的心態去看待?還有如果薛之謙被爆的所有的料中我都被說服,我還會在這裡?並不是一味的相信,而是在我眼中沒有能說服我的觀點。
閣下竟然都已經提出金曲獎,那閣下應該不會不知道中國歌手要如何報名金曲獎,而據我說知薛之謙也只報名過一次,且在薛之謙生涯中只有一張專輯報名金曲獎,如果閣下真的去仔細查,有對少知名歌手沒得過金曲獎,閣下應該也不會不知道,請問閣下會認為那些歌手不是專業?
閣下說的很對,當初閣下開玩笑後確實意識到自己的錯誤而去修正,但我當時也意識到對於新手的我來說行為不妥,而不斷的修正,一直修正到最近一個月,我認為自己已有修改維基的一些基礎知識,說明白,閣下是算我在維基上幫助我成長的老師,我非常感謝,但可惜的是,我們並非同樣陣線同樣觀點。可是閣下知道自己已在維基三年了嗎?最近一個月內卻還在作出開玩笑的行為,從閣下承認並刪除爭議事件前,閣下似乎沒意識的自己的不妥?
如閣下不正視我所提出對我最近行為評價的觀點,那閣下當時的行為確實為黑粉會做出來的事情,且閣下當時明說暱稱有限制個數,確保持開玩笑的態度,無視自己已知的規定。
不知道閣下有沒有看懂我想表達的意思。權威媒體:BBC,CNN,紐約時報,而再加個新浪娛樂,請問閣下不認為有什麼問題?還是我需要說的更明白。還有需要我舉例新浪娛樂煽動網民,不適合稱權威媒體的例子嗎? Fayuchjo(留言) 2018年12月24日 (一) 13:12 (UTC)
@Fayuchjo:糾結這些問題真的沒意思,因為本來我怎麼看薛之謙不重要,閣下大可以花時間去找可靠來源證明薛之謙抱尿壺的行為不是炒作。
另外最近一個月我添加的東西其實沒有違反規矩,倒是閣下很喜歡故意刪除有來源的文字,閣下也來維基百科一年了。 MingFW(留言) 2018年12月24日 (一) 15:10 (UTC)
@MingFW: 確實我們爭執的東西,部分沒有意義,但許多問題還是沒解決,到現在也還是會有人刪除整段爭議,就代表爭議事件中的敘述無法讓許多人接受,也可以推論是不是表達的內容存在一些問題。如果閣下說我刪除來源邏輯就不對了,我本來就不相信新浪娛樂具權威性。還有我看閣下如此關心薛之謙頁面問題,如需幫忙也可以說一下。 Fayuchjo(留言) 2018年12月30日 (日) 14:46 (UTC)
@Fayuchjo:本人覺得閣下與其花時間在無意義的爭執上,不如花時間修改一下他人遺留的格式問題,當時這個頁面後半段的代碼完全被弄亂了,所以我只能撤回他人添加的信息。MingFW(留言) 2018年12月30日 (日) 16:07 (UTC)
@MingFW: 格式問題,閣下應該比我還了解。但爭議事件的問題似乎還未解決。 Fayuchjo(留言) 2018年12月30日 (日) 19:12 (UTC)
@Fayuchjo:解決了啊,IP用戶被封禁,條目被半保護一年。另外感謝閣下花時間修復格式問題,薛之謙條目的頁面問題那麼多,閣下不妨先花時間多找幾個來源補救無來源章節。MingFW(留言) 2018年12月30日 (日) 19:29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