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回族佛教的討論
感謝閣下捍衛回族民眾的宗教信仰自由,不將少數有着其他宗教信仰的回族群體籠統的視為穆斯林民族,但是wiki百科的內容需要可供查證,應該儘量避免原創研究。Gzhao(留言) 2013年12月4日 (三) 03:07 (UTC)
親愛的Gzhao:由於基於佛教文化的回族群體客觀存在,從而形成了具有回族特色的佛教文化體系。這個體系就是回族佛教。如傣族佛教、回族歌舞、回族醫藥一樣,沒必要添加其他內容。這也和捍衛回族的宗教信仰自由無關。回族佛教 2013年12月4日 (三) 08:22 (UTC)
綜合上述可以這麼理解:依附唐朝郭子儀的西域回回後代,被中華人民共和國以法的形式確定了回族的身份。由於這樣的回族群體是基於佛教文化的,所以,把這種佛教文化現象稱為回族佛教。回族佛教 2013年12月5日 (四) 08:04 (UTC)
回族佛教網閣下你好,我不反對回族民眾信仰任一宗教的自由,更不質疑其合法性,但既然閣下認為回族佛教不是回族條目就請不要開篇就寫「什麼是回族」這樣的給回族下定義並且帶有傾向性的內容,這樣的內容可以到寫在回族條目,如果閣下認為必須要寫在回族佛教條目中,那我也只能把更完整的關於回族的內容寫進去,以使條目保持中立。此外回鶻人只是回族的來源之一,並不等同於現在的回族,「回鶻語系佛教「與現在的回族佛教沒有直接關聯,也請不要寫進去。還有「教授解讀」一段如果要刻意強調「馬汝鄰」教授的回族身份,請加入其更完整的身份情況,比如其作為「民國『中國回族青年會』創建者之一」這一身份,單純強調回族無法說明其觀點可信度,反而會造成條目的傾向性。喵喵喵~喵喵~喵喵喵~喵喵~喵~喵~喵~ 2013年12月5日 (四) 12:05 (UTC)
為啥寫什麼是回族?因為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才確立了回族的法律地位,在這之前是沒有回族一說的。回族佛教之所以成立,離不開兩個要件: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以法的形式確立了回族這個概念;二是基於佛教文化的回族群體客觀存在。在這裡強調什麼是回族是因為大多數人不知道認定一個中國公民是不是回族依的是法律法規,還以為是伊斯蘭教呢?回鶻語系佛教作為歷史的承續是和此詞條有關聯的;至於馬汝鄰的觀點只是說形成回族和信不信伊斯蘭教沒太大關聯,而現在的人多以為回族的來源是信仰伊斯蘭教的西域人,這沒任何可靠依據。而你所添加的和回族佛教詞條沒太大的關聯,屬於畫蛇添足了。2013年12月5日 (四) 12:22 (UTC)
現在有信仰基督教的回族人,但不能叫回族基督教,因為目前為止還沒有基於基督教的回族群體。回族佛教 2013年12月5日 (四) 12:40 (UTC)
回族佛教網閣下你好,首先,強調認定一個中國公民是不是回族依的是法律法規的內容可以寫在回族條目,寫在回族佛教條目里,屬於畫蛇添足了。其次,你自己已經說啦「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才確立了回族的法律地位,在這之前是沒有回族一說的。」那麼古代的回鶻語系佛教和現在的回族佛教的承續關係在哪裡?請寫清楚,如果無法說明可以不寫關於回鶻語系佛教的內容,或寫在回鶻條目或佛教條目,把這些內容寫在回族佛教條目,屬於畫蛇添足了。之後,關於馬汝鄰這個段落的問題,我並不是否定他的觀點,而是你的修辭在強調他的回族身份,如果你覺得有必要說明他的身份,可以另外創建一個條目,並加以鏈接。此外他的觀點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的資料觀點不同,為保持條目的中立性不同觀點的資料都有必要寫進去。當然在此之前,其實他的觀點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資料中的觀點均與回族佛教無關,可以寫在回族條目中,如果寫在回族佛教條目中,屬於畫蛇添足了。還有關於信仰基督教的回族人的問題,既然信仰基督教的回族人不是個體那就是群體,如果你願意那當然可以創建一個回族基督教的條目,事實上因為有夜喵夜喵,或許寫古代基督教與現在回族基督教的承續關係會更容易些。當然裡面同樣不應包含對回族下定義或對基督教下定義的內容,屬於畫蛇添足了。此前還忘了一個問題,你的版本中寫道「任何民族的人都可以了解和信仰這樣的佛教文化。」請明確「這樣的佛教」是什麼樣的佛教,是佛教當中的一個派別?如果是一個派別請寫清楚這個派別與其他佛教派別的差異。喵喵喵~喵喵~喵~喵~(留言) 2013年12月5日 (四) 15:28 (UTC)
親愛的夜喵:看來您沒看懂回族佛教的意思。如果在中國沒有以法的形式確立回族,那麼回族就不成立。回族佛教也就不成立。所以,有必要強調回族是中國法律確定下來的,你說這是畫蛇添足嗎?如果沒有基於佛教文化的回族群體,那麼回族佛教一詞也不成立。所以,二者是辯證統一的,缺一不可。你說的藍帽回回可以做單獨的詞條,但是說回族基督教就不成立,因為回回不是回族,回回還沒有以法的形式確立。另外開封的猶太人已經融入漢族,那個開封猶太清真寺已經成為歷史。不服你可以拿出中國官方政府承認的基於猶太教的回族群體。馬汝鄰畢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回族創始人之一,但是,他的觀點也不是自己想說啥就是啥的,有可靠的歷史證據作為支撐。回鶻語系佛教是回族佛教的前身之一當然有必要說明。所以,我說這是承續。作為一個體系回族佛教和傣族佛教當然人人可以研究、了解和信仰,這個不分民族。2013年12月6日 (五) 02:11 (UTC)
補充一下:我說的基於佛教文化的回族群體都有可靠的來源:中國政府宗教局的網站。回族佛教 2013年12月6日 (五) 02:18 (UTC)
補充下資料:一八五零年,開封猶太人最後一位「拉比」去世;跟著,「脫拉」再接二連三地售與外人;到一九一四年,開封猶太教堂地產悉數賣給當地的安利甘教會。拉比的去世、「脫拉」的流失,教堂的出售,作為猶太宗教的有形代表:神文、神職和神所都已不復存在。從這時起,開封可以大體上說:只有猶太人,而無猶太教。回族佛教 2013年12月6日 (五) 02:26 (UTC)
舉個例子:爺爺奶奶是漢族信佛的,兒子是漢族,妻子是回族,依中國的法律孫子可以依母是回族,但是信仰卻是自由的。你明白這個邏輯嗎?所以我說只要是中國法律認定的回族就是回族。不關他信仰什麼、血統是什麼、吃什麼!
回族佛教網閣下你好,我根本就沒有質疑你所寫內容在中國大陸的合法性,這也和你是出於什麼目的寫入這些內容無關,這隻和你所寫的內容起了給回族下定義的作用有關,因為這些內容是在給回族下定義,所以我要補充更完整的關於回族的資料,以使條目保持中立。我建議你把關於回族信仰穆斯林以外宗教合法性的內容寫在回族條目,當然我覺得他多餘,但不反對你在回族佛教條目寫入這些內容,只要有較為完整的能保持中立性的關於回族的內容就行啦。
關於藍帽回回,首先回族是回回民族的簡稱,回回也可說是回族的別稱,藍帽回回部分劃分為回族或劃分為未識別民族,雖然現在已不再信仰猶太教,但至少還有人堅持猶太身份,並且其信仰19世紀才開始衰落,這總比寫將近千年之前就已經消亡的回鶻人與現在的回族佛教的承續關係要容易多了吧。至於回族基督教群體,存在就是存在不存在就是不存在,這是個客觀問題,回族民眾如果信仰基督教那也是自由的,和有政府文件承認毫無關係。當然,關於寫回族基督教的條目只是個建議,不必太在意。
我這邊暫時有些其他事情要去做,剩下的問題之後會一一回復的,請見諒。喵喵喵~喵喵~喵~喵~(留言) 2013年12月6日 (五) 06:15 (UTC)
我再重申下:回回不是回族的別稱!這也是我強調其法律意義的原因!回族是中國法律認定的,只要符合中國法律的規定即是回族。和他信什麼無關,信仰什麼是他的自由,哪怕他信螞蟻。你堅持你是總統有意義嗎?依法律才有效吧!回族人信仰基督教那是他個人的私事,這個只能說是回族基督徒。不能稱為回族基督教。請仔細思維!——回族佛教 2013年12月6日 (五) 06:32 (UTC) 回族是群體,所以不能說回族信什麼?信什麼是個人私事故。從特色上回族醫藥、回族歌舞、回族佛教這樣的名詞是成立的。因為它們形成了自己的體系。我們從整體上討論回族佛教、回族伊斯蘭教、回族無神論就科學合理了。——回族佛教 2013年12月6日 (五) 06:47 (UTC)
回族佛教網閣下你好,我來繼續回復啦,首先接着我上次的回覆說。關於馬汝鄰,馬汝鄰可以稱為「民國『中國回族青年會』創建者之一」,但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回族創始人之一」就有點奇怪啦,或許說是「回族」這一稱謂的創始人還好些,當然至於是不是創始人之一那是另外的問題啦。而且我只是認為在回族佛教條目里寫他的身份有些多餘,當然如果你堅持要寫我也不反對,只要關於他身份的信息能夠較為完整並保持中立性即可。至於他的觀點,我並沒有否定,只是他的觀點無論如何都只是他的觀點,而且他的觀點有傾向性,那麼就應該在條目里加入其他觀點的內容,以使條目保持中立。關於回鶻語系佛教,如果你認為回鶻語系付哦叫是回族佛教的前身之一,那麼請說明其具體是如何承續的。我並沒有否定任何人都可以研究、了解和信仰回鶻語系佛教,但請說明這和回族佛教的關係。至於「基於佛教文化的回族群體」和「法律認定的回族就是回族」我也從來沒有否定過,你也大可不必在討論中一再強調。喵喵喵~喵喵~喵~喵~(留言) 2013年12月6日 (五) 10:05 (UTC)
關於你新回復的內容,「回族」本身就是「回回民族」的簡稱,而且在回族被中國大陸政府正式承認之前回族就一直都有使用回回這一稱謂的情況,那麼當然可以將「回回」視作「回族」的別稱。此外無論中國大陸政府是否承認,回族都是客觀存在的,這與法律是否認定也並無關係。至於是信仰基督教的回族群體是該稱為回族基督教還是回族基督徒的問題,我們就先把他放一放吧,已經和主題差的太遠。回族佛教條目的各個版本裡也從來都沒有寫過關於「回族信什麼」的內容,更沒有否定過信什麼是個人的私事。對於回族佛教我也並沒有否定其成立,只是對於這個體系的特色是什麼?這是否是佛教的一個派別?我在你的版本裡沒有看到任何相關內容,請寫出其與其他民族佛教徒或佛教其他派別的具體差異。喵喵喵~喵喵~喵~喵~(留言) 2013年12月6日 (五) 10:05 (UTC)
恕我直言你根本不了什麼是法律!在回族沒以法的形式確定下來的時候,是不存在回族的。蔣介石白崇禧都不承認。回族作為一個民族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以法的形式承認的。五十六個民族是中共用法的形式確立的。如果你再不懂,我也沒什麼辦法。回族佛教 2013年12月6日 (五) 10:19 (UTC)
補充:回族特色的佛教確實和其他民族的佛教有所差異,如爹媽一樣,統稱一樣,但是每個人的爹媽還是有差異的。這個差異你可以看看其他回族佛教百科,我沒義務非得在維基百科寫出來。另外有沒有差異不是關鍵:如回族黨員和漢族黨員在馬列信仰上是沒有區別的,只是民族區別——回族佛教 2013年12月6日 (五) 10:35 (UTC)
萬物的成立都是條件具足的結果。本來沒有中國共產黨,沒有電視、電腦,條件具足了就應運而生了。回族佛教也是這樣。離不開回族的成立和基於佛教文化這兩個條件——回族佛教 2013年12月6日 (五) 10:45 (UTC)
如我直言,法律沒有規定或者某一國政府不承認的事物不等於不存在,如果你再不懂,我也沒什麼辦法。關於回族特色的佛教確實和其他民族的佛教的差異你當然可以不寫在維基百科,只不過你不寫這些內容那麼寫這個條目的意義是什麼?只是為了說明回族民眾也有人信仰佛教?還是為了說明佛教徒當中也有回族民眾?如果是這樣那我建議還是直接寫在回族條目或者佛教條目更好。此外我也沒義務非要去看看其他回族佛教百科。至於判定某一事物是否成立,那不是編輯者應該做的事情,編輯者只需要將各種觀點及其依據寫進條目就夠啦,至於做判斷,那是讀者的事情吧?喵喵喵~喵喵~喵~喵~(留言) 2013年12月6日 (五) 11:05 (UTC)
如中國共產黨一樣回族佛教就是一個新生的佛教宗派,當然承續了回回和佛教這兩個要素,比如氫氣氧氣燃燒才能變成水。以前最多是氫氣和氧氣的混合體,但不能叫水,現在叫回族佛教了的道理也是如此。我不否認你說的回回但最多也是形成回族佛教的一個條件而已,但回回絕不是回族,更不是回族佛教——回族佛教 2013年12月6日 (五) 11:08 (UTC)例如:你想成立一個黨派或社會團體,在沒成立之前你說的存在也不過是混合體狀態而已,只到國家審批成合法的才叫存在!——回族佛教 2013年12月6日 (五) 11:15 (UTC)客觀的東西不依你的主觀為轉移,無論是讀者還是你我!!回族佛教 2013年12月6日 (五) 11:17 (UTC)現在的中國政府承認基於佛教文化的回族群體——合法性、群體性、共同的地域、共同的佛教文化是回族佛教成立的關鍵!!——回族佛教 2013年12月6日 (五) 11:24 (UTC)基於佛教文化的回族群體這是客觀的,這個不依你我的意志為轉移!——回族佛教 2013年12月6日 (五) 11:30 (UTC)這樣的群體有共同的佛教文化、共同的地域、共同的民族屬性回族佛教 2013年12月6日 (五) 11:32 (UTC)
關於回回是不是回族,我建議你看一看回回條目,我覺得這個問題已經偏離了主題吧?我建議我們先把他放一放吧。此外我也沒有說過「回回」是「回族佛教」。至於回族佛教是否成立,我並沒有否認。但回族佛教需要哪些條件才成立,這不是編輯者該做判斷的事情吧?至於一個黨派或社團是否存在,這並不需要獲得某一國政府的依法審批,只是批准後才是合法的,無論是否合法他都可以是客觀存在的,更何況群體和黨派或社團是完全不同的情況,一個群體的存在更不需要獲得某一國政府的批准或承認,當然這個問題也同樣偏離了主題吧?我建議我們先把他放一放吧。客觀的東西不依你的主觀為轉移,無論是讀者還是你我,所以你也大可不必非要妨礙我寫入一些客觀事實吧?至於最後那一條,回族佛教是否成立,依然與一國政府是否承認毫無關係,之與其是否客觀存在有關。同時我也再重申一次,我從來都沒有否定過回族佛教成立。如果你認為其有共同的佛教文化、共同的地域、共同的民族屬性等特色,那麼我建議你將具體特色寫進去,我認為如果缺少了這些內容那麼這個詞條的存在意義也就很弱啦。如果不寫那樣那麼我建議將這個條目所述的情況寫在回族條目或者佛教條目。喵喵喵~喵喵~喵~喵~(留言) 2013年12月6日 (五) 11:51 (UTC)
你讓我看回回條目是不是很可笑呢?你這人太主觀了。我要的是權威的客觀的證據。我已經反覆說過多次了,是不是回族是中國法律確定的,你要無視這樣的客觀,那我就沒必要和你探討什麼了!回族佛教 2013年12月6日 (五) 12:06 (UTC)
正因為詞條有錯誤,才需要大家來維護,這才是維基百科的意義!而不是無視錯誤而不改正!回族佛教 2013年12月6日 (五) 12:08 (UTC)
我建議你看條目並不是出於我的主觀,而是那個條目中的內容提供了許多客觀的證據,此外我寫入回族佛教條目中的內容引用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民族委員會的文章,我認為那也足夠客觀了吧,當然,我還是覺得這個問題已經偏離了主題吧?我建議我們先把他放一放吧。至於回族是不是中國大陸法律確定的,我並沒有否認這一點,我只是提供了更完整的資料,我也不明白你為什麼要妨礙我寫入更完整的資料。至於條目內容是否有誤,我認為對於編寫者內容只要有可靠的依據就足夠啦,判斷是否有誤那應該是讀者的事情吧?此外我建議你仔細閱讀一下WP:方針的第一條WP:中立。喵喵喵~喵喵~喵~喵~(留言) 2013年12月6日 (五) 12:22 (UTC)
我說了回族佛教詞條不是回族詞條,你引用的可以編輯到相關詞條里,不適合在此詞條里,請問能接受這樣的意見嗎?——回族佛教 2013年12月6日 (五) 12:24 (UTC)中立不是無視客觀的混淆,對嗎?所以我希望我們共同使這個詞條更客觀、描述的更科學。——回族佛教 2013年12月6日 (五) 12:30 (UTC)你說只要有可靠的依據這是不負責的態度,當然可靠的依據是基礎,但我們也要辨別可靠的依據是不是科學,這樣才能提升維基百科的質量,對嗎?
回族佛教網閣下你好,我可以接受這樣的意見,但同時我認為你寫入了許多與回族佛教條目無關,不適合在此條目中出現而且會導致條目失去中立性的內容,具體是那些內容此前已經說明,我寫入的內容也只是為了使當有這些內容在的情況下條目仍然能夠保持中立,所以如果你不寫入那些內容我當然可以接受你的意見。如果你需要的話我可以再次指出是哪些內容。中立不是無視客觀的混淆,同時也不是經過篩選的事實,以及有傾向性的修辭語氣或不完整的客觀內容也都不是中立。只要有可靠依據的內容就理應寫入條目,這不是不負責任,這是編輯者的責任,呈現完整的事實和各方不同的觀點以使條目中立,是編輯者的責任,也是在提升維基百科的質量。單純傾向於某一方觀點的條目是沒有質量可言的,對嗎?喵喵喵~喵喵~喵~喵~(留言) 2013年12月6日 (五) 12:45 (UTC)
你提出的那些內容我已經一一回答了。比如我說的回鶻語系佛教雖然不是現在的回族佛教,但與回族佛教相關,是其前身之一——回族佛教 2013年12月6日 (五) 12:52 (UTC),你認為呢?
回族佛教網閣下你好,我在你此前的回答中並沒有看到能夠對條目中立性有益的回答。比如你說的「回鶻語系佛教雖然不是現在的回族佛教,但與回族佛教相關,是其前身之一」那麼更為具體的關係是什麼?是因為你認為古代信仰佛教的回鶻人也融入了回族嗎?但這與我寫入的內容有分歧,當然我可以接受雙方觀點都寫入的版本。至於你所說的科學與否的問題,我認為那並不是編輯者該做判斷的問題,科學與否並不是以你我的意志為轉移的,對嗎?當然我也認為這些內容原本並不必出現在回族佛教條目中,完全是因為你寫入了只與回族有關的而且並不完整的內容,我才補充上去的。此外還有一個之前一直忘了說的問題,如果你要寫入關於鄭和的內容,請記得寫入其完整的信仰,鄭和並不僅僅信仰佛教,他同時還信仰伊斯蘭教和道教,只寫佛教會使條目失去中立性,具體情況建議參看鄭和條目。夜喵=w=喵喵~~喵喵~喵~喵~~ 2013年12月6日 (五) 16:44 (UTC)
回回在西域,地和天方鄰這句話你知道嗎?但凡來自西域的回回都是今天回族的來源之一,至於信仰什麼,都不是你我所能猜測的,因為我們沒調查過這些來自西域的回回鍾情於哪種信仰。但是,來自西域的回鶻語系佛教卻是不爭的事實,我只是從體系上說回鶻佛教是當時回回其中的一種信仰。至於鄭和只能是是佛教徒身份,因為現有實物證據表明他是大明奉佛官菩薩戒弟子。如同今天的回族黨員只能是無神論。鄭和的官方佛教身份是不容他有其他信仰的。皈依佛永不皈依外道這是基本的。看來你即不了解佛教是教義,也不了解伊斯蘭教的教義。——回族佛教 2013年12月6日 (五) 16:11 (UTC)
下面這個資料有助你理解鄭和信仰佛教的唯一性
1990年,江澤民同志在與全國宗教工作會議代表座談時指出:「宗教世界觀與馬克思主義世界觀是根本對立的。共產黨人是無神論者,共產黨人的世界觀應該是馬克思主義的世界觀。共產黨員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必須要向人民群眾宣傳無神論、宣傳科學的世界觀。」
必須強調指出,共產黨員是無神論者,不論出身哪個民族,都要堅持唯物論和無神論,不應該信教。
江澤民:《關於民族和宗教問題》(1994年7月20日)《新時期宗教工作文獻選編》(上)第287頁回族佛教 2013年12月6日 (五) 16:15 (UTC)
來源:國家宗教事務局
對國家來說,宗教信仰應該成為個人的私事,信教或不信教,信這種教或那種教,個人擁有完全自由的選擇權,任何外力不得干涉;
而對於馬克思主義政黨來說,宗教信仰不是個人的私事。我們黨的世界觀是辯證唯物論和唯物史觀,與有神論是對立的,不容調和的;
黨的組織是統一的,不允許有其它組織的滲入和非組織活動的存在。黨必須維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權利,在世界觀上則必須保持自己的獨立性。
回族佛教評:對伊斯蘭教來說,穆斯林只能是有神論。——回族佛教 2013年12月6日 (五) 16:29 (UTC)
回族佛教網閣下你好,首先關於信仰佛教的回鶻人是否融入了回族我並沒有去判斷,我只是要寫入不同立場的觀點,這些內容是可以並存的。此外即便是融入了回族,你也並沒有說明在此後的數百年中這些人是否仍然保持了佛教信仰吧?如果沒有那又要如何說明古代的回鶻語系佛教與現在的回族佛教的承續關係?再來說鄭和的身份,據我所知在鄭和生活的年代並沒有現在這樣嚴格的宗教界限,即便你認為有這樣的嚴格的界限那也應該在寫在鄭和條目中對嗎?如果你認為有必要在回族佛教條目中將鄭和寫成只信仰佛教那也請將認為其信仰其他宗教的觀點一併寫入以是條目保持中立。至於回族共產黨員的信仰問題,我認為考慮到塔基亞原則的存在,其是否真的都是無神論者有待商榷。此外,我認為那與回族佛教或鄭和的信仰均毫無關係吧?我們把它先放一放以後再討論好嗎?夜喵=w=喵喵~~喵喵~喵~喵~~ 2013年12月6日 (五) 16:45 (UTC)
此外請不要擅自刪除我的討論頁中其他人的留言夜喵=w=喵喵~~喵喵~喵~喵~~2013年12月6日 (五) 16:45 (UTC)下面這個資料有助你理解鄭和信仰佛教的唯一性
1990年,江澤民同志在與全國宗教工作會議代表座談時指出:「宗教世界觀與馬克思主義世界觀是根本對立的。共產黨人是無神論者,共產黨人的世界觀應該是馬克思主義的世界觀。共產黨員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必須要向人民群眾宣傳無神論、宣傳科學的世界觀。」
必須強調指出,共產黨員是無神論者,不論出身哪個民族,都要堅持唯物論和無神論,不應該信教。
江澤民:《關於民族和宗教問題》(1994年7月20日)《新時期宗教工作文獻選編》(上)第287頁回族佛教 2013年12月6日 (五) 16:15 (UTC)不管怎麼說您辛苦了……--廣雅 范★ 2013年12月6日 (五) 12:39 (UTC)不管怎麼說和你討論問題我很高興,我希望我們有科學的態度編輯百科,審視一切來源。——回族佛教 2013年12月6日 (五) 12:44 (UTC)你提出的那些內容我已經一一回答了。比如我說的回鶻語系佛教雖然不是現在的回族佛教,但與回族佛教相關,是其前身之一——回族佛教 2013年12月6日 (五) 12:53 (UTC)來源:國家宗教事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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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家来说,宗教信仰应该成为个人的私事,信教或不信教,信这种教或那种教,个人拥有完全自由的选择权,任何外力不得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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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對於馬克思主義政黨來說,宗教信仰不是個人的私事。我們黨的世界觀是辯證唯物論和唯物史觀,與有神論是對立的,不容調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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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組織是統一的,不允許有其它組織的滲入和非組織活動的存在。黨必須維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權利,在世界觀上則必須保持自己的獨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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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佛教評:對伊斯蘭教來說,穆斯林只能是有神論。——回族佛教 2013年12月6日 (五) 16:29 (UTC)
− 我看真是高估你的智商了,回族黨員是無神論如同穆斯林是有神論一樣,這個我已經給你鐵證一樣的資料了。————回族佛教 2013年12月6日 (五) 17:04 (UTC)
回族佛教網閣下你好,你提供的這段資料對於證明鄭和信仰佛教的唯一性毫無意義吧?那是完全不同的時代不同的社會環境,佛教與伊斯蘭教的關係相比伊斯蘭教與共產黨信仰的關係完全是兩回事吧?此外如果你堅持要討論回族共產黨員是否真的都是無神論者這個問題,你所提的這份資料只能說明共產黨對其黨員的要求,並不能說明回族黨員有沒有這樣做,這完全是兩個概念。一個人的客觀信仰並不會以其所屬黨派的要求為轉移,要求是要求,有沒有照着要求做那是他自己的事情。至於你說的「看看這些就知道回教到底是什麼?」的內容,我認為那並沒有說明回族佛教是什麼吧?你是想要說明回族並不都是信仰伊斯蘭教嗎?但這與現在的「回族主要信仰伊斯蘭教」並不衝突啊,這裡說的是主要信仰伊斯蘭教,並不是全部啊。即使你認為有衝突這些不同觀點的內容也可以並存,並存了才能是條目保持中立吧?夜喵=w=喵喵~~喵喵~喵~喵~~ 2013年12月6日 (五) 17:27 (UTC)
一個人不懂不要緊,就怕不懂裝懂,以下實物證據希望你有點自知之明:
那麼「三寶信官」是何種官職,一卷浙江平湖出土署名鄭和的《妙法蓮花經》手抄本為我們解開了答案。該書不但記錄了鄭和的法名及其舍財刊印佛教經典事實,而且使我們弄清了鄭和在宮中所擔任的官職:大明國奉佛信官。無獨有偶,雲南省圖書館也藏有鄭和印刻的《沙彌離戒文》,卷末原文有類似的記載:「大明國奉佛信官太監鄭和,法名福吉祥,謹發誠心的施財命功印造《大藏尊經》一藏,計六百三十五函……」而鄭和施財印刻的《優婆塞戒經》卷七題文:「大明國奉佛信官內官太監鄭和,法名速南吒釋,即福吉祥。切念生逢盛世,幸遇明時,謝天地覆載,日月照臨……前往西洋等處公幹,率領官軍寶船經由海洋,賴佛天護……大明宣德四年,歲次己酉……」
上述三部經書刊行時間各不同,但鄭和在其中有着相同的身份:大明國奉佛信官內官監太監。由於鄭和(至少在永樂十七年至宣德七年間)生前曾長期擔任奉佛信官這一職務,所以人們當然用其官職來稱呼,而「三寶信官」由於更口語化而省卻「信官」二字便成了「三寶」,至於「三保」則應是「三寶」的同音通假。
——回族佛教 2013年12月6日 (五) 17:40 (UTC)
據鄭寬濤先生考證,鄭和第七次下西洋前已預知自己生命將終結,他立下遺囑,出海前分別在太倉、長樂立碑表明自己心意。太監因生理缺陷受世人歧視,他們死後不能入土祖墳,只能尋求佛教的精神寄託,以寺為墳。火化埋葬表示靈魂升天圓寂;功德圓滿。因此,明時太監死後多火葬。與鄭和、李童同一時期的太監興安一生信佛,「臨歿,遺命舂骨為灰,以供浮屠」。可見當時高級宦官骨灰埋入「浮屠」(即佛塔)是常見的。浙江省平湖市博物館館藏的一部手書長卷佛經《妙法連華經》,後經文物專家考證為明朝傑出航海家鄭和的遺物,浙江省文物鑑定委員已將其定為國家一級文物。
這部手書《妙法連華經》經卷長達40.3米,寬10.1厘米,全文6萬多字均用金粉寫成,據專家推測,成書於明宣德七年(1432年)。經書「跋」中記載:「大明國奉佛信官鄭和,法名福吉祥,發心鑄造金舍利寶塔一座,永遠長生供養。」鄭和在最後一次航海前,發起募捐刻經,刊印《妙法連華經》「五千四十八部,散施十方」。當時的名僧圓瀞對鄭和的壯舉十分讚嘆,受鄭和委託,用赤金書寫下這部經卷。史料記載鄭和於明朝永樂三年(公元1405年)第一次下西洋,此後至宣德八年(公元1433年),鄭和先後七次出使西洋,足跡遍及東南亞、印度洋、波斯灣、阿拉伯海、紅海、直抵非洲東部海岸。正是這種早於哥倫布航行八十七年的壯舉,在明朝正史《明史》中只又767字的記載,對於他本人的家世出身僅有如下寥寥數字:鄭和,雲南人,世所謂三寶太監者也。回族佛教 2013年12月6日 (五) 17:46 (UTC)
我一直高估你的智商,你的中立一直建立在寡聞無知的立場上,說實在的你真不適合編輯百科,你編輯的百科被明眼人看到,只會貽笑大方,恕我直言!——回族佛教 2013年12月6日 (五) 17:46 (UTC)
不懂不丟人,丟人的是不懂裝懂,希望閣下以後說話做事不要人云亦云,拿出切實的證據來,大家都心服!——回族佛教
回族佛教網閣下你好,關於鄭和的信仰問題,我只求能註明有其他觀點認為鄭和並不僅僅信仰佛教,而且鄭和具體的信仰情況究竟如何我認為這是應該寫在鄭和條目的而不是回族佛教條目。此外某一觀點是否客觀存在並不以你我的意志為轉移,甚至可以說也不以這種觀點是否正確為轉移,判斷是否正確或者看了會不會貽笑大方那都是讀者的事,這與你我是否認同某一觀點毫無關係,如果你不明白那麼我建議你繼續閱讀WP:中立。夜喵=w=喵喵~~喵喵~喵~喵~~ 2013年12月6日 (五) 18:16 (UTC)
你不覺得你的智商有問題嗎?鄭和自己都自稱是菩薩戒弟子,這樣的實物證據還不夠嗎?你現在簡直是無理取鬧了!當鄭和的實物證據還沒有出土的時候,我們可以觀點並存,但是新證據已經出現的時候,你還觀點並存就屬於掩耳盜了!——回族佛教 2013年12月7日 (六) 00:41 (UTC)
回族佛教網閣下你好,首先,你所說的證據的確能夠證明鄭和信仰佛教,但並不能證明他不信仰其他宗教,其次我認為這兩個觀點在同一條目內也是可以並存的,分別寫清楚即可。一個觀點是否客觀存並不取決於你我是否認同,哪怕這個客觀事實不是你喜歡的。至於判斷哪個觀點正確那是讀者自己的事情,我建議你不要試圖剝奪讀者了解其他觀點的權利,只允許自己認同的觀點寫入而不允許其他觀點並存的做法是無法被接受的。我是否了解某一國的政策法律或者我是否了解回族,都和你所寫的內容是否有傾向性,是否需要寫入其他內容以使條目中立,毫無關係。同時我客觀上是否了解這些情況以及我的智商是否有問題也不是以你對我的判定來決定的。此外我也希望你不要在叉開話題,我認為這對解決分歧也毫無益處。夜喵=w=喵喵~~喵喵~喵~喵~~ 2013年12月7日 (六) 10:32 (UTC)
在沒有實物證據前,可以觀點並存,但是一旦有實物證據了就不能並存了。鄭和是佛教徒這是有正規的實物證據,你所說他還信仰其他宗教沒有任何可靠證據,不服你可以拿出來;另外是佛教徒就不會是其他教徒,否則他就不倫不類了。這是由佛教的三皈依教義決定的。對鄭和來說,至死都希望火化,可見其信仰的虔誠。對於鄭和這樣的信佛官來說,如同今天的無神論黨員官員,去寺廟參觀考察,或和教徒合掌,這能說明又信了宗教嗎?——回族佛教 2013年12月7日 (六) 10:46 (UTC)
回族佛教網閣下你好,我想我已經說的很清楚啦,這兩個觀點在同一條目內是可以並存的,分別寫清楚即可。你所說的是否有證據的問題也並不能改變一個觀點是否客觀存在,我並沒有要求你認同某一觀點正確與否,只求不同的觀點能夠寫入條目。至於你說的那些鄭和只能是佛教徒的證據,那也只能是基於你個人的判斷吧?鄭和所處的時代和現在完全不同,社會環境不同,你說的現在的官員和當時的官員更沒有可比性吧?那麼這個觀點也就只是一種觀點,我承認這種觀點客觀存在,但我想你也並不能否認有其他觀點客觀存在吧?你這樣只允許你認同的觀點寫入,而不接受其他觀點並存的做法是無法被接受的。此外我想你恐怕沒能理解分歧的關鍵在哪,我認為分歧的關鍵並不是某一觀點是否正確,而是你能否接受其他觀點並存吧?夜喵=w=喵喵~~喵喵~喵~喵~~ 2013年12月7日 (六) 11:25 (UTC)
由於你演過女人,有些人就誤解你是女人。依你的中立觀點,你的身份證上,是不是應該把女人和男人都寫上?回族佛教 2013年12月7日 (六) 11:37 (UTC)
回族佛教網閣下你好,首先,身份證和維基百科條目沒有可比性,所以我認為你的這個比喻並不恰當。其次,如果你是說些一個關於我的詞條,其中有人加上了我有可能是女人的觀點,那麼我也不會去將這種觀點一刪了事或者去做辯解,我只需要將可靠的證據列寫進去就夠啦,讀者自己會去做判斷。如果讀者依舊認為我是女人,那麼我刪除這一觀點或者去做辯解又有什麼用?夜喵=w=喵喵~~喵喵~喵~喵~~ 2013年12月7日 (六) 11:47 (UTC)
我這個比喻很恰當,不這樣比喻你不知道真相的可貴!維基百科內容如果想客觀,就要拿出切實可靠的證據,不然有人把你媽說成你是你媳婦,你還挺受用嗎?——回族佛教 2013年12月7日 (六) 11:58 (UTC)
你要反駁別人的觀點不是不可以,拿出科學可靠的證據!——回族佛教 2013年12月7日 (六) 11:58 (UTC)
回族佛教網閣下你好,首先,我還是要在重申一次你的比喻不恰當是因為身份證和維基百科條目沒有可比性。至於別人如果說我媽是我媳婦,和你之前那個比喻同理,我根本不需要去反駁,客觀事實不會因為某一觀點而改變。至於你說要我拿出科學的證據,科學的證據之前我已經逐一拿出,至於你是否認同,那只是你的問題,我並不打算干涉,但同時也請你不要干涉他人把這些內容寫入,請你不要剝奪讀者了解其他觀點的權利。夜喵=w=喵喵~~喵喵~喵~喵~~ 2013年12月7日 (六) 14:56 (UTC)
此外我也建議你再完整的閱讀一下維基百科:五大支柱當中的每一項,以及其相關內容。夜喵=w=喵喵~~喵喵~喵~喵~~ 2013年12月7日 (六) 14:59 (UTC)
對話這麼久,我還真沒看你拿出什麼證據來表達你的觀點。你連中國法律都不懂,還談什麼懂回族,更別談懂回族佛教了?你對歷史更是不懂,宗教你也不懂,你除了意淫問題,真沒看出你拿什麼證據來證明你的觀點,一個鄭和是不是佛教徒,你都和我胡攪蠻纏了很久,你還好意思說什麼呢?好好看看記錄吧,再次重申我的比喻非常恰當!——回族佛教 2013年12月7日 (六) 15:0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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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戰不是維基百科所推崇的參與方式。還是煩請與對方進行理性的交流以得到一個雙方都滿意的版本。烏拉跨氪 2013年12月5日 (四) 10:10 (UTC)
依附唐朝郭子儀的西域回回後代,被中華人民共和國以法的形式確定了回族的身份。由於這樣的回族群體是基於佛教文化的,所以,把這種佛教文化現象稱為回族佛教。[1-2]
什麼是回族?符合《關於中國公民確定民族成份的規定》[3]這個法規之規定,那麼這個中國公民就是回族。所以說,認定一個中國公民是不是回族,依的是現行法律法規,而不是血緣、信仰等等。
回族佛教之所以成立,離不開兩個要件: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以法的形式確立了回族這個概念;二是基於佛教文化的回族群體客觀存在。[1-2]
從文化角度來說,回族佛教文化不僅和基於伊斯蘭文化的回族群體不同,而且和基於馬列無神論的回族群體也不同。[4]
回族佛教文化作為回族人民特有的文化現象,任何民族的人都可以了解和信仰這樣的佛教文化。
這個群體可追溯到唐朝郭子儀時代——那時來自西域的回回,原本信佛(巴米揚大佛是見證)或依附郭子儀而信佛(元代有反色目風波)。[5]
經歷了試探、適應、發展、改變、滲透、融合許許多多階段,已形成具有回族特色的佛教文化體系——回族佛教。回族佛教 2013年12月5日 (四) 13:00 (UTC)
看來真是馬甲!回族佛教 2013年12月6日 (五) 05:26 (UTC)
破壞條目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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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和是佛教徒已經由出土的實物證據所證明!我們做人是不是要實事求是!我所編輯的都基於事實的基礎上消除分歧!回族佛教 2013年12月8日 (日) 02:51 (UTC) 鄭和是回族人,信仰佛教,明史專家吳晗先生指出的話是在還沒有鄭和佛教信仰實物證據的時候說的。實物證據出土後,吳晗和林松 《論鄭和的伊斯蘭教信仰》 《鄭和下西洋研究文選》 754-757頁的猜測就不成立了。當然也沒有任何證據證明鄭和信仰道教和伊斯蘭教。所以鄭和的信仰只能是佛教信仰。做為外交官,鄭和對其他宗教採包容和尊重的手法是符合鄭和菩薩戒的身份的。
鄭和是道衍和尚菩薩戒弟子,自稱:「大明國奉佛信官內官太監鄭和,法名速南吒釋,即福吉祥。」《優婆塞戒經》 鄭和《題記》「大明國奉佛信官內官太監鄭和,法名福吉祥。謹發誠心施財命功,印造大藏尊經一藏,計六百三十五函,喜舍於雲南五華寺,永遠長生供養。」鄭和 《施印大藏經發願文》下西洋途中,鄭和每逢佛教國家就向寺院布施財物
- 媽祖屬於觀世音菩薩化身範疇
由於水手多迷信,尤其對海神媽祖特別虔誠。流風所及,鄭和時常捐獻銀錢予媽祖廟,並且增修殿宇婁東劉家港天妃宮《石刻通番事蹟碑》長樂天妃宮《天妃靈應之記碑》南京天妃宮《南京天妃宮沿革》。這個只能說明鄭和的菩薩行方便——這樣做起團結水手的作用,但不能證明鄭和信仰佛教以外的其他宗教。如今天的中共領導人到寺廟去參觀考察慰問這樣的行為不能證明這些共產黨員就信仰了宗教!。)回族佛教 2013年12月8日 (日) 03:44 (UTC)
做人是不是要實事求是!我所編輯的都基於事實的基礎上消除分歧!最新實物證據的出現只能證明鄭和是佛教徒!回族佛教 2013年12月8日 (日) 05:14 (UTC)
關於媽祖
媽祖,是觀世音菩薩的化身,一千年以來,她受到我國沿海各省同胞普遍熱烈虔誠的崇敬。
諦閒法師著觀世音菩薩普門品淺注轉引天后志云:『天妃,莆田林氏女,父惟愨,行善樂施,禮大士求子,母夢大士與一藥丸令吞,曰:汝家世敦善行,服此,當得慈濟之貺,遂妊。誕時霞光射室,異香氤氳,十齡後,誦經禮佛不輟,後遂靈通變化。』所云天妃就是媽祖。從以上諦閒法師的講義所述,可以證明媽祖是觀世音菩薩的化身,並非虛傳。我們為接引信仰媽祖的廣大民眾,導入正信的佛教,對於媽祖生平濟物救人的偉大事跡,豈可不予宣揚,特根據媽祖傳的資料,敘述媽祖生平的重要事跡如下:
宋太祖建隆元年的三月廿三日,媽祖降生於福建省莆田縣林惟愨家中,林惟愨妻王氏,夢見觀音菩薩與一藥丸令吞而受孕,當媽祖誕生時,福建莆田縣城廓西南壺公山峰上空,忽然射出一道霞光,好像千萬瓦的電光似的,在壺公山的峰頂上閃爍,直向林惟愨的屋院中射來,這時林惟愨正靠在院中的窗櫺坐著,忽見一道奇異的彩光,照亮了整個客廳,空氣中充滿了芬芳的異香,觀音菩薩從彩光中出現了,林惟愨急忙跪在地上,連連對著那道彩光的方向膜拜,觀音菩薩慈祥的對林惟愨說:『你千萬不要妄自菲薄,這女兒比男孩還尊貴,這是菩薩的好意,你要好好的把她教養長大,行菩薩道。』直到觀音菩薩隨著彩光的消失而隱去,林惟愨才站起來,忽然產婆跑來,行了個禮,笑著說:『老爺!恭喜您,太太生了個千金,又白又胖,可是她就是不哭!』產婆走近林惟愨的跟前繼續說:『這女孩一定是個貴命,剛生下來,她就睜開了眼睛,她不像其他的孩子,她不哭,我打了幾下,她還是不哭,她長大後一定是個有福之人!』林惟愨說:『她生下來就不哭嗎?那麼就題她的名字叫做默娘吧!』從此媽祖自幼的名字就叫默娘,因為她是林惟愨第六個女兒,所以人家也都稱她六姑娘。
光陰像流水般的過去,轉瞬默娘已經八歲了。八歲的默娘很懂事,她每天晨晚,不讓母親動手,就把供奉佛菩薩的香燭及供品都擺好,點燃了香,去叫母親一同來禮佛誦經,她母親很快樂的讚美她說:『阿默真是好孩子,八歲的小孩,比十幾歲的姐姐還懂事的多哩!』
林惟愨家中養了一隻鸚鵡。有一天,默娘走進鳥籠,籠中的鸚鵡正在啄食,她看到那只有美麗羽毛的小鳥,能歌善舞,她想到了一個被囚禁的人,心中很難受的自語道:『要是把一個能跑能跳的人關起來,那是多麼的難受呢!小鳥也是有智慧的,它也能通人性,人不願意被關起來,小鳥又怎麼願意被囚起來呢?』她望望姊姊,又望望籠中的小鸚鵡,抖一抖肩膀說:『姊姊!我要把它放了。』姊姊急忙阻止說:『六妹!你決不能放了它,爸爸是不允許的。』可是姊姊的話還沒有說完,默娘就把鳥籠打開,讓小鸚鵡自由自在的飛走了。 當林惟愨發覺小鳥不見而憤怒時,默娘很有禮貌的對她爸爸說:『爸爸!請你老人家寬恕我,鸚鵡是我放走的。』林惟愨很生氣的說:『是你,你這個八歲的孩子,竟這樣頑皮!』默娘理直氣壯的說:『我想鳥與人類一樣,喜歡自由的,任何一隻鳥都不應當關起來呀!』林惟愨不禁怒聲斥責道:『鳥是鳥,人是人,鳥與人怎能相比,我把鳥關在籠中,給它喝,給它吃,不是很好嗎?』默娘還是不服氣的說:『爸爸!我把你關在小房子裡,給你喝,給你吃,你願意嗎?』林惟愨再也無言以對,只得說:『丫頭!這件事情我不打你,給我把早上教你的禮運大同篇背誦起來,如果背錯一個字,打你十下手心。』默娘很從容的琅琅背誦,一字不錯,林惟愨頓時收斂了怒氣,面上露出愉快的笑容。
年齡隨著光陰的消逝而增長,默娘已經十四歲了。菩薩化身的默娘,與凡人是不同的,她十四歲的智慧,遠超過幾十歲的凡人,她由愛護小動物而轉移到愛護人類,她看到一個討飯的乞丐,她看到一個站在路旁哭喊父母的孩子,甚至看到一隻拖著載重車子的牛馬時,都會使她心上發生同情而難過。有一天,她與五姊一同外出散步,經過一條十字的巷口,看見一群人圍在一起,忽然從人群中走出一個又髒又皺的老乞丐,瞧了瞧默娘說:『你是行善的小姑娘,給我點銀子吧,我老母親快病死了。』默娘問:『你要多少銀子呢?』老乞丐說:『愈多愈好,我需要很多。』默娘把左手腕上的銀鐲拿下來,遞給乞丐,問:『這些夠不夠?』乞丐接了銀鐲,搖搖頭說:『不夠,不夠,還差得很多。』默娘又把右手腕上銀鐲也拿下來,遞給乞丐,再問:『加上這個夠了嗎?』乞丐還是搖搖頭說:『不夠,不夠,我的老母親病很重,需要的銀子很多。』在旁的張大嫂看到乞丐老是不夠,覺得很生氣,憤憤不平的阻止默娘說:『這老東西一定是個騙子,六姑娘,你不要受老東西的騙,太太知道你把銀鐲都給這乞丐,一定會痛打你的,快把銀鐲要回來吧!』可是默娘反責張大嫂說:『眼見窮人害病不救,太忍心了。』默娘見老乞丐還是不夠,急得摸摸耳朵,耳環沒有帶。於是她伏著五姊的耳邊說:『五姊!你的手鐲借給我好嗎?』五姊怒責默娘:『胡說!』默娘再向五姊懇求說:『好姊姊!你把兩個手鐲借給我,回家後我一定想法加倍還給你四個手鐲。』五姊聽了心動,就把兩支手鐲取下給默娘,默娘把姊姊的銀鐲轉遞給乞丐,問道:『再給你二支銀鐲,可以醫好你老母親的病了吧?』老乞丐接了默娘的銀鐲,笑著說:『小姑娘,你真是個好孩子,你給的銀子差不多了。』老乞丐從地上站起來,拿了木杖慢慢走著說:『這真是個佛根沒有退的孩子。』哪知老乞丐走了不遠,忽然隱沒不見了,大家才知道那個老乞丐是佛陀化身下凡來試驗媽祖道心的。
男大當婚,女大當嫁,這是世俗凡夫的想法。默娘已由小姑娘而慢慢的變成大姑娘了,她有一個鵝蛋型的面龐,頭上披著一片烏黑的秀髮,兩彎柳葉似的眉毛,未經人工的修飾,卻非常的清秀,明亮的雙眸,閃閃發出仁慈而富有智慧的光輝,真是人間的活觀音呀!這時莆田縣城中王員外的公子,年少英俊,博學多才,還有張相公的少爺,年青好學,能詩能文,在莆田縣的一般人心目中,這兩家任何一家的公子,如與默娘婚配,那真是郎才女貌,門當戶對。所以王張二家都托人到林惟愨家說親,林惟愨夫婦也覺得女兒年齡大起來,應該替她解決婚事了。於是把默娘喊到內房,林太太挽住默娘說:『孩子,我的乖孩子,你的年齡大起來了,不能老是守在爸媽身邊,我們要替你完成終身大事,才算盡了父母的責任,我們城中王員外張相公二家,都是有地位的做官人家,他們的公子都是有為的好青年,現在他們都很誠心的托人來求婚,孩子,你究竟中意哪一家的公子呢?』默娘低著頭說:『我……都不願……意,我不要……嫁人。』林惟愨也向女兒勸說:『孩子,你不要為難爸媽了,一個女孩子,一生不嫁人,那算什麼道理?』默娘不答,只是伏著身子嗚嗚咽咽的痛哭,林惟愨夫婦沒法,只得讓默娘守身不嫁了。
有一年,莆田縣發生了瘟疫,染上疫病的人,不到數小時就死亡,每天都要死去數十人,默娘的媽媽,也就在這年染了瘟疫去世。在醫藥不發達的當時,民間流行了瘟疫,以趕鬼欺騙愚民的巫婆,就乘機而起。有一個巫婆,站在城隍廟的木台上,瘋狂似的亂跳亂叫,高聲大喊:『誰要喝了我的神水,就可不染瘟疫呀!』默娘上前一看,哪是什麼神水,原來是一桶污水,默娘走上木台,指著巫婆說:『你這騙人的東西,你說這污水能治病,你先喝一口,你這欺人的巫婆,快給我滾下去!』巫婆就這樣被嚇跑了。默娘在台上對著一群民眾說:『我們縣城裡的人,都吃這井中的水,井水這樣污穢,怎得不生瘟疫呢?我提議大家把井底的污泥掏出來,井水變清,就不會有瘟疫了。』可是台下無人應和,默娘說:『你們不願下井底去,我就下去。』並喊女僕蘇珊說:『你來絞轆轆,我下井底去。默娘的姊姊五娘跑過來,拉住默娘說:『六妹,六妹,你不能下去,下面的水太臭。』女僕蘇珊也勸阻說:『六姑娘,你不能下去的,萬一出了差錯怎麼辦?』默娘對她們說:『你們不要管,我不下去,怎能拯救許多受著瘟疫威脅的人群呢?』默娘握住轆轆的繩子,蹲到一支空木桶里去,蘇珊見默娘已經蹲在木桶里,只得把轆轆的繩子慢慢的往井中放。一會兒,默娘在井底,叫蘇珊:『好了,提吧!』蘇珊絞了十幾桶污水後,井底黑色的污泥就露了出來。默娘在井底,尋找發毒的物品,果然有十多隻死老鼠在井底腐爛了。默娘把十多隻死爛的老鼠統統掘在桶中,帶著淤泥,她回升到井口。『你們看!』默娘滿身污泥,她嚴肅的對著圍觀的人說:『這麼多的死老鼠在井底腐爛,井水怎會沒有毒呢?』從此以後,井水變清,地方上再也沒有瘟疫,默娘不僅破除了巫婆的迷信,並且解除了人們受瘟疫的威脅,她成了人們心目中的活菩薩。
莆田縣的民眾,大多是捕魚為業的漁民,默娘的父親林惟愨,當時擔任維持海上治安的巡官,負責防止海盜,保護漁民的安全,所以當漁民們出海捕魚時,林惟愨一定要率領巡船在海上巡邏的。秋天的九月,正是捕魚的季節,漁民們都要出海捕魚,請求林巡官率領巡船保護,默娘聽說漁民們要出海捕魚,向外面正南方的山尖上看了看,向林惟愨說:『爸!今天有颱風,不能出海捕魚。』林惟愨走下台階,向漁民們懇切的說:『今天確實要刮颱風,南山頭上不是起了捲雲嗎!萬一大家有了不幸,我怎麼對得起你們呢?』可是漁民們為生活所迫,無論如何不聽勸告,一定要下海捕魚,林惟愨受了漁民們的包圍,只好點頭答應。默娘再向林惟愨勸告說:『爸!今天一定有颱風,去不得的。』林惟愨說:『他們都樂意下海,我吃國家的飯,受國家祿,職責所在,我怎能不以性命保護他們呢?』默娘知道父親的脾氣,再也不便勸解了。當林惟愨率領漁民們出發時,默娘囑咐漁民們說:『倘若今天的天氣有了變化,你們為海浪迷失了方向時,請你們觀看火光,哪裡有火光,你們就往哪裡去!』 他們都下海去了,莆田縣城走了三百多漁民,空虛了很多。真的,當漁民們出海捕魚不到五小時,颱風來了,狂暴的風雨,襲擊著莆田縣城,雨注像一塊整體,像天一樣大的掉下來,灰濛濛的顏色,看不到邊,看不到岸,浪濤中的漁船,像失去了生命的死雀子,被浪濤激盪著,被風雨打擊著,一下高,一下低,好像跌入深淵似的失去了駕駛力,漁民們狂喊起來,他們呼救的聲音,和著狂風的聲音,暴雨的聲音浪濤的聲音,是多麼的悽慘啊!這時默娘從房中奔到院中,喊著女僕:『蘇珊呀!快把後房燃起大火來呀!他們一定迷失了方向。』蘇珊說:『六姑娘,我們怎能燒自己的房子呢!』默娘說:『我們不燒自己的房子,誰燒自己的房子呢?我們要拯救數百迷失了方向的漁民,只有犧牲自己的房屋,若不點燃房屋起火,他們不知道往何處去呀!』蘇珊還是不肯照著做,默娘只得自己動手,她跑到後院,用一堆乾柴,把火頭升起來了,在雨水中冒著濃烈的黑煙,在狂風中火頭搖擺著伸向了天際,火勢狂烈,火聲呼呼響叫起來。默娘命蘇珊把鄰居的婦孺們叫出屋外,自己直向海岸奔跑。默娘奔到海邊,跌倒了六次,她全身污泥,身上的衣服全濕,她喘吁著。這時狂風暴雨黑暗中的漁船,幸而看到了火光,獲得了一線的光明,大家喊著說:『那邊有火光,是六姑娘給我們點燃的,火光處就是岸,我們向火光處駛,向火光處游。』大家在苦難中,獲得了光明,生命有了希望。突然間,有一支斷了纜的漁船,被海浪衝到岸上,衝到默娘站立的近處,默娘躍入那條破船中,給海浪捲走。數百漁民循著火光都到了岸,獲得了生命,可是他們再也看不到拯救他們生命的默娘。忽然天空中出現了一道紅光,觀音菩薩在紅光中,攜著默娘向西方的天空中冉冉上升。
回族佛教 2013年12月12日 (四) 03:0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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