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討論:Aplay/201201-201205

由Alberth2在話題Re: 有侵權的條目上作出的最新留言:12 年前

Re: 你回退到我的支持了

抱歉,已自我回退。-HW (留言) 2012年1月5日 (四) 08:12 (UTC)回覆

Talk:2012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滾動式民意調查

你/妳好, 希望能邀請參與滾動式民意調查的討論. 謝謝 >TSA的小K (留言) 2012年1月7日 (六) 23:28 (UTC)回覆

叛逃頁面存廢討論通知

 

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叛逃」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該頁面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請不要自行移除頁面存廢模板,討論是因為有編者認為頁面不適合維基百科。請參與頁面存廢討論,您亦可以與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在討論期間歡迎繼續完善原先的頁面,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途人 2012年1月16日 (一) 03:36 (UTC)回覆

re:請Jiangyu911解釋更改的原因

因為中華民國目前以「中華台北」名義參與國際體育活動,以中華奧委會會旗代表中華民國國旗,以中華民國國旗歌主旋律填寫的中華奧委會會歌來代替中華民國國歌。 所以說 這些 條目中應使用中華台北奧委會會旗,難道有錯麼。Jiangyu911 (留言) 2012年2月3日 (五) 15:31 (UTC)回覆

陳譯賢條目

抱歉,我只是單純的回退一位長期破壞者E123045413的破壞而已,不小心連您的修改也一起回退了..抱歉。該破壞者會自行捏造虛假資料,因此看到他編輯時可以不用費心查證,直接回退--Morrigan The Spoiler (沒用的申訴處) 2012年2月20日 (一) 10:23 (UTC)回覆

代報修訂版本刪除

我以代報該用戶對閣下用戶頁的破壞作修訂版本刪除,見WP:RRD。感謝您對反破壞的貢獻!--Lakokat 2012年3月19日 (一) 08:04 (UTC)回覆

巡查員

  已授予巡查員權限。祝編安。--治癒留言 2012年5月11日 (五) 15:58 (UTC)回覆

Copyvio

{{subst:Copyvio/auto|url=来源}}會生成{{Copyvio|url=来源}}加簽名,應該是給懶人用的,所以兩者並沒有衝突。只是說不可以替代使用{{Copyvio}}而已。-Lakokat 2012年5月12日 (六) 13:15 (UTC)回覆

那個註明是提醒用戶別{{subst:Copyvio|...}}了。-Lakokat 2012年5月12日 (六) 13:48 (UTC)回覆

Re:關於「臺」字問題

Aplay 閣下,

此維基共識之定義即臺灣的名稱須用「臺」字,表所有有關臺灣之條目名稱應使用「臺」字。

您也是臺灣人,對吧?若您去看政府機關建築之題字,您會發現幾乎是使用「臺」字。根據「名從主人」的原則之下,不才認為應使用中華民國政府各政府機關所使用之「臺」字。

敬請臺安 A900040a900040留言2012年5月17日 (四) 09:47 (UTC)A900040a900040回覆


Aplay 閣下,

根據「名從主人」(此指中華民國在行政文書上稱呼臺灣之使用辭彙)之原則,使用「臺」字即符合其原則。這也表示使用「台」字並不符合「名從主人」之原則。因此,不才的編輯動作完全是在於符合「名從主人」之前提下所進行的,並無違反任何維基百科任何有關於命名法則的條例及規則,請閣下不要再繼續鑽牛角尖。

因此,不才仍堅持鄙立場應當使用「臺」字。

敬請臺安 A900040a900040留言2012年5月18日 (五) 10:39 (UTC)A900040a900040回覆


Aplay 閣下,

既然那就是共識的話我絕對遵守,目前現有的條目中含有「台」字者就遵守共識不變更。

敬請臺安A900040a900040留言2012年5月19日 (六) 15:12 (UTC)A900040a900040回覆

Re:Talk:苗栗市市長

您好:因為我在Talk:苗栗市市長有發言(Talk:苗栗市市長#建議不要分拆),所以希望保留討論頁面。一般而言,「重定向」只要針對條目頁面即可,討論頁面並不需要。--Kolyma留言2012年5月19日 (六) 12:35 (UTC)回覆

還好啦!我常常看到重定向後討論頁依舊保留,所以不覺得有何怪異。另外,我在苗栗市條目的這一次編輯時,有在摘要欄提到「地方首長……討論頁」,所以保留Talk:苗栗市市長有其必要性。--Kolyma留言2012年5月19日 (六) 12:45 (UTC)回覆
不覺得有需要。--Kolyma留言2012年5月19日 (六) 12:46 (UTC)回覆

關於父與子條目的問題

查看相關的編輯記錄,你應該是這兩天才開始關注並編輯父與子這個條目的吧?這個條目的相關分類及項目,都是我們原先幾位最早的編輯者求同存異的結果。才有你看到現在的分類格局。可以說,我們原先幾位對這個條目的編輯是完全基於對該劇的熱愛和一定瞭解程度下才作出的。所以,我們是互相尊重別人的編輯,並據此有小修小補,而且是客觀的,有衝突但會包容。還有,我們會經常上網修改,及時完善處理不符合、不健康等內容。問題欄目的設置,是基於民視討論區的內容,並無不妥,其內容雖非全由我本人編輯,但畢竟還有別的編輯人的編輯。因此,請你尊重我們老編輯人的成果。不要大篇幅刪改!也歡迎你一起完善該條目。

回覆

那照你這麼說 劇中車輛一欄也該刪除了?ps:這塊內容主要編輯者不是本人。

你的理解有誤~

我剛查看了維基規定 例如夜市人生的編輯 在分欄中可以有穿幫畫面、記錄表等分類 所以你刪除的欄目只是標題改改倒是可以商榷 至於內容 只要不違法和侵權 是不能動的!

小孩大人

您好,不用提報RRD了,我隱藏了歷史了。感謝閣下對條目巡查的貢獻。--Lakokat 2012年5月20日 (日) 12:54 (UTC)回覆

如果沒人看見還是要RRD啊。還有摘要要有來源。謝了~!--Lakokat 2012年5月20日 (日) 13:22 (UTC)回覆
是啊。如果有多個版本的話,你找出加入侵權內容的那個版本就可以了,涉及的中途版本不用一個個列出,當然如果只有一兩個的話,還是希望可以全列出來,方便處理。謝--Lakokat 2012年5月20日 (日) 13:27 (UTC)回覆

Re.

太久遠的就不追溯了,先刪除近期的。烏拉跨氪 2012年5月21日 (一) 15:56 (UTC)回覆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User_talk:Aplay/temp只有3個歷史。烏拉跨氪 2012年5月22日 (二) 05:15 (UTC)回覆
你要刪除哪個版本。烏拉跨氪 2012年5月22日 (二) 05:20 (UTC)回覆
合併不了的。烏拉跨氪 2012年5月22日 (二) 05:26 (UTC)回覆
恢復版本和條目現在是什麼樣是沒有關係的。烏拉跨氪 2012年5月22日 (二) 05:33 (UTC)回覆
刪除後全部恢復,你看你要的是什麼。烏拉跨氪 2012年5月22日 (二) 13:20 (UTC)回覆
這個貌似做不到。烏拉跨氪 2012年5月22日 (二) 15:28 (UTC)回覆

封禁著手輕重問題

立場這邊已經完全說明,但是網路使用者的網路禮儀以及廣告嫌疑輕重,才是真正輕重差異的關鍵。

警告一次就直接「著手」不是沒有原因,起因於眾多編輯者,無視所謂網路禮儀與編輯方針,尤以某些藝人後援會的網路使用者最甚。十文字隼人奉行所拜見 2012年5月23日 (三) 12:14 (UTC)回覆

檔案存廢討論

沒有說一定不能刪除,沒有管理員處理而已--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5月25日 (五) 01:02 (UTC)回覆

速刪F6標準

您好,WP:CSD#F6只適用於非自由版權文件。如果是自由版權文件,即以 CC-BY-SA 條款釋出或直接釋出至共有領域等的文件,就算未被使用,基本上可以一直保留。謝謝!但如果閣下發現文件的版權訊息有誤,如發現一些聲稱是自己的作品的文件其實是他人的作品的話,可轉交WP:IFD處理。-Lakokat 2012年5月25日 (五) 04:07 (UTC)回覆

嘛~我的認知是符合commons:COM:SCOPE(維基共享資源計劃範圍/收錄標準)的文件基本上可保留,無論是否被使用。對於維基會否變成為文件儲存空間,相信上述標準已有一定保障。-Lakokat 2012年5月25日 (五) 04:22 (UTC)回覆
已翻譯一部分的版本可見commons:Commons:項目範圍。-Lakokat 2012年5月25日 (五) 04:34 (UTC)回覆

Re: 有侵權的條目

呼~處理完畢!你也辛苦了~~--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5月30日 (三) 13:43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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