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討論:122.211.109.58/存檔

提醒

您已被封禁[1],使用IP違反Wikipedia:封禁方針#繞過封禁規定。--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1月6日 (二) 05:53 (UTC)

2018年11月

 
由於確認為傀儡真人傀儡,來自此IP地址的匿名用戶已被永久封禁
如果您認為有合理的理由可獲解封,請閱讀封禁申訴指導,然後在討論頁上的封禁通知下添加以下文字:{{unblock|您的理由 ~~~~}}。若您重新註冊賬戶使用匿名身份在討論頁申訴,會被視為繞過封禁發言,您用作申訴的賬戶亦會被封禁。 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11月6日 (二) 07:40 (UTC)
如果這是共享IP地址,而您是一位擁有註冊帳戶的用戶並與此封禁無關,您可以登入並繼續編輯。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接受。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我並未被禁止編輯自己的用戶討論頁,所以不存在繞過封禁的問題。真的提請你們把事情理清楚好不好?你們這群死官僚…… 122.211.109.58留言2018年11月6日 (二) 07:45 (UTC)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接受這位用戶的申訴並調整封禁。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一般準則允許用戶在申明賬戶間關係的情況下使用另外的賬戶或者IP編輯,因此沒有傀儡問題。IP的發言只在討論頁進行,因此也沒有繞過封禁問題。此外本用戶查封後的發言切題、實際而又有重大積極意義,從道理上和感覺上都不適用進一步的查封機制。
  處理人:Bluedeck 2018年11月8日 (四) 02:50 (UTC)
見上面的提醒+User_talk:UjuiUjuMandan#提醒。--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1月6日 (二) 07:49 (UTC)
@MCC214見我在那裡的回應。管理員並未剝奪我編輯自己用戶討論頁的權利,所以繞過封禁無從談起。但是您可以先去申請剝奪我的那一項權利。 --122.211.109.58留言2018年11月6日 (二) 07:51 (UTC)

你們去確認一下我有沒有權利編輯UT:UjuiUjuMandan好嗎?

求求你們了好嗎?我是個人。求求你們了。我是個人。麻煩你們問問,我,這個人,現在有沒有權利編輯自己的用戶討論頁。

我已經放棄那兩個賬號了,想要用u:UjuiUjuMandan編輯UT:UjuiUjuMandan是不可能的。麻煩你們了解。而且就算我還能用那個賬號,我自己,在沒有被剝奪編輯自己的用戶討論頁的權利的情況下,編輯自己的用戶討論頁,請問為什麼不行? --122.211.109.58留言2018年11月6日 (二) 07:59 (UTC)

考慮了一下,大概我現在這個狀態就是咆哮公堂了。有理沒理都是沒理,也罷。你們這種水平也確實符合我的評價。反正我本來也就不應該繼續編輯了。只是被你們這些不講道理的行為激怒了而已。我以後也不繼續編輯就是了。「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我不能接受的只不過是你們一副正經的樣子做蠢事而已。 --122.211.109.58留言2018年11月6日 (二) 08:10 (UTC)


用IP編輯自己的討論頁面這個行為由兩個部分組成。1)編輯討論頁面、2)用IP(傀儡)編輯。其一,用戶仍能編輯討論頁面,因此這不是繞過封禁。其二,用戶並沒有隱藏IP用戶和主賬戶的關係,因此也不是濫用傀儡。即使從最嚴格的程序上講,IP被查封的原因中不包含IP濫用IP的討論頁面的話,IP仍能編輯IP的討論頁面。此外,IP應該更顯著的宣稱自己和主賬戶的關係。但是本例中執行這個要求的實際意義太小,大家都知道IP就是犬風船。綜上,我認為不存在濫用。Bluedeck 2018年11月8日 (四) 02:59 (UTC)

  • @Bluedeck感謝您的回應。我理解在執行上會有人認為我之前的做法是違規的,其實在吉太小唯給出回應時我已經表示可以接受了,哪怕社群不因為一望而知的錯誤應用而取消封禁,我也能夠接受。說這是擦邊球行為,我也能夠接受。但如果社群指控我逃避監察,我只能說這是對我人格的侮辱。 --122.211.109.58留言2018年11月8日 (四) 06:32 (UTC)

@Cohaf

@Cohaf我已經不可能登錄U:UjuiUjuMandan了。請您了解。我原本想留幾條評論就結束的。結果被插了一槓子。僅此而已。 --122.211.109.58留言2018年11月6日 (二) 09:07 (UTC)

  • 我可以理解,但是就是方針不允許這樣,請電郵AT,用註冊那個帳號的電郵發出如果要解封,以及我以上說的放假,請考慮。也@AT一下。--Cohaf (向我留言/我的貢獻) 2018年11月6日 (二) 09:15 (UTC)
    • 既然你們如此解釋方針(雖然我沒看到相應條款,你們是執法加釋法,隨用隨解釋,那我也沒辦法對吧),我表示理解,但是無法贊成。那兩個賬號我試圖申請隱退,但似乎當前無法這樣做。所以我已經宣告永久毀棄,如果可能我希望刪除用戶空間所有痕跡。我拒絕考慮放假。我也是要臉的人,說出來的話不能收回。重申:我要求刪除用戶空間所有痕跡,不考慮休假。 --122.211.109.58留言2018年11月6日 (二) 09:53 (UTC)
      • 沒有辦法,我知道您無奈,我也非常遺憾,無奈。只是現在這個就是方針。隱退是沒有被禁封才能用,現在無法,但是您能夠把討論頁清空以其它用戶頁沒有任何其它維基人編輯提出{{d|O1}}。我是說這7天禁封算休假,結束後回來編輯--Cohaf (向我留言/我的貢獻) 2018年11月6日 (二) 09:57 (UTC)
        • 做不到。那兩個賬戶已經廢棄了。我今後就算去英文和日文維基百科都不能註冊用戶。因為一旦註冊用戶就必須宣告和這兩個賬戶的關係。我是想清楚了才做的。 --122.211.109.58留言2018年11月6日 (二) 10:01 (UTC)
          • 也就是這樣,您想要徹底退出維基對嗎?然後用IP編輯?--Cohaf (向我留言/我的貢獻) 2018年11月6日 (二) 10:03 (UTC)
            • 是的,我已經決定徹底退出維基了。這是我在毀棄UjuiUjuMandan之前做的決定,和現在這個所謂的「繞過封禁」無關。我無法保證將來一定不會用IP編輯,但我可以保證我不會在中文維基百科做任何細節修改以上的編輯,換言之,我不會捐獻自己的作品給中文維基。至於其他語言也許將來我會用IP編輯有用的內容吧。 --122.211.109.58留言2018年11月6日 (二) 10:06 (UTC)
                • @AT好像就這樣了吧。我只能說非常遺憾,但是冷靜後考慮一下,我非常歡迎您回來。希望您是不要想李4就好了。謝謝您多年為維基做的貢獻以及幫忙我編輯條目,感謝了。--Cohaf (向我留言/我的貢獻) 2018年11月6日 (二) 10:09 (UTC)
                  1. 可能也就三年多吧,真正的新人。
                  2. 我相信你歡迎我回來,但我否定的是中文維基百科社群這個群體。人在擔任特定職責時就有特定的稱職評價。好比我,你要讓我當軍隊指揮我肯定是不稱職的,但你讓我當一個普通的編輯或者校對,我想我還是稱職的。同樣,我相信中文維基百科的所有維基人在日常生活中可能都是很好的人,但是作為維基百科社群成員,我認為大部分人都不稱職。不僅不稱職,還不會進步。這就是我對中文維基百科社群的評價。我不願參與這樣的社群。
                  3. 至於感謝,真的客氣了。我在中文維基百科做的事情僅僅是我覺得對的事,我不需要任何人感謝我(有的人需要,但我不需要),我只需要有人能告訴我,我做的事有用,就行了。
                  4. 我並不了解李4幹了什麼。我也不知道G什麼什麼,守望者愛孟,SuiMai以及一切在你們看來成為典故的人的事。我一直在寫條目做評審,在互助客棧也就是最近才開始參與討論,也拒絕參與任何即時通信群組。我覺得你們這些核心人員(並非諷刺)和我根本不是一個世界的人。
                  5. 我都已經決定了,7天之後再撤回前言不退出,我哪還有面子呢?都走到這一步了,就算你們不在乎,我還在乎我的喜劇表演生涯呢。 --122.211.109.58留言2018年11月6日 (二) 10:13 (UTC)

基於理解的決定

@Outlookxp我考慮過,我不適合中文維基百科。畢竟中文維基百科是蔑視評審的。「德高望重」的維基人帶頭擾亂DYK,大家都支持。那麼我也沒什麼話可說。有人說啦,你提意見,別人不理,就不理嘛。「公道自在人心」。不。只有當人可以溝通的時候,公道才可能在人心。我只在乎一件事:DYKC能否改善?我的結論是不能。因為有WG這種「德高望重」的人帶頭擾亂,而沒有人能夠讓他不擾亂。

藍桌在DYKC里留的那條sidenote很有趣:社群必須告訴大家,不文明不行。可是啊,社群就從來不告訴大家,評審中無視他人的評審意見是不行的。連評審都沒有正常交流的話,社群根本沒有意義。主次反了。評審的有效遠遠比所謂文明更重要。啊。我突然明白了,這是中文世界,如果不強制要求文明的話,可能大家真的會到處罵人。我怎麼才明白。我哪裡想得到中國人是那樣的呢?(我哪裡想得到你們漢人是那樣的呢?)我把中國人想得太體面了,是我的錯。這話不是諷刺。

評審就那麼重要嗎?就那麼重要。不過在中文維基百科,我也不奢望什麼常識。我只希望更多的人知道這中文維基百科評審有多差。

我特別厭惡WG的一點是,他太注重人際關係,喜歡把不如他意的事情都看作他不喜歡的人的人際關係起了作用,而不在乎把事情搞清楚。我明明想讓所有人都受益,他偏偏要和我做零和博弈,那我只能滾蛋咯。我能理解,畢竟中國就那個世道嘛。然而這裡已經是維基百科了,為什麼不能體面一點呢?真可惜。 --122.211.109.58留言2018年11月7日 (三) 01:50 (UTC)

看在你所喜歡的知識主題上,既使不在中文維基,也可在其他語言的維基上貢獻,不要讓你討厭的,造成你無法讓喜歡的東西讓更多人知道。--Outlookxp留言2018年11月7日 (三) 01:55 (UTC)
@Outlookxp謝謝建議。寫作哪是那麼容易的,能讀容易,能寫難。只能說我會嘗試。哪怕是中文寫作,好多維基人也只達到了格式手冊的水準呢。(哦我又說這種別人不愛聽的話了。恩。還是互相吹捧比較好。)我從一開始就不喜歡中文維基百科社群,也壓根沒想過讓中文維基百科社群的人喜歡。這個一開始,現在想起來可能是2016年在DYKC遭遇了水票的事吧。(回頭看看自己的記憶也確實不大可靠,好多細節都忘了。)其後就幾乎沒有過安穩的日子。總之謝謝建議。 --122.211.109.58留言2018年11月7日 (三) 02:50 (UTC)

@Emergency Rescue

@Emergency Rescue謝謝建議。但我很冷靜。我能做的都做過了。我就是覺得實在是不適合。「你很好,但我們不適合。」中文維基百科社群也許很好,但顯然我們不適合。 --122.211.109.58留言2018年11月7日 (三) 03:09 (UTC)

@Bluedeck

@Bluedeck您的建議很好,但我得說一句,我並不認為自己是資深編輯。相反,我認為我資歷太淺。你覺得不文明的行為會影響社群,而我恰恰覺得真正的資深編輯WG的行為影響社群。我看到他在DYKC批量投票的行為有所收斂,這是我樂見的,但我沒有看到他停止提交質量粗劣的條目到評審。他確實寫得多,而且有一些寫得不錯,但這不意味着蘿蔔快了就可以不洗泥,他也有很多條目質量很有問題。有維基人願意幫他清理是好事,但在評審中這種做法顯然就不對了,這是在告訴所有維基人:只要你勞苦功高,你就可以提交質量粗劣的條目,你就可以無視別人的評審意見,你就可以不回應評審意見。你看,我認為這才是資深編輯。我哪裡是呢。評審意見是社群共識的基石,而WG的做法恰恰是最大限度地無視評審意見。也許WG對DYKC不抱太多期望,也許很多維基人已經對DYKC不抱太多期望。但我認為如果連DYKC都做不好,整個維基百科社群就沒有存在意義,不過是「大學生聯合國」而已。放棄了DYKC,等於放棄了一切。如果大家真的都把DYKC當兒戲,為什麼不取消?維基百科難道是維基人的遊樂場嗎?我不是瘋子,我只是和你們價值觀不一樣而已。只不過社群大部分人不覺得WG在DYKC做的事情是錯的而已。

我知道推測別人無知比推測別人惡意要好得多。但也請您了解,我並不是那麼無知。 --122.211.109.58留言2018年11月7日 (三) 03:27 (UTC)

如你所說,攻擊是不對的,我當然知道。然而我認為我已別無選擇。除了離開就是執行個人正義,我沒有第三個選擇。我連裝作看不見都做不到。所以說,有的維基人勸我7天之後再回來。再回來如何?我可以忍一時,我能一直不參與DYKC嗎?我參與DYKC能不要求別人具備基本的評審禮儀嗎?我做不到。我認為評審比編寫條目還重要,就像施工驗收比添磚加瓦更重要。我認為中文維基百科非常缺乏「把一件事做完」的意識,其原因我認為是成員里年輕學生太多,而知道正確做事方法的人太少。作為遺言我再說一下什麼是基本的評審禮儀吧:

  1. 提意見的人的意見要具體。
  2. 被提意見的人要明確回應是否同意意見。不應當默默修改但不作回應。
    1. 無回應意味着無共識。
    2. 僅僅考慮條目質量的話,無回應修改很可能導致頭疼醫頭,腳疼醫腳,導致改善效果不明確。(具體事例見WG和釘釘的過往評審)
    3. 無回應也是非常失禮的。是一種真正的不文明行為。(具體事例見WG和釘釘的過往評審)
  3. 如果不同意意見應當陳述不同意的理由。以期達成共識。不可以以「條目沒有這種問題」之類的非具體理由回絕意見。(具體事例見釘釘的過往評審)
  4. 不可以編造理由回絕意見。(具體事例見釘釘的過往評審)

如果中文維基百科哪天能做到這個程度,我可能會食言再懇求各位接受我回來,不然的話我不可能繼續在中文維基百科寫東西。 --122.211.109.58留言2018年11月7日 (三) 05:00 (UTC)

@Super Wang

@Super Wang我被封禁是應該的。我沒什麼意見,如果有人在這件事上感到可惜,恐怕也會走上反中文維基百科社群的路了(笑)。我退隱是因為我確認沒有什麼改善的可能性。我無法容忍拿評審當兒戲的社群。話說得再明白一些,我認為很多維基人是不參與評審,所以不覺得評審混亂是什麼壞事。很多維基人參與評審,但是在評審中任意放水。其結果就是很多條目最後通過了評審,但實際上質量根本不值得讀者去讀。中文維基百科社群還有明顯的「照本宣科」的文化,很多人按照規則去做,但是並不去想想規則本身是為了什麼而建立的。這個不是中文維基百科社群的問題,是漢語文化圈的問題。維基百科本身就是歐美人搞出來的,很多做事方法在人家那裡是常識,但在漢語文化圈並不是。 --122.211.109.58留言2018年11月7日 (三) 10:56 (UTC)

@CommInt'l

@CommInt'l再見的話除非社群基於DYK基本禮儀達成共識。「質重於量」其實還只是個人價值觀,比起個人價值觀更重要的是社群共識,比起個人在編寫中對質量的追求,更重要的是評審。唯有經過評審的內容才有意義,作者的個人聲望是沒有意義的。 --122.211.109.58留言2018年11月7日 (三) 10:58 (UTC)

Special:固定鏈接/39387352之後我就放棄DYKC了,說實話水票太多一直就這樣,但互相言語攻擊實在解決不了什麼問題。淺藍雪 2018年11月8日 (四) 02:09 (UTC)

  • @淺藍雪言語攻擊解決不了問題,請問其他方法能解決嗎?既然你也沒辦法,我也沒辦法,大家都沒辦法,就是沒辦法咯。然而你可以放棄DYKC,我不能。我認為DYKC是中文維基百科基本的尊嚴和價值所在,DYKC都不能保障的話,中文維基百科社群沒有意義。所以我只能退出。 --122.211.109.58留言2018年11月8日 (四) 06:27 (UTC)
    • 不過我不認它是維基尊嚴的根本,其實有一些水平很好的編輯寫完條目完全不會去DYK的,我本來也失望透頂,但最後還是寫東西的時候陸續遇到一些非常不錯的人,讓我對維基重新產生了希望。我覺的維基的根本在於知識的傳播,或者說每一篇條目都是它的根本,尤其是關注度很高的一些條目(基礎條目,非基礎但社會關注很高的東西)。而基礎條目的質量你如果左右看看,其實十九差得出奇,很多一寫完當月瀏覽就能上千的條目到現在也沒有。DYK寫的東西就關注度來講,除了上首頁那幾天,多數後來也沒幾個人看,價值本身我覺得都不如優特來得多。就算是DYKC,我感覺現在比我那時候有進步得多了,當時常提意見的人一兩根手指頭就數的過來。言語文明我覺得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不遵守這個有理也很難讓人聽得進去啊,我不是說犯錯的人,而是觀眾,而且管理員處理起來也很為難,如果不處理帶起社群風氣也是不行的。淺藍雪 2018年11月8日 (四) 11:07 (UTC)
      • @淺藍雪感謝你的回應。我知道中文維基百科質量差的條目很多。但我認為DYK是維基百科尊嚴的根本。這一點是我的基本價值觀。我的觀感和你相反,我認為因為中文維基百科的評審始終太差,所以它沒有希望。我知道很多人不把同行評審當回事,畢竟漢語文化圈傳統上就是各行其是的。至於文明的問題,我說過啦,我沒有別的選擇了。如果我不用那麼說話,我當然不會那麼說話。 --122.211.109.58留言2018年11月8日 (四) 11:26 (UTC)

2018年11月

  歡迎來到維基百科。每個人都可以對維基百科作出建設性貢獻,不過有鑑於您在Wikipedia:新條目推薦/候選中的行為,我們仍然要提醒您,請不要人身攻擊。任何意見都應針對條目,而不是編輯者。請閱讀歡迎頁面來獲得更多信息。謝謝!--Billytanghh 討論 歡迎參與亞洲月 2018年11月15日 (四) 17:09 (UTC)

如果這是一個共享IP地址且您沒有做出這些編輯,請考慮註冊一個用戶,以避免收到不相關的通知。

給您一隻山羊!

 

感謝閣下對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中央裁判所的修訂和意見!

~ viztor 2018年11月19日 (一) 08:32 (UTC)

回復通告

  您好,122.211.109.58。您在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有新的留言或與您有關的訊息。
此回覆通告添加於2018年12月3日 (一) 02:57 (UTC),您可以透過移除{{Talkback}}隨時移除本通知


 — Cohaf (talk) 2018年12月3日 (一) 02:57 (UTC)

請注意

 
由於您在被反覆警告的情形下,在自己的用戶討論頁和其它頁面上持續對其它用戶進行人身攻擊,見Special:Diff/52280770Special:Diff/52284191Special:Diff/52284209及過濾器201的日誌,您已被暫時禁止編輯維基百科。當封禁結束後,我們歡迎您作出有建設性的貢獻
如果您認為有合理的理由可獲解封,請閱讀封禁申訴指導,然後在討論頁上的封禁通知下添加以下文字:{{unblock|您的理由 ~~~~}}。若您重新註冊賬戶使用匿名身份在討論頁申訴,會被視為繞過封禁發言,可能導致您的封禁時間被延長

--Antigng留言2018年12月6日 (四) 13:50 (UTC)

  • @Antigng麻煩您提供一下對這個裁決正當性的說明。「你自己看材料,不言自明」並不是說明。如果您寫條目的話就知道那樣寫等於點列式敘述,連DYKC都通不過。 --122.211.109.58留言2018年12月10日 (一) 01:30 (UTC)
    • @Antigng麻煩您說明一下,您這個裁決是否自己獨斷的操作,操作前是否知會過其他維基人。 --122.211.109.58留言2018年12月13日 (四) 01:57 (UTC)
      • 1、人身攻擊的定義見條目。恕不提供任何多餘信息。對人身攻擊內容的二次引用乃至詳細解釋都只會是對當事人的傷害。2、是;否。依據封禁方針,管理員有權對相關頁面上的提報開展獨立的調查。--Antigng留言2018年12月13日 (四) 03:04 (UTC)
        1. 您非要把那個當成人身攻擊我也沒辦法,畢竟我被MCC214以錯誤的理由批評了那麼長時間,我沒投訴他是我不對。我自己實施個人正義也是我不對。我沒退出中文維基百科更是我不對。畢竟你們在乎的是「解決紛爭」而不是「解決問題」。什麼對,什麼錯,什麼因,什麼果,並非你們感興趣的。人能不能達成共識,你們更不感興趣。不搞清楚具體事由,不搞清楚什麼是對的什麼是不對的,就沒有可能進步。我說的是貴中文維基百科幼兒社群。
        2. 了解您作為管理員有權展開獨立並且不易為他人所人知的調查。VIP等投訴有對話,有流程規定,會留底。而您的這個操作則簡省得多。 --122.211.109.58留言2018年12月13日 (四) 04:50 (UTC)
        • 在現實生活中,法律並不會保護超過限度的私力救濟。在維基百科上也是如此,這個限度就是——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沒錯,和您小時候被灌輸的幼兒園規則一模一樣。具體說來,依據文明方針:「譏諷他人或誘使他人作出不文明行為︰故意促使他人作出不文明行為,即使其行為本身未必屬於不文明。編者均必須為其行為負責,此情況同樣如此;是故,用戶如果選擇以攻擊作回應,則不會因受譏諷或誘使而免責,用戶如果譏諷或誘使他人作出不文明行為,則亦不會因為誘使失敗而免責。」如果您不認同這一基本規則,您可以選擇離開本社群。既要留在這裡,又不遵守規則——您在上文指出的所有「我不對」,還真是「您不對」呢。--Antigng留言2018年12月13日 (四) 05:17 (UTC)
          • @Antigng抱歉,我小時候的幼兒園規則並不是那樣。不是很懂你們漢人。我只知道我從小並沒怎麼見過貴中文維基百科裡的那些噁心角色。在我們那裡,那種噁心貨從小是要被周圍小朋友打的。 --122.211.109.58留言2018年12月13日 (四) 06:25 (UTC)
            • 您認為「了解您作為管理員有權展開獨立並且不易為他人所人知的調查。」、「我說的是貴中文維基百科幼兒社群。」和「我只知道我從小並沒怎麼見過貴中文維基百科裡的那些噁心角色。在我們那裡,那種噁心貨從小是要被周圍小朋友打的。」的粗字是否違反文明?--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2月13日 (四) 09:25 (UTC)

對Shizhao處理的申訴請求

@Shizhao您對我處以「編輯禁制wikipedia名字空間及其對話頁1個月」,請問如何申訴? 我認為您的處罰是不合理的。原因很簡單,連投訴者都是以提問的方式來陳述,您為什麼直接禁止我回答?您非要禁止我回答就算了,您做了這個處理都不知會我一下? 另外MCC的行為顯然是在觀察了我近期的所有編輯後,不論有沒有確證,直接來一發的做法,您這種果斷的判罰是不是在支持這種斷章取義羅織罪名的行為?

您禁止我編輯DYKC不是不行,您是不是得給句理由?直接就基於點列式的問題給處罰了?投訴這麼方便?

下面是針對MCC的「疑問」的回答:(您看了這些疑問就在我不可能回應的情況下直接封禁使得我無法在那個頁面回應……)

  1. [101]的編輯摘要(釘釘在評審中以不誠信的行為進行擾亂,對其批評並非人身攻擊。凡人會犯錯,不能把指出錯誤的行為歪曲為人身攻擊。),撤消釘釘的deltalk,deltalk的內容「停止你的WP:原創研究,一邊說你自己不是專家,一邊胡編亂造寺祉理論。另,」,「「這些小的景點其實就沒有正式的中文名稱」就是胡說八道。你不能仗着自己不知道就順嘴胡說。」,「你前邊的胡扯已經被證明錯誤了,請問你為什麼不道歉?」,證據?
    • (:)回應:這個的證據我過去已經在互助客棧提過了。我所陳述都是事實。 釘釘確實編造了很多虛假理由去搪塞評審意見。這件事竟然還能翻案了?倘若釘釘曾經公開表示過自己的一些做法不對,我都不說什麼,然而並沒有。
  2. [102],表示「說句白話吧,我相信所有人都看得出來當前這個章節是WG專門對我發起的人身攻擊,對本次投票沒有什麼用處。偏偏MCC214不僅不在乎這種事,還幫着WG侮辱我。你說我該怎麼想?我當然了覺得中文維基百科上誰會耍流氓誰厲害呀。 」,證據?
    • (:)回應:這種評論竟然也需要證據?呵呵。有趣了。那個章節和評審顯然毫無關係,顯然是專程對我進行人身攻擊用的,還需要我證明嗎?
  3. [103],表示「說白了,試圖結黨營私以及試圖把我污衊為一個不可信的人,從而WG自己在編輯上的不負責任,在評審中的不誠信都不是問題了,對吧。」,證據?
    • (:)回應:WG在編輯上的不負責任和在評審中的不誠信我相信是有一定共識的(但不是普遍共識:一方面他因為侵權問題被不止一次地剝奪自動確認權,多次提交質量甚差的條目到DYKC;另一方面也有不少維基人在DYKC表示過對他的同情),我不認為在這件事情上需要我專門證明。如果一個人經常參與DYKC的話不會不知道。至於WG是否試圖結黨營私,也很簡單,WG在WP空間和用戶也留言中常常僅僅談論人際關係,而幾乎從不談論如何改善條目。(注意,他確實關注於「追加來源」,但追加來源這件事不意味着改善條目質量。)
  4. [104],表示「既然要搞反犬風船聯盟,WG就不僅應該團結釘釘(已經團結過好幾次了,各位可以看釘釘的用戶討論頁),也應該團結其他我批評過的人,對不對?」,證據?
    • (:)回應:我猜想MCC想說的是WG要搞反犬風船聯盟這件事吧。我當時就說了,看看釘釘的用戶討論頁,WG過去留言的歷史。我指出WG上百處條目問題,很多是顯然的不負責任導致的,結果呢?他幾乎沒有回應過那些問題,而是數十次攻擊我的人格,請問我應該怎麼想?
  5. [105],表示「對不對?那麼給WG一個建議,我還批評過D981,雖然他根本連3大方針都不遵守,但他討厭我呀,對不對?」,證據?
    • (:)回應:D981不遵守3大方針還需要證據嗎?可笑。各位自己去看看就知道了。
  6. [106],表示「麻煩您提供一下對這個裁決正當性的說明。「你自己看材料,不言自明」並不是說明。如果您寫條目的話就知道那樣寫等於點列式敘述,連DYKC都通不過。 」。
    • (:)回應:我認為這個評論毫無問題。處罰一個用戶,只給幾個鏈接,連一句自己手打的話都沒有,並不能構成一個完整的論述——連反駁都做不到,因為邏輯關係是不清晰的。
  7. [107],表示「看了大家留言我放心了。原來社群並不認為隨意刪除他人留言是合理的——至少還沒有那種恐怖的共識。中文維基百科還是有底線水平的常識的。」。
    • (:)回應:這句話有任何問題嗎,@Shizhao先生?
  8. [108][109],表示「我再解釋一下我說「你是什麼級別的管理員」那句話吧。如果他不是管理員,我無法理解為什麼我在開始使用IP地址之後,他莫名其妙地以曲解管理員操作的方式代替管理人員來管理我。我原本就覺得中文維基百科社群做事特別叵測,如今就更覺得叵測了。」,我絕不是管理員[110]。
    • (:)回應:這句話有任何問題嗎,@Shizhao先生?
  9. [111],表示「非可靠來源——歷史網的文章原本是條目的主來源,被釘釘用韓文來源替換之後,正文竟然一字未改(除了根本毫無改善地將陰謀陷害改成了污衊)。真是巧合。」
    • (:)回應:這句話有任何問題嗎,@Shizhao先生?
  10. [112],説「釘釘先生」。
    • (:)回應:這句話有任何問題嗎,@Shizhao先生?
  11. 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可否允許用戶強制自己在提交前先預覽,表示「如果DYKC無秩序,不誠信等問題不解決,我不可能註冊帳號參與中文維基百科。我認為連DYKC都能隨意被擾亂,則中文維基百科等同於兒童遊樂園。」,證據?「我同意做事前應該先學會做人,所以我才要退出這種連做事都不在乎但是非常在乎做人的環境,因為做人是為了做事。不要把目的忘記了而專事欺世盜名。我不願意在這種地方浪費生命。我覺得批評這種耽於做人而對做事沒興趣的中文維基百科社群是對人類有益的。」,「你沒看懂我說什麼。我說的是「允許自己強制自己」。你不想被強制就不會被強制。人應該善用工具。」
    • (:)回應:DYKC能隨意被擾亂竟然需要我提供證據嗎?至於你不想被強制就不會被強制顯然是斷章取義,您看不出來嗎?

--122.211.109.58留言2018年12月13日 (四) 02:07 (UTC)

「這些小的景點其實就沒有正式的中文名稱」就是胡說八道。"你不能仗着自己不知道就順嘴胡說。我當然了覺得中文維基百科上誰會耍流氓誰厲害呀。 ""除了根本毫無改善地將陰謀陷害改成了污衊""你前邊的胡扯已經被證明錯誤了,請問你為什麼不道歉?"包括但不限於這些粗體標記的不文明行為--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12月13日 (四) 04:13 (UTC)
(:)回應@Shizhao您就別「包括但不限於」了。您是封禁我的人,「包括但不限於」不能作為封禁理由。我做錯了什麼,你得說明白,不能「包括但不限於」。我認為您的這個言論作為管理員是不專業的:您可以獨立做調查證明我做錯了什麼,但您不能在不做調查的情況下拿「不限於」當理由。MCC214拋出了11條指控,你既然要處罰我,也就有責任告訴我,你認為這11條指控哪些是成立的。否則我無法不認為您是借這個機會來發泄私憤。您覺得我有什麼地方不對,您可以提,但您不應當藉助不實的指控來處罰我。我清楚地記得您過去在互助客棧曾經表達過對我的不滿。我完全能理解您對我有不滿,但我希望您作為管理員能夠專業一些。此外我還要重申,我到現在還不知道應該怎么正式提出申訴,因為您對我做了處罰但是沒有通知我
  1. 因為這些小的景點已經在當時的評審意見中證明是有正式中文名稱的了。釘釘在過去多次在不查證的情況下編造論據。這是有事實和論證支持的。請問說他這種行為是胡說八道有何不可?第一,他具有主觀惡意,第二,他的行為有惡劣影響(以虛假論據搪塞評審意見)。
  2. 我已經證明釘釘確實順嘴胡說了(因為多次不加查證,編造論據,以及不加閱讀學習,隨手搜索文章進行曲解,來支持自己言論)。我當然不能證明釘釘是「仗着自己不知道」而胡說的。這個邏輯本身就是可笑的啊。我是在歸謬。當然了你可以認為我確實做了一個我無法證明的判斷。您如果非要拿這個處罰我,我也沒法說啥對吧?我認為您並不關心DYKC質量。釘釘長期在DYK等評審中以不誠實和傲慢的態度搪塞評審意見,您知不知道?您如果不知道,我給您講講。如果您知道,請問您覺得應該怎麼辦?
  3. 「我認為中文維基百科上誰會耍流氓誰厲害」有任何問題嗎?麻煩您具體指出。如果您說的是我在暗指WG耍流氓,我可以告訴你,我就是在指稱WG耍流氓,具體耍流氓的行為很簡單,他給出的言論和評審無關,單純是針對我的人身攻擊。我和WG不一樣,不會指桑罵槐在被封禁的邊緣遊走。WG過去多次指桑罵槐,我覺得培養出他的這種能力也是中文維基社群。
  4. 除了根本毫無改善地將陰謀陷害改成了污衊 <<< 有任何問題嗎?您認為將「陰謀陷害」改成「污衊」對POV問題有幫助嗎?麻煩您再去看看DYKC的內容。我對條目POV問題的批評有任何不對的嗎?釘釘的修改有任何效果嗎?
  5. 我說人胡扯都是有論證的。在沒有證明對方胡扯之前我不會說人胡扯。再跟您說一遍。我們是凡人,凡人可能胡扯。您不能認為說別人在胡扯就是不文明的。我理解中文維基百科竟然關於基本的誠信都沒有什麼要求。我只是很鄙視中文維基百科這一點。

--122.211.109.58留言2018年12月13日 (四) 04:44 (UTC)

雖然我同意你的一些觀點,但是你的措辭需要改善一下,才更有利於交流。希望您能夠冷靜下來。中文維基百科是任何人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12月13日 (四) 07:43 (UTC)
@Shizhao假設您真的希望讓我冷靜下來,請問您到目前為止的操作可能「讓我冷靜下來」嗎?行為永遠勝於言論。您的操作比您現在的解釋要有力得多。您可以不換位思考,但我可以告訴你,我覺得您的做法對我是侮辱。我認為您的裁決在實質上是在幫助MCC214污衊我,就像MCC214在第三次彈劾Techyan的頁面裡以刪除我的留言的行為來實質上支持Walter Grassroot對我的人身攻擊一樣:Walter Grassroot發表了一段顯然離題的人身攻擊言論,然而MCC214竟然禁止我回應。 --122.211.109.58留言2018年12月13日 (四) 11:06 (UTC)
@Shizhao我還要提醒您,您到最後都沒有明確給出處罰我的理由。MCC214提出的11項控訴,您到底覺得哪幾項成立。為了社群共識,麻煩您正面回答。您有這個責任。哪怕您只選11條中的1條作為判罰理由,也算是有理由。如果您不願意支持他11條控訴中的任何一條,則麻煩您給出您獨立自主的控訴。如果兩者您都不願意做,請您自行撤銷您自己施加的處罰。 --122.211.109.58留言2018年12月21日 (五) 02:48 (UTC)

希望Shizhao今後注意

@Shizhao經過查閱Wikipedia:編輯禁制方針#對待受限者,我確認您並沒有按照方針進行操作。在對我施以編輯禁制之後,並沒有給我留言通知並添加{{subst:uw-ban}}模板。我仍然以善意推定您,認為您僅僅是不熟悉自己所做的操作的相關方針。希望您今後不要再這樣做了。 --122.211.109.58留言2019年1月11日 (五) 10:11 (UTC)

已經被管理員禁止參與DYKC一個月

明年見。不是不能封禁我,但是被人用這麼明顯的羅織罪名的手法封禁一個月,我覺得這是對我的智力的侮辱。

理論上講我還可以僅僅去編輯條目,然而這種不讓我做DYKC卻讓我閉嘴去編輯條目的虧本生意我不會做。畢竟DYKC的謊言和欺騙問題不可能靠任何人的默默耕耘解決。

當然啦,不寫條目不參與DYKC的人根本不會關心DYKC有什麼問題,對吧?寫條目的人都未必覺得評審有多重要呢。維基百科,隨便的百科全書。 --122.211.109.58留言2018年12月13日 (四) 02:30 (UTC)

  • 接受Antigng的勸阻,至少停止編輯到春節之前。說實話我挺討厭Antigng的。不過他既然說得明白,規矩是死的,人也是死的,中文維基百科進步比死還難。那麼我確實不應該在中文維基百科這種死地呆着。有句話總比沒句話好。 --122.211.109.58留言2018年12月13日 (四) 06:29 (UTC)
    • 請您看看您曾在上面發表的言論(粗字):
  1. 明年見。不是不能封禁我,但是被人用這麼明顯的羅織罪名的手法封禁一個月,我覺得這是對我的智力的侮辱
  2. 理論上講我還可以僅僅去編輯條目,然而這種不讓我做DYKC卻讓我閉嘴去編輯條目的虧本生意我不會做。畢竟DYKC的謊言和欺騙問題不可能靠任何人的默默耕耘解決。
  3. 維基百科,隨便的百科全書
  4. 說實話我挺討厭Antigng的
  5. 那麼我確實不應該在中文維基百科這種死地呆着
  6. 呵呵。您怎麼不弄死我呢?這樣吧,我今後叫您爺爺行嗎

以上。--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2月13日 (四) 11:14 (UTC)

請注意

 
由於由於您在未列明充分證據的情形下持續斷言其它用戶的編輯動機不良善:
  • 「不是不能封禁我,但是被人用這麼明顯的羅織罪名的手法封禁一個月」:詞典解釋,羅織罪名指「捏造罪名,陷害無辜的人」,因此這不僅僅是陳述客觀事實,而且包含對動機的推斷。但是您並未提供充分的證據證明禁制您的管理員有意陷害您。
  • 「MCC214拋出了11條指控,你既然要處罰我,也就有責任告訴我,你認為這11條指控哪些是成立的。否則我無法不認為您是借這個機會來發泄私憤」:這很顯然是對動機的推測。然而「要求他人提供證據的主張」,甚至「他人不予提供證據事實」,都不構成對這一斷言的有效論證。
  • 「請問說他這種行為是胡說八道有何不可?第一,他具有主觀惡意,第二,他的行為有惡劣影響(以虛假論據搪塞評審意見)」:這依然是對他人編輯動機的推測,並且您未提供任何相關的證據證明這一點。
且您在多次收到關於假定善意原則的警告的情形下依然持續開展類似行為
,您已被暫時禁止編輯維基百科。當封禁結束後,我們歡迎您作出有建設性的貢獻
如果您認為有合理的理由可獲解封,請閱讀封禁申訴指導,然後在討論頁上的封禁通知下添加以下文字:{{unblock|您的理由 ~~~~}}。若您重新註冊賬戶使用匿名身份在討論頁申訴,會被視為繞過封禁發言,可能導致您的封禁時間被延長

--Antigng留言2018年12月13日 (四) 13:13 (UTC)

@Antigng由於我當時被禁止編輯自己的用戶討論頁,只能現在發出來了。上周我在郵件里寫過了,在這裡重新貼一遍。

我不要求解除Antigng對我施加的封禁。

我理解Antigng對我封禁一周的處分。我好歹也當過幾年論壇管理員,什麼處分能做,什麼處分不能做我還是知道的。但我認為Antigng的做法尚有值得改善之處。

第一,他並未告訴我封禁期限。雖然這不是必要的,我可以自己摸索一下就知道封禁期限。 第二,他非要說我不假定善意,那就算我不假定善意吧。這種東西量刑輕重上相當的自由。我為了證明整頓DYKC秩序,為了在保持善意推定的前提下證明釘釘故意撒謊花了一年左右的時間,在這個過程中被他辱罵了上百次,呵呵。不管哪位管理員要封我多長時間,釘釘故意欺騙其他中文維基百科用戶是已經被證明的事實。 第三,他的留言表面上看起來似乎我能夠使用unblock來申訴,但實際上我並沒有權利編輯中文維基百科的任何頁面。這不是什麼大問題,僅僅是輕微地令人不快而已。

你們不改其樂,我不堪其憂。只希望你們不要欺世盜名。如果你們堅持以文明為藉口避免達成共識,那我也沒什麼可幫助你們的了。

--122.211.109.58留言2018年12月21日 (五) 01:58 (UTC)

  • 現在我可以公開發言了,總算是又有了對等條件。故而在此回應Antigng對我的3條判決:
  1. Antigng引用字典,認為羅織罪名是「捏造罪名,陷害無辜的人」,故而我說違反假定善意原則。然而我在前面已經給出了駁斥,並非未假定善意。非常顯然MCC214做的事情是瀏覽了我的近期編輯內容,在並不關心上下文的情況下摘出他看起來值得懲罰的內容,大量羅列。他並未指明我哪裡錯了,而是採用一種「難道不是錯了嗎」的省力指控法,請問這可能是嚴肅的,負責任的,保證自己主觀上沒有希望優先打倒別人不惜模糊事實的做法嗎?請問@Antigng您覺得我說得對不對?我說MCC的做法是羅織罪名,哪裡不對?
  2. Shizhao針對MCC的裁決,並未明確作出任何關於MCC指控是否成立的判斷,直接對我加以懲罰,請問,他這樣做是否有問題?是否在實質上支持了MCC對我的多項捕風捉影的指控?Shizhao作為處罰我的管理員,在解釋判罰理由時,竟然說「包括但不限於」這種顯然無法作為判罰理由的話。麻煩Antigng再回頭看看我之前那段話,請問我難道當時沒有就事論事給出理由嗎?我已經給出理由了,愣是能讓Antigng以「沒有理由」為由判罰。請Antigng注意不要情緒化。
  3. 釘釘過去多次說謊捏造論據支持自己的編輯內容,這是事實。請問@Antigng是否知曉?釘釘顯然知道自己並未做調查,但裝出做過調查的樣子,如果這不能解釋為有主觀惡意,是否應當認為此人缺乏基本社會生活常識,無法區別真話和謊話? --122.211.109.58留言2018年12月21日 (五) 02:07 (UTC)

  • 關於第一點,您已經代我回答了。
  • 關於第二點。具體來說封禁的時長要考慮過去的封禁記錄和不當行為的嚴重程度。您的不當行為雖然持續時間較長,但是a、並不頻繁;b、是第二次封禁。所以選擇了1周。
  • 關於第三點。您可以使用任何一個郵箱向[email protected]發信申訴,這一渠道對於任何被封禁或者禁制的用戶都是暢通的。您收到的封禁通知也包含這一信息。
  • 關於第四點。且不論「非常顯然MCC214做的事情是瀏覽了我的近期編輯內容,在並不關心上下文的情況下摘出他看起來值得懲罰的內容,大量羅列」是否成立——事實上,對方完全可能看過上下文,但是沒有充分理解上下文——退一步說,對方即使有意避開上下文,也不意味着這種行為必然要出於惡意。事實上,我們的文明方針指出,因激怒而引發的不會因其被激怒這一事實,而獲得任何程度的豁免。因此,考察上下文對於大部分不文明、粗魯、無禮行為的判定本來就是不必要的。對方不考察上下文,完全有可能是因為了解相關的方針,而非「心裡覺得您沒錯,但是就要找一些證據噁心您,陷害您」,羅織罪名指的正是後者。
  • 關於第五點。您完全有理由,有權利認為並指出對方的操作不合理,您也完全有權利提出禁制申訴。但是,您並沒有權利公然懷疑、指責對方的動機不良善,除非您掌握了充分的證據——如封禁理由中所引,「我無法不認為您是借這個機會來發泄私憤」就是不允許出現在站內的言論。您被封並不是因為您對這筆禁制操作客觀影響的質疑,也不是因為您申訴中就事論事的部分,而僅僅是因為您質疑他人動機的不當言論。
  • 關於第六點。眾所周知,您提到的這位用戶在站內提出過很多關於條目的觀點,其中一部分被可靠來源證明是錯誤的。但是這一事實並不足以證明這位用戶有主觀造假的惡意。事實上,完全可能是「想當然」使然,或是該用戶的能力所限,並由於顏面問題始終未認錯。今年年初在站內曾經發生這樣一件事情,有一位編輯記錄良好的用戶疑似用自動工具維護條目,出了一點點錯。我們問他是否按照相關方針的要求進行了申請,他說他並未使用自動工具,而是用了自己編寫的一個半自動工具,因此不需要申請。進一步問他該工具的細節,他說這工具是用一種叫「P**」的程序語言編寫的(當然,地球上沒這種編程語言),並且始終不願意面對其他用戶的質疑。之後他再也沒進行過類似的行為。我們都知道他的言論不是事實,但是從未覺察到他有任何引入錯誤的不良動機。斷言「某用戶陳述了非事實,且未認錯」,並不足以推出「他有欺騙讀者或編者的惡意」。

--Antigng留言2018年12月21日 (五) 02:59 (UTC)

    • @Antigng感謝你的回答。以下是我的回應。
      • (4)假設「MCC並不確認自己的投訴是否有道理」,這件事本身是沒有任何錯誤的。但顯然他在主觀上並沒有謹慎地投訴。人不是完美的,人都會犯錯誤。但是明知道自己可能在斷章取義,控訴並不成立,仍然大量羅列,試圖以量取勝,請問這是對人有善意的做法嗎?您可以說他對我並沒有特別的惡意,並沒有故意要噁心「我」。但我要說的是,這種做法是對不特定人具有惡意的,本身就是錯的,和投訴的是不是我沒有關係。我認為任何人都不可以對任何人這樣做。我並不是要報復他,而是要告訴社群,那是錯的,你們不能顛倒是非,支持錯誤的做法。不考慮誰做了那種事,不考慮對誰做了那種事,僅僅考慮行為,那是否可能是羅織罪名?Shizhao和你的操作是不是在事實上鼓勵羅織罪名?請注意,這世界上是存在羅織罪名的事情的,你們顯然也不能證明中文維基百科上不存在羅織罪名的事情,那麼你們的操作是不是在告訴社群,羅織罪名的做法是可以接受的,因為只要自己不承認,別人就不能證明是羅織罪名?
      • (5)我通過他的行為得到的結論只能是他對我有成見,並且情緒化。如果您——注意,是您——禁止我這麼說,我今後會學着像Walter Grassroot一樣陰陽怪氣的,從而避免今後被您處罰。
      • (6)已經證明他並沒有做任何調查就發明了一些結論,並從未表現過歉意,這是事實。如果他不是缺乏基本的條目編寫能力,就是主觀有惡意。那麼您是否同意釘釘缺乏基本的條目編寫能力? --122.211.109.58留言2018年12月21日 (五) 04:44 (UTC)
        • (4)a回到事情本身。我當然沒有說「在任何情況下,把用戶丟舉報頁面,只列出diff,不提供任何文字理由」的行為是合理的。如果我是您,且就這一點不滿意,我會直接和他說,或者去互助客棧煮一把徵求其它用戶的意見(當然您現在是不能了,可之前還有機會啊)。
        • (4)b在封禁理由中我解釋過,「羅織罪名」這個詞本身就含有情感色彩,即認為對方有主觀惡意。這是要避免的。
        • (4)c至於封禁/禁制是否可能在客觀上助長這種您認為不當的「不提供理由就舉報」的行為,我必須承認,在客觀上是可能的。很遺憾我們沒有一個能夠智能判別是否違反方針的過濾器——如果有,那麼本站將不會有任何封禁。但現實是我們沒有這樣的黑科技,封禁必然會帶來附帶傷害,我們只能想辦法降低這樣的傷害。就您的案例而言,對您的不文明言論先採取了編輯禁制,然後才是封禁。
        • (5)請注意,按照文明方針的定義,「陰陽怪氣」,也就是「譏諷」,同樣屬於不文明行為,並不能讓您免於封禁(另,您可以看一下WG君的封禁日誌)——有話好好說嘛。說實在的,現實生活中煩心事還不夠多麼,為這個小小的網站發脾氣,何必呢?
        • (6)我並沒有斷言「二選一」,也未強調「基本能力」。不過拋開您的選擇疑問句和這個限定詞,單說能力——那實際上並沒有什麼意義。每個人的能力,包括條目編寫能力都是有一定缺陷的。--Antigng留言2018年12月21日 (五) 05:07 (UTC)
        • @Antigng
          • (4)a:技術上我當然可以。然而我並不是聖人,脾氣沒好到那個程度。當然了你可以說並不需要是聖人才能脾氣好到那個程度。另外,請不要想當然地認為人人都那麼熟悉互助客棧。中文維基百科連評審都可以胡來,我有什麼理由相信互助客棧?
          • (4)b:那麼您說,是不是我只要避免用您認為具有情感色彩的詞,就可以了?
          • (4)c:我理解您說的事情。然而我不認為因此您做的就對。
          • (5)我覺得您這麼說是在陰陽怪氣,請您避免這樣做。維基百科如果是小小的網站,這世界上恐怕也沒多少不「小小」的網站了。另外您有個觀點我認為很詭異。WG陰陽怪氣和他被封禁的歷史有多大關係?我只知道他至今仍熟練地陰陽怪氣,那麼我是否應該認為過去對他的封禁沒有作用?
          • (6)您在用絕對主義手法詭辯。做任何一件事都有能力資格。是否因為人都有缺陷,所以任何人都可以開車? --122.211.109.58留言2018年12月21日 (五) 05:16 (UTC)
            • (4)a:除了文明解決問題,還有另一條路可以走——不解決問題。這樣不用麻煩您做任何事情。維基由志願者貢獻,您並沒有這樣做,或者做任何事情的義務。
            • (4)b:如果在看了(4)a之後您還打算做的話,記着就事論事就可以。
            • (4)c:如果您認為不對歡迎提供證據投訴。
            • (5):中文維基的Alexa排名非常低,維基百科也不強迫他人參與。請分清楚觀點與事實。
            • (6):我的論述本身就不涉及相關用戶與其它用戶的相對能力差異。所以我沒有義務——無論是法律上的還是道德上的——回答您的問題。因此我拒絕回答「相對其它用戶,您是否同意釘釘缺乏基本的條目編寫能力?」這個問題。--Antigng留言2018年12月21日 (五) 05:28 (UTC)
            • @Antigng
              • (4)a:我理論上可以不解決問題,但我不是那種人。如果我能選擇不解決問題,我當年也不會考慮寫維基百科條目。當然,我說的是我自己,別人為什麼寫維基百科條目是別人的事。
              • (4)b:我從來都就事論事,我覺得您這麼說是在暗示我過去不就事論事。我不知道您為什麼會那麼想,但我覺得您那樣是錯的。
              • (4)c:我並不會因為覺得一件事情不對就在中文維基百科提出投訴。如果我真的那麼做,我根本不可能有時間寫條目和做評審。這個社群里我覺得不對的事太多了。儘管我知道您可能對我做出各種封禁,我仍然認為不值得和你糾纏:連對評審的擾亂我都阻止不了,我管您幹什麼?
              • (5)我覺得您又在赤裸裸地把人想成笨蛋了。但我並不會投訴您,對吧?我當然分得清楚觀點和事實。Alexa排名低,所以就是小網站?就不重要?我知道您沒有惡意,您只是懶得掩飾您推銷自己觀點的做法而已。
              • (6)你本來就可以拒絕回答,但你偏偏要跑題兜售自己的觀點。我說的不是相對能力差異,是是否具有資格。您是否認為人人都有資格編輯中文維基百科而不被封禁? --122.211.109.58留言2018年12月21日 (五) 05:46 (UTC)

「資格」

和Antigng的對話中我發現了一件令我意外的事。Antigng似乎沒有理解什麼叫做不具備編寫條目的資格。

為什麼要驗收

產品需要驗收。條目是需要驗收的。如果沒有驗收過,就沒有任何信用,別人就沒有理由用你的東西。維基百科條目的驗收是什麼?只有評審。

驗收標準

要驗收就必然有標準,使用者會期待產品符合標準。各級各種評審都有評審標準。根據評審結果,條目的質量會得到評價。而這個質量評價也是維基百科唯一能夠取信於人的理由。

驗收的操作

評審。評審中必須誠實,如果以謊言應付評審意見,則是對評審機制的傷害,是對維基百科信用最大的破壞。

這種道理竟然還需要我來教你們?現在請問,什麼樣的人不具備編寫條目的資格? --122.211.109.58留言2018年12月21日 (五) 11:34 (UTC)

贈詩一首

  黃鶴樓 崔灝
昔人已乘黃鶴去,此地空餘黃鶴樓。黃鶴一去不復返,白雲千載空悠悠。

晴川歷歷漢陽樹,芳草萋萋鸚鵡洲。日暮鄉關何處是?煙波江上使人愁。

祝您好運! --Rowingbohe祝您編安簽名·留言·台州專題2018年12月22日 (六) 23:22 (UTC)

  • 剛看到閣下的同和自動車工業,覺得質量不錯;來到討論頁看見閣下大名之後有感而發。--Rowingbohe祝您編安簽名·留言·台州專題2018年12月22日 (六) 23:31 (UTC)
    • @Rowingbohe我是UjuiUjuMandan。當時有感於中文環境關於滿洲國歷史的資料貧乏而編寫的。在那之前看到有人誇大滿洲國時期的汽車業水平,另一些人則過度貶低,雙方都是為了自己的所謂觀點而以訛傳訛和臆造。我一共只有2條GA,不過都是切實查閱了學術著作之後編寫的。寫過之後首先自己學到了不少。原本準備明年寫一個滿洲的日本釀酒業搞個GA來的,不過已經沒那個興致了,而且以經濟上的重要度來說釀酒業也有點微妙。(雖然一切經濟活動都非常重要就是了。比大多數「時事條目」重要得多。) --180.17.199.164留言2018年12月23日 (日) 07:26 (UTC)
      • 有幾個問題:您的122.211IP還在封禁中嗎?希望您不要再被舉報繞過封禁。您對條目的嚴謹程度令我敬佩,但希望您不要為闡述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不知道您還會繼續參與DYKC嗎?如果不會,接下來您還會在維基百科活躍嗎?--Rowingbohe祝您編安簽名·留言·台州專題2018年12月23日 (日) 07:37 (UTC)
        • @Rowingbohe那個IP地址目前被禁止在WP空間發言。故而我目前用其他IP地址時也不能編輯WP空間,否則就是繞過封禁的違規行為了。如果MCC214那樣的人還要基於對方針的錯誤理解(顯然那樣的人並沒考慮過制定方針的目的)而非要舉報我,我也沒啥可說的對吧?我承認我有為了闡述觀點而擾亂的行為,然而我認為相對一些長期擾亂者(例如釘釘和WG)我所做的並不多,而我所受的懲罰則相對過多,顯然是不公平的。當然啦,我知道公平這種東西沒意義,我也不會拿公平說事。至於將來,我也沒多少為了闡釋觀點而擾亂的必要了:畢竟能看見的人基本都看見了,能說話的人也基本都說話了,我再那麼做也不會促進社群共識了。我不會在DYKC投票,也不會編寫條目,因為我認為現在的中文維基百科不配讓我做這些事。除非哪一天DYKC有了基本的秩序,大家知道評審意見是必須回應的,共識是最重要的,撒謊是不對的,我才可能考慮回歸。至於活躍,我將來仍可能在評審中給出意見和建議。畢竟我還想修理修理中文維基百科社群的錯誤風氣。 --180.17.199.164留言2018年12月23日 (日) 07:53 (UTC)
          • 好的,祝您好運並編安。但是我要說一下,您所做的已經很多了,[4]DYKC的這裡其他維基人都提到了您。--Rowingbohe祝您編安簽名·留言·台州專題2018年12月23日 (日) 09:19 (UTC)
            • @Rowingbohe先不說這個條目本身質量,在過去的DYKC中No1lovesu的條目傾向於滿足於摘抄,坦率地說,我現在仍然會擔心他寫的條目有侵權問題。雖他然在行事風格和編寫習慣上和WG不同,但在文字質量上並無太大差別,都屬於剛好壓在DYKC不合格線上。他們最大的區別是No1lovesu在過去從來沒有無視過我的意見,並且我沒看到No1lovesu編造理由敷衍評審意見(對,我是說我見過WG撒謊)。此外No1lovesu寫的內容未免過於體現自己的政治觀點,我覺得這樣不太好。條目不僅應該在敘述上中立,更應該多關注與可靠來源中的事實,而不是價值判斷和評價。條目中的評價是必要的,但不應該為了評價而寫條目。 --180.17.199.164留言2018年12月23日 (日) 09:34 (UTC)

不再給維基百科捐款

我過去曾經給維基百科捐過款。但今後我將不再這麼做,並勸告其他人不要這麼做。因為我認為中文維基百科社區不稱職。 --180.17.199.164留言2018年12月23日 (日) 10:01 (UTC)

給您一個星章!

  勤奮星章
坦白來說,我來送星章並非為了送而送。近期螺釘撰寫了朝鮮繪畫條目在DYK評審。然而我並不了解他這裡面有否事實性錯誤,故前來請教。 雲間守望 2018年12月25日 (二) 09:10 (UTC)

2019年1月

  有鑑於您在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討論分段二的評論,請留意維基百科的不要人身攻擊方針。任何意見都應針對條目內容,而不是編輯者。涉及人身攻擊的言論會對維基百科社群和其他參與者造成傷害,理性的討論更有助於您的觀點被社群接受。注意,持續進行人身攻擊的編輯者會遭到封禁。請在編輯時保持冷靜保持善意。謝謝!--MCC214TalkContributions 2019年1月21日 (一) 11:06 (UTC)

如果這是一個共享IP地址且您沒有做出這些編輯,請考慮註冊一個用戶,以避免收到不相關的通知。

餅乾送給您!

  考慮註冊嗎? MeritTim留言-給予警告 2019年1月24日 (四) 09:34 (UTC)

@Humbleblue

@Humbleblue你的論點很清楚。我同意你的看法。我當時的說法是不合適的。如果大部分在WP空間活躍的維基人有你表現出來的溝通能力,我也不至於鄙視中文維基百科社群。從效果上講,你所引述的言論確實有煽動民族仇恨的效果。關於這件事情,首先我承認那樣說是不好的,其次我保證將來不會那樣說,但我不會收回言論,因為我真誠地無法理解你們,無法理解中文維基百科為什麼這麼猥瑣。我當時的言論當然是有情緒成分在裡邊的,但我是一個有廉恥的人,不會否認自己說過的任何話,也不會裝傻無視對自己的批評,和很多中文維基人並不一樣。如果以那個為理由永久封禁我我也無所謂。畢竟我不願意像某些人一樣猥瑣。(對,如果你問我會告訴你我說誰猥瑣,大不了給我扣個不文明的帽子,繼續封禁我唄。)

另:我早就要求隱退,並刪除我所有用戶空間內容。到現在我也沒有改變這一主張。如果這一主張能夠得到滿足,我當然願意隱退。如果你了解具體流程怎麼做,能否指點一下?如果需要的話我可以不情願地聯繫管理員去找回我之前帳號的密碼。 --122.211.109.58留言2019年1月28日 (一) 02:42 (UTC)

  • 等閣下封禁期結束後,找回帳戶自行以o1為理由速刪所有用戶頁即可。討論頁按我的觀察應該是刪不掉的。找回帳戶是自助操作,管理員沒法幫忙(不然管理員豈不是可以盜號了)。如果有必要,可以讓其他人代勞。--HB 2019年1月28日 (一) 03:13 (UTC)
    • @Humbleblue討論頁不屬於用戶空間,也不是我私人領域,我原本也不要求刪掉。我還不至於那麼缺乏常識(對,我這麼說話是不大友善的,我的友善早就用光了,在中文維基百科真得有當父母的心,問題是又沒人管我叫爸爸)。那麼在我不被封禁的時候我會去找回賬戶的。找回賬戶這種事還是我自己去做吧,雖然挺噁心的。 --122.211.109.58留言2019年1月28日 (一) 03:22 (UTC)
    • @Humbleblue但也請您注意,您所指出的所謂和民族感情有關的部分,是在上一次管理員對我封禁之前的事,在那之後我並沒有相關言論,是WG和Super Wang翻舊賬。翻舊賬不是不行,任何時候都值得把事情說明白。(雖然我並不認為他們表露出了想把事情說明白的意向,說到底扣個大逆不道的帽子最好處理,對不對?您倒是第一個能把和民族感情相關的批評說出來的人,如果大部分人都有您這個水平,中文維基百科也就不是個有中國特色的維基百科了。)然而這是第一次有人告訴我這個問題,而且在我上次被不明不白地封禁之後我並沒有類似行為,所以您提的這個意見不能夠作為封禁我的理由。殺人可以,不要誅心。 --122.211.109.58留言2019年1月28日 (一) 06:44 (UTC)

本來已經不打算理會MCC214了,但既然他非要搞,那我就說兩句吧。

MCC在投訴中經常對我做惡意推定。比如說吧,最近這次,我一共兩個IP地址,但凡稍微觀察一下我最近這段時間的編輯,誰都會知道我一直用這兩個IP地址,然而MCC卻無視這一事實,搞出一個「我的IP地址換成了什麼」這種顯然惡意推定的描述。我習慣了,對吧?你們也習慣了嗎?

他再之前對我的投訴也是斷章取義者為多,這點,相信沒有任何人在自己說過的話被斷章取義之後能夠不感到不快吧?有啥辦法呢,誰讓我懶得投訴別人呢。有所為有所不為。 --122.211.109.58留言2019年1月29日 (二) 08:08 (UTC)

對Techyan回應的批評

他雖然字面上看起來義正詞嚴,但實際上並沒有正面回答我的問題。

  1. 哪怕是他現在給我了回應,他仍然沒有完整地說出自己判罰的理由,仍然是:你自己看系統提示啊。好的,爸爸,我去自己看系統提示。系統提示是這麼說的:「封禁理由:擾亂、人身攻擊、人身威脅。上次封禁後繼續」。那麼問題來了,理由是什麼?理由是
    1. 擾亂、人身攻擊、人身威脅
    2. 上次封禁後繼續
  2. 「上次封禁後繼續」?繼續什麼?上次是什麼?上次我被封禁的理由是違背善意推定原則。這次是擾亂、人身攻擊、人身威脅,請問兩者是什麼關係?
  3. 如果Techyan筆誤,其實想表達的是Shizao對我處以的編輯禁制,好的,當時是什麼結論?麻煩Techyan去看看,Shizao自己並沒有說清楚具體哪裡不對,總之就是我不對。好,再退一步,請問編輯禁制的時候,有任何人提過人身威脅的事情嗎?如果上次有人跟我說過我有什麼言論是人身威脅,那麼這回說我上次被處罰後繼續,是合理的。問題是在Techyan封禁我之前,誰也沒告訴我有人把我的話理解為人身威脅了啊?
  4. 具體怎麼擾亂了?Techyan沒有回答。他說了一句話,「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OK,所以說我是因為群眾不喜歡我,所以被陶片放逐的嗎?那麼也行,請Techyan給我提供一些群眾的眼睛作為證據。
  5. 人身攻擊這個事,我並不認為很多言論算是人身攻擊。當然啦,社群認為是,沒問題,那起碼應該有人告訴我具體什麼話算是人身攻擊吧?不。沒有具體例子。你們覺得是就是。真有意思。

我對Techyan的回應表示失望。我理解他不喜歡我這件事,然而他的做法是錯的。

請問Techyan是否應當修正自己的處罰理由?

等我晚上回家以後我再把這段話貼到我家裡的IP地址的討論頁那邊,我現在寫在這邊是怕有人迫不及待地給我追加處罰。一個個的不是不能厭惡我,專業一點好不好? --122.211.109.58留言2019年1月29日 (二) 08:0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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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 Sunny00217 --春節元宵節快樂 2019年2月18日 (一) 12:0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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