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Ghren/p23
現名 | 名從主人(古代) | 常用 | 大陸譯名 | 建議名稱 | 名從主人(現代) | 常用 | 大陸譯名 | 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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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𧯄縣 | 是 | 否 | 否 | 那杭縣或者納杭縣 | 是 | 是 | 沒有來源 | Google、越南政府、Vietnam Plus、越南之聲、人民軍隊網 |
𤅶葛市社 | 是 | 否 | 否 | 邊葛市社 | 沒有來源 | 是 | 是 | Google、越南政府、Vietnam Plus、越南之聲、人民軍隊網 |
我近日總結了一下整次越南地名爭議的問題,將整個問題變化成數點的爭議:
- 因為技術問題,故此錯字、別字被媒體經常使用,而引起錯誤用法較為常用的問題,例如北𣴓省。
- 我的看法:因為技術問題的常用字與否不應該作考慮,應盡可能用回正確的用法,但正確一詞難以定論。
- 越南古籍有同時使用較為正統的用法,和現今較為常用的用法,例:奠磐市社
- 我的看法:假如古籍,現今官方,常用都支持這個常用用法,我認為移動是毫無疑問的,姑不論可能正統與否是一個主觀的想法,這是一個明顯的最大公約數,命名常規中缺乏對正統寫法的支持。
- 意譯和保留原文的問題,例:新市縣:𢄂買縣 (安江省)、𢄂買縣 (北𣴓省);三海縣:𠀧𣷭縣
- 這個我認為有相確空間,但假如現代文獻中完全找不到相關的地名支時,應考慮以音譯或者是意譯,但具體是什麼未有定論。
- 越南古籍所使的寫法是從明顯的喃字引入至相關的漢字文書,而此喃字的使用缺乏現代的可靠來源支持,例:㖼𦓿南縣、㖼𦓿北縣:
- 同樣地,移動是沒有問題的,相關的地名應該視為棄用。
使用越南喃字的問題相較於吏讀和日本漢字的理由主要有以下數項:
- 現今的可靠來源己經完全棄用這個喃字寫法,相比起李世石等案例和其他日漢漢字,在現今的可靠來源中日漢的依然在使用這些名稱,但相比之下越南無論在自己越南文的文書中或者是對中國的報導中,都缺乏可靠來源,或者極少使用這些寫法[1]。因些我們可以這樣認為,雖然這些寫法可能曾經得到官方所承認,但如今不再使用一樣,道理如同:因用字生僻難認而更名的中國大陸地名列表;
- 相關的喃字依然未被引入漢語,相關的教育機構缺乏對此喃字的讀法支緩,即使連辻字這種百花齊放的讀法都沒有,難以視作中文一部份。
其他未被移動條目:咟淰縣 、丐𪘵郡、淎濂縣、禿衂郡、𤅶溧縣
- ^ Wikipedia:日語專有名詞的中譯原則:(雖是和制漢字,但已廣為接受且在翻譯版本中也使用,建議使用符合社會習慣的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