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谷歌退出中國大陸事件

由Jimmy-bot在話題14年後再看谷歌退出中國大陸事件條目上作出的最新留言:9 個月前


有關香港google

並使用香港服務器上的未經任何色情、政治審查過濾的搜索引擎。Google香港新設的簡體字中文版首頁下方書寫著「歡迎您來到谷歌搜索在中國的新家」。

原文的這句話被我刪去了「色情、政治」。香港google應該是可以選擇過濾色情的。——Ri green (留言) 2010年3月23日 (二) 17:38 (UTC)回覆

大陸民眾支持谷歌還是反對?

台灣某報紙媒體刊登「大陸民眾鼓勵百度殺到香港」的評論文章,文章中透露絕大部分大陸民眾是支持中國政府作為;我想請問一下:這評論是否正確?有沒有相關數據來支持?--Winertai (留言) 2010年3月25日 (四) 04:05 (UTC)回覆

中央社:Google撤退轉進香港,大陸網民呼籲百度追殺--Winertai (留言) 2010年3月25日 (四) 07:32 (UTC)回覆
李彥宏的原文是說「大家說,百度應該進軍香港嗎? 」原帖鏈接,至於什麼網友說了要追殺,我看了很長時間就只看見幾個說的比較激進的。我感覺這種事情不會有民調出現,就算有了也不會準確。要是引用這篇文章最好說明「據中央社」——Ri green (留言) 2010年3月25日 (四) 08:23 (UTC)回覆
感謝回應,贊同您的說法。--Winertai (留言) 2010年3月25日 (四) 08:51 (UTC)回覆
不採信第二手來源, 又不允許引用實名下的blog或個人網頁, 您們這樣理解 Wikipedia:可靠來源 是不是會走進死胡同. 「119.127.39.175 (留言) 2010年3月25日 (四) 13:30 (UTC)回覆

為什麼 禁止加入任何blog鏈接

1. 使用的博客經過了實名認證, 特別是名人博客. 2. 百科內的某些觀點正是緣於博客, 卻禁止對該博客的引用. 不加入Blog地址的話會使得來源更難於驗證. 3.這些內容根本不需要大眾媒體驗證即可確信是代表某個知名人士的言論, 反之也不會有媒體整天圍着博客轉來報道這些博文.「119.127.39.175 (留言) 2010年3月25日 (四) 12:02 (UTC)」 根據 Wikipedia:可靠來源 , 只明確提出Blog上的留言不能作為來源. 而在 "個人博客"中解釋道:"訪問一個不知名人的個人網站如同去看電燈桿上的招貼,所以不能作為可靠的來源。", 換言之名人實名博客不在此限內. 「119.127.39.175 (留言) 2010年3月25日 (四) 12:22 (UTC)回覆

基本上認為博客不是第二手來源。如果真要加入博客中的論點,最好找別的媒體報道這篇博客中的看法的文章作為來源。——Ri green (留言) 2010年3月25日 (四) 12:47 (UTC)回覆
在和諧之邦哪來這麼多報道不和諧博客的新聞, 難道需要外媒報道中國的博客然後再撰寫wiki, 您只要說是, 我馬上幫您們移除那些沒有外媒報道的內容, 估計大戰個七天七夜也刪不完. 個人認為若是源於公眾人物的實名博客或實名網站, 一旦編寫相關內容, 加上原文地址總比缺失來源為好. 因為即使是媒體報道, 最終的來源還不是那個博客或個人網頁?「119.127.39.175 (留言) 2010年3月25日 (四) 13:10 (UTC)回覆
直接引用出自個人博客或網頁的觀點, 不應理解成第二手來源, 而是直接來源. 請注意博客的實名驗證機制已經保證來源的可靠性. 「119.127.39.175 (留言) 2010年3月25日 (四) 13:25 (UTC)回覆
您先說您要參考哪一篇博客上哪一句話。個別具體分析。——Ri green (留言) 2010年3月25日 (四) 14:33 (UTC)回覆
看過閣下的編寫記錄了。給您一篇文章[1],閣下看看是不是用這個做來源更好。——Ri green (留言) 2010年3月25日 (四) 15:17 (UTC)回覆
來源已加。但根據我下方提出的理由,倘若韓寒的那篇blog文章現在沒有被加密,它當然也是一個可靠來源,只要你確定那個blog的確是韓寒的官方blog,並且韓寒是一個非常知名的人物即可。—Tomchen1989 (留言) 2010年3月25日 (四) 15:52 (UTC)回覆
恰巧我也加過博客的鏈接。如果是引用別人的觀點,那應該可以用博客。不過,為了避免爭議,最好引用原文,不加上自己的理解。也不能引用過多,否則有侵權的疑慮。——Ri green (留言) 2010年3月25日 (四) 16:10 (UTC)回覆
根據Wikipedia:可靠來源#採用在線或者作者自行發表的來源:「作者自己出版的材料,不管是印刷品或在互聯網上,只要有明確的作者和出版社,都可以用來作為:直接和他本人有關的,不能採用牽扯到第三方的,或和主題不直接有關的部分。」。也可以參考英文的(雖然暫時還沒有寫入中文規則)en:Wikipedia:Reliable_sources:「Self-published or questionable sources may be used as sources of information about themselves」(自公布的內容可以作為關於作者自己的信息的來源)只要「there is no reasonable doubt as to its authenticity」(沒有任何理由懷疑其真實性)。
所以,比如說,當條目中提到「某某(一個非常知名的公眾人物)在他的blog中提出什麼什麼意見」的時候,只要基本上沒人懷疑那不是他的個人官方blog,當然沒有理由不將某某的那篇blog原文作為可靠來源。
現在越來越多的公眾人物使用網絡blog傳播觀點,也有大量專業媒體使用WordPress blog程序,並把它們做得像CMS。英文維基百科中也有大量來自blog的引用並視為可靠來源。倘使中文維基百科編輯依然眼睛盯着「blog」,連文中明確提到了「某名人或與事件關聯的當事人在blog上發表了什麼觀點」,然後他的那個blog卻都不算可靠來源,將是很不合時宜和落後的。—Tomchen1989 (留言) 2010年3月25日 (四) 15:43 (UTC)回覆

本人每每花費大量時間驗證來源地址的可靠性,包括儘量不使用轉載或輾轉報道的資料,儘量使用接近所敘述時間發生的第一現場,使用中立的語言描述原材料.請其他編輯者尊重它人的勞動成果,即使您對來源有異議也不要直接刪掉,而是移動到討論版討論.我收集的鏈接昨天已經反覆幾次被清除.為免發生編輯戰,我將近兩天找到的材料在這裡,希望能能大家提供參考.

1. 關於《致中國政府和谷歌的公開信》
這裡[2]是該文編撰的地方,該鏈接因"禁止加入Google Docs等不可靠來源"而被刪除.
2. 關於孫雲豐的個人博客
這個[3]是博文《關於谷歌退出中國》的原址.
個人認為,即使原文被刪除,但是原文地址也是該文曾經存在的重要證據, 例如轉載中會列出原文地址, 請看[4]
另外,該文在網上有兩個流傳版本,版本一[5][6]版本二[7][8],估計第二個版本是博主挨罵後添加的反駁內容.
3.關於"該文章已經被加密"
估計所謂"被加密"是被屏蔽得一個託辭,因為加密的話應該是能顯示題目或提供密碼輸入框.但又不好確鑿地說被屏蔽.建議使用"不能顯示"一類中性說法.
4.

有一個著名門戶網站上關於谷歌的新聞中,顯示出民眾回復了1萬零385條跟帖。但這家網站只顯示出不到一百條跟帖,這些跟帖全部是支持政府的言論。

這段幾乎對來源[9]照抄

在中國的一個著名門戶網站上,在關於谷歌的新聞中,顯示出民眾回復了1萬零385條跟帖。然而這家網站只顯示出不到一百條跟帖,這些跟帖全部是支持政府的言論。

是否應該重寫.另外它應該說的是這個網頁[10][11]113.70.58.151 (留言) 2010年3月26日 (五) 14:51 (UTC)回覆

  • 雖然沒有規定,但是刪去別人的編輯並且不留言的確是很不好的。但是也請閣下看看自己給出的鏈接是否可靠,《致中國政府和谷歌的公開信》有沒有辦法證明它的可靠性。還有這段文字請同樣放到刪除閣下編輯的用戶討論頁上,如果是ip的話請在這裡說明。——Ri green (留言) 2010年3月26日 (五) 14:46 (UTC)回覆
關於這篇網絡文檔,這個[12]應該是對其較早且接近其編寫者的報道.文中提到

公開信所鏈接的討論頁面上,有大量的網友發表各自的看法。一位網友表示,「谷歌過去幾年對中國政府屈從,凡事不透明,現在既然立場清晰,應當對不光彩的歷史做出交代。」

而我提供的鏈接可以從這裡[13]看到整個撰寫的過程,而且可以看到這個

War2 Wall - 谷歌過去幾年對中國政府屈從,凡事不透明,現在既然立場清晰,應當對不光彩的歷史做出交代Mar 22

所以在能舉出新的反證之前, 應該有理由相信這就是原文的出處.「113.70.58.151 (留言) 2010年3月26日 (五) 15:08 (UTC)回覆

  • 閣下之前是不是用了別的IP或者用戶名?我看不到閣下編輯被刪除的記錄。
  • 就這個編輯來說,拿自由亞洲電台的文章做來源當然是可以的。但是除非自由亞洲電台在自己的報道里寫出是哪個鏈接,否則自己去驗證是不妥的。謝謝您的工作,但是去逆推來源有原創研究之嫌,不要這樣比較好。
  • 「有一個著名門戶網站上關於谷歌的新聞中,顯示出民眾回復了1萬零385條跟帖。但這家網站只顯示出不到一百條跟帖,這些跟帖全部是支持政府的言論。」這一段話寫成「美國之音稱,有大陸著名門戶網站只顯示對政府有利的言論」閣下看如何?——Ri green (留言) 2010年3月26日 (五) 15:32 (UTC)回覆

所謂原創研究只是結論性觀點會影響wiki的中立性. 個人認為對來源的考證會提高材料的可信度.從某種角度來看,文章的原文才是該敘述的第一手來源, 自由亞洲電台的文章只能算是第二手來源僅僅是對原文的部分轉述. 因為原文中附有撰寫中的全過程, 這會提高這個條目的延展性. 另外, 本人的網路使用動態IP技術, 而這個討論是本人昨天創建的.「113.70.58.151 (留言) 2010年3月26日 (五) 15:55 (UTC)回覆

我可以收回我的說明, 但是您只要仔細察看我所提供的三個網址, 您應該也能判斷出那個就是原文. 「113.70.58.151 (留言) 2010年3月26日 (五) 15:58 (UTC)回覆
    • 維基的方針是第一手來源可能可以用於維基百科,但必須小心。有一個將第一手來源可用化的一個辦法就是用一個第二手來源作參考。如果只是表達他人的評論,那麼只要確定的的確確是這個人說的話或者是寫的文章,使用像是博客或者是網誌的第一手來源也沒有大礙。但是就這種您的這種情況,最好不要,因為它顯然違反了方針。給閣下舉一個例子,假如一位科學家發現了一種新的物質,寫了一篇實驗報告發表在網絡上。這篇實驗報告雖然不可以說絕對不可以用,但應該在使用時十分謹慎。如果這位科學家向一份期刊投稿,說自己發現了一種新的物質,期刊登載出來,那麼這個期刊就是很可靠的。也許有人覺得原始的報告做來源不是更好嗎,但是原始的報告顯然只有一個人或者一個團隊的陳述,而期刊上的文章綜合了幾個人或者幾個團隊的意見,說白了就是期刊的編輯也同意這種觀點,所以這種新物質的發現得到了不止一個人或者一個團隊的肯定,這樣的來源被認為可靠。而對於一篇表達觀點的文章來說,除非就是引用評論本身,但是閣下引用的段落,包含了網友對google本身的做法的觀點,這種基於個人想法的主張有誘導讀者的嫌疑。根據維基百科的方針對第一手來源的任何解釋都需要可靠的第二手來源的相同解釋加以支持。如果閣下以後編輯的時候能注意這一點,把引用和原文都用上,我想就不會再有編輯被刪除的事情發生。——Ri green (留言) 2010年3月26日 (五) 16:29 (UTC)回覆
事情好像越說不清楚了. 第一, 本人編輯時只提供了原文的地址(不包括其附屬的討論), 只是為了回應您"有沒有辦法證明它的可靠性"的提問, 提供了我認為能讓人確信的要點(引用)而已. 第二, 您好像混淆了提供原文的邏輯關係, 自由亞洲電台那篇文章所報道的對象是《致中國政府和谷歌的公開信》, 亞洲電台僅僅是報道和轉述了該文的觀點和內容, 原因可能是該文被較為廣泛地轉載, 而自由亞洲電台沒有明顯地表達支持或反對. wiki在提到一本書的時候, 一篇該書的書摘和該書的原文哪一個是更為準確的來源呢? 「113.70.58.151 (留言) 2010年3月26日 (五) 17:05 (UTC)回覆
本人現在不明白的是, 閣下是在懷疑來源的可靠性嗎? 「113.70.58.151 (留言) 2010年3月26日 (五) 17:11 (UTC)回覆
因為閣下的ip在變化,我也不知道閣下到底修改了哪一句,只就您給出的內容作出回答。在您所提及的問題中,我給出了一個解決方案,就是一級來源和二級來源一起使用。我沒有懷疑可靠性,可是按照維基的方針,一級來源和二級來源一起使用比較適宜,建立這個方針的原因是一級來源有可靠性問題。現在建議閣下仔細看看記錄,看看到底是什麼人刪掉了閣下的編輯,直接進入他的討論頁闡述觀點和詢問原因。如果是ip的話我覺得直接改回來就好。——Ri green (留言) 2010年3月26日 (五) 17:39 (UTC)回覆

」這一段話寫成「美國之音稱,有大陸著名門戶網站只顯示對政府有利的言論」同意這種簡練而準確的敘述.「113.70.58.151 (留言) 2010年3月26日 (五) 16:03 (UTC)回覆

如果想恢復也問題不大

*在Google正式宣布關閉中國版搜索服務後,由於中國官媒的輿論導向,中國各大門戶網站,幾乎一邊倒地支持政府在谷歌問題上採取的立場。有一個著名門戶網站上關於谷歌的新聞中,顯示出民眾回復了1萬零385條跟帖。但這家網站只顯示出不到一百條跟帖,這些跟帖全部是支持政府的言論。香港《南華早報》報道說,中國各大網站和媒體均接到上級宣傳部門的口頭電話通知,在谷歌問題上,要和政府保持一致。[1]

  1. ^ 媒体热评中国继伊朗北韩后成为又一个不容谷歌的国家. VOA. 2010-03-24 [2010-03-26]. 

請注意這一段幾乎全部載抄新聞來源, 我的建議是重寫一下. 如果恢復,請注意其中"顯示出民眾回復了1萬零385條跟帖"的那個新聞應該是來自網易的

http://news.163.com/10/0323/05/62EHVESJ000146BC.html

, 能不能以某種方式將這個信息提交到正文中去, 例如作為其中一個來源加強說明這個事情.「121.9.101.56 (留言) 2010年3月27日 (六) 00:46 (UTC)回覆

這樣的話不應該使用"有一個著名門戶網站"這樣的字眼, 更不應寫"1萬零385條跟帖"和"但這家網站只顯示出不到一百條跟帖". 作為百科內容, 應該作一般性的敘述. 「119.126.28.20 (留言) 2010年3月27日 (六) 14:05 (UTC)回覆
第一,維基百科在一般情況下不能引用博客鏈接,驗證內容真偽應該由第三方可靠媒體去完成而非由維基人。被加密或關閉的文章,無法瀏覽,故更不能用於佐證任何段落。第二,Google Docs絕對不能作為來源,因為Docs的所有權由發布者控制,其可隨意更改內容,與論壇或博客無異。—瓜皮仔Canton 2010年3月29日 (一) 15:12 (UTC)回覆
首先一點, 該項討論的IP黨都是區區在下(不是在造勢).
1. 即使驗證真偽應由第三方可靠媒體(狹義認為是大眾媒體)來完成, 但也應該給讀者留下驗證的渠道, 從技術上講, 網頁地址的Hash性質, 是一篇網絡文檔曾經存在的重要佐證, 應該通過某種方式提供給讀者.
2. 現在很多媒體人(簡單認為是記者吧)會通過博客的方式發布新聞. 谷歌一月的公布也是通過博客發布的.
3. 提供可靠全文的連接, 是記述中立的一個重要表現.
4. 以上均為個人觀點. 「116.20.189.188 (留言) 2010年3月30日 (二) 11:19 (UTC)回覆
實在是不曉得您到底又遇到了什麼困難。引用博客的話把媒體報道一起加上去就好了。——Ri green (留言) 2010年4月1日 (四) 15:50 (UTC)回覆

不可靠

「甚至,當時在百度騰訊搜搜網等網站還一度也可以搜到敏感內容。因此有人士認為,這顯示中國國內的搜索引擎實際上使用了谷歌的技術。」--<i>Jerry Wong</i> (留言) 2010年3月25日 (四) 12:28 (UTC)回覆

應該能查到相關報道吧, 我在這個Podcast[14][15](粵語)的約第107到第108分鐘上聽過這個事情.「113.70.58.151 (留言) 2010年3月26日 (五) 16:12 (UTC)回覆
都沒有切實證據怎麼能寫。顯然是國內搜索引擎向政府施壓。谷歌不干,我們也不幹了。如果政府和谷歌和解,我們就全學谷歌看你怎麼辦。--QIANPX留言簿 2014年1月18日 (六) 06:58 (UTC)回覆

關於分類的建議

  • 孫雲豐的博客很明顯是個人言論,事後他也說了受到了百度上層的壓力。這是個人的想法不能代表百度公司的想法。
  • 把韓寒單獨列出來「作家」我感覺也沒有必要。網民在博客里更新的內容都是個人的想法沒有貴賤之分。建議這兩個歸入「網民」。--Zzyy100100 (留言) 2010年3月26日 (五) 02:15 (UTC)回覆
    • 孫雲豐無論是不是個人言論,google也的的確確是他的競爭對手。也不能說韓寒發表在博客里的言論就是網民,因為網民顯然有社會大眾的意思,韓寒已經有一定知名度了,他的影響比普通人自然高一些。要是列出「網民」一欄就最好引用民調。——Ri green (留言) 2010年3月26日 (五) 03:09 (UTC)回覆
  • 隱藏主語為「google公司」,google公司不可能「視孫雲豐為競爭對手」,這個問題可以先放放。再者就是,雖然韓寒確是中國有名的人物,但和「網民」「媒體」並列是否有個人英雄主義的嫌疑?個人感覺不是很妥當,只看目錄就感覺違合感很高。--Zzyy100100 (留言) 2010年3月27日 (六) 10:34 (UTC)回覆

「黑客攻擊」一段

黑客攻擊應是關於主條目極光行動的內容,這個在解除審查那段也有提及,令內容比較分散。加上此段有部分內容並非事實(如撤出聲明不包括黑客攻擊),既然黑客攻擊部分已有獨立條目,我認為應將不直接相關的內容(如涉及院校)都集中到黑客攻擊主條目那邊,這邊只寫直接相關內容的簡要。—Altt311 (留言) 2010年3月26日 (五) 18:13 (UTC)回覆

一面之詞

我正居住在中國大陸,這裡十分野蠻,我們很不開化,我不知道什麼是Internet,我也不知道什麼是維基百科,我剛剛吃了我帶毛的晚餐,感謝發達的、文明的、自由的美利堅的關注。我所要說的是,我只看到了美國的媒體,沒有任何中國的媒體,即便這樣,仍沒有眾口一詞,這我很高興,這就像說,「當某個美國人付不起買房貸款時,他可以住在政府提供公寓,這體現出美國的福利政策如何好!」但問題的本質,仍然是不明確的,如這個問題本質是「一個人付不起,還是很多人無法償還貸款,他的本質不是福利,而是與房價相關的系列問題」。

我要說的只一句話,維基百科中,關於中國的內容,對於中國的媒體的引用太少了!台灣、香港、澳門的人口加起來,不足中國人口的十分之一,卻左右着,維基關於中國的百分百的言論,這個我有些激動。這樣的結果是中國的媒體與美國的媒體間對抗,而非辯論,與其說google的退出,是一家跨國公司的公司行為,不如說,他用吸引眼球的方式,獲得了一次攻擊他國政府的機會。美國媒體的眾口一詞,可以說,這是有預謀,和符合美國民意的行為。

"任何一家外國的公司,到任何一個國家或地區,都要遵守其國家或地區法律,技術的規範,產品的標準,並且融入其習俗,這樣才能發展自己。"我沒領導過跨國公司,這是我的猜想,理由:人在異鄉不應如此嗎?難道在美國的中國人,每天都在喊着解放美國?既然他不能在他國做人,何談在他國做生意。

如果因為我沒有像維基捐款,所以導致我的中文簡體ID號被刪除,我感到遺憾。我並不期待此文有堅強的生命力,這文也並不好,對於主題的評論太少。—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Freeandhappy對話貢獻)加入。

第一,Google在全球有180多個語言版本,但都不需要ICP證,服務器也都在美國,而唯獨中國版需要一堆亂七八糟的許可證,而且還需要把服務器搬到中國。第二,這裡不是論壇,請不要對非條目內容進行評價。第三,如果覺得中國媒體的內容少,請參與編撰(不過我可以告訴你,中國媒體對於谷歌的報道全部必須使用新華社和中新社的通稿,內容基本相同)。第四,中文維基沒有簡體繁體之分,基金會也不會無故封鎖用戶。第五,留言請簽名。—瓜皮仔Canton 2010年3月29日 (一) 15:01 (UTC)回覆

難道美國綠卡的申請就「一清二楚」?本土化是全球化必須面對的,就像泛綠認為國民黨是入侵者卻死抱着美日大腿——總之,再這樣討論下去我們會義憤填膺地彼此攻擊的……--Nuclear Power Plant (留言) 2010年4月16日 (五) 00:44 (UTC)回覆

我也覺得很有必要引用大陸媒體的觀點,這事情涉及中國和美國,只引用美國的觀點也未免太不中立了。另外,對於網站在中國大陸備案辦理ICP證的事情,我覺得大陸政府並沒什麼錯,網絡是需要被監管的。最後,我不是所謂「五毛」,你們要這麼想我也不說什麼,反正五毛錢我有的是!--賣糕的 (留言) 2012年2月11日 (六) 15:31 (UTC)回覆

  • 大陸媒體在媒體一欄中已有引用,自己去看;再者,為何要刪除維基解密的資料,只怕是刪完之後這個條目才是真正的一面之詞吧。--SyaNHs 2012年2月12日 (日) 16:32 (UTC)回覆
  • 網絡是需要監管的,我不這麼認為,而且有些國家也不這麼認為,結果這樣吸引了我。大陸的媒體就比大紀元好一點,在冷處理之前的南方周末至少還會講點真話。就算再如何引用大陸媒體,都是一個樣——新華社和中新社的通稿。十人十色,思想是無可能統一,這樣認為作假也無可厚非了。--Randy留言2012年6月28日 (四) 14:25 (UTC)回覆
  • 主要是目前中國媒體受限於國內局勢,不能明確表達觀點。但是呢,適當引用這種「被限制」的文章來形容局勢,本人認為應該這樣做。這樣既能表達「限制」本身的意義,也能體現自由且公平的理念。希望大家都能冷靜一些。畢竟以國家的角度來說,國家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種不可調和的產物,不可調和就肯定會形成偏見。要麼接納,要麼進行殘酷鎮壓,這是從文明時代就繼承下來的道理。換成人們的想法也是如此。Tianyou Mu留言2015年10月14日 (三) 07:23 (UTC)回覆

建議刪除 背景 一段

以下段落

背景

Google聯合創始人之一的謝爾蓋·布林出生於蘇聯。...

應被刪除。S. Brin的身世和這篇條目有直接的聯繫嗎?--Bcnof (留言) 2010年4月13日 (二) 02:25 (UTC)回覆

同感。應該少許修改一下。-Ri green (留言) 2010年4月23日 (五) 14:56 (UTC)回覆
這個看起來是個重要起因,說明其為何放棄商業利益。不應刪除。--Randy留言2012年6月28日 (四) 14:38 (UTC)回覆

維基百科上面但凡關於谷歌中國的內容,條目質量就和是百度百科的一個水準

很說明天朝Gfans的質量。—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Qianpx對話貢獻)於2014年1月17日 (五) 15:47‎加入。

外部連結已修改

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谷歌退出中國大陸事件中的3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器人忽略某個鏈接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有關機器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7年7月22日 (六) 05:42 (UTC)回覆

建議直接併入「Google中國」條目,新增一個「退出大陸」模塊

從而保證中立 詹士邦留言2017年8月20日 (日) 00:29 (UTC)回覆

外部連結已修改

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谷歌退出中國大陸事件中的7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器人忽略某個鏈接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有關機器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8年7月22日 (日) 23:14 (UTC)回覆

外部連結已修改

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谷歌退出中國大陸事件中的1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器人忽略某個鏈接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有關機器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8年8月1日 (三) 22:32 (UTC)回覆

14年後再看谷歌退出中國大陸事件條目

這條目的命名,和文中的部分陳述是完全錯誤的。谷歌根本沒有退出中國市場,谷歌在中國的公司一直都在,甚至在增加。所有有關「谷歌退出中國」的報道的引用都指向大衛·德拉蒙德英語David Drummond (businessman)2010年3月發布的聲明[16][17],其中完全沒有提到「退出中國市場」,甚至還表明「我們計劃繼續在中國的研發工作,並將保留銷售團隊」。--Akishima Yuka留言2024年1月15日 (一) 03:10 (UTC)回覆

@Wereunit、@Gqqnb、@Tomchen1989、@Zzyy100100、@Gzdavidwong、@PhiLiP、@SH9002、@Bcnof、@0800、@Outlookxp、@Tomchen1989、@Andrew1214、@Zzyy100100。--Akishima Yuka留言2024年1月15日 (一) 03:14 (UTC)回覆
我的建議:修改條目名稱為「谷歌搜索退出中國大陸事件」,並清理文中的相關描述,刪除曲解德拉蒙德聲明的來源。--Akishima Yuka留言2024年1月15日 (一) 03:15 (UTC)回覆
順便一提,雅虎、Netflix之類看到中國IP就給個「不可用」、「403」的公司才是「退出中國市場」。而谷歌搜索不僅沒有封鎖中國IP、而且在所謂「退出」之後,谷歌中國仍運營翻譯、地圖服務。--Akishima Yuka留言2024年1月15日 (一) 03:21 (UTC)回覆
話說谷歌的出海業務還挺熱鬧的,我有就參加了兩個展都有谷歌出海業務的展台。-Te0sla留言2024年1月15日 (一) 07:38 (UTC)回覆
改名為谷歌搜索停止在中國大陸運營事件是不是更貼切一些?
退出中國大陸,語法怪怪的。
-Te0sla留言2024年1月15日 (一) 07:41 (UTC)回覆
要從常用詞和用語專用性考慮(實際上用語使用更多偏向「退出」);而且之前還保留過翻譯地圖在中國大陸的運營(雖然現在也同樣撤出了),只使用「谷歌搜索」似乎不夠全面?——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月15日 (一) 08:07 (UTC)回覆
您說得對,我在想描述為退出中國大陸市場競爭是不是更符合語法一些。
-Te0sla留言2024年1月15日 (一) 08:34 (UTC)回覆
我這裡覺得還有這些其他的描述方式可以更符合語法規則:放棄中國大陸市場,或者停止在中國大陸運營,或者停止服務中國大陸的用戶,或者「在中國大陸運營終止」
-Te0sla留言2024年1月15日 (一) 08:40 (UTC)回覆
@Te0sla:看了你的建議,我仔細想了一下覺得連「谷歌搜索退出中國大陸事件」都不合適。實際上,其仍通過Google.com.hk向中國大陸用戶服務。
「退出競爭」、「放棄市場」、「停止運營」、「停止服務」、「運營終止」:錯的,這件事之後谷歌甚至在香港站寫上了專門針對中國大陸用戶的「歡迎來到谷歌搜索在中國的新家」。
現在能想到最合適的「谷歌搜索中國版關閉事件」。大陸就不用加了,因為大家都知道是哪一個。--Shinohara Chihiro留言2024年1月15日 (一) 09:00 (UTC)回覆
@Cwek:「谷歌搜索」就夠了,這說的是2010年發生的事,後面地圖和翻譯不用管。--Shinohara Chihiro留言2024年1月15日 (一) 08:50 (UTC)回覆
原有措辭是「這些攻擊以及它們所暴露的網絡審查問題,加上去年以來中國進一步限制網絡言論自由,包括 對FaceBook、Twitter、YouTube、Google Docs 和 Blogger 等網站的持續屏蔽」(也就是大部分當時Google的服務,還包括其他「友商」),「我們已停止了在Google.cn搜索服務上的自我審查,包括 Google Search (網頁搜索)、Google News(資訊搜索)和Google Images (圖片搜索)。 訪問 Google.cn 的用 戶從現在開始將被指向Google.com.hk」(也就是作為門戶入口並提供搜索入口的Google.cn替換成指引去google.com.hk的提示,可能暗示「終止」掉針對中國當地的服務,全轉去香港的門戶入口)。至於是「停止」還是「退出」的話,要看二手來源的理解。——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月15日 (一) 08:14 (UTC)回覆
「谷歌退出中國大陸 -site:wikipedia.org -wiki -百科」在Google搜索上有10600000的結果項,其中第一頁的話:
  • 當年穀歌為什麼退出中國?(zhuanlan.zhihu)
  • 谷歌搜索退出中國內地_一財網 (yicai.com)
  • 谷歌搜索服務退出中國內地市場 (chinagate.cn)
  • 關於谷歌中國的最新聲明 (就是Google自己的那份聲明)
  • 讀者評論: 谷歌為何退出中國? (ftchinese.com)
  • 分析:谷歌可能撤出中國意味什麼? (bbc)
  • 谷歌搜索面臨徹底退出中國大陸 (dw)
  • 谷歌停止Google翻譯在中國大陸的服務 (wsj.com)
  • 谷歌撤離中國已十年中國沒變谷歌變了 (rfa.org)
  • 谷歌退出中國內地市場5年每年損失50億美元 (sina.cn)
  • 揭秘谷歌退出中國的真正原因 (lusongsong.com)
  • 谷歌的中國往事:無論是進入或退出都是自主選擇的結果 - 科技 (sina.cn)
  • 谷歌退出中國市場引起巨大的衝擊波 (voachinese.com)
  • 中國外交部回應谷歌退出:中國的互聯網是開放的——中新網 (chinanews.com.cn)
(後續不列,因為響應時翻頁,數量不少)……
所以,可能需要根據這些用詞來歸類,而不是草率地又原創新的用名。當然也不排除自我循環論證(也就是「我們」創造了歷史?)——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月15日 (一) 09:03 (UTC)回覆
應在搜索詞加入before:2010-01-14以排除維基百科影響。--Shinohara Chihiro留言2024年1月15日 (一) 09:08 (UTC)回覆
其實加了特定的減關鍵詞應該能大幅消除維基百科的影響的。——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月15日 (一) 09:14 (UTC)回覆
講錯了。也不用排除了,媒體們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我沒有提到德拉蒙德在比3月更早的,1月12就說重了[18]

我們認識到,這很可能意味着必須關閉 Google.cn,甚至可能關閉我們在中國的辦事處

最後結果(3月的聲明)是沒有關閉,但是報道已經出來了。--Shinohara Chihiro留言2024年1月15日 (一) 09:19 (UTC)回覆
我覺得過於咬文嚼字了,從常用性來說命名沒問題,用「谷歌」品牌指代谷歌最主要的搜索業務也不是大問題,具體影響範圍序言可介紹。「退出中國大陸市場競爭」很原創研究、不常用。「中國版關閉事件」聽不出指這起退出事件,應避免歧義。「仍通過Google.com.hk向中國大陸用戶服務」沒必要,在海外向中國大陸提供服務,仍然是「退出中國」,並不是「全面退出」才稱退出。--YFdyh000留言2024年1月15日 (一) 09:05 (UTC)回覆
我建議改名主要是因為,在中國有一種觀點很流行:Gmail、YouTube之類用不了是因為所謂「2010年穀歌『退出』中國」,而不是。然而退出這個字只是某人提到的一種可能性。改名的必要性基於準確描述、和,避免助長這種錯誤觀點。--Shinohara Chihiro留言2024年1月15日 (一) 09:34 (UTC)回覆
糾正這種錯誤認識應該不是名稱本該有的作用,並且退出與用不了有間接影響。--YFdyh000留言2024年1月15日 (一) 09:59 (UTC)回覆
條目名稱可以保持現狀。讀者如果仔細閱讀正文,就能了解不是Google自願退出,而是中共的屏蔽。--Gqqnb留言2024年1月21日 (日) 15:15 (UTC)回覆
  吐槽,是打壓,但不是「自願」退出嗎。而且這與上文有關嗎。--YFdyh000留言2024年1月21日 (日) 15:20 (UTC)回覆
或者這樣看,最早的聲明是2010年1月12日,然後到「谷歌」+「退出」+「中國」這個詞組合就開始浮現,包括本條目最早的版本(oldid=12093834, 2010-01-14),所以之後俗成了「谷歌退出中國」這個「專用」用詞出現(大陸是之後我們有編輯為了地區化而再單獨移動的),雖然之後Google本身的最新通告並沒有體現出這個用詞。——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月15日 (一) 09:12 (UTC)回覆
@Cwek:似乎「谷歌退出中國風波」比現有標題更好?涵蓋了大衛一開始的意思,但也沒有暗示這件事確實發生了的意思。--Shinohara Chihiro留言2024年1月15日 (一) 09:24 (UTC)回覆
叫「事件」的話,說明其已經確切發生過。而「風波」蘊含着不確定和爭議的意思。--Shinohara Chihiro留言2024年1月15日 (一) 09:26 (UTC)回覆
我覺得不用更名,要更名甚至應該是把「事件」去除,直接寫成「谷歌退出中國大陸」即可。——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月15日 (一) 12:55 (UTC)回覆
這有歧義,如此命名的條目可能寫可能性、影響等論證內容。--YFdyh000留言2024年1月17日 (三) 06:06 (UTC)回覆
我支持現有條目名稱,理由:
  • Google關閉在中國大陸的搜尋引擎業務,將伺服器遷移至香港,一般都被理解為是「Google退出中國大陸」,媒體也幾乎都是這樣報導。而且搜尋是Google最核心的業務,也是最具代表性的產品。另外Google因為新聞付費的關係,威脅要中斷對澳洲的搜尋引擎服務,媒體的報導也是用Google「威脅撤出澳大利亞」或「退出澳洲」。
  • 「Google退出中國大陸」,理解為「退出」未必是來自中文,有可能是英文。經濟學人這篇在2010年1月13日的報導提到「Now Google says it might have to pull out of the country because of alleged attacks by hackers in China on its e-mail service and a tightening of China's restrictions on free speech on the internet.」,pull out 應該就是「退出」一說的來源。
  • 雖然「Google中國」自身的說法,避開或否認這是退出中國(見端傳媒第一財經日報),我覺得這是公關語言。因為幾個和Google有關係的人的言詞,看起來都像是認為Google退出中國,好比第一財經日報報導「巨鯨音樂網創始人兼CEO陳戈的指責,稱Google從2010年退出中國後音樂廣告銷售幾乎停止」,或者美國之音這篇說Google執行主席埃里克.施密特在接受英文南華早報等媒體採訪時表示「如果中國不改變目前的新聞檢查制度,Google就不會重返中國……自從Google撤離中國大陸轉往香港」,用了撤離和不會重返,就是表示是理解為退出了。2015年要開設特別版Google Play應用商店的傳聞,也被理解為是要「重返」中國,這也表示之前的情況,是被理解為退出中國,所以才要重返。
--Magus Corvorum留言2024年1月15日 (一) 19:25 (UTC)回覆
谷歌退出中國風波感覺比較好,畢竟沒有真的退出,而且記得服務器應該在中國還有吧(至少「退出」後好幾年內都有)。另外Google Play中國版一直都有....--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1月16日 (二) 02:39 (UTC)回覆
風波更像沒落實。其他業務屬於次要,比如公司停止對中國銷售產品,但既定合同結束前仍提供維保,也應是退出中國市場。--YFdyh000留言2024年1月17日 (三) 06:15 (UTC)回覆
Google Play還有中國版?我是太久不在中國了,虧我還用Pixel--Gqqnb留言2024年1月21日 (日) 15:21 (UTC)回覆
Google Play中國版在中國打不開....--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1月22日 (一) 03:31 (UTC)回覆
啊?(就讓我想到這影片XD)——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月22日 (一) 13:21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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