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梅峯 (政治人物)
本條目頁屬於下列維基專題範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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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用戶因個人或工作原因而與本條目有所關連,相關的方針指引可以參考利益衝突、自傳、中立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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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用戶因個人或工作原因而與本條目有所關連,相關的方針指引可以參考利益衝突、自傳、中立的觀點。 |
(×)刪除理據:個人宣傳; 不中立文字
-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2年11月6日 (二) 03:16 (UTC)
- (!)意見:自己建立自己的條目明顯構成維基所避免的「維基百科:利益衝突」。--WildCursive(留言) 2012年11月6日 (二) 06:39 (UTC)
- (!)意見:本人梅峰在此宣告,梅峰條目是由本人自己做的,本人已經在此主動「宣告利益」,維基並未完全禁止由利益相關人製作自己的條目,他只是希望要實在,要避免利益衝突,所以希望當事人能夠自行「宣告利益」,再由他人去評斷內容;而非如許多匿名者,本身或許即是相關利益人,卻不敢真名實性出現在維基中,卻老是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故意杯葛真實發生的事情。因為本人身為全國第七大黨的總召,而目前前第九大黨的主席都有維基的條目,甚至有維基條目的黨主席至少有廿位以上,本人的確知名度稍差,但也不算是太過分,各位可以針對不實或不必要或不中立的內容加以修正,但個人認為,維基的用戶有必要知道我國第七大黨的一切,尤其是它的總召!個人以為,文字所述都是有根據的事實,毫無不中立的文字,如有,歡迎各位修正,這些當然不無個人宣傳的意味,可是您要如何分辨個人宣傳與實際事實,當事人撰寫也有較接近事實的好處,因為這是他親身經歷的事情,且已經自行宣告,讀者自會分辨其真實性可讀性!
--(梅峰留言)民國一〇一年十一月六日(五)10:27
- (×)刪除目前條目內容低下,另外閣下居然敢說毫無不中立的文字雖然一度讓國際鑑識專家李昌鈺博士灰頭土臉,抱頭鼠竄,怎麼我看該新聞是你被員警架走,抱頭鼠竄--Morrigan The Spoiler (沒用的申訴處) 2012年11月6日 (二) 15:44 (UTC)
- (!)意見:家庭投票為同一人所建,原創研究,來源還是Blog,這幾年沒人注意嗎?--Outlookxp(留言) 2012年11月6日 (二) 15:58 (UTC)
- (!)意見:謝謝 Morrigan The Spoiler 先生指教,但請問先生小弟內容何處低下?李昌鈺如果心中沒有鬼,光明正大的話,為何不敢接受我們的提問,他為何要變更講演地點,從我們已經進場的台大法商學院國際會議廳,移至隔壁之臺大公衛學院,然後不讓我們進場,小弟是臺大人,臺大幾乎很少發生類似的事情,不讓聽眾去聽講演,他甚至將當晚在台大醫學院國際會議廳的講演「我的鑑識生涯」取消,晚上在電視專訪中,更是氣急敗壞,醜態畢現!小弟有不中立嗎?小弟說的是事實,您如果要將事實掩蓋,您就去修正,小弟可以沒有意見,反正小弟事蹟多的是,不差這一條,但您認為就這個理由就有必要刪除整個條目,妨害維基讀者知道與認識的權力嗎?甚且小弟怎麼看您的質疑,尤其是「內容低下」之評論,都毫無一絲中立與公正!另外 Outlookxp 先生您好,謝謝您的指教,但家庭投票與此是兩回事,請不要混為一談,大家就事論事,不要以人廢言!
--(梅峰留言)民國一〇一年十一月七日(五)00:18
- (×)刪除,同意Morrigan--Xtctjames(留言) 2012年11月7日 (三) 06:29 (UTC)
- (~)補充與(:)回應:
1. 維基的邏輯是:提供編輯誘因,所以,夠重要的人事物,自然會有人創建。
2. 許榮淑條目早於2006年即已被建立,早於她2009年所創的人民最大黨,所以其條目之存在顯然不在於其黨主席之身分或該黨得票多少,而在於她與其前夫張俊宏兩人早年為臺灣民主有所貢獻,尤其她曾任多年國民大會代表與主席團主席、四屆共12年的立法委員、及最大在野黨/執政黨民進黨黨職。
3. 雖然確實有許多人自創宣傳條目,也會被提交至此表決刪除,維基還是有一體適用的把關機制。
4. 健保免費連線不過是個120個政黨組成的鬆散聯盟,看來是為了選舉而行的權宜之計, 大家也未聞實際運作、亦無實質影響力,為何維基的用戶有必要知道貴黨的一切?尤其是該知道身為總召的您?得票第七多可不等於第七大。
5. 所謂有維基條目的黨主席至少有廿位以上,其實有些是已成歷史而未運作或未變更的(如早已過世的雷渝齊和已退隱的朱高正)、有些只是同名同姓非同人。
6. 家庭投票已於11/1日提刪,忘了掛模板,故自今日11/7重新起算,歡迎前往表示意見。
7. 其他與此編輯相關之討論可參見talk:健保免費連線與talk:中華民國政黨列表。
-- WildCursive(留言) 2012年11月7日 (三) 10:11 (UTC)
- (!)意見:謝謝 WildCursive 先生指教,並感激您對小弟如影隨形的關注,有先生如此緊緊盯著小弟,相信小弟會更為進步,學得更多,非常非常感激!
一、維基只要沒有限制當事人創建條目,當事人在表明身分後,且已經主動「宣告利益」,則應該不構成一定要刪除的條件,甚且小弟建議各位靜觀該頁面之瀏覽量,即可知道該條目的關注度!
二、許榮淑是前任健保免費連線之主席團主席,我們歡迎她的條目,所以維基有她,也無法構成小弟條目應該被刪除的理由!
三、維基應該有對自創條目的把關機制,這是小弟尊重維基願意在此自創條目的原因,也希望各位為維基奉獻的朋友秉於公益,公正的為維基把關,而不要為自我的個人意識偏見,甚或成為某特定政黨的打手,專門在維基消滅她的對手或潛在對手。
四、在最近的一次選舉政黨票得票第七,不代表是第七大政黨,則請先生告知小弟有哪一個政黨抗議,有哪一個政黨說他們才應該是第七大政黨?請您去看看前六大政黨的維基,看看哪一個政黨不以這次政黨票的選舉定義自己是第幾大政黨?您要是認為健保免費連線鬆散、未實際運作等等,您也可以去寫這些也許並非真實,或是您主觀以為的事情了。甚且您只要靜觀本條目的瀏覽量,就知道它有否必要讓維基讀者了解,因為這或許將影響到他們的未來,因為政治會影響到他們,因為它是這次選舉唯一冒出之黑馬政黨,未來之發展自然難以意料,他的總召從無到有創造出這個政黨,從一位無名小卒,四年前僅得到一百七十一票,今天隨即拿到十六萬三千票,成為第七大政黨,只少曾經叱剎風雲的新黨約三萬票,這個政黨不值得注意嗎?它的靈魂人物的出身與動向不值得注意嗎?一般人可以不懂,但維基百科這麼重要與專業的網路百科,可以不懂嗎!況且,您真的要等到它影響到您,才要後知後覺的說,它具有實質影響力嗎?甚且您認為十六萬三千多人要求健保免費是沒有實質影響力的事情嗎?您要是認為一百多個政黨的連線很鬆散,是權宜之計,那為什麼別人做不到,您看到過類似的狀況嗎?要知道每個黨都各有主張,能夠做到將這麼多的黨名放在一起,您以為這麼容易嗎?您還要虧他「鬆散」,還一直要刪除這些黨名與主席名,您到底是怕什麼?中華民國臺灣基本法連線以二十多黨的聯盟登廣告,就出了一堆問題,差點被告,您以為黨的名字有這麼容易放在一起嗎?您要不要試一試!
五、朱高正最近偶會出現在談話性節目,他去年還與許榮淑與小弟吃飯,談政黨合作的事情,所以他並未完全退隱,只是復出時機尚未出現。同名同姓只有陳秀雄、林國華與黃文章,所以即使扣掉您質疑的這五人與小弟,也還有廿二人有維基條目,則第七大政黨之總召不該有嗎?
六、您這麼多年不管家庭投票的條目,今天緊緊盯著小弟,又要喊刪除,您的公正您的善意,會得到所有維基朋友的檢驗,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小弟請您多多注意自己的行為!
七、不管如何,還是謝謝您花的這麼多時間!
八、Xtctjames 惠鑒!謝謝您的投票,但 Morrigan 先生已經遭受小弟之質疑,而尚未自圓其說,所以您的同意刪除理由,亦當同等的招受質疑!
--(梅峰留言)民國一〇一年十一月八日(四)02:45
- 我才懶得浪費我寶貴的時間跟你胡鬧,刪除就是刪除,你繼續鬧吧--Morrigan The Spoiler (沒用的申訴處) 2012年11月8日 (四) 09:47 (UTC)
- (×)刪除:
1. 維基人不過是在執行提報問題條目的例行工作。從未聽過哪個被證實是自己創建自己的條目版本可被維基保留。
2. 許榮淑跟朱高正都是知名公職人員、也對臺灣民主有貢獻,所以早就有條目存在,跟你或你的黨根本無關、亦無可比性。
3. 乍聽之下,一個含括120個政黨的團體不是該聲勢龐大嗎?為何選舉報導一過,就沒什麼人care了?含括右左獨統黑白的大雜燴根本不可能對臺灣的國政要務理出什麼方向,只好拿個不切實際的口號當招牌。在臺灣30個人頭就能成立一個政黨,兩百多個政黨,有效的沒幾個。各地歷次選舉幾乎都有賭爛票,有個新奇的黨名要吸引些臨時選票不是難事,2005年的任務型國大選舉亦然,人家好幾個團體還有席次哩,然後呢?這些投票者真的支持貴聯盟嗎?貴聯盟有全國黨代表選舉與年度大會嗎?有像臺聯、親民黨、綠黨等的地方黨組織嗎?貴聯盟有要求馬政府健保免費嗎?有主要媒體報導嗎?連最起碼的縣市議員或鄉鎮長都沒有卻要在維基自稱第七大政黨,不覺得膨風嗎?還要列上數百個政黨名稱、黨主席名字、有的沒有的掛名?法國執政多年的相關政治聯盟條目也沒這麼壯觀吧?
--WildCursive(留言) 2012年11月8日 (四) 11:43 (UTC)
- (!)意見:謝謝 WildCursive 先生一直鍥而不捨的指教!
一、除非維基訂定規矩,完全不許可自我貢獻或修正與自我有利益相關的條目,否則您未聽過,就不代表事情不會發生,甚且與自我相關的條目,除非別有用心,否則反應該是最接近事實的!小弟事實上專門喜歡做人家未做過的事情,所以才有這麼多的原創!小弟當然會盡力爭取能夠待在維基,有維基當然很好,真是不能待的話,也沒有什麼大不了,因為天也不會塌下來,小弟不必靠維基成長,而且小弟自信維基遲早會有小弟。小弟當然也可以請別人,請朋友替小弟作維基,小弟絕對相信有很多人都是這麼做的,只是維基被他們騙過去罷了!因為很多詳細的個人資料,如非個人供應,也不大可能會出來。小弟認為維基應該要有能力判斷是否值得保留,而非作者是誰,因為這點擋不了。
二、許榮淑與朱高正應該在維基,他們的時代已經過去,維基要懷念他們,很好,小弟也不想跟他們前輩去比,他們只是供我們學習效法的對象,應該已經不是會與小弟競爭的朋友!
三、沒有人關注,其實反而代表本連線之潛在能力太受注意,所以遭到兩黨與媒體極盡打壓之能事,這有許多證據,小弟也不必跟您細說,小弟告中選會選舉無效,小弟遭調查局臥底近一年,均完全被媒體壓制,即使小弟在維基都要遭受跟監與圍剿,不是嗎?您如果要告知小弟情治機關不會駐留維基,小弟實在無法相信,因為維基已經頗具影響力,情治機關這麼多的經費,如果能派人臥底本連線近一年,被小弟捉包後,落荒而逃,維基不會有人嗎!
四、小弟實在不必跟您細究,不過看您這麼辛苦,就跟您多說兩句吧!健保免費連線的重大成就即是您所謂的「含括右左獨統黑白的大雜燴」,您先去看看國內所有的團體,哪一個有本連線的包容力,即便是被小弟助選員追撞車輛的建國黨主席吳清,就是小弟這個大中國派的好朋友,臺灣建國黨、和平建國黨及民主社會福利建國黨,都是小弟幫他們建黨的,更不要說小弟與臺灣民族黨都曾經合作過,小弟更與制憲聯盟,中華民國臺灣基本法連線等等黨派,關係都非常好!因為小弟早即看穿統獨是非為我們做得了主的假議題,如果走統獨的老路,下場必與新黨親民黨臺聯黨一樣被邊緣化,只能搶奪國民兩黨的殘羹剩飯,何有未來執政之可能,所以本連線就是要集結國民兩黨當權派外的所以政治勢力,以他們做不到的健保免費民生議題來與藍綠兩黨劃分政治市場,奪取所有非財團的大眾選票!這就是您所謂的「不切實際的口號」!
您看不起小黨,沒有關係,小弟卻了解欲為國家獻身的每個政黨的特長,而能夠將他們各各微弱的勢力集結起來,我們自有自己的路,小弟不必有地方黨部,因為每個小黨都是小弟之地方黨部,任務型國大沒有五趴的限制,人選一大堆,怎能夠與現在國民兩黨打壓小黨之情況比擬,您說「新奇的黨名要吸引些臨時選票不是難事」,那就舉個例子給小弟聽吧!因為小弟從未聽過!您怎知這十六萬三千位朋友不支持本連線,在八成以上的人從未聽過連線,選舉經費不到五百萬元,一千七百萬選民會拿到的競選公報政見被中選會完全非法刪除的情況下,都能拿到一趴多的票數,您就等著看連線下一次的表現吧!小弟不必膨風!
您以為新黨親民黨臺聯黨綠黨有您所謂之「全國黨代表選舉與年度大會」嗎?這是國民兩個有錢有勢政黨才有的實力,第七大政黨可以此自勉,但不必打腫臉充胖子,我們沒有一點錢,所以自有自己的戰略與做法!您以為臺聯、親民黨、綠黨這些已經發展多年的政黨有幾個地方黨部?臺灣主義黨的姜水浪兄選前組了一百多個地方黨部,拿到幾票,有用嗎?政黨票本即主要靠空氣票,小黨哪裡可能有組織票,就連民進黨當年的組織票都等了好幾年才出現!我們向馬桶要求健保免費有用嗎?為何我們要去幹這種徒勞之事!不過小弟要讓您知道,健保鎖卡者,從民國九十九年九月之六十三萬人,遽降至十月份的廿七萬人,到今天的不到十五萬人,您以為與本連線無關嗎?小弟想讓您知道,這應該與本連線在七月十日之成立與之後的連續活動有關!因為國民黨經不起這些票的流失。
您又要比較有地方議席的無黨團結聯盟、勞動黨與本連線之大小嗎?首先綠黨全無地方議席,他有不稱自己為第五大政黨嗎?勞動黨僅有曾為小弟同事高偉凱一席四千多票的縣議員,您認為他有資格與本連線比高下嗎?因為勞動黨與無盟是很難在不分區政黨票中表現的!無盟的兩席完全被國民黨禮讓,早即是國民黨的尾巴,他們九席之地方議會議員,好像是剛剛才加入的。不過剛剛看了無黨團結聯盟與綠黨的維基,覺得您這點質疑也不算是錯,因為無盟以兩席立委居立院第五,而自稱是第五大政黨,這樣說也不能算錯,加上綠黨也說自己排名第七,但前提是以不分區政黨票來算,所以小弟已經也加了下面前提,如果以第八屆不分區政黨票排名的話!因為無盟到底不敢也不必去參加不分區,因為他們都是靠個人出山,根本沒有團體意識,他們爾後不是被消滅就是被併入,絕無可能自成一個有前途的政黨!所以政黨排名嚴格上來說,還是應該以不分區政黨票來排名!不管如何,還是謝謝您的提醒!
五、法國是先進國家,國會執政聯盟當然不可能有這麼多的黨連結,哪裡像我們這裡民主政治這麼的畸形,對自己毫無信心到要對小黨極盡無情的打壓,加上政治問題一堆都無法解決,造成小黨接二連三的成立,小黨為了生存,能夠不團結自救嗎?要知道政黨法一通過,因其要求小黨必須要在四年內參選,否則即要解散,造成至少九成的小黨會被消滅,政府完全不扶植小黨也就算了,還要徹底趕盡殺絕,您以為有道理嗎?
六、不管如何,還是謝謝您的關注!
七、Morrigan 先生惠鑒!您不回應小弟之質疑,反而說小弟在鬧,到底是誰在鬧,您真是要注意自己是維基人的身分,不要糟蹋維基人的形象!
--(梅峰留言)民國一〇一年十一月九日(五)05:08
- 繼續自high吧,阿Q--Morrigan The Spoiler (沒用的申訴處) 2012年11月9日 (五) 12:20 (UTC)
- (!)意見:
Morrigan 先生惠鑒!您好!您不善意的討論事情,反而惡意輕蔑詆譭維基同工,除了破壞維基形象,還涉嫌刑法第三〇九條的公然侮辱罪!小弟期盼您不要自誤下去,為了雞毛蒜皮的小事,惹來自身遭人輕蔑與可能之無謂官司!
Xtctjames 先生惠鑒!Morrigan 先生已經涉嫌公然侮辱,且破壞了自己與維基之形象,所以您如果繼續毫無依據的附和他的說詞,似乎已經無甚作用,建議您作適當之處置!謝謝!
Nivekin 先生惠鑒!您尚未對小弟之答覆回應,小弟想再追問閣下,小弟文字何處不是事實,而純屬自我宣傳,如果為文說出事實,就是宣傳,那就請各位刪除所有維基在世之人物條目。小弟認為何人貢獻應該不是重點,重點是文章是否屬實,有否依據,甚且人物是否有被維基讀者查閱之關注度!要不就請各位證明所有貢獻,甚或修正維基在世人物介紹之維基同工,與該人物均全無關係,這樣對小弟才比較公允,否則只要有一位維基人物之貢獻者如是,則小弟就沒有各位認為小弟條目該被刪除的理由,小弟想請問各位,您摸摸良心,您敢打包票,真是可能如此嗎?甚且小弟可以馬上就請朋友或匿名,貢獻或修正一個這類的人物條目,您不相信嗎?再者,Nivekin 先生,小弟文章又何處不曾中立,閣下欲指責他人,請提出證據,這樣是否比較公允,否則維基社群可以不講公理,大家可以憑空畫餅,這種可以任意詆譭構陷同工的豬窩,應當不是各位維基朋友希望能夠奉獻的地方吧!
--(梅峰留言)民國一〇一年十一月十日(六)05:57
- (!)意見:我稍微修改了條目的用語,不知道各位是否覺得比較中立?如果內容有改善,我傾向(○)保留。--M940504(留言) 2012年11月10日 (六) 01:51 (UTC)
- 你只修掉了一些明顯胡鬧的字眼,像是抱頭鼠竄,最認真的候選人之類的。隨便舉個例好了,嗆馬名人這個詞的搜索結果,可以看出只有一篇新聞裡稍微提到該詞,而且該篇新聞的主題是梅峰的助選員肇事新聞,根本無關梅峰,其他的搜詢結果裡,全是他在自稱小弟是有些媒體所謂的「嗆馬名人」或「嗆馬老手」。再舉個例,擔任全球華人三一九真相調查委員會(民間真調會)召集人的引用新聞裡,只看得出他是個成員而已,這種偏頗的引用充斥整篇條目,目前內容我判定依然低下,因此維持刪除。最後,我只回應M940504,梅峰先生筆戰功力如此強大,我完全不想浪費時間跟他玩。--Morrigan The Spoiler (沒用的申訴處) 2012年11月10日 (六) 03:51 (UTC)
- (!)意見:
Morrigan 先生惠鑒!您好!謝謝您對小弟之指點,維基欲保護同工們免除法律上的糾紛是很好的措施,相對的小弟也希望您能夠善意對待新手,您難道不知道自己的語氣,不了解您的人,就覺得您好像是何方痞子無賴,連大哥的氣度都無,這種感覺非常不好,小弟已經年過五十六歲,還要被您小夥子這種口氣輕蔑,說小弟「胡鬧」、「低下」、「自誇」與「阿摳」,您真的以為您是誰!不過是維基一個條目罷了!有這麼了不起嗎!話說回來,小弟終於看到您對小弟真正質疑之處,小弟也已經修正,因為您說得也不是沒有一點道理,很多事情雖然主事者小弟知道,媒體卻不見得報導正確,那就暫時刪除,沒有關係,權衡輕重,不必為了那一些無謂之堅持,讓整個條目刪除。總之,還是謝謝您的指點!
M940504 先生惠鑒!您好!非常謝謝您花那麼多時間對小弟的幫忙,小弟感激!雖然小弟是個對理念極度堅持的人,編排漢字化,紀元中華民國化,是我們中華民國國民本即應該堅守的立場,這是國家與民族的基本尊嚴,難道維基一定要西元化,一定要讓全形漢字與半形阿拉伯數字交錯難看化!至於您的其他修正,小弟尊重,也沒有什麼大不了!但是民族國家尊嚴,希望先生能夠了解!最後還是向您致由衷之謝意,小弟心領神受!
--(梅峰留言)民國一〇一年十一月十日(六)16:30
- 再(:)回應:
1. 創建自己的個人條目這行為本身已背離維基的精神,其存在或提前存在就是不中立,程序與正當性問題優先且已蓋過實質內容。此人從非公職人員,未涉公眾利益。我看不出有為其破例的必要與可能。將來如有非利害相關者認為基於更新的關注度確有需要而依正常方式建立條目,那是另一回事。
2. 臺灣兩百多個政黨中有一半都被你建立或協助建立或有密切關係,那2016年出馬角逐總統或明年521以健保收費為由發動罷免馬英九應非難事。我前文所舉正是7年前的任務型國大選舉,泛藍泛綠以外從未在國會獲得席次的也有約14萬票、共獲得超過10席,可即使無門檻,個別團體最多也只獲1.68%,合計不超過3.6%。所謂的小黨接二連三成立,看不出過去或將來能有實質影響力,搞不清人民團體與政黨的區分才是畸形。
3. 鎖卡問題與健保免費根本是兩回事,總統與國會大選和在野黨的質詢都是制度性的壓力,二代健保也早就在討論,我看不出有任何證據說貴黨與鎖卡人數下降有關。健保及各種保險都快倒了,貴黨不切實際的口號背後究竟企圖為何,我就不點破了。
4. 如果你能以實據揭發臺灣或中國或其他國家的情治機關駐留維基,很可能就具備了被編入維基的關注度,我們歡迎且拭目以待!
--WildCursive(留言) 2012年11月10日 (六) 06:30 (UTC)
- (!)意見:
WildCursive 先生惠鑒!小弟佩服您這樣的義工精神,在維基您沒有領薪水,卻這麼的熱心,小弟是為了自己的目標做事,所以願意花這麼多的時間,而您呢?您到底為何要盯著小弟不放,這只有幾種可能,其一您與小弟有仇,其二您忠於維基熱愛維基,其三您領其他情治單位的薪水。首先您與小弟有仇的可能性不大,因為小弟甚少與人結怨,其次您如果忠於維基,為何卻一定要刪除小弟之條目,甚且緊盯著小弟這位對現政權稍有影響力的政黨不放,而不幫小弟做像類似 M940504 先生做的事,他也沒有像您這樣找些似有似無的理由,一定要驅逐小弟呀!是故小弟懷疑您,應該也不能說沒有一點道理!所以小弟真希望您能夠真名出現在維基,這樣較能夠證明自己全然是義務為維基做工,而非為領其他單位的薪水,這樣您說的話,方才比較有公信力,不會讓人對您打問號!小弟搞政治,對情治單位跟監,及與他們鬥法早就習慣了,所以很容易會檢視週遭的人事物,如果對您有自然產生之不敬,尚請見諒!
一、維基有很多精神同時存在,如果所有的精神都要同時完全符合,小弟看維基可以關門了!您老兄做事情要懂得捉大放小,不要雞毛當令箭,到處找小弟麻煩。您當首先詢問小弟之條目是否符合維基最重要的下列精神,是否屬實?是否中立?是否據關注度!甚至「其存在或提前存在就是不中立,程序與正當性問題優先且已蓋過實質內容」條文,小弟無法搜尋得知,請您告知小弟維基這個條文在哪裡?甚且何謂「其存在或提前存在就是不中立」,小弟要何時存在,或何時提前存在?這個存在與提前存在之時點為何?這個時點是當事人書寫條目之時間嗎?小弟本來早即存在了呀?為何小弟上自由時報頭版新聞,舉國關注時不是時點呢?為何就一定要某維基非小弟利益相關朋友書寫時,才是存在呢?甚且會關注某維基條目的人多是業界相關人士,與當事人認識之機會也很多,維基要全然禁止這種情況,可能嗎?「程序與正當性問題優先且已蓋過實質內容」,像您這樣處處刁難新手,符合程序正義,符合正當性嗎?小弟為文,已經誠實告知自己是當事人,維基並未全然禁止,這樣有何違反程序與正當性呢!小弟也正在接受存廢討論,這不就是程序之一部份嗎?小弟說實話做實事,有何不具正當性呢?先不談是否維基人物介紹「非公職人員,未涉公眾利益」就不該入列,更不要談是否「公職人員類如一位清潔人員的層級是否就一定會涉公眾利益」,甚且公共利益要涉及到多麼大,才屬維基人物介紹必須具備的要件!如果說一位居全國得票第七政黨的總召都「未涉公眾利益」,那小弟不知您「涉公眾利益」的程度標準為何?是國級、省級、縣級、鎮級、村級、鄰級、戶級才接近您的條件!就請先生馬上去刪除所有「非公職人員,未涉公眾利益」的維基人物,小弟以為您一定會刪的很過癮。甚且維基有很多人物不是一直都是公職,或一直均涉公共利益,這時您要怎麼辦?小弟也曾一度任公職,領公家薪水,這與維基人物之要件有何關係!您甚至當告知小弟維基在哪裡有這條規定!至於小弟進入維基條目就是破例,小弟完全無法接受,因為維基既然從未全然禁止,則必定早即有人如此做,否則維基為何不絕對禁止,您又如何那麼肯定的說小弟條目入列,就是破例,您懂幾個外文,您看過維基多少各種不同語文的條目,敢這麼斬釘截鐵的說,維基從未有人這麼做!
二、連線是中華民國一百多個已立案政黨所組成,這個組織很鬆散,他們只是未反對小弟將他們黨的名字放在連線下面,這是小弟說的,其他「臺灣兩百多個政黨中有一半都被你建立或協助建立或有密切關係」都是您掰的,跟小弟無關,這與出馬角逐下任總統或罷免馬桶有否困難,與您無關,與小弟之詞條亦無甚無關係。您關於任務型國大的重點是「有個新奇的黨名要吸引些臨時選票不是難事」,小弟就請您去找,看哪一個黨的黨名新奇,是中國民眾黨?農民黨?公民黨?張亞中等一五〇人聯盟(民主行動聯盟)?無黨團結聯盟?建國黨還是王廷興等廿人聯盟?您老兄找不到,就廢話一堆愈扯愈遠!只有您聰明搞得清「人民團體與政黨的關係」,我們這些成立政黨的人都搞不清好吧!您滿意了吧!您不知道中華民國的政黨都是人民團體嗎?政黨現在是依《人民團體法》成立的嗎!我們只要合法成立就是政黨,我們是大是小,未來自有公評!「小黨接二連三成立,看不出過去或將來能有實質影響力」是您說的,如果這其中將來有人有影響力您要如何,敢不敢打賭?甚且他們已經有些影響力了,只是您說它太小,只是大小都由您決定是吧!您不要去臆測事情,請您將重點放在,您為何要刪除小弟之條目!
三、健保免費就無鎖卡問題的產生,您要說它沒有關係,反正嘴巴長在您的臉上,您要怎麼說都可以,盡量去吧!您說得對:「我看不出有任何證據說貴黨與鎖卡人數下降有關」,這點小弟承認,我們拿不出證據,也很少拿這點去吹噓,小弟向您更正,此即我們自覺有關,但拿不出證據,以後原則上我們就不再提這擋子事!這只是這篇文章有寫,豐收的喜悅,您有興趣就去看,小弟以後的路很多要做,不必去再談這些!
四、小弟有調查局幹員鄭群翰在連線臥底一年之證據,以後是否在維基找到證據,就看狀況,凡走過必留痕跡,哪天是否有機會讓小弟逮到,還很難說,您不必得意,以為隱藏的很好,咱們就慢慢來,小弟也不必靠逮臥底得到維基條目!小弟空間多的很!
--(梅峰留言)民國一〇一年十一月十二日(一)15:00
(:)回應:
1. 回了或回多了被說吃公家飯(如果我有18%或三節獎金,那該有多好?!),可不回就沒機會了……想想,還是該和您一同走過歷史。
2. 這個條目本來不存在, 經您建立不就存在了?假設本條目可能在三年後出現,經您建立不就提前存在了?問題是這條目也可能原本永遠不會自然被建立。英文維基對"Conflict of interest"(利害衝突)狀況之界定包括: "An article about a band should not be written by the band's manager, and a biography should not be written by the subject's spouse." "You should not create or edit articles about yourself, your family or your close friends. If you or they are notable enough, someone else will create the article." "Conflict of interest often presents itself in the form of self-promotion, including advertising links, personal website links..." 夠清楚明白了吧!
3. 臺灣的選舉次數尚少,我最早說的就是2005年的任務型國大,張亞中等一五〇人聯盟(民主行動聯盟)就是名稱最新奇者之一。我當然知道現行《人民團體法》就包括政黨;但依學理,真正的政黨需提出政綱、參與選舉、有取執政黨而代之的企圖與能力(某外國所謂的民主黨派不過是花瓶或豢養的幫襯)。這正是「有效政黨數」(effective number of parties)的概念,臺灣現在的有效政黨數約為2.23, 那另外224個政黨呢?留下1/10可能都太多了!馬政府對民進黨、台聯黨、親民黨都不甩了,為什麼您能自稱是「對現政權稍有影響力的政黨」?沒有實際運作的就當成一般的人民團體(扶輪社、獅子會、澄社等)或政治團體即可。對政黨去名取實的《政黨法》草案更符合現狀與政黨之意涵。
4. 不打不相識。我能理解您的處境,但臺灣與北歐畢竟不同,如果您能為臺灣的自由、民主、法治、人權與臺灣人的福祉著想、奉獻智慧與心力,我還是該向您表示敬意的!前文如有抬槓語氣失禮處,還請海涵!
--WildCursive(留言) 2012年11月12日 (一) 10:55 (UTC)
- (!)意見:內容已略有改善,請各位重新提供意見。--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13日 (二) 00:05 (UTC)
- (○)保留,內容尚可。--Lakokat 2012年11月13日 (二) 03:53 (UTC)
- 有空看看他引用的ref吧,有些是曲解引用,其中2篇是他自己寫的文章,仍不符合維基百科要求。--Morrigan The Spoiler (沒用的申訴處) 2012年11月13日 (二) 11:49 (UTC)
- 已作出修改。--Lakokat 2012年11月13日 (二) 12:38 (UTC)
- 那修完以後的經歷,你不覺得都是些他自己玩的很開心的小事嗎?像是自己創辦小組織小黨,自己跑去嗆李嗆馬,自己發行雜誌,自行參選立委落選。--Morrigan The Spoiler (沒用的申訴處) 2012年11月13日 (二) 23:03 (UTC)
- 觀點與角度不同,看到的東西自會不同。再說,只要符合關注度指引,我認為條目收錄或該君所做的事大小與否不是在頁面存廢討論要關心的問題--Lakokat 2012年11月14日 (三) 07:15 (UTC)
- 那修完以後的經歷,你不覺得都是些他自己玩的很開心的小事嗎?像是自己創辦小組織小黨,自己跑去嗆李嗆馬,自己發行雜誌,自行參選立委落選。--Morrigan The Spoiler (沒用的申訴處) 2012年11月13日 (二) 23:03 (UTC)
- 已作出修改。--Lakokat 2012年11月13日 (二) 12:38 (UTC)
- 有空看看他引用的ref吧,有些是曲解引用,其中2篇是他自己寫的文章,仍不符合維基百科要求。--Morrigan The Spoiler (沒用的申訴處) 2012年11月13日 (二) 11:49 (UTC)
- (!)意見:上述英文維基的正式方針已表明:「一個關於某樂團的條目不該被其樂團經營者所撰寫, 一則人物條目不該由主角之配偶來撰寫。」「你不該創建或編輯關於你自己/你家人/你密友的條目。如果你或他們確具足夠關注度, 自然會有人建立條目。」「利益衝突常以為連結或個人網頁打廣告等自我宣傳方式呈現。」我看不出中文維基的政策可與英文維基(應該也包括其他語言版本)這麼不同,如果他此舉能被允許,那他編他政黨的條目內容又有何不可?那就乾脆開放邀請各政府機構、政黨團體、政治人物一起來建立編寫條目,衝破百萬大關好了!維持刪除意見。--WildCursive(留言) 2012年11月13日 (二) 04:59 (UTC)
- (○)保留:與提送存廢討論時相比,內容已有大幅改善。--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14日 (三) 02:25 (UTC)
- (&)建議:談程序問題與談實質內容是相當不同的兩回事。目前多數認為該刪除,若管理員傾向保留,在不知是否有依據或先例之情況下,應提請更廣泛之社群共同討論。此事不僅僅是個案(不是對此人、此人言行主張、或此條目之好惡),還涉及維基的精神、方針與制度,可被認為將有「等同於允許或開放個人、機關、法人、團體自行創建編輯自身條目」之後續影響,故若欲開例,就應以案例角度/高度視之,取得社群共識後於「維基百科:利益衝突」形諸文字規範(或去規範),以免類似狀況再次發生時各說各話。--WildCursive(留言) 2012年11月14日 (三) 10:48 (UTC)
- 事實上,維基百科是「強烈不鼓勵」寫自傳,因為當事人可能不容易掌握「中立」的觀點,但只要能夠維持中立,或是繼續於社群編修改善之,修改為大家都可以接受的內容,這樣的條目就沒有理由不能留著;會有問題的應該是當事人堅持自己的編輯立場,持續的與其他編輯在該條目上進行編輯戰。即使條目最初確實是當事人為了宣傳目的而建立,但是由於維基百科的條目是大家都可以編輯修改的,任何人看到這條目都是可以協助改善的。而過去的處理案例中,最後處理的重點其實也都是檢視在於條目內容改善的狀況,看最終的內容是否有人協助改善?編輯修改後是否依然原先符合刪除的理由?最後的內容才應該是重點。--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15日 (四) 02:43 (UTC)
- (!)意見:現版本可留, 密切監視--Nivekin※請留言 2012年11月15日 (四) 02:46 (UTC)
- (!)意見:已參與刪修。但管理員應明確釐清此人可否繼續參與編輯或創建與其人其黨相關之條目,並增修「維基百科:利益衝突」之內涵。--WildCursive(留言) 2012年11月15日 (四) 10:10 (UTC)
- (?)疑問 關注度是否足夠?未找到選舉以外的報導--Nivekin※請留言 2012年11月15日 (四) 10:59 (UTC)
- (!)意見:繞了一圈,從利益衝突與程序問題與內容不當shift到刪修後內容如何,還是要回到「為什麼一個夠重要的人物需要自己來建立自己的條目呢?」內容可以修得較無爭議,但內容的本質依然不重要啊!臺灣選舉期間,再不知名的候選人也總會被報導個幾次,如果刻意掛個牌子、舉個牌子、示威抗議、甚或友人開車衝撞記者,要博個一兩次版面並不困難,但然後呢?這樣就足以列入百科了嗎?無論是存廢討論或新條目候選,我都不支持那些普普通通很尋常的。我還是覺得這內容完全沒什麼可稱為具體成就或特殊的,各行各業類似這樣的擦邊球/界外球太多了!(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奮鬥與掙扎,每段故事都可以獲得某種尊重,但這與值得和能否列入維基是兩回事!)--WildCursive(留言) 2012年11月15日 (四) 11:46 (UTC)
- 事實上,維基百科並沒有「禁止」當事人建立自己的條目,如果認為應該要明文禁止,建議可以直接到互助客棧提出討論;至於你提到的「就足以列入百科了嗎?」,其實可以參考Wikipedia:關注度,現在在關注度上比較有問題的地方大概就在於樓上提到除了選舉外可能找不到其他媒體報導,目前找到和參加選舉比較無關的報導是:「這個人 自行蒐集連署書.2006-10-09.聯合晚報.焦點話題.陶煥昌」,但是這樣是否算是符合目前關注度的要求或許還需要討論看看。--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16日 (五) 01:18 (UTC)
- 現在這個人更無所忌諱地天天來加個幾筆只是被提到的不重要或無聊小新聞、加個個人blog, 維基也該注意比例原則,不是讓不重要人物來無限制濫編自傳的地方。否則,像新黨或建國黨(及其創辦人)這類曾經更具知名度的,豈不是該將所辦活動都列入、讓篇幅擴增個幾十倍?1991/1992國會全面改選後曾任立法委員/國大代表超過一屆者也有不少人尚無條目,這些更具知名度與影響力者就可以自創自編條目嗎?我也認為不行。今明兩天會提交互助客棧提出討論。--WildCursive(留言) 2012年11月17日 (六) 04:37 (UTC)
- WildCursive 先生惠鑒!您對小弟之惡意與輕蔑非常明顯,您覺得自己沒有利益迴避的問題嗎?小弟一直在配合各位之需求,只想維持條目,對各位內容之增修,並未有太多意見,您的「這個人」、「更無所忌諱」、「濫編自傳」完全不就事論事,完全以小人之心對待新手,失去維基的基本禮節;您的「不重要或無聊小新聞」與「不重要人物」,充滿主觀意識,反正重要不重要,無不無聊,好像都是您說得算,小弟一位新手,經驗不夠,一直在配合各位之標準,您看不出來嗎!倒是您一直在找麻煩,用的理由全是似是而非的標準,小弟實在很難信任您的公正!--(梅峰留言)民國一〇一年十一月十七日(六)13:00
- 假設我認為全臺灣現存在世2330萬國民中僅有約萬分之五的人值得保留或將來編入維基百科,這並不表示我對那萬分之九千九百九十五的同胞有任何惡意與輕蔑,但我對你在自己政黨條目加入不必要資訊和自行創建個人條目,催生假性知名度的做法確實自始迄今相當不以為然。我在維基自由表達過的意見也不算太少,從來不覺得有什麼好迴避的。你不是我老闆、也不欠我錢,何利益迴避之有?既然你有意見,那就交給更廣泛更公正的維基社群公決吧!此外,一個人原則上只能註冊一個帳號,你已有違規之虞。--WildCursive(留言) 2012年11月17日 (六) 07:30 (UTC)
- WildCursive 先生惠鑒!您對小弟新手之惡意與輕蔑從頭至尾表現在您的文字與態度上,這與您認為幾趴的人值得在維基無關,維基也未規定幾趴的人物可以在這裡!小弟同您一樣,不以為然的事很多,可都必須忍耐包容,但只要維基百科未禁止自行創建個人條目,那就請您閉嘴,要不您就去更改規則,要不您就去自創依您規則行事的維基,資訊必不必要也不是您說的算,因為不識貨的人都是將珍珠當成垃圾丟掉,小弟倒覺得自己所寫的資訊可都非常重要!何謂「假性知名度」,您不要耍花樣,所謂之「度」,就是一個相對的多一點或少一點罷了,比起某些維基人物,小弟知名度還不算太差!利益迴避尚包括「編者所屬組織或所屬組織的競爭者之相關條目之刪除討論。」您這種不就事論事從頭到尾處處跟監找麻煩的做法,非常有可能屬於小弟競爭者的陣營,難道不該迴避嗎?小弟多帳號的原因是,維基文庫要小弟重行註冊,而小弟竟然能夠用本名註冊,很是高興,小弟想要將 MeiFengNorway 帳號的資料與梅峰帳號結合,但是不知如何用!尚要請各位指點,小弟做事一向光明正大,違規的話就承認並修正,沒有什麼大不了!--(梅峰留言)民國一〇一年十一月十七日(六)19:30
- 假設我認為全臺灣現存在世2330萬國民中僅有約萬分之五的人值得保留或將來編入維基百科,這並不表示我對那萬分之九千九百九十五的同胞有任何惡意與輕蔑,但我對你在自己政黨條目加入不必要資訊和自行創建個人條目,催生假性知名度的做法確實自始迄今相當不以為然。我在維基自由表達過的意見也不算太少,從來不覺得有什麼好迴避的。你不是我老闆、也不欠我錢,何利益迴避之有?既然你有意見,那就交給更廣泛更公正的維基社群公決吧!此外,一個人原則上只能註冊一個帳號,你已有違規之虞。--WildCursive(留言) 2012年11月17日 (六) 07:30 (UTC)
- WildCursive 先生惠鑒!您對小弟之惡意與輕蔑非常明顯,您覺得自己沒有利益迴避的問題嗎?小弟一直在配合各位之需求,只想維持條目,對各位內容之增修,並未有太多意見,您的「這個人」、「更無所忌諱」、「濫編自傳」完全不就事論事,完全以小人之心對待新手,失去維基的基本禮節;您的「不重要或無聊小新聞」與「不重要人物」,充滿主觀意識,反正重要不重要,無不無聊,好像都是您說得算,小弟一位新手,經驗不夠,一直在配合各位之標準,您看不出來嗎!倒是您一直在找麻煩,用的理由全是似是而非的標準,小弟實在很難信任您的公正!--(梅峰留言)民國一〇一年十一月十七日(六)13:00
- 現在這個人更無所忌諱地天天來加個幾筆只是被提到的不重要或無聊小新聞、加個個人blog, 維基也該注意比例原則,不是讓不重要人物來無限制濫編自傳的地方。否則,像新黨或建國黨(及其創辦人)這類曾經更具知名度的,豈不是該將所辦活動都列入、讓篇幅擴增個幾十倍?1991/1992國會全面改選後曾任立法委員/國大代表超過一屆者也有不少人尚無條目,這些更具知名度與影響力者就可以自創自編條目嗎?我也認為不行。今明兩天會提交互助客棧提出討論。--WildCursive(留言) 2012年11月17日 (六) 04:37 (UTC)
- 事實上,維基百科並沒有「禁止」當事人建立自己的條目,如果認為應該要明文禁止,建議可以直接到互助客棧提出討論;至於你提到的「就足以列入百科了嗎?」,其實可以參考Wikipedia:關注度,現在在關注度上比較有問題的地方大概就在於樓上提到除了選舉外可能找不到其他媒體報導,目前找到和參加選舉比較無關的報導是:「這個人 自行蒐集連署書.2006-10-09.聯合晚報.焦點話題.陶煥昌」,但是這樣是否算是符合目前關注度的要求或許還需要討論看看。--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16日 (五) 01:18 (UTC)
- (○)保留,現在的內容沒什麼為題,不管是否質疑這種方式,但是參選獲得關注度是確實的。-- 豆腐daveduv留言 2012年11月18日 (日) 06:35 (UTC)
- (×)刪除:關注度不足。--Kolyma(留言) 2012年11月19日 (一) 14:45 (UTC)
- (○)保留:惟需要添加多方面內容,而非單一。CVS(留言) 2012年11月30日 (五) 12:39 (UTC)
- 無共識。--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2月11日 (二) 03:0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