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布魯克林籃網
由Mihara57在話題請條目重定向者解釋一下上作出的最新留言:12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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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條目重定向者解釋一下
依據NBA官方網站2011-12 籃網 數據的資料顯示,該隊隊名僅有「籃網」二字(名從主人),布魯克林籃網是重定向者User:Mihara57自己的個人偏好,還是真為常見譯名?或是又用哪裏來的檢索方式(例如. 台稱資料探勘)挖出來的??——小南(留言) 2012年7月1日 (日) 03:33 (UTC)
- 這個網頁是不講地名的,算是比較簡略的隊名,做為條目名也有點不適合(連英語條目也不這麼命名)。官網有加上地名的要查這裡、google的話要查這裡。另外,我對您也沒什麼敵意了,之前有多得罪之處也請海量,希望往後大家平心而論去討論事情。如果這樣回答您不滿意,那麼聽聽其他人的意見也許不錯。畢竟我一直不能取信於您,白的也會聽成黑的。--Mihara57(留言) 2012年7月1日 (日) 03:59 (UTC)
- 本條目未依Wikipedia:命名常規下的名從主人要怎麼處置?而您還沒回答這個問題。官方陳列出它是什麼,那就該依造什麼翻譯,我怎不知現在規定又改成名從英文維基(或名從google檢索)了??——小南(留言) 2012年7月1日 (日) 10:07 (UTC)
- 引述命名常規之內文:『慣例:如果一個條目所描述的主體事物,它的擁有者或代表者的官方中文資料裡有出現到該事物的中文名稱的,一般使用該中文名稱。』本人並不在乎什麼滿意不滿意,要不想造著規定走,恐怕更難取信於眾。——小南(留言) 2012年7月1日 (日) 10:28 (UTC)
- 我不願意像之前一一正面回應您的問題,因為問題要問得合理,別人才願意回應您。我沒有心思去指導您名從主人該怎麼理解它,該怎麼去應用它。我身邊認識的維基人不會像您這樣去曲解方針,或將方針無限上綱,希望您平時多花一點時間去參與社群討論,或回溯之前類似的討論,多聽聽老維基人怎麼說的,而不是突然間就去引用一個自己不太了解的方針。如果您連其他人的話都不聽進去,不去了解前人的實務怎麼操作,一味以自己的意思解釋方針,那就不單是我個人與您溝通不良的問題了。「布魯克林籃網」不全然是我個人的偏好,您對前人(以籃球愛好者居多)的命名習慣有任何質疑,可以去互動客棧提出新的建議,看能不能將Template:NBA的30支球隊條目名都去掉地名。我對您沒什麼執著,也不曉得您在執著哪件事。如果您是希望將noteTA的新泽西州修改成紐澤西州,那就等解除保護再動手修改。我會選擇睜一隻閉一隻眼,也就是不輕易表態或行動,不去承認、也不否認。--Mihara57(留言) 2012年7月1日 (日) 11:24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