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縣級以上行政區劃變更列表

2011年期間,中華人民共和國共有3個縣改為市轄區,3個縣級市改為市轄區,1個市轄區撤銷,6個區縣合併為3個市轄區,新設立1個縣級市,1個地級市撤銷(同時下轄的1個市轄區改為縣級市,新縣級市和另外下轄的4個縣劃分給3個地級市),2個地區改為地級市。另外1個市轄區改名,1個地級市和1個自治縣更改政府駐地。

列表

撤銷縣,設立市轄區

原行政單位 所屬省市 變更時間[1] 變更方式 新行政建制 批文
南溪縣 四川省宜賓市 2月1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同意
7月3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
撤銷南溪縣,設立宜賓市南溪區[2] 南溪區 國函〔2011〕18號
望城縣 湖南省長沙市 5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同意
6月20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
撤銷望城縣,設立長沙市望城區[3] 望城區 國函〔2011〕57號
呈貢縣 雲南省昆明市 5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同意
6月21日雲南省人民政府公布
撤銷呈貢縣,設立昆明市呈貢區[4] 呈貢區 國函〔2011〕58號

地級單位變更

原縣級單位[註 1] 原地級單位 所屬省 變更時間 變更方式 新行政建制[註 2] 批文
居巢區
廬江縣
無為縣
含山縣
和縣
巢湖市(地級) 安徽省 7月1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同意
8月22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
撤銷地級巢湖市
撤銷居巢區,設立縣級巢湖市,縣級巢湖市由合肥市管轄
原地級巢湖市管轄的廬江縣劃歸合肥市管轄
原地級巢湖市管轄的無為縣劃歸蕪湖市管轄,和縣的沈巷鎮劃歸蕪湖市鳩江區管轄
原地級巢湖市管轄的含山縣、和縣(不含沈巷鎮)劃歸馬鞍山市管轄[5]
合肥市巢湖市
合肥市廬江縣
蕪湖市無為縣
馬鞍山市含山縣
馬鞍山市和縣
國函〔2011〕84號
畢節市(縣級) 畢節地區 貴州省 10月2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同意
11月14日貴州省人民政府公布
撤銷畢節地區,設立地級畢節市
撤銷縣級畢節市,設立七星關區
畢節市下轄原畢節地區的大方縣黔西縣金沙縣織金縣納雍縣赫章縣威寧彝族回族苗族自治縣及新設立的七星關區[6]
畢節市七星關區 國函〔2011〕130號
銅仁市(縣級)
萬山特區
銅仁地區 貴州省 10月2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同意
11月14日貴州省人民政府公布
撤銷銅仁地區,設立地級銅仁市
撤銷縣級銅仁市,設立碧江區,以原縣級銅仁市(不含茶店鎮、魚塘鄉、大坪鄉)的行政區域為碧江區的行政區域
銅仁市設立萬山區,以原萬山特區和原縣級銅仁市的茶店鎮、魚塘鄉、大坪鄉的行政區域為萬山區的行政區域
銅仁市下轄原銅仁地區的江口縣石阡縣思南縣德江縣玉屏侗族自治縣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縣沿河土家族自治縣松桃苗族自治縣及新設立的碧江區、萬山區[7]
銅仁市碧江區
銅仁市萬山區
國函〔2011〕131號

縣級單位合併

原行政單位 所屬直轄市 變更時間 變更方式 新行政建制 批文
黃浦區
盧灣區
上海市 5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同意
6月8日公布
撤銷上海市黃浦區和盧灣區,設立新的黃浦區
原黃浦區和盧灣區的行政區域為新黃浦區的行政區域[8]
黃浦區 國函〔2011〕59號
雙橋區
大足縣
重慶市 10月2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同意
10月27日公布[9]
撤銷雙橋區、大足縣,設立重慶市大足區
原雙橋區、大足縣的行政區域為大足區的行政區域
大足區 國函〔2011〕129號
萬盛區
綦江縣
撤銷萬盛區、綦江縣,設立重慶市綦江區
原萬盛區、綦江縣的行政區域為綦江區的行政區域
綦江區

政府駐地變更

行政單位 所屬上級單位 變更時間 變更方式 批文
漳州市 福建省 1月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同意
1月14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
漳州市人民政府駐地由漳州市薌城區勝利路遷至漳州市龍文區步文鎮[10] 國函〔2011〕3號
五峰土家族自治縣 湖北省宜昌市 4月1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同意 五峰土家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駐地由五峰鎮遷至漁洋關鎮[1] 民函〔2011〕94號

其它

原行政單位 所屬省市 變更時間 變更方式 新行政建制 批文
維揚區 江蘇省揚州市 10月2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同意
11月10日江蘇省人民政府公布[11]
撤銷揚州市維揚區,將原維揚區的行政區域劃歸揚州市邗江區管轄 國函〔2011〕132號
邗江區 將揚州市邗江區的李典、頭橋、沙頭、杭集、泰安5個鎮劃歸揚州市廣陵區管轄
江都市 撤銷縣級江都市,設立揚州市江都區 江都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12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同意
12月27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公布
設立縣級北屯市,由自治區直轄[12] 北屯市 國函〔2011〕161號
楚州區 江蘇省淮安市 12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同意
2012年1月31日江蘇省人民政府公布
淮安市楚州區更名為淮安市淮安區[13] 淮安區 民函〔2011〕357號

注釋

  1. ^ 除地區變地級市和鄉鎮變更外,未變更區劃的縣級行政單位不列出
  2. ^ 原地級市管轄的縣改為縣級市後,由原地級市代管

參考文獻

  1. ^ 1.0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〇一一年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網. [2020-07-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2). 
  2.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南溪县设立宜宾市南溪区的批复. 四川省人民政網. 2011-03-17 [2020-07-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4). 
  3. ^ 关于撤销望城县设立长沙市望城区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網. 2011-07-01 [2020-07-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4). 
  4. ^ 关于撤销望城县设立长沙市望城区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網. 2011-09-28 [2020-07-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3). 
  5. ^ 安徽撤销地级巢湖市原辖区县划归三地. 騰訊. 2011-08-23 [2020-07-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3). 
  6. ^ 省人民政府关于撤销毕节地区设立地级毕节市的通知(黔府发〔2011〕33号). 貴州省人民政府網. 2012-02-01 [2020-07-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2). 
  7. ^ 省人民政府关于撤销铜仁地区设立地级铜仁市的通知(黔府发〔2011〕34号). 貴州省人民政府網. 2012-02-01 [2020-07-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2). 
  8. ^ 上海撤销黄浦区卢湾区 设立新黄浦区. 新浪. 2011-06-09 [2020-07-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3). 
  9. ^ 重庆调整行政区域划分 由40个区县调整至38个(图)(1). 民主與法制網. 2011-10-28 [2020-07-01]. [失效連結]
  10. ^ 福建漳州为拓展城市中心区拟东迁党政机关. 四川省人民政網. 2011-01-28 [2020-07-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4). 
  11. ^ 省政府关于调整扬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 產業大腦. 2011-11-10 [2020-07-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3). 
  12.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立县级北屯市批复的通知. 法邦網. 2011-12-27 [2020-07-01]. [失效連結]
  13. ^ 省政府关于淮安市楚州区更名为淮安市淮安区的通知. 江蘇省人民政府網. 2012-01-31 [2020-07-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