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鳴俊
生平
萬曆四十六年(1618)福建鄉試戴國章榜七十七名舉人,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聯捷己未科進士,初授諸暨縣知縣,調會稽縣知縣,升禮部主事、員外郎。因不附魏忠賢,出為浙江督學僉事。歷任杭嚴副使、南直糧儲參議。以忤相臣周延儒,調山東布政司參議,督糧山東,升僉都御史,巡撫浙江。履任甫一月,闖賊陷北京,黃鳴俊命游擊鄭天鴻率五千人北上勤王,在鎮江被馬士英阻止,又指稱許都餘黨復叛,黃鳴俊巡撫罷官歸鄉[1]。
1645年七月,隆武帝即位福州,授兵部右侍郎,晉兵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十二月,黃鳴俊受命出守衢州。1646年七月,清軍破金華後,遂至衢州,副使秦應科內應,城破,黃鳴俊退入仙霞關,帝怒,逮其子職方主事黃天復下獄,復命建寧府羈押鳴俊,鳴俊懼,請奮勇自效。尋統兵出關。八月二十一日,隆武帝欲逃往江西,大臣從行者唯何吾騶、郭維經、朱繼祚、黃鳴俊四人。在汀州被清軍追及,黃鳴俊被逮入北京後投清,授五品官,已而自羞,以疾辭歸;未幾卒。
家族
祖父黃廷宣為正德九年(1514)進士,官至廣東按察司僉事。
有子黃天翼、黃天復。
引用
- ^ 《福建通志》:黃鳴俊,字啟甸,莆田人,萬曆己末進士,知諸暨縣,調會稽,升禮部主事。時魏璫勢張甚,請間導意,鳴俊弗應,轉員外郎,累遷江南糧儲道,以忤相臣周延儒,調督糧山東,升都御史,巡撫浙江。履任甫一月,闖賊陷北京,鳴俊灑泣誓師將出,值江南馬士英用事,乃解綬歸。
參考文獻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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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林銘盤 |
明朝諸暨縣知縣 1619年-1622年 |
繼任: 唐顯悅 |
前任: 彭汝楠 |
明朝會稽縣知縣 天啟年間 |
繼任: 陳國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