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迴避

經濟學名詞

風險迴避(英語:risk aversion)是一個經濟學金融學心理學的一個概念,考慮影響預定目標達成的諸多風險因素,結合決策者自身的風險偏好性和風險承受能力,從而做出的中止、放棄或調整、改變某種決策方案風險處理方式。用來解釋在不確定狀況下消費者投資者的行為。 風險厭惡是指一個人面對不確定收益的交易時,更傾向於選擇較保險但是也可能具有較低期望報酬的交易。 例如,一個風險厭惡的投資者,會選擇將他的錢存在銀行以獲得較低但確定的利息,而不願意將錢用於購買股票,承擔損失的風險以獲得較高的期望收益。與風險厭惡程度相對的有「風險容忍」(risk taker)。 對於其它風險處理方式而言,風險迴避的優點體現在如下兩個方面:

  第一、風險迴避方式在風險產生之前將其化解於無形。大大降低了風險發生的概率.有效避免了可能遭受的風險損失;

  第二、節省了企業的資源。減少了不必要的浪費,使得企業得以有的放矢。在市場競爭中有所為有所不為。但風險迴避也存在一定的缺陷.其不足之處在於:首先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最終目的是為了獲得價值或利益的最大化.而風險與收益和機會常常相伴而生。迴避風險的同時在很大程度上意味著企業放棄了獲得收益的機會;其次。因為風險無時不在。無處不在,絕對的風險迴避不大可能實現。

例子

假如某人可以選擇有風險的賭局(在100元和一無所獲之間下注,兩種情況各有50%的概率),或者可選擇一個可以確定得到收益的穩定投資。如果他寧可選擇一個低於五十元收益的穩定投資,也不願選擇有風險的賭局(賭局的期望值是五十元),那麼他是風險厭惡的;如果有風險的賭注和收益五十元的穩定投資,對他而言, 兩者沒什麼差別,那麼他是「風險中性」的;如果他要求高於50元以上的收益才肯放棄下注,那麼他是「風險愛好英語risk seeking」的。下注的平均收益,即期望值,應該是50元。為放棄下注而要求的確定收益被稱為「無風險對等值」,這個值和期望值之差被稱作「風險差額」。

風險規避的例子包括:

  • 避免在風險業務中失去積蓄,因此選擇風險較低的業務。
  • 一家公司在惡劣天氣下關閉了一個建築工地,以避免有人受傷的風險。
  • 發現使用特定產品是危險的,然後不要製造或銷售它。
  • 投資顧問向客戶推薦股票。 客戶閱讀了公司最近的財務報告,發現這是一項複雜的業務,風險因素難以理解,因此決定放棄投資。
  • 為了避免與財產所有權相關的風險而不購買財產,而是租賃或出租。
  • 肥皂製造商停止使用對羥基苯甲酸酯等有害化學物質,並使用更安全的有機替代品來保護他們的工人和消費者,但代價是沒有足夠的資金來生產新的肥皂。

金錢的效用

在效用理論中, 一個消費者有一個效用函數  ,其中  表示他擁有的貨幣或消費品(在上面的例子中,x可以是0或100)。這裡,我們不考慮貨幣的時間價值。當且僅當某人的效用函數是凹函數(concave)時,他才是風險厭惡的。比如,u(0)=0,u(100)=100,u(40)=50,u(50)=60。

對於上例中的賭局(bet),其期望收益為:  如果某人的效用值為 ,u(40)=50,u(100)=100,那麼,它的期望效用則為50,正好等於40的已知效用。因此,the certainty equivalent is 40. 風險溢價為50-40=10,或以比例的形式:(50-40)/40=25%,其中,50是該賭局的期望收益。

風險溢價意味着他最多願意犧牲10塊錢的期望價值,以達到獲得多少金錢的保障。換句話說,對於他來說,獲得確定的40元,與參與打賭(期望收益為50)是無差別的,而如果確定的收益大於40,他將選擇該確定收益。

效用函數有兩個關鍵的性質:單調遞增,凹函數(concave)。(1)單調遞增說明人們覺得錢越多越好:更多的錢產生更大的效應能夠,而對於打賭,人們會選擇一階隨機占優(first-order stochastically dominant)的那個。(2)效用函數是凹函數說明他是風險厭惡的:確定的期望收益總是優於有風險的同樣數量的期望收益。

風險厭惡的測量

絕對風險厭惡

 的曲率越大,代表其越風險厭惡。然而,因為期望效用函數不只一種定義(定義只取決於仿射變換, affine transformations),需要一種不變的關於這些變換的衡量方法。衡量風險厭惡程度的方法之一是絕對風險厭惡的Arrow-Pratt測量法(Arrow-Pratt measure of absolute risk-aversion, ARA)。這是以經濟學家 Kenneth Arrow (1965) 和 John W. Pratt (1964)來命名的,也叫做絕對風險厭惡係數(coefficient of absolute risk aversion),其定義如下: 

下面幾種表述都是與此定義相關的:

1.指數效用(exponential utility), 形式為 ,唯一表示恆定絕對風險厭惡(constant absolute risk aversion, CARA): ,且獨立於 

2.雙曲線絕對風險厭惡(hyperbolic absolute risk aversion, HARA)是最普遍的效用函數類別,通常在實際中應用,constant relative risk aversion (CRRA) 因為它們的數學易處理性而被經常使用。

I. 恆定型絕對風險厭惡(Constant Absolute Risk Aversion, CARA):對於風險的厭惡程度不取決於資產的多少,即使資產增加,對風險的厭惡不變,最高投資數額不變,即  , 則可以稱作恆定型絕對風險厭惡
II. 遞減型絕對風險厭惡(Decreasing Absolute Risk Aversion, DARA):隨着資產的增加,對於風險的厭惡程度降低,最高投資數額變大, , 則可以稱作遞減型絕對風險厭惡
III. 遞增型絕對風險厭惡(Increasing Absolute Risk Aversion, IARA):隨着資產的增加,對於風險的厭惡程度增加,最高投資數額變小,即 , 則可以稱作遞增型絕對風險厭惡

相對風險厭惡

相對風險厭惡(Relative Risk Aversion):在一項具有風險的投資中,願意投入的資金占總資產比率的意願程度。公式定義如下: 如同絕對風險厭惡,相對風險厭惡也分以下三種情況:
1.恆定型相對風險厭惡(Constant Relative Risk Aversion, CRRA):投資數額占總資產的比率不隨總資產的變化而變化,無論總資產增加或減少,投資數額都占固定的比率(比如10%),如果 成立,則可定義為恆定型相對風險厭惡
2.遞減型相對風險厭惡(Decreasing Relative Risk Aversion, DRRA):投資數額占總資產的比率隨總資產的增加而增加,表示對風險的厭惡程度降低,如果 成立,則可定義為遞減型相對風險厭惡
3.遞增型相對風險厭惡(Increasing Relative Risk Aversion, IRRA):投資數額占總資產的比率隨總資產的增加而減少,表示對風險的厭惡程度增加,如果 成立,則可定義為遞增型相對風險厭惡

投資組合之理論

局限性

  • 規避風險對於一些風險而言雖然是可能的,但卻不可行。
  • 採取規避風險措施,雖然可以避免某一些風險,但卻可能面臨另一些風險。
  • 採取規避風險的措施,也就意味着放棄了因這一風險的存在而產生的相關利益,因此採取避免風險措施必然帶來利益損失。

其他用途

參見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