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瀆
宋仁宗明道二年(1033年)被宰相李迪除授為台官,為殿中侍御史。言官認為按祖宗之法,台官應該由皇帝由內廷直接發出的詔諭任命。數月後,呂夷簡復入為宰相,因而在仁宗面前議及此事。仁宗說:「祖法不可壞。宰相自用台官,則無人敢言宰相過失了。」李迪等都惶恐,於是韓瀆等都被出為外官,仁宗下詔:「從此若台官有缺,非中丞、知雜保薦的,不得除授。」十二月,韓瀆被出知岳州。
後又為侍御史。先前,閏年記錄州縣賦入的實行簿被廢除。景祐二年(1035年)正月,韓瀆上言:「天下賦入繁多,只有『催科』一簿(每年一修的空行簿),一旦有所散失,則耗登之數無從查考。請復置實行簿。」仁宗下詔令每閏年一造實行簿。但到慶曆年間,又恢復了。
三年(1036年)五月,吏部員外郎、權知開封府范仲淹被呂夷簡以越職言事、薦引朋黨、離間君臣之罪名,罷為知饒州。韓瀆希其旨,請求將范仲淹朋黨寫下來在朝堂上揭發,以為百官越職言事之戒。秘書丞余靖、太子中允尹洙、館閣校勘歐陽修都受牽連被貶。
韓瀆後來曾任轉運使,急於牟利,將薪柴牧草、蔬果之類都算入牟利之列。康定元年(1040年)四月,這些項目被樞密直學士、知益州任中師上奏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