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次雲(?—?),字雲士,號北墅。浙江錢塘人。
約為康熙年間人。貢生出身,考授州判。康熙十八年(1679年)舉「博學鴻儒」,未中選。次年,授郟縣(今屬河南)知縣。以父喪歸。再起擔任江蘇江陰知縣[1],有德政。工詩文,語多沈着[2],著作有《澄江集》一卷、《八紘譯史》四卷,《紀余》四卷、《八竑荒史》二卷、《峒溪纖志》三卷,《志余》一卷、《湖壖雜記》一卷、《北墅緒言》五卷、《玉山詞》一卷[3]、《事文標異》二卷、《尚論持平》二卷、《析疑待正》二卷、《圓圓傳》等。
注釋
- ^ 《晚晴簃詩匯·卷三十九》:「陸次雲,字雲士,錢塘人。官江陰知縣。有《澄江集》。」
- ^ 《清詩別裁集》卷十五稱其詩「本真性情出之,故陸次雲著《八荒史》語多沈着,而所選詩轉在宋、元,以之怡情,不以之為宗法也。」
- ^ 《清史稿》卷一百四十八《志》一百二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