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澄清

臺灣清治時期軍事人物

陳澄清臺灣話Tân Tîng-tshing,?—?),小名台灣嘉義塗庫(今雲林縣土庫鎮)人。臺灣清治時期軍事人物,土庫聯莊總理,在戴潮春事件中立下戰功。官至斗六都司。

生平

陳澄清出身於塗庫下莊陳家。陳家為塗庫當地的望族,也出過陳義順等抗日人物[1]

陳澄清小名貺,為地方上的豪俠,有十幾個朋友,都很有義氣。當時淡水及彰化爆發分類械鬥,但官府不敢辦理該事。陳澄清相當擔憂,便在自家竹圍外構築土牆,開鑿濠溝、建造炮樓、放置竹釘、蒐集糧食。田園內也栽種地瓜、山菁,以備不時之需[2][3]

同治元年(1862年) 戴潮春事件爆發,陳澄清起兵抗拒。他命令附近村莊多種地瓜,所有險要路徑皆需建造土牆,排列刺竹、陷坑、蒺藜;並在家中存放數千石米糧、購置火藥、軍械。陳澄清結合鹽水港、埔姜崙等地的義軍,彼此互相援助,於是附近數十處村莊皆相當倚靠他[4]。同年七月,台灣鎮總兵林向榮斗六駐軍,把檄文交付給陳澄清,要他運送糧食。陳澄清曾經一天打7次仗,3次打進敵營,林向榮非常看重他,欽賜其五品銜及各種名馬寶物[5]

之後斗六門戰役爆發,林向榮全軍覆沒,斗六淪陷,起事首領進攻塗庫。陳弄、嚴辨率領一大幫人占據街中,市集、商店都不敢開業。陳澄清在附近埋伏,並派遣蘇阿傳等十餘人拿著戴軍旗號跑到街上,大喊:「我們軍隊的元帥命令大家不用擔心,可以照常貿易,違者處斬!」陳弄一方被嚇得不知所措,而蘇阿傳大喊殺賊而出。陳弄率領部下追趕蘇阿傳,在附近埋伏的陳澄清軍隊全部跑出來追擊陳弄。待全軍返回營區時,竟無任何一人受傷[6][7]。而蘇阿傳與吳仔嬰、陳瑞基、吳戇仔、王明都非常善戰[註 1],陳弄很怕他們,稱該五人為「五虎」[9][10]

戴潮春曾經寫信招降陳澄清。陳澄清不肯投降,於是戴潮春發誓一定要滅掉他才回斗六門。之後陳澄清的兄弟陳必湖拜見陳弄,陳弄露出一把刀接見他。陳必湖笑說:「我原本以為大哥您是豪傑,願意全心全力的效勞你;今天我才知道你並不是能幹大事的人。要不然我們兄弟也都很想為你賣命,為什麼您卻如此拒絕我呢?」陳弄說:「你如果真心想替我效勞的話,我怎麼會拒絕呢? 莫非你未必真的想歸附於我?」陳必湖因而告訴他:「我們兄弟早就想向你投降了,也很想為你建立豐功偉業。但如果沒有重權在握,就沒辦法領導部下。如果你肯賞賜我將軍的官位,我明天就會舉旗相應。」陳弄十分開心,便請其坐下,與他聊了一整天,並授予其軍銜。陳弄認為陳澄清兄弟真的要投降,當天便稍微放鬆戒備。凌晨三更,陳澄清派人燒毀街上的房屋,陳弄軍隊踉蹌逃離,從此再也不敢攻打塗庫[11][12] [註 2]

之後黃丕建與陳廷順率領七百人再度攻打塗庫,陳澄清率領吳阿傳、吳戇獅、吳瑞基、王明、張飛龍及各莊壯丁包抄夾擊,黃丕建軍隊逃至埔姜崙莊收集殘黨。陳澄清聯合埔姜崙生員劉豐慶及鹽水港蔡朝駿、紀萬力等人互相支援,與黃丕建勢力僵持3年之久,直至事件平定後才終止[14]。劉豐慶為客家人,時常資助陳澄清鉛藥。之後劉豐慶被其叔劉阿霖所殺害,陳澄清為之復仇。談及此事之人皆認為其有古代烈士之風範[15]

戴潮春事件平定後,陳澄清想把被威脅因而跟從戴潮春的人也一起殺掉,但被陳必湖所阻止,因而救活許多人[16]。而陳澄清之弟陳澄江在攻打元掌莊(今雲林縣元長鄉)時被砲彈炸死,陳澄清因此全力攻打元掌莊,抓到十餘名起事首領,將其頭顱全部砍下,放在陳澄江之墓前祭拜[17]。之後陳澄清受到臺灣道洪毓琛嘉賞,授予其斗六都司之官職[18][註 3]

用兵方法與見解

陳澄清管理軍隊,禁止賭博,禁吸洋菸,禁止奸盜,賞罰嚴明,也常放間諜出去探查敵情。他每次出兵時,都不會說出自己的目的地,全軍皆聽從其指揮,即使是與他關係很深的親人也無法知道他的動向。他常以一支軍隊與敵軍對峙,在發射砲火的同時,抄捷徑攻擊敵軍背後或燒掉敵軍的營寨。敵軍見到背後火焰噴發,正處於慌亂之際,陳澄清部隊就趁機偷襲[19]。他曾說過:「帶兵打仗是一件極其危險的事,必須要以奇特的計謀取勝;要像一位文靜的處女一樣安靜,要像一隻逃脫的兔子一樣敏捷;如果作戰時能夠臨機應變的話,之後就有很大的功績。如果大張聲勢,旗鼓喧闐的話,只能讓賊匪知道我們的企圖而已,沒辦法取得勝利。」他又說:「兵不在多,在勇敢;多則眾心不一,而使行事陷入困境,雖然有良將,但卻沒辦法讓他發揮。」[20]。於是他的部下大約只有6、70人,而陳澄清讓他們住在自己家中,以鞏固眾心[21]

陳澄清之姪子陳適約在下莊仔有3、40名部下,而附近村莊聽命於他的人又有6、700人,劉豐慶亦時常資助其鉛藥,部隊故能持久作戰[22]

舉人爭議

2003年出版的書《臺灣歷史人物小傳》中記載陳澄清於同治元年(1862年)考中舉人,但臺中市四箴國中實習教師黃文榮否定此說,他認為,會出現此錯誤可能是因為此書作者誤將《淡水廳志》、《台灣通志》中的淡水同安籍舉人陳澄清誤認為是土庫的陳澄清所致[23]

建設

陳澄清在咸豐二年(1852年)重修土庫順天宮,增建十間走廊[24]

評價

  • 吳德功:「海外散人曰:陳澄清之行軍,機事甚密。偵騎百出,迨得各處報告類集,始集同事人員僉議,詢諸人意見,然後以己意擇妥善而行;故鮮大敗。且當出兵,非臨陣之際尚未知其所向。其機警類如此。故所轄十餘莊,賊不能窺伺;雖屢次來犯,迄不得逞其鋒。林卓人稱其有古名將之風,洵有所自也。予嘗造其家,池亭水閣,構造簡潔;台榭屋宇,鮮麗奪目;竹圍堵壁,迤邐盤行。觀現在之遺址、睹先時之戰績,亦足見其「謀定後戰」之嘉猷。其子孫亦讀書入泮,蔚然名家。鄰村故老談昔日之軍興,猶津津稱道弗衰。使此翁置之大用,必更有大可觀者。何地無人才,顧其遭遇之如何耳!僅得一都司,似未竟其用;吾為陳君惜,且為國家惜也!」[25]
  • 林豪:「嘉義之有土庫,猶淡水之有翁仔社也。二地雖蕞爾一丸,然賊不能越大甲一步以逞志於北路者,賴有翁仔社之分其勢,猶之賊不敢逕越嘉義而窺伺郡治者,賴有土庫與鹽水港之議其後。翁仔社與大甲土城,非恃羅冠英一軍則不能守,猶之土庫等莊,無陳澄清一人則亦不能存,之二人者,其有關大局蓋略相等矣。自予論之,冠英戰功頗盛於澄清,而澄清舉動尤合兵法。然則澄清殆古名將之流而冠英亦一能戰之士歟!要其明大義、識順逆一也。予未識二君之為人,而自大甲以至郡治,凡士夫野老每談及二君軼事,無不稱道不置,味其所言,如節之合,如珠之串,何其僉無異詞也。然則天殆厭戴、陳二逆之所為,故預生磊落瑰奇之士,以折其鋒而樹之敵,使之終弗得志歟,未可知也。」[26]
  • 連橫:「嘉義之有塗庫,猶淡水之有翁仔社也。彈丸之地,雖不足以繫大局,而羅冠英駐翁仔社,林日成不能破大甲而略淡水;陳澄清守塗庫,陳弄不能掠鹽水港以迫嘉義。非地之足恃,而人之可用也。不然,以斗六門之險,負山扼溪,可以自固;而林向榮竟全師以沒。成敗之機,何其異耶?冠英縱橫轉戰,抱義以隕,人稱其勇。若澄清之從容佈置,運籌決策,尤有名將之風焉。」[27]

參見

註釋

  1. ^ 吳德功《戴案紀略》中記作吳阿傳、吳戇獅、吳瑞基、王明、張飛龍[8]
  2. ^ 這段描述在《戴案紀略》中有一個不同版本的故事,大意如下:陳弄、嚴辨攻打塗庫,眾人原本想與之作爭,但陳澄清叫人把陳弄迎入街上,陳澄清的兄弟陳必湖拜見陳弄,陳弄軍隊紛紛露出大刀來見。陳必湖說:「我本來認為大哥您是個英雄,因而有投降的念頭。今乃猜忌張皇,讓人觖望,你這個豪傑竟然如此裹足不前,將與誰一起幹大事呢?」陳弄聽到這句話後便很有禮貌地對待他,並授予其將軍頭銜及一隻令箭。之後陳必湖派人到各村莊催餉,陳弄以為陳澄清和陳必湖即將投降,因而放鬆戒備,但當晚陳澄清軍隊即猛攻陳弄[13]
  3. ^ 此段資料引自《戴案紀略》,但實際上洪毓琛早於事件爆發第二年、即同治二年間便已過世,授予陳澄清斗六都司官職者應另有他人。

參考資料

  1. ^ 土庫抗日烈士陳義順家族合照. 國家文化記憶庫. [2022-02-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1-05). 
  2. ^ 清·林豪·《東瀛紀事:卷下》:「同治元年春,嘉義義民陳澄清起兵拒賊,鹽水港各莊俱應之。澄清小名貺,塗庫人,性明決,知兵任戰。有友十餘人,皆勇敢有氣,緩急可恃,澄清待如手足。偵戴逆有異謀,遂於所居竹圍外,築垣掘濠,造炮樓,布竹釘,聚米鹽食物,作三年蓄。左近田園皆種地瓜,插山箐,以防不給。及事發,倡言拒賊,事事皆辦。於是附近粵莊暨鹽水港聯莊固守,皆倚以為重焉。」
  3. ^ 日·連橫·《臺灣通史:卷三十三:羅、陳列傳》:「陳澄清,小名貺,嘉義塗庫人。性明毅,遇事果斷。有友十餘人,皆勇敢負氣,緩急可恃,遇之如手足。塗庫距嘉邑西北,當孔道。當是時中原俶擾,淡、彰亦分類械鬥,有司畏葸,莫敢辦。澄清隱憂之,乃於所居竹圍外築垣鑿濠,建砲壘、佈竹釘、聚米鹽食物,為三年蓄。左右田園悉種番薯,栽山菁,以防不給。」
  4. ^ 清·吳德功·《戴案紀略》:「土庫街有五品銜義首陳澄清者,富而俠,識見逾常人。當戴逆初倡亂時,澄清即令附近鄉村多種地瓜,所有要害路徑皆築土牆,密排莿竹、陷坑、蒺藜皆遍;且於家中積粟數千石,火藥、軍械充足。及賊勢蔓延,恐自孤立,又結聯鹽水港、埔姜崙等處之義民,互為救應。於是附近數十莊倚陳為長城,相為犄角。」
  5. ^ 日·連橫·《臺灣通史:卷三十三:羅、陳列傳》:「已而戴潮春起事,陷彰化,殺文武,進攻嘉義,各莊多被略。澄清獨起兵拒。附近粵莊暨鹽水港,聯防固守,倚以為重。同治元年秋七月,臺灣鎮林向榮駐軍斗六,檄澄清運糧。嘗一日七戰,三襲敵營。向榮嘉之,錫五品銜及名馬珍物。」
  6. ^ 清·林豪·《東瀛紀事:卷下》:「澄清所居與土庫街毗連。陳弄、嚴辦以大股賊踞街中。時鋪戶皆罷市,澄清設伏以待,遣壯士蘇阿傳率十餘人,假賊旗號,徑至街中令曰:『我元帥諭爾輩安堵,貿易如常,違者斬』!賊駭顧間,而傳遽大呼殺賊而出。賊集眾追之,伏兵突起夾擊。傳斫死數賊,且戰且行,及回營,不傷一人。」
  7. ^ 日·連橫·《臺灣通史:卷三十三:羅、陳列傳》:「及斗六陷,攻塗庫。陳弄、嚴辨以眾踞街中,市肆皆罷。澄清設伏待,遣壯士蘇阿傳率十餘人,假旗號,徑至街中,呼曰:『我元帥諭爾等安堵,照常貿易,違者斬。』弄眾方駭顧,而阿傳遽大呼殺賊而出。弄率所部追之,伏兵盡起,扼險擊。阿傳奮勇鏖殺,殪數人。及歸,無一傷者。」
  8. ^ 清·吳德功·《戴案紀略》:「澄清領壯士吳阿傳、吳戇獅、吳瑞基、王明、張飛龍 ( 此五人,皆驍勇善戰 ,時號「土庫五虎」 ) 並各莊丁壯抄包夾擊,賊敗逃。」
  9. ^ 清·林豪·《東瀛紀事:卷下》:「傳與吳仔嬰、陳瑞基、吳戇仔、王明俱驍勇敢戰,賊憚之,謂之五虎。」
  10. ^ 日.連橫.《臺灣通史:卷三十三:羅、陳列傳》 : 「阿傳與吳嬰、陳瑞基、吳戇、王明俱善戰,衝鋒陷陣。弄等憚之,謂之「五虎」。」
  11. ^ 清·林豪·《東瀛紀事:卷下》 : 「戴逆嘗以書招澄清,清絕之。及踞土庫街,誓滅澄清始返。清兄必湖挺身謁弄,弄露刃見之。必湖笑曰:『始吾以大哥為豪傑,故傾心相向,今始知非欲成大事也。不然,如愚兄弟亦足效指臂,而大哥見拒何耶』?弄曰:『汝果欲降,吾豈相拒;但未必然耳』。必湖因說之曰:『我兄弟欲降久矣,然不假重權,無以令眾,如肯賜一將軍名號,當於明早豎旗相應也』。弄喜,延之坐,以偽令與之。警備稍懈。必湖歸,即傳集義勇,約五鼓並力攻賊,而是夜三更,澄清已潛遣人燒毀街尾店屋,阻賊歸路。弄見火起,始大驚,知為必湖所紿,於五鼓前已踉蹌遁去。」
  12. ^ 日·連橫·《臺灣通史:卷三十三:羅、陳列傳》:「初,潮春以書招澄清,不從。及弄據塗庫,誓必滅之。兄必湖挺身謁弄,弄露刃以見,必湖笑曰:『始吾以大哥為豪傑,傾心相向願效力;今乃知非欲成大事者。不然如愚兄弟亦足供指臂,而見拒如此?』弄曰:『女果從,吾豈相拒?但恐未必然爾。』必湖因說之曰:『我兄弟欲相從久矣,乘時建不世之業,此士之一時也。然不假重權,無以令眾。如肯畀一將軍,則明日當舉旗相應。』弄喜,延之坐,與談竟日,授以令。警備稍懈。必湖歸,即集義勇,約五鼓併力攻之。而是夜三更,澄清已遣人燬屋,阻歸路。弄見火起,知為所紿,踉蹌去。自是不敢復攻塗庫。」
  13. ^ 清·吳德功·《戴案紀略》:「及林鎮覆沒,陳弄、嚴辨率黃丕建等以乘勝之眾來攻土庫莊;眾欲與戰,澄清授以計,使人迎陳弄入街。澄清之弟陳必湖來見,啞九弄列隊伍,刀戟如林,然後見;必湖面不改色,嘲曰:『吾始以大哥為英雄,故歸思為用。今乃猜忌張皇,使人觖望,是使豪傑裹足也,將誰與圖大事哉』!弄改容,乃以禮接待,予以將軍銜;授令箭一技,使得提調。問進取之計,必湖答以『徐當再議』。偽使人向各村催餉。賊喜,且以為澄清兄弟既降,可以高枕;遂松兵備。詎入夜四鼓,突聞喊殺震地,街尾火起,兵壯包擊而來;賊知中計,狼狽爭逃,隊伍遂亂。混戰達旦,各有所傷。」
  14. ^ 清·吳德功·《戴案紀略》:「越數日,黃丕建誘新民莊陳廷順之眾七百餘人再攻土庫,澄清領壯士吳阿傳、吳戇獅、吳瑞基、王明、張飛龍 ( 此五人,皆驍勇善戰,時號「土庫五虎」 ) 並各莊丁壯抄包夾擊,賊敗逃。丕建由海豐奔埔姜崙收餘黨,為複仇計。澄清再聯埔姜崙生員劉豐慶及鹽水港蔡朝駿、紀萬力等人互相為援,藩籬愈固;遂與賊相持三年之久,大小數百戰,終至賊滅而後止。」
  15. ^ 日·連橫·《臺灣通史:卷三十三:羅、陳列傳》:「初澄清起兵,埔姜崙莊生員劉豐慶,粵籍也,聞其義,每助鉛藥,故無乏。後為其叔阿霖所殺,澄清為復仇。談者以為有古烈士風。」
  16. ^ 清·林豪·《東瀛紀事:卷下》:「必湖性寬厚,賊既平,澄清欲誅脅從者,湖密勸止,全活頗眾。」
  17. ^ 清·林豪·《東瀛紀事:卷下》 : 「清弟澄江攻元掌賊莊,中礮卒,澄清悉力攻之,計擒其渠十餘人,梟祭江墓後。」
  18. ^ 清·吳德功·《戴案紀略》:「洪道台詳其功績,授陳澄清以斗六都司。」
  19. ^ 清·林豪·《東瀛紀事:卷下》:「澄清之治軍也,禁賭,禁洋煙,禁奸盜,賞罰嚴明。多縱偵探,故賊之聲息皆知。出軍不言所往,惟馬首是瞻,雖至親無能測者,常以一軍與賊持,乘炮聲連發之頃,從間道襲賊後或燒賊營。賊見背後火起,方忙亂間,我軍乘之,蔑不勝矣。」
  20. ^ 日·連橫·《臺灣通史:卷三十三:羅、陳列傳》:「或問之。曰:『兵危事也,以奇用之;靜如處女,動如脫兔;臨機應變,而後有功。若大張聲勢,旗鼓喧闐,是使賊知,非所以制勝也。』又曰:『兵不在多,在勇敢;多則眾心不一,進退失據,雖有良將,無所用之。』」
  21. ^ 清·林豪·《東瀛紀事:卷下》:「謂兵多則眾心不一,故所用但六、七十人,並養其家於竹圍內,以固眾心。」
  22. ^ 清·林豪·《東瀛紀事:卷下》:「其侄適約在下莊仔有眾三、四十人,相去二里許,附近莊眾聽命者又六、七百,而粵籍劉豐慶及鹽水港時助鉛藥,故能持久。」
  23. ^ 黃文榮. 一部不可或缺的人物辭書—簡評《臺灣歷史人物小傳》(明清暨日據時期). 全國新書資訊月刊. 2004-05: 第21頁 [2022-02-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2-15). 
  24. ^ 清.倪贊元.《雲林縣采訪冊:卷二》:「順天宮在縣西二十二里塗庫街。廟宇四進,前殿妝塑聖母神像,後殿祀觀音菩薩神像。道光甲午年,里人吳克己、陳必湖捐建;置本街番薯糧稅、米斗稅兩款,以供香火。咸豐二年,廟貌破損;職員陳澄清重修,增建廊十間。同治十二年,陳適均倡捐,添建右廊十間。」
  25. ^ 清·吳德功·《戴案紀略》
  26. ^ 清·林豪·《東瀛紀事:卷下》
  27. ^ 日·連橫·《臺灣通史:卷三十三:羅、陳列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