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修,即在學生某門課程學習結束後,未達到該課程的及格標準,且補考未通過(部分學校的部分課程不設補考),則需要通過重修來重新學習此門課程,重修合格後才能獲得相應學分。各大高校對於重修的教學規定往往是類似的。重修制度的設立,給學業有困難的學生提供了重新學習以彌補學分的渠道,同時,它也可以為出國深造或讀研的學生提供了提高成績績點的方法[1]

另外參看


參考來源

  1. ^ 黎斯; 楊平. 学分制下的高校重修教学管理制度[…] 摘自:学分制下的高校重修教学管理制度. 電子科技大學機械電子工程學院: 科教導刊(中旬刊). : 20-22 [2018-03-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