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老童
鄭老童(1754年—?),原名鄭流唐,又稱鄭劉唐,化名劉唐柏,清朝中葉活躍於南中國海的海盜(華南海盜)。
鄭老童 (鄭流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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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754年 廣東省江門 |
逝世 | ? |
國籍 | 大清 |
海盜生涯 | |
類型 | 海盜 |
活躍年份 | 18世紀 |
頭銜 | 華南海盜 大越國都督 |
鄭老童原籍廣東省江門,本是一個漁夫。1794年,被海盜鄭一綁架並被迫加入其團夥。後獲鄭一賞識,讓他統領八艘船。[1]後來,鄭老童被西山朝任命為都督[2],並成為華南海盜中最有勢力的領袖之一。在劫掠沿海的時候,他與部份清政府官員互相勾結,其中包括澄海縣的林泮(林成瑞)、林五以及縣令何青。[3][4]
1805年,鄭老童與鄭一、烏石二、吳知青、金古養、郭婆帶、梁寶等七位海盜首領達成協議,組成海盜聯盟。[2]不過就在同年,鄭老童在一次戰鬥中被砍傷半邊臉,從此,50歲的鄭老童決定接受清廷的招安,率領三百八十八名海盜[1]向清朝兩廣總督吳熊光投降。
註釋
- ^ 1.0 1.1 穆黛安,第68頁
- ^ 2.0 2.1 穆黛安,第56頁
- ^ 穆黛安,第94頁
- ^ 《清實錄·嘉慶朝實錄·卷之一百六十四》嘉慶十一年丙寅秋七月癸丑條:「又諭、吳熊光奏、覆審澄海縣土豪林五交結接濟洋匪。並林五捏告何玉林等串詐陷害一摺。此案林五先因貨船出口被盜首朱濆及鄭老童等屢次邀截備銀贖回因而與之熟識交好。並代為勒索各商船港規。給單驗放。現在訊之投誠洋盜鄭流唐即鄭老童、亦供認與林五交結屬實是林五一犯、通盜濟匪。罪應斬梟。本無疑義其從前遣人來京控告官吏等索贓陷害之處審無其事。除林五業經正法外何玉林以道署長隨。輒與林五交結。將本官書籍對聯送給並膽敢浼托知縣何青、向林五托銷貨物借貸多銀。比之尋常索詐得財其罪尤重著發往伊犁給種地兵丁為奴不准留養。至何青身為縣令。於所屬通盜濟匪之犯、不能查拏轉與往來交好復代本道家人鎖貨。並擔保借貸。實屬卑鄙無恥。著先行枷號三個月俟滿日再行發往伊犁效力贖罪。余均照所擬完結。至巡撫孫玉庭、辦理此案。於定擬林五罪名。雖無錯誤。其恭請王命。亦因接據那彥成咨會辦理。惟此案本系發交該督撫會審之件。乃該撫未與總督會審。輒用單銜具奏。又不聲明那彥成咨會緣由。均屬不合著交部議處。至臬司吳俊、於林五一案。系伊在惠潮道任內查拏究辦。惟何玉林、以道署長隨、竟與通盜濟匪之犯往來交好。並即托所屬知縣代往說合。銷貨借貸。雖訊明均不知情。究非尋常失察家人犯贓可比。吳俊、著交部嚴加議處。尋議上。得旨、孫玉庭、降二級留任。吳俊、降六品頂帶。仍署按察使。」
參考資料
- (簡體中文)[美]穆黛安(Dian H. Murray). Pirates of the South China Coast: 1790~1810 [《華南海盜 一七九〇—一八一〇》]. 由劉平翻譯. 北京: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1997. ISBN 7-5004-20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