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懋順(16世紀—17世紀),泰階湖廣黃州府蘄州黃梅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邢懋順是萬曆十三年(1585年)乙酉科第二十一名舉人[2],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成進士,獲授河間推官,後擔任刑部主事員外郎,制止追求名利和賄賂的行徑,寫下《知爾篇》自勵,又釋放含冤入獄的數十人。他死後家人貧窮無法殮葬首輔葉向高為他寫下輓詩,有「祥卿不愧真清吏」的讚譽[1]

引用

  1. ^ 1.0 1.1 光緒《黃梅縣志·卷二十四·宦績》:邢懋順,字祥卿,萬厯乙酉舉人,乙未進士,累官刑部員外郎。抑奔競、止苞苴,著《知爾篇》自勵;會錄囚一時,平反得活者數十餘人。歿後貧無以殮,葉相國向高輓詩,有「祥卿不愧真清吏」之句。
  2. ^ 《萬曆二十三年乙未科進士同年序齒錄》

參考文獻

官銜
前任:
陳汝璧
明朝河間府推官
1595年-1600年
繼任:
文禮